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遛狗画画

人生就是这样,在黑暗里没有光,偶然拾得的才是可贵的。

——《小鸟日记》

林晓芒把伞放在客厅的一个角落,撑开,这样雨伞可以干的快一点。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推开窗户看了一眼,外面雨还在下,她看了一眼窗外,就迅速关上了窗户,现在还是有点冷的。

把外套一脱,她便坐在自己那把小椅子上。用毛巾擦了一下有些湿漉漉的头发,打开空调,调成暖风26摄氏度,最大风速,这样,整个房间才慢慢暖和起来。

这个时候,她突然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应该是其他租客回来了。

她迅速起身,换了衣服,去卫生间洗澡。

等照卫生间的镜子里,才看到自己的妆容,因为哭加雨水,已经都花掉了,买眼线笔的时候就该买个防水的,不然现在也不会在脸上出现一条条黑色的痕迹。

现在才晚上九点,卫生间的使用率不高,现在无人使用,正好她可以去洗澡。

因为卫生间是公用的,一天里它最忙碌的时间段是早上7点半到十点,还有晚上10点到12点,这两个时间段,租客们都要排队去上卫生间。如果看到卫生间的门开着,就要迅速去洗漱上厕所,然后去上班或者回自己的房间。

等她洗漱出来,回到自己的房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

她打开床边的柜子里,拿出吹风机,抹了点护发素,便开始慢慢地吹干头发。今天因为情绪起伏比较大,所以在洗澡的时候,她顺便理了一下思路。

现在她是一个失业又“失恋”的人。这一天真的是太暗淡了。

现在唯一的光,就是便利店遇到的好心人,临时借给她的一把伞。

正是因为这把伞,她才没有像个落汤鸡一样跑回自己的住处,不然现在肯定已经受寒感冒了。

吹干头发后,她把吹风机重新收进柜子里。

打开手机,重新点进柳学长的朋友圈,果然第一条就是对方发结婚证件照的图,下面有很多人在点赞留言表达祝福。

她确实是没有看错,柳学长是真的步入婚姻了。

此刻她的心拔凉拨凉的,像是一大早出门,一脚踩进去深水坑一样苦楚。

想到这里,她翻出通讯录,找出大学好友周小雅的电话,直接给对方打过去。

很快,电话被接通了。

“林晓芒,你有啥事?这大晚上的,都该睡觉了。”周小雅一边打哈欠,一边说话。

“你看到朋友圈了吗?柳学长结婚了!”林晓芒直接开门见山。

“我看到了,很多人都点赞了,他的另一半还挺美的。”周小雅说。

“啊啊啊,我感觉我失恋了!今天真的是太乌鱼子了,我主动离职了,还看到他发结婚的照片。你说,这得多么巧,才能凑在一起啊。”林晓芒说着,感觉自己快哭了。

“咋说呢,你这离职,是自己选的,而这柳学长结婚发朋友圈,是他自己选的,你们两个本来就是不同的线,何必硬要凑一起呢?”周小雅坐在床前,依然在打哈欠,她今天是真的得早睡了。

“话是这么说的,但是想想还是很生气,凭什么对方比我先恋爱结婚啊?这不公平,我柠檬酸了。”林晓芒有点生气。

“这谁恋爱早,结婚晚,也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你要是想早点结婚,多出去转转,当然去庙里拜拜,也很好。”周小雅说。

“我,哼,哼,哼!不公平。”林晓芒说道。

“我要睡觉啦,我们要不明天晚上吃饭,逛街散散心吧。”周小雅又打了一个哈欠,她得睡了,现在。

“好,明天见。”林晓芒听出朋友的疲乏,就挂了电话。

人生啊,怎么会这样,恋爱没有,工作也飞了,这也太怅惘了吧。

林晓芒晚上十一点多躺在床上,思来想去,翻来覆去,最后架不住一天的劳累,眼皮一直在打架,便进入梦乡。

而吴亦珩则是晚上十一点,才在家里写完当天的文章,准备去冲个澡,再睡觉。

今天对吴亦珩而言,算是有特殊意义的一天。

因为他终于为自己积了一点点功德,把雨伞借给淋雨的客人。

这种很直接的帮助人方式,可比网上那种下个软件,点开自动播放,敲电子木鱼来得更直接吧!

