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来到幻想世界第四天

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五年,不说无病无灾,至少从没有发烧成这样。

叶斯睁不开眼,身体却难受地缩成一团,流淌在体内的不像是血液,而是滚烫的岩浆。

眼角不自觉地流泪,幼童身体的叶斯连思维也有点像小孩,他总觉得自己有点委屈。

克拉伦斯擦掉挂在叶斯脸上的泪珠,转身离开房间。

准备好一切东西后,他返回来放了个魔法。

轻柔的风聚集在叶斯身下,托着他飘在空中,跟在克拉伦斯身后出门。

身体骤然失去实感,叶斯忍不住乱动起来,双手在空中胡乱摸索。

克拉伦斯停住,叹口气,默默伸出一只手。

叶斯无意间摸到,随即紧紧握住他的手,安静下来不再乱动。

被依赖到这个地步,感觉还是很奇妙的,至少克拉伦斯并没有生出反感。

他任由叶斯握着,指挥魔法,先把叶斯身上多余的衣服脱掉,再把人放进炼药室的大锅里。

和煮饭之前的小锅一样,这也是一口银色的锅,只是体型等比放大不少,放进一个叶斯还绰绰有余。

锅里放满了克拉伦斯收集的各类药材,用于引导叶斯血液内的魔力释放。

虽然很好奇人类幼崽体内的魔力上限,但是显而易见,继续任由魔力增长的结局是叶斯在他炸成烟花。

目前来说还是保命要紧,这么珍贵的研究对象可不能当作什么一次性物品。

想了想书上的内容,如果一直是冷水的话小孩子也可能会病死。

按照煮饭的标准,克拉伦斯在这口锅下也生起了火。

叶斯慢慢觉得周身暖洋洋的,身体里的岩浆也逐渐平息,他舒服得松开克拉伦斯的手。

克拉伦斯收回手,摩挲两下,收起心中莫名的不悦,坐在一旁看书。

叶斯猝不及防的醒了,热醒的,如果说之前的热源来自于体内,现在感受到的热就是像要被人涮火锅吃了。

是啊,火锅,还怪香的嘞。

他猛然间睁开眼,自己居然在锅里。

叶斯惊恐无比,脑洞大开,难道说有这个世界的奇怪食人族闯进这片森林,把他和小精灵一起绑走准备煮来吃。

但是由于小精灵的盛世美貌心生善意,所以拿他先来打个牙祭,而无辜的小精灵去搬救兵所以不在这里……

叶斯胡思乱想,没在房间看见高大的食人族,他决定先从锅里爬出去。

刚站在地上,就和坐在角落里看书的克拉伦斯打了个照面。

叶斯才注意到并没有奇怪食人族进来绑架,刚刚没看见克拉伦斯则是视角问题,他只是像煮饭一样被小精灵煮了。

叶斯:“……”

他用一言难尽的眼神望着克拉伦斯。

克拉伦斯合上书,拿起手边的东西走到叶斯面前。

叶斯看着天使走到自己身边,决定把刚才的事情全部一笔勾销。

美得像天使的精灵能有什么坏心思,他只是好奇人煮了是什么样子!

很有昏君潜质的叶斯像个傻子一样站着,满脸陶醉。

克拉伦斯已经对他的表情熟视无睹,先给叶斯套上手里的另一套麻袋,啊不,衣服,又给他的左腕戴上原属于自己的另一个金环。

叶斯从美貌中清醒,才看见自己的两只手都被戴上了一对镶着蓝色宝石的金环。

他很吃惊,记忆里这对手环原本戴在克拉伦斯手上,而且上面镶的是红宝石。

克拉伦斯借着调整大小的动作,低头看着呈现蓝色的宝石,表情有些意外。

他松开叶斯,收起锅底的火焰,打了个响指,检查从锅里飘到眼前的药材。

虽然外表看不出什么变化,但是这株药材里蕴含的魔力显然翻了个倍。

克拉伦斯满意地笑起来,把叶斯迷了个七荤八素,恨不得抱着他喊爸爸可以把命给你。

然而当克拉伦斯准备把那株药材喂给他的时候,他觉得这命还是自己收好吧。

节省也不必做到如此地步,泡澡的植物能入口吗!

他刚刚亲眼看见这东西是从煮他的锅里飘出来的,小精灵这是持靓行凶,哪怕再笑一百次他也不会吃这东西。

叶斯对递到嘴边的植物表达了一万个拒绝,克拉伦斯看他的表情惊恐,也不勉强,手腕一转,送进自己嘴里。

“!”

这小精灵美则美矣,忒不讲卫生!

