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偷梁换柱(三)

成排的槐树郁郁葱葱,枝叶盘根错节,像一张大网罩住了天空,半点阳光都无法透进来。

“往湖边跑,那!在那儿!”

身后刀剑交击之声不绝,她喘着气,跌跌撞撞地往前跑去,身后有个干瘦的老人在追她,他的喉咙里发出拉风箱似的声音,含混不清,却尖锐刺耳。

“你还能往哪儿躲?”

年禧儿猛地睁开眼睛,挣扎着起身,嘴里含着的竹筒往前一戳,随后掉了下去。她大口喘了喘气,抬头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紫衣女子,她被那竹筒戳中,唇边渗出了一点血珠,一旁的少年正在给她递手帕。

“好好的,你怎么就掉湖里去了呢,可吓死我了。”

年禧儿还未反应过来,便被蒋芸一把抱进了怀里。她浑身湿漉漉的,蒋芸的泪水落在她的肩头,湖风一吹,起了一阵痒。再转头一看,一位公子正蹲在她身侧,笑着看她,那笑容如春风般温暖和煦,她一时看得愣了。

燕无涯看她好似还未回神,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笑道:“年姑娘,是这位林大夫救了你,你可要好好谢谢人家。”

她轻轻推开母亲,正要起身道谢,就被林絮按了下去:“无事,举手之劳而已。伤你的人在刀口淬了微量的毒,虽然现在毒已经解了,但你的体内还是会有一些残留,而且伤口泡了水,如今天气炎热,极易化脓。你回家后要好好修养,可别生病了。”

“我看你身上的伤口不像是寻常的砍伤,是惹上什么人了吗?”金佑安懒懒倚在门边,抱剑道:“哦,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金佑安,你应该知道的。”

“金小公子的大名,我当然听过了。”年禧儿长吁了一口气,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我刚才路过城郊时,看到慈云庵和罗汉堂正在火并,还有一支镖队混在其中。混乱之中,那和尚不知为何将我认作了慈云庵的人,一路追着我。所幸有一女侠出手相助,我在她的掩护下,跳入湖中才捡回一条小命。”

金佑安嗤笑一声,不屑道:“原来是这俩啊,他们都打了多少年了,就为了一个破寺,争成这样也不嫌丢人。你撞上他们算你倒霉了,这帮家伙要是杀红了眼,谁路过都得被削一层皮。不过......他们不会无端在山外斗殴,也很少殃及路人。”

说完,他对刘寅使了个眼色,刘寅心领神会,点了点头后就出楼了。

“尼姑跟和尚打架?”明昭惊讶地叫出声,金佑安看她那不可置信的样子,倒比先前可爱多了,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脑袋,笑道:“大惊小怪。”

明昭闻言,瞪了他一眼,抬手就往他臂上呼了一掌,也不知金佑安是轻敌还是演戏,竟被这掌扇了个踉跄。

一旁的燕无涯注意到这一幕,眼神微微一动,看向明昭的目光中透出了稍许疑惑。

“是啊,还好有那红衣姐姐救我,不然我就惨了。”

听到这话,林絮起身的动作一顿,回问道:“你看清楚她的样子了吗?”

“我看不真切,只知她身着红衣,发髻上点了金,看着武功很高的样子。”

“是揽月。”林絮双手紧了紧,明明以揽月的功夫,全身而退不成问题,但她的心底却莫名漫出一股不安来。

听到此处,贺兰绪心下庆幸,对年禧儿说道:“曲姑娘几个时辰前送人出城去了,你遇到的应该就是她。福祸相依,还好你碰见她了,不然城郊人迹罕至,你一人是难以脱身的。”

蒋芸听到这话,狠狠点了点头,泣道:“我早就说了,但她就是不听!隔三差五就闹着要出门,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以后可不许不听话了,知道没?”

忽地一声惊雷炸开,乌云漫上天际,夏日的天气就是多变,眼看着前一刻还艳阳高照的天,现下便要开始下雨了。湖风携着细雨吹入船中,年禧儿本就湿了衣衫,被凉风一吹,冷得哆嗦了一下。

林絮见状,说道:“年姑娘还是先回家去吧,不然怕是要发热的。”

蒋芸听罢,下意识扶着年禧儿就要离开,突然想到自己的活还没干完,心下犹豫,又停了下来。舱内的厨娘探出头来,对着她喊道:“芸姐儿,你放心回家去吧,刘掌柜刚才说了,你闺女都这样了,肯定得让你回家照顾着的。咱楼儿家大业大的,不差你一个人!”

旁边一厨子笑锤了她一下,说道:“你会不会说话的!芸娘做的莲肉粥可是蜀都一绝,可不能少了她。”

言语交际间,他也没耽搁手上的活,三下五除二,一块翠玉豆糕便已捏好放入笼中了,“大嫂子,你放心家去吧,明日按时来就成!”

等四人再次回到楼中时,桌上已撤下热食,换上了一些清新爽口的瓜果点心。林絮捡起几块入口,那冰糕散着缕缕冷气,入口后沁出一股花香,格外清爽。

她不自觉多吃了几块,那凉气沁入心肺,将她心里隐隐的思虑压了下去,林絮定了定神,问道:“金小公子,你在成都府这么久了,可知这里最繁华的地方是哪?”

“那必然是锦绣街了,沿着湖一直往西走就能到,那儿商贩云集,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晚上各个店铺的灯火一点,更是热闹非凡。观莲节[1]就要到了,这几日晚上都在举办灯会呢,人就更多了。你问这个,是想在这儿多玩几日?”

