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 15 章

春天终于降临在北风席卷的土地上,像一位持着明丽火焰的女神,将来自荒漠的邪恶阴影驱赶至大地角落,带来短暂的安宁。(注1)

人类位于北方的城池,古老的风雾之城,在春日晨曦中展露出她历经风霜的容颜。

这里与神圣一族的暮春之地相距不远,六十年前,领主吉罗德曾在上一任城主还在世时,亲自前来拜访过。

据说那是自从河畔王国灭亡后,人类城池与神圣一族重新开始密切往来的萌芽,只是后来,普利莫事件导致人类与神圣一族再生嫌隙,这点细弱的萌芽也就在寒风中断裂。

如今,六十年过去了,上一任城主早已入土,现任城主也已迟暮,风雾之城的权力更迭,终于再次拉开了序幕。

掌管风雾之城的克洛瓦家族有三位新任城主候选人,一个比一个充满野心,其中最年轻的,是掌管城卫队统辖权的巴特·克洛瓦。

这个巴特·克洛瓦自己没什么本事,但娶的妻子出身显赫,有了妻族助力,顿时平步青云,连关系一城安危的城卫队都落在了他手里。

据说巴特有一群养在外面的私生子,但正经妻子所生的孩子只有一个,是个刚满十岁的小女孩,叫做诺拉。

此时,这个孩子正在风雾之城的街道上,手里拿着一只风筝,拽着线极力奔跑,试图让它飞向天空。

街道两旁的小商店与摊贩们纷纷避让。

然而诺拉的风筝还是没有飞起来,显然,今天没有合适的风,不是一个放风筝的好天气。

在尝试了几次,依然失败后,诺拉赌气地将风筝往地上一丢:“不玩了!回去!”

跟在她身后不远的两个护卫默默跟上。

这时,街道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高挑纤长的身影,那人全身包裹在一件灰色的披风里,长长的风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白皙高挺的鼻子。

一只手从披风里伸了出来,捡起那只被丢在地上、摔断了一截翅膀骨架的风筝。

那只手将风筝轻轻往上一托,看不见的上升气流便汇聚到了一起,将风筝带上了天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人群中不知是谁发出一声小小的惊呼。

诺拉闻声回过头来,就看见原本属于她的那只风筝飞离了地面,而那双陌生又神秘的手正好收回灰色的披风里。

诺拉一时间惊讶地长大了嘴巴,愣在原地。

那只手纤细修长,肤色莹白如玉,五指之间仿佛藏了一只风流灵巧的蝴蝶,连带着手腕和整条胳膊,延伸出优美的线条与弧度,显得格外吸引人眼球。

诺拉从没见过这样的手,所有的手在这只手面前都显得那样粗俗蠢笨,不合时宜,就连她母亲温暖的手,也没有这样令人着迷的吸引力。

最重要的是,这只手会魔法,这只手用魔法让她的风筝飞上了天空。

诺拉脑子里顿时只剩下了这一个念头。

然而她没能来得及看清那只手的主人是谁,那个人很快就将手收回了披风里,然后转身消失在街道尽头,步伐那样轻盈迅捷,仿佛从来没有在这里出现过。

在那个身影消失前的最后一刻,诺拉依稀听见了,从披风里发出的一声轻笑。

诺拉急了,扯着一旁护卫的胳膊哭喊:“刚刚那个人!刚刚那个会魔法的人,我要找到他!去把他给我找回来!”

“小姐……”护卫为难地杵在原地。

一直到走出一段颇远的距离后,确认身后并无追踪的痕迹,宋为妍才在某一个路口拐了个弯,往真正的目的地走去。

那是一间陈旧窄小的铺子,静静地伫立在一个拐角处,铺子的窗台上挂了一排铁钩,上面挂着成串的风干肉类,底下的砧板上,则摆着还算新鲜的生肉——两天前更新鲜一些——现在正折价出售。

老板是个满脸胡茬的中年男人,此时正瘫在一旁的摇椅上打盹,因为生意不景气,连刀都没磨,随手扔在了一旁。

一声突然响起的鸟鸣惊醒了老板,他猛地从躺椅上站起来,一抬头,却看见是个人站在他的摊子前。

“见鬼了?我刚刚怎么好像听见鸟叫了?”老板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招呼起眼前的客人,“这位客人,您要买肉?要多少?”

那位客人浑身都藏在灰色披风底下,看上去像是个风尘仆仆的旅人,让人想起传闻里四处流浪的魔法师。

只见这位客人伸出一只手,在砧板旁放下半枚银币。

“这些,能买多少?要生肉,新鲜的。”是个刻意被压低了的声音。

老板见多了各式各样的客人,一听这声音就知道,这位客人恐怕年纪不大。

再看那只手,肤色白皙,指尖纤细,恐怕还是位女客。

就在老板称肉之时,那位客人的披风里突然又传来了那种清脆的鸟鸣声。

这回,老板确认自己没听错,他甚至还看见,那位客人的披风底下钻出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尖锐的鸟喙露出一点,又被那只手推了回去。

老板称完肉,用生菜叶包好了递给那位客人,立即眼尖地看见,那只尖尖的鸟喙又伸了出来,一口就将他刚包好的生肉啄了个缺口。

老板吓了一跳,将手猛地往回一缩,生怕被那鸟喙啄上一口,这种吃生肉的家伙,一看就是猛禽类,只怕这位客人,也绝非什么寻常人。

那位客人又快又稳地接住了那包生肉,发出一声轻笑:“小家伙饿坏了,吓到老板了,不好意思。”