叶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克拉伦斯咬了一小口的植物抢出来,再甩回锅里。

哥虽然喜欢游戏,体育课可是选的篮球,瞧这准头,不减当年。

叶斯正准备好好教育一下小精灵,论病从口入的严重性。

克拉伦斯的微笑又猝不及防在眼前出现。

区区泡澡的边角料,吃就吃吧,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叶斯激动地抱住克拉伦斯,这张脸的杀伤力堪比在他心里开大炮。

克拉伦斯被他抱着,也不挣扎,他就知道自己捡到宝了。

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这孩子体内的魔力居然真的可以导出来,甚至导进药材中。

如果能导进魔矿,日复一日,这样庞大的魔力足以重现远古时期的神话级魔法。

克拉伦斯眼中光芒大盛,那是他渴求了不知多久的愿望:研究神话级魔法。

神话级魔法足以改变整片大陆,但克拉伦斯感兴趣的只是魔法本身,为了研究清楚神话级魔法,这个孩子,他要一直养在身边。

一人一精灵各怀心思,抱在一起,场面莫名温馨与和谐。

叶斯大方的不计较差点被煮熟的危机,克拉伦斯也没打算告诉他被煮的原因。

只是此后每一天,他都用药材煮叶斯,煮到待不下去时叶斯就自己从锅里爬出来。

然后阻止对吃掉锅里药材跃跃欲试的克拉伦斯。

叶斯的生活也自此变得规律无比。

一日三餐和克拉伦斯分食奇形怪状的水煮植物,空余时间全部拿来学说话和写字,睡前煮一煮……

叶斯选择当成泡一泡,晚上被当成抱枕,到早上再腰酸背痛醒来。

曾经燃起的煮饭之魂也苦于没有其他食材和调味料无疾而终。

他每天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克拉伦斯,还喜滋滋觉得自己在照顾他。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叶斯能熟练地和克拉伦斯说些生活上的事情,期间大约过了一周。

叶斯觉得自己堪称语言小天才,倒也没觉得天天学语言痛苦,这不比高中轻松百倍。

再看看自己的成就,这一周已经和小克拉伦斯相处得宛如亲子(克拉伦斯:……),还顺利学会了说话和写字,摆脱文盲身份,想必学习魔法也是指日可待。

他穿着自己稍微改好了点的麻袋,表情骄傲地抱着篮子跟在穿着同款麻袋的克拉伦斯身后。

就是不知道克拉伦斯哪里来的那么多大人衣服,问过也没有回答。

每当换衣服的时候,克拉伦斯都是从衣柜里翻出各类成年男性的衣服,改改长度就穿。

叶斯虽然活的并不精致,但是他不能接受克拉伦斯每天穿颜色不同的麻袋,所以现在两人都穿他亲手改好的更合身点的麻袋。

对于小精灵闭口不谈自己的独居原因这一点,叶斯理解为父母意外过世。

他心安理得把自己当成小精灵的爸爸,只是碍于外表,他不能过于明显,只好在细节各种关心克拉伦斯,并经常给予他慈爱的目光。

而回到现在的例行采摘,哪怕在这片森林住了一周,叶斯对路也还是认不得一点。

如果说在家附近跟着克拉伦斯是出于老父亲的关怀,那么在森林里亦步亦趋就是因为他是天生的路痴。

他毫不怀疑如果现在克拉伦斯丢下他自己回去,他能迷路到他们能此生再不相见。

不过小克拉伦斯肯定不会丢下自己,叶斯笑着想,他提醒克拉伦斯数量够了,跟在对方身边一起回去。

相处久了,克拉伦斯除了睡相奇怪之外毫无缺点,是个温柔善良的美丽小仙男。

甚至因为那张脸,在叶斯的厚重滤镜下睡相奇怪也能变成萌点。

路痴叶斯只知道跟着克拉伦斯走,到了终点才发现他们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一处奇怪山洞。

两人站在洞口,克拉伦斯率先道:“里面有我需要的东西。”

他的手心亮起一团火焰,这些天对叶斯的路痴程度心里有数,伸出手对着叶斯,“走吧。”

多么贴心的崽啊,叶斯日常夸夸,握住眼前的白皙小手,全然信任地跟着对方深入山洞。

山洞的岔路很多,两个人七拐八拐的走了近半个小时才到目的地。

入目所及,都是亮闪闪的矿石,呈现半透明的白色,在火焰的映照下微微闪光。

叶斯有些疑惑,他猜想克拉伦斯是要把这些矿石拿去卖,但两个人从没有生计上的问题,卖了好像也用处不大。

克拉伦斯从不主动解释做事的用意,除非叶斯问他。

叶斯晃晃交握的手,引来克拉伦斯的注意后问他,“这是什么?”

克拉伦斯简短答,“给你用的。”

叶斯不再多问,作为这个世界的神奇种族,哪怕滤镜十米他也得承认,克拉伦斯比他知识渊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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