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六十八】

翌日雪霁天晴,房檐上的薄雪闪着灿灿日光,庭院已被早起的下人们打扫干净,曹丕睡了个好觉,站在房门口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正琢磨着陆逊什么时候会出现,一抹红衣掠过眼角。

陆逊侧对霞光曜日,立在房檐脊兽上的身姿看着轻盈极了,鲜艳的衣袍在微风中翻动,感受到曹丕的目光,他转头看了一眼,对方下巴快掉了似的吃惊,立马向他招手,示意他赶紧下来。

陆逊懒洋洋飘到曹丕的身侧,曹丕眼疾手快拉过他,冲进房间,前后左右确认一遍,将门窗闩好,才徐徐呼了口气,陆逊不太理解曹丕为什么这么大惊小怪,挑了挑眉,曹丕回头道:“你站那么高,要是被我们家下人看见怎么办!”

意识到自己声音太高,曹丕小心翼翼往门口看了一眼,压低嗓子道:“就算我们家下人看不到,被街上的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招了个什么怪人回来呢,谁会站在那种地方啊?”

陆逊皱了皱眉,觉得曹丕少见多怪,道:“除了你,别人看不见我,你何必这么惊慌。”

闻言,猫着腰的曹丕顿时站直,表示自己并不惊慌,道:“那你不会打算一直这样吧?一两天倒还可以,如果你要待的时间长了,让下人看见我天天和空气说话,怀疑我脑袋有问题怎么办?”

陆逊道:“这个好办,显形就行了。”

话这么说,陆逊自从入了厢房之后,就站在原地动也不动,说要显形,也不见他施了什么法,曹丕眯了眯眼睛,上下审视他两圈,迟疑道:“你现在,已经显形了?”

陆逊颔首,正直的表情不像在开玩笑,道:“他们现在都能看见我了。”

曹丕沉吟片刻,再度审视打眼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陆逊——面容淡逸冷傲,点缀形状媚然的纹路,高挑颀长的身段,衣袍丹红如火,与人间风格迥异,衣摆袖口还埋着金线,绣着华贵耀眼的鹿纹,虽是妖却显得颇具仙骨,孤僻而脱俗。

不像贵胄,更不像道士,和正常人相去甚远,曹丕斟酌半天,评价道:“你这身衣服好看是好看,哦其实我也很喜欢你这身衣服,那个,伯言你先别急着高兴……确实好看,可我们凡界的人不这么穿啊。”

陆逊低头看看自己,记起火烧魏宫那一次,他曾变作过凡人的模样,那位凡人威武霸气,鼻孔朝天走路带风,两丈之内无人靠近。陆逊不懂纨绔为何意,但衣裳穿着挺舒服,似乎还具有震慑效果,因此印象深刻,照着样给曹丕再变一次。

谁知曹丕的神情更深刻了,道:“嗯……你这是从哪儿变的衣服?”

陆逊还转了一圈给他看,道:“不好看?”

曹丕缓缓地摆了摆脑袋,惊叹道:“真是人靠衣装啊,我看也就只有伯言你能驾驭这种花里胡哨、好看不经穿、只为展示自己财大气粗、恨不得把所有好东西都弄上去的衣服了。”

吸了口气,他总结道:“唉,长得好看真是赚了。来,走走走,我带你出去买身衣服,你先隐身,别让他们看见了。”

曹丕拉起陆逊就要出门,被陆逊拽住道:“等等,你想看我穿什么样的衣服,你说出来,我可以变。”

见识过陆逊方才那身凡人衣装,曹丕彻底放弃了这位神君的审美,可神君性子高傲脸皮薄,又说不得,只好斩钉截铁道:“你既然要在凡界待,就得像我们一样,不能什么东西都靠法术变,得靠‘买’,用钱买。”

陆逊想了想,道:“钱我也变过。”

曹丕不由分说带陆逊上了街,他自己的衣服太小,陆逊穿着不合适,但放到凡界来说,陆逊这等身份,穿下人们的粗衣也太委屈了,虽然陆逊不太挑,可曹丕心里过意不去。

在街上转了几圈,衣服没买到,路边早饭摊子倒是吃了个遍,曹丕这才知道,原来陆逊是只吃素不吃肉的,不禁好奇道:“那你们先祖也不吃肉的吗?不吃肉的话,是不是也不吃人啊?”

