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林生整理好衣衫,持剑相视:“比试还未分出胜负。”
“怎的,你是非要打残我家小徒弟还是想被打残?”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
洛闻初按着沈非玉的脑袋,似乎真打算一眼也不让他瞧见燕林生此时的模样。
“林生。”
燕林生微怔,洛闻初是有多久没有用这种语气唤过他了?
算起来,也快有三四年了。
“林生啊,”洛闻初口吻平平淡淡的,像在叨家常,“不让你俩继续,是因为再打下去也不会有结果。非玉的确胜不了你,可你也未必能胜过他。”
这是何意?说他赢不了一个派中倒数?是故意气他的吧?
真还别说,只要想到说话之人是洛闻初,也不无可能。
“你的剑势,太得意忘形华而不实。”
燕林生张口便要反驳。
“先听我把话说完,”洛闻初抬手,示意他稍安勿躁,“持剑之人,需得摒弃一切杂念,才能做到心中有剑,人剑合一。你不妨告诉我,在发现非玉的弱点后,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我……”
“你的第一反应不是击败他,而是想着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同样的方法让他看看你的厉害之处,你在秀你的剑技,秀你的反应速度。别否认,一个人的剑路与气势,能够反映出那人当前的心境,你不会不知道。”说到这里,洛闻初低低一笑,“我都想为你鼓鼓掌。你真是好厉害呀,林生,不愧是名人榜排行第十的‘狂剑’。”
不知怎的,燕林生脸上浮起一层薄红,如半开桃花,尤带羞怯。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羞愧的羞。
片刻后,洛闻初的声音合入夜风中,吹得燕林生背脊一凉。
“在比试中,倘若你没有彻底击溃对手的想法,这是在折辱你的剑,——亦是对自己的侮辱。”
燕林生下意识看向手中成狂。
这柄剑,是当初洛闻初寻得一块天外陨铁,专门求另一铸剑世家,根据他的性格与习惯锻造得来。剑长三尺三,重九斤九两,剑身宽一掌半,通体漆黑,唯中间刻有一条蜿蜒血线,隐隐透出诡异的红。
曾经,见识过成狂威力的人大多都已经死了,现如今,他的剑同他一样,接受着世人的赞誉,已经很久没有饮血了。
见燕林生不答,洛闻初懒得与他周旋,狠话撂完,扛起沈非玉就走。沈非玉挣扎无果,还被拍了两下屁股,简直羞愤欲死。
洛闻初走到半道,忽然停了下来,却没回头。
“对了,记得把修理费补上,顺便给我们退个房,也别再四处打探了。”
说罢,身若清风踏月,顷刻间消失在错落有致的街道上。
燕林生魂不守舍的走进洛闻初下榻客栈,赔了修理费,客栈老板娘看见他,手中水烟没拿稳,直直摔落在地,在人心间敲上不轻不重的一击。燕林生冲她一点头,抽身离开客栈。
隔了一阵,客栈中忽然传来老板娘放肆的尖叫声。
“那是燕林生!是林生啊!我竟然没有找他要签名!啊啊啊啊老娘亏死了!!!”
至于客栈老板听见这话作何反应,就不在燕林生的考虑范围了。
他抬手摸上自己的脸,苦笑。
这张脸在泗水城,已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能跻身名人榜,有一半也亏了这张漂亮的脸。
弦月高挂,清幽月辉照耀着那段深埋于心的过往——
十几年前,燕林生还不姓燕,言才是他的姓。
他爹曾是朝廷大官,后来则因为党派斗争,被弹劾流放至边疆。
父母受不了边疆艰苦的生活,计划着逃跑。
被流放的人一经发现潜逃,便是死罪。与他们一起逃亡的人都死了,一家三口在泥地里躲了三天两夜,等到搜查的官兵离开了再出来,路上不敢停留。
逃回中原后,他们不敢回到天子所在城都,隐姓埋名,在同为边界但富庶安宁的屏艾村中苟且度日。
他爹以前是文职,逃回来后靠写江湖志怪杂谈赚点小钱,熬夜赶稿时连灯油都舍不得点,夏夜会捉点萤火虫回来当灯照明,冬夜则在白雪的反光下奋笔疾书。
一家人的生活虽过得拮据,倒也其乐融融。
几年后,燕别跟燕离相继出生。
他们的出生,带走了燕林生的父亲,母亲染上恶疾,没多久便随着他爹一起去了。
别离别离,一别一离。
燕林生当时不过九岁,左手牵一个流鼻涕的小男孩,背上背着个哭闹不休的小婴儿,他力气很大,便想着去染坊里干苦力赚钱,然而管事嫌他妹妹太吵,再说,屏艾村始终不太富庶,全因边上的飞屏山如一道屏障,抵挡着外界的风沙,众人才能继续安心的在此地生活,各人自个儿的生活都困难,更遑论接济这三个小孩了。偶有同情燕家遭遇的,会拿出家中用剩下的柴米油盐和粗麻布衣,施舍给这几个孩子。
然而这些根本不够,远远不够。