“我们都是第一次来成都府,便想多体会一番这里的风土人情。”

“可惜了,今晚燕兄有事要办,我也要回庄向我娘说明醉仙楼之事,估计这几日是没法出门,便不能与你们同去了。”

说到这里,金佑安面露痛苦之色,仿佛已经看见了之后的苦日子,他重重叹了一口气,从荷包里捻出一物递给林絮,“这是我的随身之物,只要是在我们名下的店铺,都是可以使用的。你若想来金玉山庄,就把它亮给侍卫看,他们不会拦你。”

林絮接过信物,看那珍珠周围金线交错缠绕,上面镶了星星点点的翡翠,心知此物贵重有情,拱手一笑,郑重道:“多谢。”

一阵急雨过后,天色渐亮,阳光透过云层洒下来,将大堂照得一半明一半暗。

“噔噔噔。”刘寅小跑进来,将湿了的袖口卷起,说道:“小公子,听说这次慈云庵与罗汉堂械斗,是为了抢妙法大师的舍利子。”

金佑安一听,不禁失声道:“什么?!这东西不是早就凭空消失了吗?”

贺兰绪闻言更是不解,诧异道:“消失?舍利子坚硬无比,经年累月也鲜有损坏,说它被盗尚有可能,怎么会凭空消失?”

刘寅说道:“当年焚化妙法大师时,寺内毫无外人进入的痕迹,确实是在众人面前凭空消失的。”

这几人七嘴八舌,东一句西一句听得明昭云里雾里的,她不由心烦起来,没好气地说道:“你们能不能一个个说清楚啊?这东一锤西一锤的,我们听不懂!”

燕无涯看她这孩子气的样子,哈哈一笑,说道:“这就说来话长了,得从净山寺的起源开始讲起。”

林絮无奈地笑了笑,搓了搓明昭的手心,对燕无涯说道:“我们也没有什么急事,既然昭昭想听,你不嫌烦就细细说来吧。若有什么江湖默认的规矩,我们现在知晓了,也好避免一些麻烦。”

燕无涯拿起茶杯,润了润嗓,解释道:“城西有一座九疑山,山上有一座净山寺。那寺中原只住着一位方丈,一日他下山化缘时,在山脚发现了四名流浪儿,因不忍见他们流落江湖,就带回了寺中抚养。这四人长大后,便顺理成章成了寺庙的班首。随着年深月久,净山寺香火渐盛,寺中弟子也多了起来,但人一多,纷争便也多了。释灵蕴作为四人中唯一的女子,做主收了不少女弟子进庙。这男女同寺多有不便,他们隔三岔五地起争执,最初只是小打小闹,但后来,一尼姑竟与方丈吵了起来,那方丈年事已高,一气之下竟仙逝了。”

说到这里,燕无涯面露怜悯之色,叹了口气,摇头道:“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平日里积德行善无数,最后竟是被气死的。”

还未等他再开口,金佑安便接道:“和尚们本就看不起这些尼姑,方丈又是她们害死的,他们便以女子今世不得修成佛身的经义为由,要将这些尼姑赶出净山寺。释灵蕴当然不肯了,她手下的女弟子也不是吃素的,于是便与和尚们打了起来,谁知打了两天两夜也难分高下。自此,他们就相约文武斗,若两者皆胜出,便可以在净山寺住三年。”

“那舍利子又是怎么回事?”

“当初妙法大师仙逝后,众弟子在佛塔前焚化遗骨。谁知一阵妖风吹过,佛骨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凭空消失了。当时山上没有其他人到来的痕迹,大家都认为这是妙法大师显灵,死后依旧不愿原谅寺中众人,所以连舍利子都没有留下。”

“随着三年之期将近,江湖上最近又起了传闻,说一个渔民在钱塘江捕鱼时,在鱼肚子里找到了它。妙法大师生前功德无量,留下的舍利子泡水服用后,可消除前业、治愈百病。昨日,慈云庵众人得到消息,舍利子被金庄主买下,近日就会送到蜀都。她们便要去抢夺,想以此作为长居净山寺的理由,谁知罗汉堂也来了,仇人见面又是狭路相逢,便打了起来。”

金佑安眉头一皱,问道:“我爹买这个干什么?”

“这......”刘寅一时无话,欲言又止几次后,犹豫地瞟了瞟周围。

三人看出他有些许隐秘之事要说,自觉转过头,开始各自谈笑起来。

刘寅感念一笑,附在金佑安耳边说道:“近年来,咱庄子的生意越做越大,老夫人成日里忙得脚不沾地,回家后看到赋闲在家的老爷,越发嫌弃了,时不时就指着他骂。所以,咱们庄主便念叨着要去官府买个闲职,这说出去也好撑个脸面不是。”

金佑安脸色一变,低声道;“他疯了吗?买官可是本朝大忌,虽说当今圣上没有先帝那么忌讳此事,但一旦东窗事发,不旦金玉山庄会受影响,就连成都府在外的名声也会被连累。如今连你都知晓了,江湖上岂不是不少人都知道了?”

“少爷先别担心,没几个人知道。就算传了出去,大家也只知老爷买了舍利子,又不会知道别的。”

“他这!唉!”金佑安恨铁不成钢地跺了跺脚,思索几番后,摇头道:“不行,城郊的事情闹这么大,消息很快就会传遍全城,我现在就要回庄内一趟。”

与林絮他们匆匆道别后,金佑安大步往门口走去,直至街口,他才好似想起了什么,回头问道:“对了,最后谁得手了?”

“罗汉堂的释灵意。”

注:

[1]观莲节:古代设给荷花的生日,一般在六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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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偷梁换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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