陆逊看他一眼,道:“基本不吃。”

曹丕道:“什么叫基本不吃?”

陆逊答道:“先祖虽不吃凡人血肉,但会吸人精气,现今连吸人精气也被禁止了,如若违反族中训诫,轻则逐出陆家,重则清理门户——吸人精气是会上瘾的,有了第一次,必然有第二次。”

曹丕连连点头,道:“这还分轻重啊?”

陆逊应道:“嗯,轻不至死,重了……你见过干尸么?”

曹丕刚往嘴里塞了口包子,听见‘干尸’急忙摇头,本意是没有见过但也并不想知道,陆逊误以为他好奇,正打算说,曹丕急眼了,咕噜一下吞掉浑圆的面团,噎得边捶胸口,边摆手道:“别说别说,我还不想把早饭都吐出来!”

又逛了一会,曹丕给陆逊挑了几身衣裳,让他先把穿了一早上的装束换下来,曹丕特意选了陆逊喜欢的红色,彤红长衣镶着赤金的边,配上一双霜色的靴,低调又朴素。隐去脸上的族纹后,陆逊神色看起来温和多了,与曹丕走在一起,倒还算搭。

其余还选了杏黄与藕色,挨个在陆逊身上比了比,还都挺好看,但总是缺了点什么,曹丕思索半晌,取下腰间的一枚玉佩,给陆逊系上,离远几步再看,这才觉得合适。

要以凡人身份与曹丕同住,需要想个由头,曹丕想破了脑袋,只告诉芸嫂和包管家,陆逊是他今早买来的,因父母双亡四处流浪,如今身无分文食不果腹,甚是可怜,他路过实在于心不忍,便买来当个书童。

回头看看陆逊,陆逊只双手背后,面无表情地站着,曹丕心道幸好看起来只有十七、八,不然只能凭空编造个家中有权有势的公子哥身份给他了,可陆逊又不知晓凡界事,能不能瞒天过海还是个问题。

曹丕转回来,对二人干笑道:“呃,他叫陆议,叫陆议……陆议啊,这二位分别是我的奶娘芸嫂,管理府中事务的包管家,快问好。”

被曹丕用手肘捅了捅,陆逊这才反应过来,清冷的眼神扫过芸嫂与包管家,揖身行礼,口吻疏离道:“在下陆议,承蒙曹丕公子关照,今后当为公子肝脑涂地。”

芸嫂和包管家本还笑眯眯的,但被陆逊这么一看,仿佛是被恶狼盯上的兔子,顿时汗毛直竖,腹诽曹丕心地纯良,也不能见到什么可怜人都往回买啊,又想到陆逊身世悲惨,性格乖戾怪异难相处也是情有可原。二人互看一眼,笑容重现,忙引着陆逊往庭院里去了。

陆逊本被安排与其他男丁们同住,但曹丕执拗着一定要辟一间新的厢房出来,曹丕想让陆逊住在东厢隔壁,但芸嫂非说不合规矩,选来选去,最后只好定在相隔甚远的西厢房。

陆逊折腾了半天,回到厢房里喝茶,四下转了转,对新住处颇为满意,再转头向窗外看去,不知何时那棵终年盛放的桃树,被曹丕栽到这里来了,黄土松软湿润,约是这几日才移过来的,真是够巧。

小花好歹有几百岁,如果不是主动移走,光是挖根就得挖很久,更别说再挖新坑去种了,这府里下人也忒闲,要换别人早把这不凋谢的树要么扔出去,要么当柴火烧了。

如今小花活得这么好,多半是曹丕的功劳,陆逊叹息出声,又回到桌前喝茶,静坐了一会,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身后摆动,还蜻蜓点水地碰了碰自己的右肩。陆逊没有理会,那东西又凑上来,还没做出动作,就被陆逊一把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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