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过于迟钝

闻言,林恩女松了口气,感同身受道:“那就好。万花楼失火,让许多人都遭遇了无妄之灾,现在最不方便的,应该就是那些此前一直待在万花楼里之人了……但愿真相早日大白,也好给无辜受累之人一个交代。”

林恩女话音刚落,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芊容起身去开了门,只见门外的店小二,手里拿着两个用油纸包裹的东西,喜笑颜开传话道:“芊容姑娘,这两包点心,是温公子交待小的,刚去街上买回来的,说是给姑娘们路上吃。”

“麻烦小哥了,替我们与温公子说一声‘多谢’。”芊容说着,就接过油纸包,又从袖口里拿了点碎银赏给了店小二。

店小二笑呵呵地接过了赏银,连连点头应声道:“芊容姑娘放心,小的一定将话带到!”

芊容回到饭桌前,将两个油纸包放到了林恩女面前,笑道:“恩丫头,我们这儿除了你,还有谁是喜欢吃零嘴的吗?这温公子未免也太别扭了,给个东西,还要让店小二代为帮忙……”

闻言,林恩女只是小脸一红,并未接话。

其实,从店小二拿着熟悉的油纸包站在门口时,她就闻到了熟悉的香味。即便油纸包还没打开,她也知道里面包的是什么。

酸酸甜甜的糖葫芦,还有香气甜腻的饴糖……

这两样东西,都是她最喜欢吃的。

慕容嫣然好奇道:“恩姐姐,这里面装的是什么呀?闻起来好香啊!”

芊容见林恩女还在害羞,无暇顾及其他,便满足了嫣然的好奇心,同时打开了两个油纸包,笑着介绍道:“糖葫芦和饴糖,不知小公主吃过没有?”

“哇!竟然是糖葫芦吗?”慕容嫣然喜出望外道,“每次出宫,我都会买几串吃!我最喜欢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味道了!”

虽然恩姐姐的那位温公子,有点讨厌,但他对恩姐姐,却是真的很好。

既然如此,那她以后就勉为其难地,不看他那些讨人厌的地方了。反正只要他对恩姐姐好,恩姐姐也喜欢就好。

“这次出宫,应该还没来得及去买串糖葫芦来吃吧?”芊容笑道,“小公主,这里有好几串,你自己挑一串拿去吃。”

慕容嫣然看了看林恩女,见她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便伸出小手拿了一串糖葫芦,开开心心地吃了起来……

隔壁雅间。

温多予见温陌玉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不由打趣道:“三弟,你人虽然在这儿,可心……似乎已经飘到隔壁了啊。怎么,是不是想去恩丫头那边看看?”

温陌玉瞥了眼一脸准备看好戏的温多予,反问道:“二哥,你最近是不是太闲了点,怎么这么有空,对我的事如此‘上心’?我都还没问你,准备什么时候给我找个二嫂?都拖了好些年了,大哥的女儿禾惜都已经五岁了!”

温陌玉本就知道温多予最怕人问什么问题,原是不打算如此的,但他二哥最近着实是有些“烦人”了!

“诶,你小子还真是……”闻言,温多予像是受到了什么惊吓似的,立刻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放下杯盏后,他还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同桌吃饭的一众英雄豪杰,虽然对温家兄弟二人的对话内容不甚了解,但却并不妨碍他们“看好戏”!

唯独陆卿闻在听到温陌玉的话后,不由陷入了沉思。

她最怕听到的话,最后还是听到了,而且,还是从温多予的三弟口中听到的。

若是温多予突然遇到了意中人,那她,又该何去何从呢?

陆卿闻越想越觉得难过,怕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便以身体突然不适为由,先行离席了。

看着陆卿闻离去的背影,温多予不由担心起来。

陆卿闻的身子骨一向虚弱,这是温多予早就知道的。

但自从他花重金收集各种珍稀药材,请易扶伤研制药丸给陆卿闻服用后,陆卿闻就好了很多啊!

今日,若不是陆卿闻因身体不适离开,他都几乎快忘了,陆卿闻的身子骨本就虚弱的事实了。

毕竟,他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听到陆卿闻说身体不适了。

最近要忙的事太多,确实是对陆卿闻疏于照顾了……

温陌玉见自家二哥盯着陆卿闻的背影,一副自责愧疚的样子,不由翻了个白眼。

不知道的,还以为陆卿闻才是他亲弟呢!

