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梦蝶而言只有胡思乱想才是她最大的乐趣,虽然在中学时代自己的英语成绩也曾名列前茅,但那毕竟是过去的事情。
进入这所大学以后她开始变得庸懒,对于考试只是应付及格而已,且完全是为了面子,这次也不例外。
由于顾及面子,梦蝶还是要承受考试的心理压力的,怀着几分忐忑走入考场。因为大学里采用的是英语分班制,她与同寝的好友们都不在一个英语班,她是被分在中班的。
由于第一次上英语课时来得比较晚,所以坐的位置很靠后,周围都是男生。考试也是那样的座序。
卷子发下来没多久男生们便开始跃跃欲试了,由于平时沉迷于网络游戏,某一部分男同胞需要借助于“书本”来完成考试,但也不敢明目张胆,只是搞些小小的动作而已,否则将前程尽毁,因为这所学校最著名的严厉条款便是考试作弊会被“劝退”,顾名思义就是劝你退学,在梦蝶看来那和开除没什么两样。
其实中学时代的梦蝶是最看不惯作弊的行为,也瞧不起考试作弊的人,认为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努力才有意义。可到了大学时代的她有了些须的改变,想只要自己不作弊就OK了,管别人干嘛呢!
就这样梦蝶在周围骚动不安的气氛中安静的答着自己的卷子。好像不是特别难也不是特别简单,及格应该不成问题。梦蝶边答题边这样的想着。
她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考试接近尾声之时,隔壁桌的男生由于急于交卷不小心将梦蝶的水杯给碰翻了,正摊在桌上被她反复检查中的卷子全都湿了。
那个名字叫做彭宇的男生也顾不上交卷了,慌忙边将梦蝶桌上的卷子拿起抖水,边向梦蝶连连道歉说:
“对不起!对不起!”
而梦蝶急的快哭出来了,抢过试卷来看,还好没怎么模糊,才松了口气,可却无意间瞥见了自己脚边地上的一个纸团,她马上反应到,这肯定是那帮男生的传递工具,天,怎么办?如果被老师发现了以为是自己,或者事情调查清楚了,或被发现是周围的某一个人某几个人的所为,都是会“死”得很惨的,不可以因为这个毁了自己的前程,也不可以毁他人前程,尽管周围的人作弊不对,但这也罪不至死。
她就这样的忐忑着不安着,心里好像装了一个重磅炸弹,随时都有把自己炸开的危险,而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早已聚集到了这个教室后面这个不起眼儿的角落里,更要命的是监考老师亦即英语中班的执教Mr王也走了过来,梦蝶情急之下,把一只脚迅速挪到了那个纸团之上。
这时Mr王已来到梦蝶身边,拿起了梦蝶的试卷看了看,说:
“晾干了,还可以看清楚”,紧张得已是满头大汗的梦蝶强挤出一丝笑容回答:
“那我现在就交卷了!”
她想让老师拿走她的试卷,然后她好有机会处理那个纸团。可她的想法过于天真,Mr王可是有名的火眼金睛,且学校的“四大名捕”中排名老二。
他面无表情的对梦蝶说:“卷子我收下了,林梦蝶同学可以把你脚下的纸团也给我看一下吗?”
梦蝶见事不妙,只好认命了,保护不了周围的兄弟了,因为林梦蝶不是还珠格格小燕子不能够吞纸团,原谅可怜的小蝶吧!她只好老老实实把那团被蹂躏得不成样子的纸拾起然后乖乖交到王名捕手里,可出乎梦蝶意料的是,王名捕在把纸团展开后竟然呵呵的笑了,低头将那张皱皱粑粑的纸还给她,说:
“中文学得不错,只是以后不要在英语考试的时候默古诗了,时间充裕还可以检查检查试卷。”
便拿着她的试卷走回到了讲台前,同学们也在议论纷纷中交了各自的试卷,离开了教室。梦蝶傻傻的坐在那里,想这下完了,虽说不是作弊字条,但老师对自己本是空白的印象应该是急转直下吧!
