李韭找机会悄然往后看了一眼,敏锐地发现身后远处有人跟着,因为角度问题,他恰好在他们的领口内侧看到了和孔天翔相似的金属徽章。
只是他们的徽章是黑底银翼。
是质检部的人。
这两种徽章有什么区别吗?
他又装出四处乱看的样子,收回了视线。他的体质和五感都增强了,这是他能察觉到这些人跟踪的原因。
他身后跟踪的人察觉到了他的动作,有些狐疑。
“他是不是发现我们了,我们跟踪的技术这么差了?”
“怎么可能……他应该只是一个普通人,这是不是在随便乱看,可能是没怎么来过这里,胡乱看看?”
“不论如何,交班的时候还是写报告里交上去吧。”
……
回到家后,李韭和李萌萌说了会儿话,之后到厨房做午饭。
李萌萌就在一旁专注地看着。
李韭:“萌萌,你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要注意安全,如果发现什么不对劲或者遇到什么危险,一定要随机应变保证安全,合适的情况下记得大声呼救,会有人来帮忙。”
李萌萌有些紧张地看着李韭:“哥哥,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你遇到危险了?”
李韭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有些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王云的目标是他,应该不会动萌萌,而且他已经拜托孔天翔派人照看,应该没什么问题。
吃过饭后,李韭回到了卧室。
他坐在床边将图鉴取出翻看,图鉴还是只有两页,血眼和虱虫。
他已经将这两页上的全部内容都背过。
如果再遇到这两种怪物,他会听备注的,遇到血眼那就是不要看加跑路,遇到虱虫的话,虱虫怕光,要往有光的地方跑。
但望东市的一些主干道上虽然有路灯,没有灯的地方却更多。
要是有个手电筒就好了,下午买东西的时候可以去杂货店看看。
将图鉴上的内容再次记忆巩固过后,李韭将图鉴收起。
上午的时候,他忍不住问了孔天翔他们是不是有办法对付诡异。
实际上李韭知道他们肯定有办法,不然质检部的存在根本没有意义。
他想知道的其实是对付诡异的办法。
而在通过孔天翔的口确认诡异能被杀死后,一方面再度印证了他推测沈观杀了那只虱虫的可能,另一方面他也想知道怎么才能杀掉诡异。
毕竟诡异不止有他图鉴上这两种,只跑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就像今天的王云事件。
王云盯上了他,而他只要还在正常的工作生活,就有可能受到袭击。
而且即使是图鉴上的这两种诡异,李韭也不能确定该怎么杀。
血眼先不提,单说等级较低的虱虫,怕光,但光又照不死。
也不知道物理伤害能不能对诡异起作用。下午买东西的时候看看,也该买一件防身用的东西,也可以用来防备王云。
可惜质检部不会无缘无故告诉他这个普通人方法。
所以,还是先继续练习能力吧。
李韭再次在卧室中练习起潜行能力来。
经过这两天的多次练习,他已经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潜行能力并进行使用,能坚持的时间都稍微长了一点,在不过分使用能力仅仅正常锻炼的情况下,他对于食物的消耗终于变得略微正常了一些。
李韭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
锻炼过后,略作休息,李韭出门买东西。
出了小巷,拐过两条长街,就是南三区的“商业街”小庄街了。
这条街里人来人往,人流量一下子大了许多,叫卖声交谈声不绝于耳,充满烟火气息和人情味。
李韭迈步走进这条破旧却又热闹的大街,仿佛走到了南三区独有的气味之中,之前因为王云而生出的不爽感觉也渐渐消弭。
南三区这里虽然穷,各方面都比不上市区,但该有的店基本都有。
他先逛了几家卖普通衣服的服装店,货比三家给他和李萌萌各挑了两件结实保暖款式也简单大方的厚衣服。
给李萌萌买的衣服,样式要更好看一些。
“小伙子,你眼光真好,砍价这功夫估摸着都快有二十年的功力了。看着你这俊脸和你这张会说话的嘴,我不光没赚钱,还倒贴了不少。下次一定还要来我这里买衣服啊,我等着你。”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李韭提着装衣服的袋子,在老板娘热情的声音中笑眯眯离开了服装店。
他按着在心中列好的单子开始购物。
除了衣服之外,还要买的东西有布娃娃,手电筒,防身用具,以及一些日常用品,至于食物,从面馆带回来的食物已经吃完,也该重新买一些了。
对了,还需要再买一些小吃带回去。
李韭看向街道两边,这里就有不少小吃,香味不时飘进鼻子。
这些小吃虽然和他原来世界的没法比,但也有颇这个世界的特色,有的却让他幻视了上辈子吃过的小吃。
有些怀念。
李韭出神片刻,回神后决定小吃等回去的时候再买,向着不远处街道中间位置的杂货店走去。
这是这条街上面积最大、东西也最全的一家杂货店,价格也很不错,他需要的东西,大部分应该都能在这里买到。
现在是工作时间,杂货店内人不多,寸头老板正在柜台后忙碌,李韭进了店铺挑选自己需要的东西。
日常用品倒是好买,李韭很快就挑好了,但布娃娃李韭没看到几个,仅有的几个也不好看,可以用来防身又能让他随身携带的武器,李韭转了两圈,觉得选刀是最合适的。
而杂货店的刀具有很多种,菜刀、砍骨刀、剔骨刀……
其中方便携带又一看就很有杀伤力的,李韭看中了一把应该是剔骨刀的刀。
这柄刀被放在刀具架子最深处的角落中,还与众不同,别的刀都是光着的,它却自带一个有些破破的满是灰尘的刀鞘。
李韭将刀拿出来,拍了拍刀鞘上的灰尘后将刀抽出来看了一眼。
这柄剔骨刀,全长27厘米,刀身有16厘米,修长雪亮,极为锋利。
李韭一眼便喜欢上了。
他拿在手中试了试,觉得很是趁手,斜着也刚好能放到布包里。
就它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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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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