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少年

鹿发现了金的变化。

他的“跑步”路线进行了更改,只要没有游客,跑空车的时候他总会经过她的房子。

她根本不用特意关注,偶遇次数多了,这种变化瞎子也能察觉。

但是为什么呢?她有些迷惑。

金会在她的院子前停留,看见她出来,会朝她点点头,并不多说一句话,躬身拉上车就走,那样子,矜持得如同贵族小姐。

难道他看上了我的院子,和我的房子?

鹿疑惑地回忆,好像每次看见他的时候,他都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院子,她一出来,他就走,所以她是多余的,一出来,就打扰了他欣赏院子里的风景?

因为这张脸,从小到大享受众星捧月待遇,只有一个人生阴影的少女,开始怀疑自我,她有这么招人讨厌吗?

鹿察觉到了金对她的冷淡,所以她非常礼貌地给予了相应的回应。大约是外国审美不同,她在岛上没有特别受男孩子欢迎,倒是经常需要出示护照证明自己成年了。

金看着是一张黄种人的面孔,但他会说好几种外语,应该在国外待得很久,所以也受国外审美影响,对自己不感冒吧。

虽然金的疏离让她感觉有点儿不自在,但是比起热情,她更喜欢冷淡。

这让她有种无人在意的自由“自在。

这种久违的感觉让她欢喜。佩格岛的气候很好,居民也不难相处,食物种类丰富,因为想找一个人才来了这座岛屿的鹿,开始认真考虑要不要在这里长住下去。

按照那个人的描述,身高、种族、发色,她以做旅游业的名义,和岛上各色人种打交道,已经在这里寻找了大半年,却一无所获。

一个一米八几的红发亚裔青年,独身,迁居时间不到两年,在规模不大的佩格岛应该十分显眼。

她曾一度怀疑金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人,因为除了发色不符,他各方面都很像,而发色是最容易改变的了。不使用智能手机,只用电话手表联系这一点也十分奇怪,太像一个有故事而刻意躲避什么的神秘人了。

但是,她看见小学生喊他一起去网吧打网络游戏,大约是他技术好,小学生要他当游戏打手,他不去就在路上撒泼、不让他拉车走;独居的老奶奶摔断腿打了石膏,不乐意搬去和自家女儿住,每天金路过,不是指挥他送自己去买菜,就是让他帮忙修东西搬东西,报酬就是自家亲手做的馅饼三明治啥的;他每天跑空车时,常有居民要给谁谁谁捎带东西,请他顺路带过去,分明和他要去的方向完全相反,还挺远,他也欣然答应……

鹿在长期观察中发现,这家伙真是个纯纯的老实人啊,阿拉伯餐馆那个敲诈小费的拉比,根本不是个例。他怎么可能干那种刀头舔血的买卖呢?

所以,她要找的人不在这座岛上?

这也有可能,毕竟那个人给出了几个可能的方向,佩格岛只是其中一个选择而已。

可是她真喜欢这座岛。

找人,也不是那么急迫,如今的局面看起来一切都十分顺利,或许压根用不上这把刀,如果那样的话就太好了。

她想,按照现在的情况,她可以在这里继续待上一年半载,然后再考虑前往下一个地点。

如果能在这里住一辈子,也不错呀。

鹿在想,如果放弃那些未雨绸缪的计划,就单纯地做一个民宿老板,也是很好的选择。

就是目前还不能靠它吃饭,仅凭借旺季的游客,远远不能实现盈利,她买房子装房子还有雇人的钱,得几年才能回本啊?

夜晚一盏孤灯下,睡不着的鹿端着一杯牛奶,一边看账本一边深思。

她想起那天在大雨中收留金的场景,那天对她而言是个特别的日子,去年的同一天,她摆脱了人生阴影。看日历的时候,想起这件事,偶然兴起,取出了在角落吃灰的大提琴,一开始还找谱子,后面开始即兴弹奏,她都不知道金什么时候来的。

明明下了大雨,进来躲个雨能怎么样呢?他那个样子,真像流浪的大狗狗呀。

要不是她放出“追命”,他还不肯来呢。

“追命”是一只鸬鹚,俗称鱼鹰。她摆脱人生阴影后,第一次独自出门旅行,看见了江边竹筏上被铁链拴着的鱼鹰们。

那天下着蒙蒙细雨,游客们打伞匆匆而过,它们独立雨中,偶尔啄啄羽毛,张开一下翅膀,除此之外几乎连脑袋都不转动,仿佛一尊尊雕塑。

竹筏偶尔会有摄影师带着穿汉服的小姐姐们过来拍照,摊主收钱,鱼鹰们便是美美的写真中最生动的摆设。

被栓住的鸟,令她感同身受,一时情绪上来,就命人去江边和摊主商议,花大价钱买下了他的全部鱼鹰。

那笔钱的价值远超鱼鹰的市场价格,足够他盘一家店做点其他的生意了。

或许他还会再去买来鱼鹰拴住,让它们继续做背景板,这毕竟已经是一个产业了。反正给它们一口饭吃,总比自己捕食来得舒服吧,有什么好责怪他的呢?