那么关心他,就快跟上去看看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到了温陌玉的心声,温多予果然站起身,冲在座的英雄豪杰抱拳道:“抱歉了各位,陆兄身体不适,我去看看他,届时再回来自罚三杯!”

闻言,英豪会的众人像是早有预料似的,一脸看好戏的表情,纷纷起哄。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温氏兄弟这般“眼拙”,连眼前之人是男是女,都分辨不清。

早在几年前,温多予初次带陆卿闻去英豪会之时,就已经有年长的赏金猎人,眼尖发现陆卿闻的真实身份了。

只不过那会儿,大伙觉得没必要说什么。

毕竟,若不是有难言之隐,谁会愿意女扮男装,在江湖上闯荡呢?

所以,此事大伙非但没有觉得不妥,反而对陆卿闻生出了几分敬佩。

其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伙想看看,这温多予到底何时才能发现,陆卿闻的女儿身?

没想到,几年过去了,这温当家的竟然还没发现!

真是有够“迟钝”的!

就在温多予对大伙的反应,有些不明所以之际,生性豪爽的易直言大笑道:“温当家的,俺们江湖中人,哪儿来那么多文绉绉的讲究?你想去便去,不必拘礼!”

看到大伙的反应,温多予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尖,无声点了点头后,便快速离开了……

坐在周无争旁边的今思邈,对刚刚上演的这出好戏,简直叹为观止!

“周兄,我算是知道了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今思邈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后,还忍不住撞了撞旁边淡定喝酒的周无争,一脸兴奋道,“你们这英豪会里的人,都是性情中人啊!有趣得紧!我也想加入你们,怎么样?你们英豪会还缺人吗?加我一个呗!”

俗话说:才想睡觉,就有人来送枕头!

周无争才发愁该找谁一起上路,没想到,这今思邈就开口相邀了。

那他怎么好拒绝呢?

自然是要满足今思邈这个“十分迫切”的小请求了!

毕竟,他跟英豪会里的其他人,其实并不太熟。

虽然同属英豪会,但因为他的工作内容特殊,无非就是,天天研制那早已失传的西域秘药——老周给他的任务。

所以,压根儿就没多少机会与他们接触,更不用说一起做任务了。

此次受温多予所托,护送温陌玉的心上人林姑娘回苏州。此事虽是小事一桩,但毕竟路途遥远。一路上,若是和一个不甚了解之人同行……

别的暂且不提,只单论话不投机这一点,就让人倍感局促了。

虽然他也不喜欢说什么废话,基本上都是能睡便睡,但与一个明显与自己性情不和的人一起赶路,他还是本能想要拒绝的。

毕竟,他最讨厌麻烦了。

今思邈虽是偶然认识的,于他,却有种一见如故之感。

不单是因为,同为医者的这个身份,更是因为,在很多事情的见解上,他们也都是“英雄所见略同”。

俗话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若是一路上有今思邈同行,想必也不会因为太过无聊,而觉得路途遥远了。

“今兄,你当真想加入英豪会?”周无争放下了手中的杯盏,不答反问道。

闻言,今思邈一脸认真回道:“这个是自然。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停停停!”周无争打断了今思邈的“引经据典”,捏了捏眉心,颇有几分无奈道,“好好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差点还忘了,这今思邈确实什么都好,唯独有一点,就是——话实在是太多了!

看来,这一路,他的耳根子是别想清净了……

“周兄,如何?我需要做些什么才能加入吗?”今思邈一脸兴奋,跃跃欲试道。

他虽为隐心阁的少主,但天天呆在一个地方,着实是有些无聊了。

若是能借此机会,与英豪会里的英雄豪杰们,闯荡一下江湖,那就真是……

“不错,眼下就有一个任务,需要至少两人同行。”周无争看了眼不远处的温陌玉,转头回道,“其中一个是我,但另一个人选,我尚未敲定,若是今兄你有兴趣,不妨一道同行。”

“真的吗?眼下就有一个任务?我可以与周兄同去?”今思邈有些难以置信,连连追问道。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想事成?

也太神奇了点吧!

真是天助我也!

“此次任务虽然简单,但也十分重要,便是护送林姑娘回苏州。”就在今思邈的思绪,大有“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之势之际,周无争摆了摆手,开口将今思邈从想象之中拉回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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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女绝色
连载中七步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