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安的记忆里,于宵总是很高大的。
一开始,他有一个嗜酒的父亲,和一个温柔却逆来顺受的母亲。他爸喝多了,就在家里砸东西。东西都砸碎了过后,就开始打人。
那个酒鬼发起酒疯来不分人,他,母亲,于宵,谁都不能幸免于难。
后来于宵想了个办法,在父亲开始砸东西的时候,就让他和妈妈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假装不在家,不管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声。
客厅里充斥着玻璃碎掉的声音,他吓得要死,不停地抖。
于宵会捂住他的耳朵,温声对他说:“小安,别怕,哥哥在。”
就好像有他在,到哪都不是绝路。
直到有一次父亲好像发现了他们哥俩躲在房间里,开始砸门。于安年纪太小,“哇”的一声哭出来。
“出来!我知道你躲在里面,给我出来!”
于宵把他藏在身后,推开门走了出去。他就在门里面,透过门缝去看。
他爸一巴掌甩在了于宵脸上,然后举起凳子往他身上砸。他还嫌不够,解开皮带,以一种极为变扭的姿势压着于宵的身体,开始毫无章法地抽。
于宵一开始还能咬紧牙关硬忍着不出声,后来理智也被浑身上下火辣辣的痛覆盖了,从低微的呻吟,到又哭又叫。
十四岁的少年相当有血性,即使伤痕累累也敢指着他爸鼻子骂:“只会打女人和小孩,你算个屁的男人!算个屁的父亲!”
于董被气得失了智,不知从哪拿了个铁棍子毫不留情地往他身上砸。
身上从充血到发紫,哪里都是痛的,每打一次后背都像是被人生生剖开了皮,剜出血肉。血开始透过白衣服洇出来,一片一片的鲜红。
汗水和血混在一起,把头发黏在鬓角。
他看见他哥满身都是血污,他感觉自己被抽干了力气,连呼吸都做不到。
后来于宵连叫都没力气叫了,皮带每甩到于宵身上一次,他就要抽搐一阵,除此以外看不出被打的是个活人。
好在他爸似乎是打累了,转过身去拿桌上的陶瓷水杯。
于宵用最后一丝力气拼命地往房间的方向爬。
其实他很害怕。眼前开始发黑,他觉得自己要死掉了,但是他还不想死。
就差一点点,他就要够到门把手了。
然后——
咔嗒。
——于安做了一个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七岁的小孩伸直了手臂才堪堪够到门锁。
后背不自然地起伏着,他张大了嘴巴去争抢最后的空气,倚在白墙的裂缝上,锁上了门。
咚咚咚。
敲门声又响起来,不过这回敲得很规律。
于安一激灵,吓出了一身冷汗,直到听见他哥的声音。
“你好。”
门半掩着,于宵怔了一下才开口。
程今游用一手抵着门框,把门开得大了一点,被扑鼻而来霉味熏得眼睛酸。
这是栋上个世纪的老楼,外面的墙壁在日晒雨淋里褪色腐烂,从楼里伸个手就能碰到对面同样拥挤的房间,简直就不像是活人能住的地方。
铁锈味的床、自来水管巨响。
他就住这种地方?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像他这么干净的人呢?
但她又是庆幸的。她能确信于宵缺钱,而钱是她最轻易拿得出手的东西。
一时间她好像有很多很多话想说,但最后只说了那一句。
“还记得我吗,于宵?”
她一路跑上楼梯还有点气喘,没人知道她究竟做了件多疯狂的事情,到处打听,就为了闯到一个仅有两面之缘的男人的住处,为了遵守一个只有她记得的承诺。
那是她一生只有一次的、朝不保夕的勇敢。
程今游把手里装着干净白衬衫的硬纸板袋子递过去,“喏,赔给你的。”
“漂亮姐姐!”
于安认出来这是请他吃薯条的大姐姐,蹦蹦跳跳地一下子就把门拉开了。
阳光从出租屋灰暗的玻璃外溢出门外,于宵背着光,几乎可以听见她细碎金箔似的发梢下,酝酿着坏种的心跳。
门一拉开,程今游彻底看到了这间屋子的模样。
厨房挨着厕所,厕所连着床,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只有一个老古董似的小马扎摇摇欲坠。
但所有的物品都被很好地归置了,在狭小的空间里井井有条,并不脏乱,很轻易就能看出租客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今游不是变态,没有打量别人家里的爱好,奈何这屋子像一张斑驳的纸,一眼就能看完。
“于宵,你们家小安都认识我了,你还不记得我啊?我可要伤心了。”
她毫无一个不速之客的自觉,径直走入了房间,但没找到一个能坐的地方,暂时只好先站着。
直到于安拉着她坐到床边。
于宵比了个手势让于安到一边去写算数题,等他背过身子后才给了她一个“你还有事吗”的眼神。
“怎么,这么不欢迎我啊?”程今游故意压低声音笑着问。
“我欢迎我欢迎!”于安的心思本就不在题目上,迫不及待地加入两个大人的谈话,解释道,“我哥他之前生病把脑子烧坏了,记不住事,要是他记得肯定会喜欢姐姐的。”
程今游没忍住嘴角抽了一下。
一来是因为“脑子烧坏”的说法真是和宋晴骂她的方式一模一样,二来是因为小孩把“喜欢”说得轻巧又真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她对上于宵的眼眸,语气中带着调戏:“是吗,小金鱼。”
于宵没回答。
他不是和于安一样的小孩子,自然听得懂程今游的弦外之音。
气氛一下子变得微妙起来。
屋子就那么丁点大,于宵不想一抬头就能看见程今游的脸,只好转身躲进了厨房。
碍于这条小金鱼实在话太少了,程今游也不再管他,索性拿了于安写的数学题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位四年级小朋友的两位数加减法都有不少错的,乘除法算得那叫一个灾难,应用题更是一塌糊涂,算出的人数共有27.5个,让人眼前一黑又一黑。
她耐着性子问:“小安,告诉姐姐,7 9等于多少?”
