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于宵当然没有去程今游家里。

十多平米的出租屋里,于宵出门时瞥了一眼仔细绑好放在伞架上的那把伞。

一个陌生女人的伞。

鬼使神差的,他把那把伞装进了包里,然后钥匙插进锁芯一转,离开了这个散发着霉味的拥挤的落脚地。

他要去接他弟弟于安回家了。

出门,右拐,走到十字路口,再左拐,他在心里默念。

这条路他走了很多遍,不会错。

附小门口挤着很多人。

这是一所寄宿制的公立小学,扬东郊区教育水平落后,这已经算不错的学校了。每到周五,校门口都挤着一群要把小孩接回家的家长。

来接小孩的人数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炫耀的资本——越是拖家带口的来接的,头抬得越高,没人接的,那就抬不起头。

今天是周四,马上放清明假。

于宵努力地挤到栏杆的最前面,确保于安一眼就能看到他。

小学生们一个班级一个班级地出来,走在最前面的高个子举着班牌,好似什么无上荣耀。

队伍里吵吵嚷嚷的。

“于安!你哥又来接你了诶!”

“你哥好厉害哦,每次都能站最前面。”

“不过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爸爸妈妈来接过你啊?”

小孩被戳中了痛处,愤愤地说:“放屁!我爸爸妈妈来过的!他们……他们就是工作忙,下周就来接我!”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犯得着那么大脾气嘛……”

大铁门被保安拉开,投下一道道阴影,把人割成一块一块。

于宵弯腰把他搂过来,给他脱下书包背在自己身上,然后接过他的拉杆箱。

零零碎碎的阳光从梧桐树叶的空隙中漏到于宵的鼻尖上,于安看得莫名的烦躁。

他明明知道哥哥对他很好,但还是忍不住把妈妈的死算在于宵头上。要不是于宵被爸爸打的时候乱叫,妈妈就不会从房间里冲出去被打死,爸爸就不会坐牢。

其实他很信任于宵,这种信任让他可以毫无顾虑地把无处安放的恨意发泄在于宵头上。

想到这里,于安用力地把他推开了。

“谁要你来接我!我不想看见你!我要爸爸妈妈来接我!”

于宵明显愣了一下,然后略带讨好地把手里拿着的三色杯冰激凌递给他吃。

小孩的恨意被堵住,一边说着谁要吃你买的东西,一边挖空了香草味和巧克力味的冰激凌。

“我都说了我不喜欢吃草莓味!你到底有没有认真记过!”

他故意把用过的勺子插在草莓味的冰激凌上,然后把盒子塞回到于宵手里,看他用沾了自己口水的木勺把冰激凌一点点挖起来吃掉,窥探他的表情里有没有一点点难堪。

但是没有。

他只是很认真地把剩下的冰激凌吃掉了。

兄弟俩一前一后,于安故意走得飞快想把他甩开,但又不自觉地在人声鼎沸里竖起耳朵听后面的脚步声。于宵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突然走在前面的人想到什么,脚下急刹,转过头去质问道:“今天是周四,你怎么不去上班,有空来这里接我!”

于宵被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懵了,指甲在掌心里抠出印子。

“小安,”他不好直说自己已经被辞了,只好避而不谈,“好好读书。”

“我不!”小孩子的眼泪一下子飙出来,“我也不要上学了!”

闷热的空气瞬间凝滞,耳朵里一声嗡鸣。

于宵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

他蹲下来,用带着一层薄茧的指腹擦他脸上的眼泪。

于安看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那道旧疤,那是做工出事时留下的痕迹。

像一只蜈蚣,很丑,很难看。

但也就是因为这个疤,厂里赔了一大笔钱,他们兄弟俩的生活才能好过一点。

当年厂里事故的时候于宵还没成年,那个黑心老板不肯给他钱,是于宵带着一群和他一样的童工去没日没夜地闹。

他说,要是不赔钱的话,就死在厂子里,把事情闹大,谁都别想好过。

于安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这句话,吓得哭了出来,抱着他说,哥哥你不要死。

想到这里,于安哭得更厉害了。

于宵肉眼可见的慌了,哄他说,别哭,别哭。

就像那个时候一样。

于宵是个很循规蹈矩的人,很显然于安的哭声已经偏离了他预定的轨道。

接下来的那个人更是直接把他从轨道上撞飞出去了。

“喂!拿了我的伞,也不准备还我了吗!”

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传来一个清晰的女声。

有点熟悉的声音。

于宵皱了皱眉。

她是谁?

