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二度进医院惹

倒着看沈遇的下颚线比正面看更加明显,起码比他本人的人生规划清晰,两瓣淡粉色的唇瓣上下启合无端性感:“吧台不卖炒饭。”

“什么?”

顾朝没有接收到电波,沈遇改口道:“好的嘞,贵客您稍等片刻。”

两人这周都没去超市,冰箱没剩什么食材,炒碗炒饭或煮碗面条倒也还够。

顾朝什么都能吃,只要不会太辣太咸,他一向不挑剔。

沈遇托腮思索,目光落到角落装着一小撮面粉的白色塑料袋。

不多时,顾朝听见厨房传来咕噜咕噜的粘稠声响。众所周知做菜最忌讳灵机一动,而沈遇最擅长灵机一动。

顾朝开始隐隐担忧自己的胃了,就不该交给沈遇自行发挥,为此他试图补救一二:“小鱼啊,大晚上没必要整那么郑重,随便来点儿面食就好了。”

沈遇毛茸茸的脑袋蹭地从门后探出来,眼睛亮亮的,扒住门框的手指间还沾着面粉:“哇,哥哥怎么猜到是面食?”

冒着腾腾热气的瓷碗哐地搁到桌上,顾朝做好心理准备,挪到桌前,愣住。

那是一碗用西红柿做汤底的面疙瘩。

顾朝拿起勺子舀了一勺,起码疙瘩芯熟了,汤也香甜,总得来说味道不错,“怎么突然想做这个?”

“这不家里没什么菜了嘛,上次揉馒头剩的那点儿面粉一直放那里又做不了别的,还是说哥哥更想我烙个鸡蛋饼吃?”

“所以你就煮成糊糊,让我清库存?”

“话不能这么说嘛。”

沈遇坐到他身边,抱住椅背。从表情来看,顾朝并不讨厌,反倒有几分局促:“那为什么突然做这个?”

高中时顾朝忙于学业忙于生存,对吃食着实不上心,经常凑合凑合能吃饱就行,反正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小沈遇跟他回家的那晚,吃到了人生中第一碗热气腾腾的面疙瘩。面汤糊糊的,最大的疙瘩还有些夹生。

他没想到小沈遇比他还不讲究,也许在孤儿院被其他孩子抢吃的集体霸凌过,沈遇吃得狼吞虎咽,几乎几口就全喝完了,一点儿汤都不剩。

期间几度烫到舌头,烫得眼泪汪汪。

顾朝看不下去,伸手想揉揉他乱糟糟的头发,他却以为自己要收回赐下的食物,眼里的泪水积蓄更加充盈。

“不抢你的,慢点吃小心烫。”他的心都软化了。

没想到那味道沈遇一直记着,后来他为了养弟弟,厨艺见长,两人渐渐很少吃疙瘩汤大杂烩。

沈遇挠挠头,打断顾朝的思绪,声音中带着一丝羞怯和怀念:“我做得不如哥哥的好吃。”

“比我煮得好吃多了。”

顾朝给出中肯的评价,正要起身洗碗,肩膀一沉,按住他的那双手又绕过他接过碗筷:“也让我多照顾照顾你好吗?”

偶尔一两次还行,可看沈遇的架势,这是要长期照顾他。角色颠倒让顾朝不太自在,他下意识拒绝道:“我真没事,挂完瓶就好很多了。”

说完他就想再次站起来,脚下重心不稳一趔趄,在沈遇回头前又坐下了。

往常洗澡、睡前最后一刻才摘的支架,这回刚刚回家坐客厅就给沈遇卸掉了,失策。

意识到他是故意的以后,顾朝也就心安理得地倚靠他的照顾,全须全尾一靠就是好几日。最令他满意的地方在于沈遇不会自作主张,依旧什么都听他指挥。

“小芋,去把地拖了。”

“小芋,中午吃青椒炒肉。”

“小芋小芋,回来记得拿快递。”

“小芋~”

沈遇放下拖把,像颗导弹突突到面前,他低下头,零碎的发丝随惯性挠搔着顾朝的脸庞:“哥哥有何吩咐?”