当然,他也理解,现在年轻人因为压力大,敲电子木鱼的心情,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想专门花时间在这个方面的。

吴亦珩是一名艺术家,同时也在森月便利店打打工,做兼职,美其名曰:“体验生活”。

他自幼爱画画,读初中的时候,已经卖出了人生中第一幅作品。之后去知名大学读了中国山水画专业。从大一开始,就已经在给各大出版社制作封面、插画了,作品风格因清新爽朗,而饱受读者喜爱。所以毕业之后,自然而然,成为一名艺术家。再加上他本人对文字有天生的喜爱,所以也会在自己有空的时候,写一些文字,发在网络上,当然是用的笔名。

去浴室里冲澡的时候,他想到今天晚上的场景,还是觉得很有趣。

毕竟这可是这么多年来,主动第一次给人提供帮助,之前都是别人主动向他寻求帮助,说画一幅什么样的画,要做什么什么。而现在,他体会到主动帮助人的感觉,真的很好,很自由,很快乐。虽然事情小,但却很幸福。

就这样,他快乐地冲完澡,然后吹干头发,躺在自己那宽阔的大床上,带着心满意足的快乐进入梦乡。

第二天早上,他六点半就起床了,迅速洗漱穿衣,吃早饭,便出门去遛狗。

他有一只聪明的边牧犬,今年已经两岁了,是他自己在上海买了房子之后,去专门的领养机构领养的。当时这只边牧犬才只有三个月大,个头倒也不小,加上食物、生活环境不错,以致于两年后的现在,长得圆圆润润的,脸比小时候整整大了一圈。

这只边牧犬的名字叫“春天”,是一只小公狗,个性较为安静。是三月份来到吴亦珩家中的,那时候正好是春天,所以就取名“春天”。它小时候不懂事,刚来到吴亦珩的家里时,那是隔三差五拆家,甚至都把皮沙发咬出来很多个洞,买的高级地毯也变得破破烂烂,为此吴亦珩没有少费心去教育它,一遍遍和它讲道理,甚至还装模作样拿出木尺要打它。经过半年的磨合,春天终于懂事儿了,也不再乱咬家具,也懂得去固定的地方上厕所。

“春天,快把头伸过来,给你带上绳套,然后我们出去遛弯儿。”吴亦珩朝站在门口的春天挥了挥手。春天迅速跑到吴亦珩脚边,把头抬起来,等着他给自己系绳子。

吴亦珩三两下把绳子系好,拍了一下春天的小脑袋,说:“走,我们今天去散步。”

就这样一人一狗,去马路上遛弯儿,放风。

春天喜欢走在路上闻闻嗅嗅,遇到一朵开的小花,也要停下来看看,遇到一只小鸟飞过,也要装作要追鸟的样子,跑一跑。

春天是个好奇心极强的边牧,加上头脑很聪明,所以,常常让吴亦珩觉得,不是自己在遛狗,是春天在带自己散心。

他们差不多在马路上溜达了半个小时才往家的方向走去,等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小操场,里面有只小的边牧在和一个老爷爷玩扔球接球游戏。春天看到之后,突然停了下来,看了看,向吴亦珩示意,自己也想玩那个游戏。

吴亦珩看了眼手表,已经是早上七点五十了,现在他要赶回去工作了,看样子不能陪春天一起玩了。

他摇了摇头,对春天说:“我现在要回去工作了,时间不早了,我们明天来这里玩球,好不好?”春天听了之后,摇了摇头,眼巴巴地看了看操场,又看了看吴亦珩。

“我们明天来,今天得回去,如果我没有赚到钱,你就要饿肚子了。你不想饿肚子吧?”吴亦珩问,还专门指了指春天的肚子。

“汪。”春天思考了两分钟,看了看操场,最后同意了吴亦珩的要求,朝着家的方向继续前行。

就这样,等他们到了家的时候,正好是八点。

他给春天把脖子上的绳子解下来,顺手递给春天一个黄色的小皮球,这样春天就可以和玩具一起玩了。

春天叼着小皮球,跑到隔壁房间去玩。

而吴亦珩则回到自己的书房,开始拿出一摞厚厚的纸,放在桌子上,右手拿着笔,开始构思新的作品。

这次的作品是给明星出版社的图书绘制封面和插页,他在画之前,特地把这本书的原稿放在手边,这样方便他构思。这本书是关于民国时期的爱情故事,主角是落魄贵公子和街头卖花女孩,作者文笔细腻,情节跌宕起伏,故事极具吸引力。

就这样,吴亦珩在房间里度过安安静静的一个上午,隔壁房间的春天,玩小皮球玩累了,就直接躺在地板上休息,休息好,继续玩小皮球,非常安静,仿佛家里没有小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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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岁,刚刚好
连载中西野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