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这句问话不像疑惑,倒像是轻声喃喃,范榆注意力紧绷,怕他突然动作,没有听明白他这句话中隐含的意味,只以为他是真的疑惑。

怎么看出来的?当然是因为眼睛。

范榆没有忘记纳娃是在发情期,她太熟悉发情期的眼神是什么样子了,像是隔着雾气,凭着本能的求索。

而眼前这人的眼神,太过清明,甚至有一种故意的挑逗,发情期没有理智的人,不是这种眼神,而且,他的眼睛给范榆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他的眼睛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范榆觉得很奇怪,她盯着少年的眼睛看了片刻,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么觉得。

瞧她一直盯着自己的眼睛,暮不动声色的偏移开了眼睛。

他垂下眼,声音有些喑哑:“唔,不是纳娃就不可以找范老师帮忙了吗?”

范榆握紧了手中匕首,重新将注意力从他眼睛上收回来,不敢放松警惕。

眼前的“纳娃”却很放松,甚至有点委屈:“可我也是范老师的学生啊?当老师的,可不能区别对待啊。”

“呸!”

蹲在洞穴角落里免费看了一场好戏的特力忍不住朝着不远处那人啐了一口:“恶心。”

眼不见心不烦,特力闭了眼,干脆的转了身去,不再看那人演戏。

博士只是让他“协助”,没说要干涉他的一些奇怪的cosplay的爱好,他也没那个兴趣加入进去。

特力支起一条腿,坐在洞穴角落的石块上,将自己完全隐藏在黑暗中。

洞穴石板的另一边,范榆掐着少年脖颈的手微微一顿。

她的学生?帝国第一军校的学生?这人是17号队伍里的吗?

暮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察觉到了她的失神,少年反应迅速,唇角的笑容蓦的扩大,抓住范榆思考的瞬间,一手夺过压在他腹部的匕首然后扔掉,另一只手极快的伸出反扣住了范榆的手腕,将范榆再一次的压在了石板上。

范榆惊呼一声。

没有训练过的地球废材身体对上训练有素的专业军校生,几乎是毫无反抗的机会。

少年的一只腿跪压住范榆的双腿,左手将她的双手扣在腹部摁住,右手漫不经心的挑起范榆的下巴。

暮伸手轻轻的摸了摸她的脸颊,笑脸吟吟:“好女孩,真聪明,不过想威胁到我还是差了点哦!”

范榆顺着他手掌的动作被迫扬起头,她咬紧了唇,恨恨的盯着暮看。

暮觉得她的表情很有趣,这种不服气的表情取悦了他,于是他忍不住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会儿,直到眼角都笑出了一点泪珠,暮才终于伸手将泪珠揩去,俯下了身,和范榆面对面。

“范老师,你好,再次见面,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少年温热的手掌盖住范榆的眼睛,再拿开时,眼前的少年已经换了一副容貌。

棕色的小羊毛卷发,一张人畜无害的娃娃脸,还有笑起来时露出的两颗小虎牙。

17号刺头队伍里的那位王族子弟——海曼.格兰。

范榆觉得荒唐:“海曼.格兰?”

“不是哦~”暮温柔的摸了摸她脸,然后低头与她额头对着额头,让她与自己目光相对,“范老师可真健忘,那你这次必须要记清楚了,我的名字是......”

他顿了顿,眼神莫名温柔了一瞬:“我叫暮。”

......

丛林里,莱勒斯蹲在岸边,将手中弯刀收在背后,看着水中泡着的那位昏迷的omega,不耐烦的将人从水里提了出来,一把扔在另一边昏迷的beta老师旁边。

指骨被红发少年捏的嘎吱作响,少年红色的眼眸中透着烦躁,努力压制住自己心中的**。

信息素带毒的omega即使昏迷过去,但依旧在乐此不疲的散发信息素。

莱勒斯垂眸盯着纳娃片刻,忽然抽出弯刀朝自己手臂割了一刀。

痛感让他暂时恢复了一些理智,莱勒斯面无表情的再割了一刀,闭上眼,努力辨别空气中残留的另一道微弱的香味。

疼痛能够短暂避开纳娃带毒的信息素,但似乎挡不住这股莫名的香味。

心中腾起凶戾的**,莱勒斯忽然很想找到这股香味的来源。

想不管不顾的,找到这个来源。

本来就是红色的瞳仁似乎更红了,许久,他再次睁开了眼睛。

莱勒斯向来是个不管不顾的性子,他理智的时候就经常跟随自己内心做事,现在理智崩断,他只会更加肆无忌惮的跟随内心的想法。

找到她!必须找到她!

莱勒斯仰头努力的在空气中嗅了嗅,然后露出一个笑容。

“哈!找到了你了!”

暮的异能,伪装。这位是奇迹暖暖版暮。后面会变成其他人靠近妹。

莱勒斯依旧还在赶来的路上……

以下是小剧场(灵感来自于评论的一位小读者,她提到了潘宏,于是我有了这个剧场的小灵感):

从前有一座村,村尾住了一位小姑娘,叫范榆,看着白白净净乖乖巧巧的,其实是位训狗的能人,据说所有不听话狂躁的狗到了她手里,都变得超级听话。

那小姑娘自己其实也养了一条狗,取了个听着怪洋气的洋名,叫萨尔,还是微笑天使萨摩耶,雪白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有人看得心动,就想伸手去摸一下,哪里想到这微笑天使说变脸就变脸,差点没把那人手咬断。

同村的人就笑,说你别看那萨摩耶乖巧就要摸,那是看人的,这只狗啊,只会对小姑娘温顺,别人一靠近,那是要去半条命的哦!

小姑娘院子里还养了几条狗,有的是原主人制不住,没得法子了才送过来,希望范榆能帮忙调教一下。

送过来的第一只狗,是个爱尔兰雪达犬,叫做莱勒斯,红色的长毛,漂亮极了,但听说将原主人咬骨折了,莱勒斯刚来的时候,也是桀骜不驯,到的第一天就跟小姑娘家养的萨摩耶干了一架,最后被范榆赏了几顿火龙果,总算学乖了点,但也仅限于对着范榆装乖。

第二只狗,是以温顺著名的金毛,叫雷曼,这只狗挺好的,不随便咬人,想摸就摸,但唯有一点,就是有人要靠近小姑娘,它就会凶,一句话总结,摸它可以,摸(不是)靠近范榆不成。

第三只狗,是只非常可爱的柴犬,这只狗是自己找上门来的,据说是一个日暮时分自己走进了小姑娘家,然后就赖着不走了,养一只狗也是养,养一群狗还是养,小姑娘就收下了,取名叫暮。这只狗也不咬人,但它很贱,它从不参与其它狗之间的打架,因为它就是挑拨的源头,等其它狗打起来了,它再美滋滋的去蹭范榆,简直贱的不能再贱了。

村里人对小姑娘养的狗啊,那是啧啧称奇,茶余饭后都在谈,以后小姑娘还能捡什么狗回去,但无论捡什么狗回去,反正到了小姑娘手里,都会变成一条好狗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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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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