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我你怎么没有来。”童沫看向时天,“当时人语气特轻松,特理所当然,就像问一个多年没见的老朋友一样,人家早就放下了,你一个人别别扭扭较什么劲?”
时天面无表情:“那你回答她什么了?”
童沫一摊手,“我跟她说你只是有点事耽搁了,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会来的。”
“……”如果手边有趁手的家伙事,时天真想跳起来打他,他咬牙道:“说吧,我爸妈给你什么好处了,这节骨眼你非推我去表演赛。”
童沫‘嘶’了一声,“还是你了解我。咱俩合作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干过这种生米煮成熟饭先签合约卖你的事?”他食指大拇指冲着时天交错摩挲,“这不是伯父伯母千万拜托我想办法把你的心思从异闻局转出来嘛。”
“为了点钱就卖我,是兄弟吗?”
“是兄弟,也是经纪人。”童沫端正身子,整了整西装,“林芸和秦然合作的电竞剧可是火出圈了,这次表演赛的主办方为什么要请他们两个加入?为什么新赛季的荣耀主题曲也是他们两个合唱?为什么请KL和HQQ?一个是饱受争议的流量网红队,一个是和网红队相爱相杀了整个季前赛在风口浪尖的新战队。再退一步,为什么点名要请你这个初代人气回去参赛?就是想赚足噱头和关注度。这活动参加了只赚不亏,绝对让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然后嘛……我在稍微拿伯父伯母的亿点点回扣。”
时天一副静静看着他吹的表情。
童沫好心情的蹭到了时天旁边,伸出胳膊搂着他,“而且,这次活动比赛场地就搭在江城乐园,打完看烟花夜景,第二天再游乐园一日游,舒舒服服……”
“等等,你刚刚说在哪儿??”
“江城乐园啊。”童沫一挑眉。
时天抿了下唇,江城乐园……这岂不是天助我也?!
几个小时前,齐新知给他发了条微信——“哥,我打听到局里的最新动向了,昨天晚上祁闻先生开阵去了江城乐园,在后山丛林区转了一圈,虽然没找到幻狼,但发现了几根狼毛,证实居民举报是真,然后今天先生带着卫萧和祈青师兄又去那边找了,听说那里大片大片没开发的原始丛林,深处还埋着什么隐阵,不好靠近,很难找。”
正愁没有借口蹭去江城乐园。时天立马道:“行吧,我答应了。”
童沫一下子弹起来,扯着嗓子喊道:“我就知道,关键时候你小子还是有上进心的!我马上联系K,给你官宣哈!这回前期宣传绝对给你到位,送你上热搜。”
时天捂住耳朵,远离童沫这个大嗓门,忽然想确认什么,“林芸不在KL吧?”
“不好说。”童沫咧开嘴。
“靠,你又骗我!”
时天想揍他的心又一次燃起,他端起茶几上的冰水,给自己消消怒火,就听童沫贱兮兮道,“你这么怂干什么?你和林芸又没发生过什么,不过就是追了人家三年没追到手,感情的事说不准,不是付出了就有回报的,她都不尴尬,你脸皮比小姑娘还薄。而且也没人知道那段往事,大家都青春过,懂的都懂,再说了,你现在不是有个小女朋友嘛……”
噗——时天一口水喷出来,“说了不是!”而且,你TM知道她有多大吗!
童沫完全不相信,“也这么大个人了,谈就谈了,但是千万别被拍到!”
时天请他滚。
童沫临滚前还不忘说一句,“最近多去俱乐部训练,保持手感,就算是娱乐赛,只要上了,我就希望Sky一直在巅峰。”
把童沫打发走,时天心更乱了,他下意识握了下自己的右手腕,二楼依旧断断续续传来水声,宣沅每次洗澡时间都很久。
他手机震了一下,这回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弹了消息。
庄云甩了一张‘感到鸭立’的表情包,然后附上聊天记录。
——草原上的野马:儿啊,这次接风洗尘宴盛大到你绝对想不到,你猜猜我都请了谁!(微笑脸)
——云端电兔子:爸没必要,老祖喜清净,咱家几个人迎迎得了。
——草原上的野马:我儿子低调谦逊怪不得讨人喜欢,但咱老庄家一脉如今可就剩你一个人带灵血了,好不容易光耀门楣了一回,我儿子想低调我还不同意了!我跟你说,我把卫家主和尤家主都请过来了,祈先生那边你二姨也亲自登门递请柬了!