正值黄昏,全部离开的鱼鹰,让想拍渔舟唱晚的女孩子们扼腕了许久。

她知道自己的举动于事无补,但她就是想做,于是就做了。她为了这群鱼鹰,雇佣了临时的饲养员,又专程送它们去了当地被保护的很大一片生态湿地,在那里放它们自由。

有一只鱼鹰没有走,它一直跟着她的车,她赶它,它飞远,过一会,又回来了。

于是她养了它,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追命”。她记得小时候偷看电视剧,有个古装剧男演员在剧里叫追命,可帅了,轻功一级棒。

鱼鹰是大鸟,哪个绿林好汉的轻功能比得过它?叫它追命,是给追命长脸呢。

把它从国内带到佩格岛,检疫、转运花了不少功夫,追命刚来的时候蔫了吧唧,等恢复精神了就天天外出觅食,几乎不怎么回家。她看得出追命很喜欢这里,打算就让它在这里繁衍养老了。

正想着追命,忽然听见路边有异响,她凝神仔细听,警惕是小偷。虽然岛上治安不错,但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这么大的岛、这么多人,总会有点案子吧?

院子里安装了防盗系统,大门的锁是德国进口的防盗锁,院墙栏杆上围的是她特意吩咐必须装的钢丝刺绳……鹿想着这房子防盗措施严不严密,忽然一团黑乎乎的身影从没关严实的窗户外冲进来,朝她“咕咕咕”大叫。

正是追命!

鹿奇怪,它则迎上来,扑扇翅膀,用那张金黄的大嘴一个劲啄她,看着似乎想赶她去哪。

鹿起身,随它往外,刚走两步,忽然听见什么折断的声音,随后是轰隆巨响,房子里的灯倏地全灭,漆黑一片,紧接着是“哗啦啦”的流水声,溅在鹿身上,外面没下雨,房子里下起大雨来!

次日早晨,金心情很好地往鹿的院子跑去。今天他正好要去那附近接两名游客,一个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包下了他的人力车一整天,要求他带他们把主岛转悠一遍。

他们约定了九点,而现在才早上七点,他可以光明正大在鹿的院子附近看她,如果遇见她询问,他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是等游客呢。

大概她已经察觉了他的路线变化,但那又怎么样,她不会知道他的心意,他不会让她知道的。

金的脖子上缠着一条淡粉色的毛巾,与他一身黑的搭配完全不符,这是鹿给他擦水用的,他说要洗干净还她,她却说“送你了”。

也对,他用过的,她肯定不会要了,但金把这条毛巾当成了她送给他的礼物。这个颜色不是民宿的统一配备,一定是她的私物,有一股淡淡的肥皂味儿,好闻极了,他舍不得洗,可是沾染了他的汗渍后,毛巾在潮湿的天气容易发霉,他抱着睡了好几天,发现它有可疑的小黑点了,才忍痛洗掉。

不知道她用的是哪种肥皂,他试遍了岛上最大的超市里的所有种类,都复制不出那种味道。

金充满遗憾地将它每日带在身上。

每天能路过她的院子,遥遥看她一眼,哪怕只是一个模糊的侧影,他都会觉得雀跃不已,一整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头。真希望她能在这里住一辈子,一辈子都能这样看着她。

金幸福地想着。

然而,一根拦腰折断的钢筋木质电线杆,横在路上,突兀地拦住了少年的小小幸福。

金长大嘴,抬头,瞠目望着被电线杆子砸塌一角的鹿的小洋楼,周围零散几个抄着手站那儿的邻居,见到金,纷纷劝他:“绕道走!前几天的大雨泡坏了这根老电线杆子,昨天它倒下来压到这座房子,正好砸到水管,房子哗啦啦直漏水,这个区域的电也停了,市政要九点以后才能来抢修,打电话催都不来,这帮懒猪!”

“那、那……”金忽然慌了,命悬一线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慌过,“屋主呢,她还好吗?”

鹿在哪里?

开坑雄心万丈,现在已经累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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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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