这客人一笑,原本刻意压低的声音就没压住,露出点清灵动听的本音来,老板一时失神,不过毕竟是生意人,下意识客套了几句,等他回过神来,那客人已经转身走了。

宋为妍给小无色鸟买完口粮,又绕了两条街,才回到住处。

离开极北荒漠时,她本来没想带着这小家伙,毕竟它毛都还没长齐,实在是个麻烦。

可惜,这家伙听不懂人话,非要跟着,就算是蓝斯也没法和它商量。最后,宋为妍只好将它带上了。

只是这样一来,实在是给她添了不少麻烦,光是吃食这一项,就是不小的开销。

宋为妍刚刚已经把身上最后的半枚银币用来给这家伙买口粮了,接下来的日子,眼看要喝西北风了。

曾几何时,宋大小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缺钱花的一天。

真是时运不济,宋为妍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已经不知道第几次这样想了。

“我说,你什么时候能把毛长齐,赶紧学会飞?现在这样,什么忙都帮不上,还只会吃,我都被你吃穷了。”宋为妍将小无色鸟从披风里放出来。

小家伙津津有味地吃着肉,压根没听懂她在说什么。

虽然蓝斯说过,只要等无色鸟长齐尾羽、顺利学会起飞之后,就能拥有相当于人类十岁左右小孩的智慧,还能与人进行适当的沟通和交流,但是它长得实在是太慢了。

“我族多年来只有这么一只无色鸟,该怎么饲养,其实不太有实际经验,”蓝斯曾经非常实在地承认过,“神圣一族在无色鸟的饲养上,想必更有心得,要是有机会,你可以找个神圣一族的魔法师问问。”

宋为妍听着就觉得,这难度不亚于让自己找只老虎拔毛。

现在的她隐藏身份都来不及,怎么可能真去找个神圣一族的魔法师,问该怎么养无色鸟?这话怎么听都觉得很可疑。

是不是应该先想想怎么解决生计问题?宋为妍想着,推开窗户透气,正好看见柯利福回来。

柯利福是她现在住的这间房子的主人,要是在现代世界,大概就相当于她的房东,只不过,宋为妍的房租是以一桩“救命之恩”换的。

不久前,宋为妍来到风雾之城,遇见了柯利福。

风雾之城外有面积广阔的荒原,宋为妍赶路赶了太多天,小无色鸟饿得差点把替蓝斯送消息的乌鸦给吃了,于是只好先在荒原里耽搁了两天,打猎填饱这家伙的肚子。

无色鸟外表温驯,实际上却是猛禽,更喜欢捕食其他猛禽。

这只被宋为妍再次命名为伯劳的无色鸟刚破壳不久,但基因里的凶狠与强大已经初显端倪,尤其是在它饥饿的时候。

一开始,宋为妍将整只的猎物送到它嘴边,发现它兴致缺缺。可惜它的尾羽还没长齐,还不能飞行,无法自己捕猎,于是,宋为妍改为活捉猎物,然后再送给它。

遇见柯利福的那一回,宋为妍难得捉到了一只蛇鹫(注2),伯劳特别兴奋,与体型比自己大上数倍的猎物进行了激烈的搏斗,当然,是在猎物的翅膀已经被折断的情况下。

结果,两只鸟在搏斗过程中一起摔下了一座低矮的小山崖,刚好砸到了路过的柯利福头上。

宋为妍发现情况不对,及时出手,避免了柯利福的脑袋被当场砸出一个洞。

交谈过后,宋为妍得知柯利福是风雾之城的城卫队候选队员,便趁机与他一同进了城。

柯利福是个热情开朗的少年,得知宋为妍暂无住处之后,便邀请她在他家落脚。

“我姐姐也在家中同住,你要是没地方去,可以暂时先在我家住一阵。正好,也算是我报答你了,今天要不是遇见你,我这脑袋可就开花了。”柯利福露出一个阳光朝气的笑。

宋为妍觉得他这脑袋险些开花的缘故,有一半得算在她头上,因此本来没想认领这不大正当的“救命之恩”。

不过一路上,少年三两下就在交谈过程中把自己的家底儿交代了个底儿掉,连他家门口有几只雨燕筑巢,宋为妍都知道得清清楚楚。

于是,她就顺水推舟,暂时在柯利福家中住下了。

柯利福身为城卫队的候选队员,平日里每天都要参加训练,一直到日暮西山时才会回来。

今天他却回来得比平时更早。

“今天真是看了好大一阵热闹,”柯利福边进门边说,“巴特大人的小女儿跑到城卫队,非说要找什么魔法师,也不知道这刁蛮的丫头又怎么了,成天想起一出是一出,真当我们城卫队是他们家私人护卫队了。”

柯利福的姐姐听见这些话,连忙出来制止他接着往下说:“你小点声,少说点这些话,万一让人听见了,得罪克洛瓦家族,你还想不想正式加入城卫队了?”

柯利福不情不愿地闭了嘴。

听见这些话的宋为妍摸了摸小无色鸟的羽毛,嘴角轻轻一动,露出一点点笑意,很快又收敛起来。

注1:这句是化用,原句是——春天终于降临在马萨诸塞州,带着她那明丽火焰。出自[爱尔兰]塞巴斯蒂安·巴里《长日无尽》第十二章开头第一句,有一种简洁明丽的美感和画面感,故事感扑面而来。

注2:蛇鹫,一种猛禽。(长得挺漂亮的)(无色鸟纯属虚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5章 第 15 章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

山主之女

刺杀美强惨失败我死遁了

要不你还是把我叉了吧

洄天

纯白恶魔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
当一只白色蝴蝶撞上我的左眼镜框
连载中微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