“都说了要你来我家还给我的,怎么就偷偷摸摸占为己有了呢?”程今游牵着一个小姑娘的手,快步走到两个人身边来。

她穿的平底鞋,站直了还是比于宵矮一点,但在气势上远胜于宵。

“我哥才不会拿你的东西!”于安慌忙把眼泪抹了个干净,对着这个看起来不怀好意的大姐姐嚷起来。

“哦?是么?这么着急维护你哥啊,不知道是哪个小坏蛋刚才还说不想看见他呢。”

程今游刮了一下于安的鼻子。

果然小孩子逗起来就是会比较好玩。

“你!你怎么能偷听我和我哥讲话!?”

程今游扭了扭脖子:“话可不能这么讲,怎么能叫偷听呢?只是顺路,所以才不小心听见了。”

她说的当然是鬼话。

虽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这位朝思暮想的小情人,但程今游认出他的时候,就毫不犹豫地跟了他一路。

缘分嘛,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

程今游和那小姑娘讲了两句话,掏出一张纸票子让她带着这个小朋友去麦当劳买两份薯条。

等两个小孩走远了,她才开始盯着于宵看。

“你放心,我对拐卖小孩没兴趣,尤其是你的这个狼心狗肺的弟弟。”

她特意在“狼心狗肺”四个字上加了重音,看着他一脸无辜且防备的表情,震惊地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比她还没心没肺的人。

虽然他们之间本来也没有什么,但这转头就忘的本事也太厉害了。

程今游顿时觉得自己亏了。

那可不行,她从来都不是会委屈自己的人。

她要让于宵也记得她,而且要深入骨髓的那种。

“你不记得我了?酒吧、香烟、雨伞、出租车,一个都不记得?你是金金鱼哇?”

于宵努力地在脑子里搜刮与之相关的回忆,似是想到了什么,飞快地从包里掏出那把黑色花边雨伞。

“你的?”

程今游把伞收回去。“我说要帮你买一件白衬衫,你还记得吗?”

于宵摇头。

“没事,不记得也行。反正你记着,我以后还得和你见面的。”

她用大拇指的指尖摩挲着戒指,下意识想去摸香烟。

程今游烟瘾挺大的,兜里常备两盒香烟,一盒黄鹤楼1916,一盒□□,蓝莓味的。

但是她这回忍住了,这里小孩子多,在这抽影响不好。

所以应该换个地方抽。

于是她一把把于宵拽进一条七拐八拐的巷子里,点上蓝莓味的香烟。

比起纯粹的烟草香,她还是更喜欢这种带点甜味的。

她的打火机已经换了,新的很好用。烟灰落到石板街上,被风吹着散了一地。

两个人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程今游是来接宋晴的女儿回家的,没有化妆,穿得也很随意。白体恤、牛仔裤、运动鞋,活脱脱一个女大学生样,但点烟的神态还是透露了她的狂野不羁。

“我们差点就上床了哦。我当时救了你,你说你要以身相许呢。”

程今游平静地说出这句话。

似万丈高楼平地起,于宵登时后退了一步,没有波澜的眼睛顿时翻江倒海。

“真的,这把伞就是证据,你不记得了而已。”

程今游很满意他的表情,在天平的一端默默加上砝码。

她骗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于宵是什么想法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要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但接下来于宵的话超出了她的想象。

“对不起。我知道很冒昧,但是,”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我不可能……”

程今游僵了一下。

坏了,玩脱了,这还真是条纯爱金金鱼。

她摆摆手:“啊哈哈,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于宵还没反应过来自己被捉弄了,竟然被程今游的尬笑带着,笑意盈盈的。

等到把脑子里的弯绕过来时,他也只是垂下了长长的睫毛。

她说:“别急,现在的小孩很能玩的,一时半会不会回来。你再在这陪我待一会。”

于宵被她拉着,眨巴眨巴眼睛,像是在说,不怕小孩被拐啊。

她颇为缺德地说:“哦,那个不是我女儿。”

于宵甩开她的手,转头就走。

刚好在巷子里碰到拿着薯条说说笑笑走过来的俩小孩。

“哎呀,”程今游不动声色地把烟灭了,对于宵说,“她那手表上有定位,很准的啦。”

于宵拉过于安的手往家里走,没有回头。

“下次见面要记得我哦,小朋友。我叫程今游!记住了!”

她的声音像烟灰一样散开。不过她猜,下次见面的时候,于宵还是不会记得她。

于宵说:“离她远点。”

“为什么啊?大姐姐人很好啊,还请我吃薯条诶。”

他摸摸于安的头,意识到程今游能随手给出去的东西自己可能永远也给不了,于是放弃了再说什么,沉默地拉过他的手臂。

如果,程今游真的对他有想法,是不是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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