恐怕过两天自己就要去英语低班了。漫不经心的读着那来历不明的纸上的文字,行云流水般清朗俊秀的字迹流淌出的是下面的几行“锦瑟无故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庄生晓梦迷蝴蝶”梦蝶一愣,将这句念出了声。一旁站着同样发傻的彭飞叹到:“这不是李商隐的《锦瑟》吗?你喜欢这首诗?”
梦蝶摇摇头说:“这不是我默的,我的字哪有这么漂亮啊?”彭飞想了想也是,她这么普通的女孩子,量她也没这么雅致的爱好。
于是他接着说到“我中学时到是很喜欢这首诗。”梦蝶眨了眨眼睛,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说:“哦,那可以给我讲讲‘庄生晓梦迷蝴蝶’这句吗?”
因为梦蝶喜欢联想,想到了她的巨蝴蝶恶梦,所以她很想弄清楚那句的意思。而这彭飞又是个好侃之人,于是便开始了他的滔滔不绝,讲起了庄周梦蝶的典故,以及李商隐的诗歌。梦蝶听得是如痴如醉,将刚刚的不愉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心中还在想那个梦里的古代帅哥说不定就是庄周,而那只蓝色的蝴蝶就是他所羽化的,并非自己所想他被那巨蝶给吞了。
其实梦蝶并不知道自己梦到的并非庄周,而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对于别人来讲也许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是虚无的,而对于梦蝶来讲,他是确实存在的,他的名字叫做蝶欢,只会出现在与他有关的人的梦境里。
这时她忽然想起了,还在自己寝室桌子上睡觉的那本《庄子》。
于是乎与那还在高谈阔论的彭大白忽,说了声:
“对不起,我突然想起了有一件很急的事情需要处理,先走了。拜拜”便收拾好了东西,迅速冲出了教室。
剩下一个还没有讲完故事的彭飞。已经到走廊了,她才想起好像自己的钢笔还在课桌上没拿,那可是妈妈送给自己的16岁生日礼物啊!正当她掉转身来,发现彭飞站在她后面在那里坏坏的笑到:“嘿嘿,林大小姐,你是不是忘记了点什么东西啊?”梦蝶说:“我把钢笔忘在课桌上了,你有看见吗?”
彭飞说:“除了这个你还没有忘记其他的吗?”梦蝶在那里皱着眉头迟疑了半天,才想起由于着急最起码的礼貌都给忘记了,人家费了那么半天的口水给自己“补文学课”,还没有道谢呢!
于是便笑着对彭飞说:“对不起,刚刚由于着急都忘记和你说声谢谢了,耽误你那么多的时间帮我补充文学知识空白。”
彭飞笑答说:“这还差不多,没关系,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来找我。朕收你为徒了!”
于是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那只钢笔,把它连同手中的破纸一并交给了梦蝶。梦蝶心想这人虽说有才,但还真不是一般的脸大啊!便敷衍的说了
声:
“谢谢,拜拜!”正当她迫不及待的要冲回寝室时,彭飞又一次叫住了她:“这么着急?约会啊?”梦蝶心中想这个彭飞还真是难缠,边回答说:
“不是,是回寝室!”边向前走去。彭飞一听喜上眉梢,两步并作一步追上梦蝶,慌忙从自己的包中取出了一本包着天蓝色书皮的书道:
“这个一定帮我交给柳云霓!”梦蝶不耐烦的回答:“好的放心,一定捎到!”之后小声嘀咕:
“真是,有什么事不一次说完。”却听见彭飞在后面说:“好徒儿,这可不是你应该对待师傅的态度啊!”梦蝶无奈的摇摇头,心想这个时间云霓未必在寝室,闹了半天这小子想让我当传书使者才费了那半日的口舌啊,飞一样的向寝室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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