其实有时顾朝也只想叫叫他,没有什么意思。戏弄的话才到嘴边又收了回去,顾朝改口道:“去把剪刀拿来,毛太长了,我给你修修。”

沈遇乖乖地坐到面前,咔嚓咔嚓三两下便稍微修短了些。他对着小圆镜左摇右晃脑袋,又满意地绕着耳畔一小撮鬓发玩了一会儿。

顾朝练多了,剪得很熟练。沈遇幼时被生父用剪刀虐待过,他特别害怕剪刀、镜子、强光,根本去不了理发店。一连几个月前面的头发都长得遮住眼睛了,顾朝只好试着在家里帮他剪,渐渐养成了习惯。后来沈遇再不害怕这些,他的头发也仍然让顾朝帮忙修剪。

视线交汇,沈遇从他手中接过剪下来的碎发丢进垃圾桶,拿着扫帚把遗落地上的碎发打扫干净。

“小芋小芋怎么这么懂事呀?”

顾朝这番夸小孩的夸夸,听得他又开心又不满,嘴巴一撇,努力压制嘴角,装作严肃。

赶在沈遇嘴角抽筋前,顾朝终于想起他在乎这个,话音一转又道:“是谁三生有幸娶到贤惠小芋呀?原来是我。”

他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开心极了在顾朝怀里打滚,骄傲道:“那是自然,你赚大发了哦。”

……

顾朝渐渐享受到了指使弟弟的乐趣,玩得不亦乐乎,反观弟弟似乎玩够了,对他越来越敷衍不上心。

顾朝想,这家伙果然做什么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紧接着他发现沈遇最近忙得不太寻常,昼出夜伏,经常中午不回家吃饭。傍晚能见到人都算难得,好几次睡觉前才回来。

其实早在上周,沈遇就和他说过,要找工作。那时顾朝没怎么在意,现在想想,找工作需要一整天一整天不回家吗?

哦,起码有回家睡觉,分工的家务也没落下,还会记得买菜做饭。

不过这家伙一点儿也不擅长伪装,啥事都藏不住。他有次喊沈遇吃饭都没听见,捧着手机对着聊天框痴笑半天,察觉到自己靠近又立马关掉,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

孩子长大,有自己的生活,或许是交到朋友了?

直到那天中午以前,顾朝都不以为意。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把几盆多肉挪到阳台晒太阳,手里拎着迷你喷壶,均匀地给它们分配水喝。

或许是心有所感,顾朝无意穿过栏杆往下望去。

沈遇正站在楼下和一名陌生的男性青年有说有笑,对方年纪和他相仿,头发染成桃花粉,大冬天也不好好穿衣服,羽绒服大大咧咧敞开,里头穿着超低领毛衣。一张轻浮的脸上扎了好多孔,又是眉钉又是鼻环唇环,耳朵还夸张地打了一排耳链垂到锁骨,看着叮叮当当怪吵的。

顾朝也不想看那么仔细,问就是三楼不算高的距离,让他想忽视这些细节都难。

这什么朋友?看着不太正经。

不确定,再看一眼。

两人挨得很近了,也不知道粉毛说了什么,沈遇耳尖越来越红,抬手捂住脸,活像被调戏的小媳妇。

对方再说,他就打闹似的捶了一下肩膀,然后哈哈大笑。

沈遇那么腼腆一孩子,怎么会笑成这样?

不对劲,不对劲,很不对劲!

再说若只是交到新朋友,为何要瞒着他?按沈遇的性格,不该第一时间拉着他,和他分享吗?

顾朝看着楼下嬉戏打闹的两人,抬手揉搓保持一种姿势太久而酸疼后颈。

论脑补,顾朝未必会输给沈遇[菜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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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二度进医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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