小梨儿还没断奶,他得给小梨儿请乳娘,弟弟好几月吃不上肉食,面黄肌瘦的,毫无生气,燕林生看着难受,暗暗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让弟弟妹妹过上好日子,吃穿不愁,就跟他以前的生活一样。
后来,燕林生拿起了父亲的笔。
他只有这个了。
寒来暑往,院中梅花开了又谢,一眨眼,小梨儿都六岁了,天真无邪,穿着漂亮小裙子,像只可爱的蜜蜂,绕着燕林生飞了一圈又一圈。这些年来,燕林生的眉眼愈发精致,眼角一颗小红痣仿若坠泪,当他微微垂眸去看只长到膝盖的小萝卜燕离时,眼中的温情能把人腻死。
这时候,燕离就会捂着脸,说长大以后要嫁给哥哥当媳妇。
燕别笑骂她:“兄妹不能成亲。”
燕离鼓着嘴:“那就要像哥哥一样的人,二哥二哥,你帮我找嘛。”
“好好好。”
那个时候,燕林生笑容真挚而美好。
距离他理想中的生活还差得远,不过现在这样,也很好。
然而天不遂人愿,魔教入侵中原武林,妄想称霸天下,首当其冲的,便是飞屏山。
那一晚上飞屏山上的浓烟,即使隔了数千里也能看见,在那之后,洛闻初执掌凌绝派,想要为上一任掌门报仇,可是数不清的流民与山匪就够让人头痛,或许是愤怒冲昏了头脑,他并没有选择治安维序,而是参加了第二年的问剑大会,并组织起一大批反攻魔教的势力。
他们这一走,山匪猖獗起来,冲进村来烧杀抢掠,燕林生带着弟弟妹妹东躲西藏,颠沛流离数月,这天,他安顿好燕别和燕离,出来寻食物,不成想被山匪捉了个正着,那些山匪见他长得不错,竟横生歹意,恰在此时,凌绝派的人回来了。
羞辱他的山匪很快就被打得爬不起来。
动手之人一袭白衣,身如修竹,傲骨凛凛,执剑而立的模样似九天下凡的神君。
燕林生不止一遍的朝他呼唤:救救我、救救我……
这红尘苦海,他受够了。
可是他身边已经有一位比他年龄稍小的少年,正牵着他的手,怯怯的叫着师父。
而他摸了摸徒弟的头,转头灭掉了两座山的匪窝,飞屏山很快又成了一座无坚不摧的堡垒。
一月后,凌绝派对外扩招弟子,燕林生义无反顾的上了山,可他毫无基础,被拒绝了一次又一次,他回来后一边写志谈,一边练剑,每当凌绝派招收弟子,他就往山上跑。
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凌绝派某一次对外扩招时,他通过考验,得以留在派中,这一待便是六年。
他于练剑有天赋,自身又勤奋刻苦,入派不出两年就成了掌门亲传,有了足够的实力下山接取风云榜赚钱补贴家用。
赚的钱越多,他又开始不满足在山中的清苦生活,况且洛闻初的真实模样,与他想象中的相去甚远,他开始更加频繁的下山做任务,踏遍万丈红尘,看尽人世悲欢,死在他剑下的人不知凡几,一颗心逐渐冷凝。
某日,他踏月而归,却不想洛闻初就坐在门外喝酒,见他满身血气的归来,丢来一坛酒:“坐下,陪为师赏会儿月。”
明月藏进云层中,黑暗漫漫,遮去燕林生嘴角冷意。
“小林生,你来飞屏山追求的是什么呢?”洛闻初问。
燕林生攥紧成狂,启唇道:“剑之极致。”
“是吗?”洛闻初晃了晃酒坛子,听着那悦耳的叮咚声,笑容开怀,“那什么才是剑之极致,林生你说说看。”
“将每招每势发挥到极限,是为极致。我中有剑,剑中有我,人剑合一之境,是为极致。……拼尽全力,是为极致。”燕林生微微一顿,眼含轻蔑,“像师父这般早已抵达极境之人,怕是再没体会过何为拼尽全力。”
洛闻初仿佛没有听出他话中讥讽,微微一笑道:“你说‘我中有剑,剑中有我,人剑合一,是为极致’,我且问你,你心中真的有剑吗?”
“或许有,你又将它摆在何处?还是仅仅将它当做得到某种东西的途经?”
“心有杂念,心中无剑。林生,红尘欲念多如河畔飘絮天上繁星,莫要让它们吞噬了本来的你。”
“……”
本来的我?
燕林生恍惚的想:是指泥淖中摸爬滚打的我,还是弟弟妹妹面前笑颜如花的我,还是为了崇高理想义无反顾的我。
他早已记不清了。
我估摸着这文还可以叫专拐无知少男的老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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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鸡作者现在是无稿luo奔状态,外加第一次写固氮,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各种意见,鞠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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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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