“是……16?”
“对啦,那27 39呢?”
于安思考了一会:“嗯……56?”
“你看,”程今游拿起黑笔在草稿纸上列了个竖式,“你算7 9的时候知道要进一位,算27 39也是一样的。”
“哦!”于安一拍脑壳,“所以答案是66!”
程今游觉得于安提点一下就能懂,却学成这样,不免疑惑:“你哥不教你功课吗?”
“不教!以前他嫌弃我笨……”于安的声音小下来,像个跟老师告状的小屁孩。
“那现在呢?”
“现在他讲不清楚啊……”小孩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到最后还带上了哭腔,“还说要去林大呢,骗子!”
想去林大啊,害呀。
程今游拿笔敲了一下桌子。
这不专业对口了嘛!
程今游抵挡不住气鼓鼓的小孩,只好揉了揉他的头发:“你哥胡说,我们小安明明很聪明嘛!”
她就是故意说给于宵听的。
果然,于宵终于拿着个搪瓷杯从厨房里走出来了,没什么表情地递给了程今游。
“谢谢你。要出门了。”
他的声音还是沙哑的,和握手楼一样暗无天日。
这句话无异于是要把她赶走。
但程今游是什么人啊,死皮赖脸起来,哪是于宵这等功力的人想赶走就能赶走的。
她好不容易找到这里来,不把于宵拐走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心血。
“小安说你原本想考林大的。”她眉眼弯弯,“我是从那毕业的,带你进去逛逛?”
于宵明显一愣。
他以前想考林大的吗?
好像是。
这记忆像是被水泡烂的海绵,早就沉入湖底了。
他其实不太在乎了。
现在的他只有精力在乎自己和弟弟的温饱,他的世界只剩贫穷和苦难。连活着也要格外努力,不会去肖想如果没有两年前发生的那件事情,现在又该是什么样。
要是死的人是他就好了。
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减轻一点点他的痛苦,才能让他觉得现在还能呼吸不是另一种更深的罪名。
倒是于安替他决定了:“哥,你去吧,我保证会在家里好好做功课的。”
虽然于宵记不清了,但于安还记得。
于宵以前成绩很好,总能考年级第一,语文作文也写得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念。
妈妈老拿他和他哥比,于安觉得于宵肯定是生来智商就比他高,真是不公平。
现在他哥永远比不过他了,他却一点也不高兴。
他哥要站在林大演讲的。于安一直这么以为。
程今游非常满意:“嗯!小安真乖,想要什么礼物姐姐买给你好不好呀?”
于安吸了吸鼻子,眼睛瞬间亮堂堂的:“我要奥特曼书包!最炫酷的那种!”
“好,我一定给你买。”
于宵就这么半推半就地跟程今游出了门。
程今游本来想打车的,但被于宵拦住了。公交车站并不远,比打车实惠多了。
一辆公交车碾过落叶,她顺着车灯看过去。
“98路!这个能到,快快快!”
程今游拉着于宵拔腿就跑,赶在司机关门的前一秒上了车。
刚踩上台阶,门“啪”一下关上,发动机毫不留情地震颤着,散发出浓重的汽油味。
七湾工作室想要有更高的声量,还得靠资本的大腿。
但做着不喜欢的事情,还是让她心烦意乱。
而于宵跟这些烦心事都没关系,所以程今游才会不远万里,跑来这地方找他。
且让她逃一逃吧。
公交车上只剩两个分开的座位,一个是前排的单人座,一个是最后一排挤在靠窗位置的座位。
程今游平衡性一般,就近坐了。她原以为于宵会去后排,但他只是走到她座位边上就没有了动作,拉上那个一摇一晃的黄色把手,整个身体也跟着一摇一晃。
天转阴了,窗外开始飘小雨。
程今游觉得车里闷得让人昏昏欲睡,想透透气,用力去掰手边的窗户,却纹丝不动。
她刚想作罢,下一秒,窗户就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打开了。
她顺着手臂去看于宵的表情,但被他恰到好处地藏匿在了阴影里。
“喂,下雨了开什么窗,有没有素质!”
前座淋到了雨,“啪”地一下把窗户关上了。
“不好意思。”程今游难得服了个软,因为她不太想听于宵道歉。
娃娃的哭声,情侣的交谈声,后座的打鼾声都回来了。
但程今游只觉得车上一片死寂。
还好经过那几个景点站后车上就不剩几个人了,她重新拉开了窗。
外界的嘈杂也跟着重新降临。
“有位置了,不坐吗?等会还要走很久呢。”
她的目光看向后排那个空着的双人座。
“嗯。”他低低地应了一声,坐到她身后。
一路坐到终点站,双人座一直空着,谁都没有去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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