卫仲,尤天天,祈闻,如今异闻局的一把手。
——草原上的野马:害不过还是可惜了,时月先生不肯来。我记得他儿子也在局里,你到时候别忘了把他儿子也请过来。
齐新知冒出泡发了一个瑟瑟发抖的表情。
时天头疼,单是在卫萧和祈青面前还好糊弄,那天宣沅也没和祈闻打过照面,但要是卫仲,尤天天,祈闻三尊巨佛都在场,就不好说了。
时天敲下三个字:得加训。
然后三个人在群里商量了方案,二比一推选出时天去和宣沅说。
宣沅还没从浴室出来。
时天百无聊赖的躺到沙发上,在等她的间隙单排了一场巅峰赛,他有一段时间没好好打游戏了,退役后虽然有刻意每天维持练习,但心早就松下来了,就算是在直播,大都也是和圈内好友各种炸鱼塘的娱乐局,手腕上传来丝丝缕缕针尖似的痛,他虽然知道这痛不应该存在,也早已不是真实存在的,可是还是会下意识的握住手腕,心烦意乱。
水声停止,宣沅披裹着浴巾带着湿热的白雾走了出来,长发湿漉漉的垂下,半露的肌肤白皙莹润,点点水珠挂在精致的锁骨之下。不知怎么,她在进房间前,心有所感的朝一楼望去,她看到时天蜷缩在沙发上,双臂抱着自己,眉头紧紧锁着。
宣沅收回目光,抬步向楼下走去。她走到沙发前居高打量着他,时天闭着眼,抱着自己的手微微发抖,额头沁出一层薄汗,看上去很难过。
做噩梦了?
宣沅盯了时天一会儿,食中二指并起,指尖聚起了一点莹白色的柔光,随后她双指贴在了时天眉心。
她听到无数嘈杂的声音,那是一个晚上,暴雨倾泻而下。
她看到时天一个人失魂落魄的走在路上,淋在雨中,在寒风中只穿了一件单杉,冰冷的雨水顺着他的发丝,下颔线流下,打湿了衣衫,他的身子因为寒冷在发抖,可他却好像浑然不觉。
拐角处,一辆车毫无征兆的割裂夜幕窜了出来。
大闪的远光灯从前面拢来,将他整个人罩在了里面,他茫然抬头,在刺目的强光中闭上了眼,一阵刺耳的轮胎抓地音穿透耳膜,下一刻时天重重撞在了车上,整个人飞滚出去,满脸满身的血,血从他身下洇开和雨水融在一起,无数玻璃碎片落在他的身上,其中有一片割进了他的右手腕,截断了腕。
宣沅目光里蒙上了一层看不清的情绪,她指尖聚齐的莹白色光融进了时天的眉心,改变了他的梦,狂风暴雨的血腥化作了蓝天白云的潇洒肆意。
时天身体慢慢放松了下来,这一放松,潜意识里那段平和的过往就被调动了出来,他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他不顾父母反对孤身一人走向了职业赛场,从青训队到二队到替补到一队,从无人问津到一战封神,此后数年都是巅峰。还有林芸,他曾经喜欢了很多年的人,喜欢到连着一个月每天11小时以上的封闭训练后,半夜还要翻墙出基地去见她,仅有的休息时间都用来陪她;喜欢到大大小小每一场比赛都为她留了最中间的位置,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有喜欢的人;喜欢到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在当时时家人冻结了他名下所有的银行卡,断了他所有的资金来源,还未成名最艰难的两年时间里也用尽一切资助她。
窗外天高海阔,阳光斜斜洒进百叶窗。
他穿着病号服坐在医院的床上,手腕刚做了肌腱吻合手术,一个天鹅般高雅美丽的女子坐在光晕里,轻轻吹着汤匙里的热汤。
宣沅:“……”又一个为情所困的人,臭小子,我改你梦境,不是为了让你做春梦的!她蹙眉看着时天,昨天晚上意外接触到了他的魂魄,相当奇怪,作为一个人,他没有生魂,可要说他是一个死人,他又比死人多了一个魂,是一种介于人和阴之间的存在。
半阴。
睡梦中的人忽然抓住了她的手。
因为梦美好的太不真实。
他记得当时在医院,他始终没有等到林芸,在每一次他需要她的时候,都等不到她,于是现在梦里的场景美好的让他迫不及待想要抓住,不忍就此放手。
“林芸!”时天猛地醒过来,手里握着的手冰冰凉凉的,他心中一咯噔,然后对上一双结了冰的目光,差点魂飞魄散。
要死,真的要死。
时天一下松开抓着的手,尬笑道:“我不小心,等你等得睡着了,你怎么头发湿的不吹干就出来了?”
“没有找到吹风机。”宣沅语气冷淡,然后抓了下肩头披着的浴巾转身走了。
“哎,你明天几点起床啊?”
宣沅顿了下,“关你屁事。”
“那个庄家办的接风洗尘宴,请了一点贵人,不像小辈容易糊弄过去,我们得给你补补课。”
第二天一大早,时天,齐新知,庄云端正在沙发上坐了一排。
桌几上摆了厚厚一沓书《成为捉妖祖宗的必修十课》。
时天赔着笑将书推到了宣沅面前。
我捉我自己??宣沅拢在袖子里的手握紧,骨节咯吱响,她冲时天回了一个颇甜的笑容,然后心里咬牙切齿,你给我等着,等我找回尾巴,定要将你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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