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 2 章

黎自初已经太久没来小院了,眼前的黄桷树似乎比记忆里矮了很多。

“你在树上做什么?”黎自初率先移开目光。

树上的人似乎有些紧张,他双手撑着树干,企图让自己凑近一些,“我,我叫楚越,我在吹风。”

说话的时候,他垂在树干上的小腿紧紧绷着,连带圆润白皙的脚趾也勾得紧紧的。黎自初的目光下意识被吸引了过去,注意到那双脚很清秀,脚踝突出,跟腱薄而纤长......

他的呼吸顿了一秒,将目光移开,问楚越,“你不下来吗?”

树上的人没有马上回,而是停了好几秒,才答非所问道:“树不高……我这就下来。”

接着,原本垂着的腿收了回去,树枝开始扑簌簌晃起来。

“当心些。”黎自初温声叮嘱。

楚越这会儿正蹲在树干上,闻言,他眯眼看了看自己攀着树干的手,又歪头用余光看了眼树下的人,然后嘴角一抿,直接松手往后一倒。

坠下的速度是很快的,几乎转瞬间,他就被树下的黎自初稳稳接住。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平日里西装革履的总裁,举铁80公斤,臂力惊人。不巧,楚越是例外,他知道关于黎自初的一切。

当然,本身他也爬的不高,就算直接跳下来问题也不大。

但,谁又能拒绝被黎自初抱呢?

“还好吗?”

头顶传来声音,楚越收紧手臂,这会儿他正双手环着黎自初的肩膀,整个人靠在他颈窝里,浑身软得厉害,也烫得厉害。

“不……太好。”楚越声如蚊蚁。

黎自初把人往上托了托,虽然他臂力不小,可毕竟接了个成年人,还是俯冲下来的,所以手臂有些酸麻。

最要紧的是,太近了。

他还从没跟一个陌生人挨这么近过,有些不太舒服。

“能站稳吗?”等了一会儿,他暗示怀里的人该下来了。

“……能的。”

楚越松开了手,顺着他的力道从黎自初怀里滑了下来。失去支撑后,他腿软得厉害,便顺势蹲下。

刚好黎自初的外套就掉在旁边,他伸手去帮他捡,主动问道:“黎总来办事?”

黎自初:“不算,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找我?”

“对。18年明澜湾那封信,杨肇说是你写的。”

“嗯。”

“当年为什么不答应见面?”

楚越极慢极慢地眨了下眼睛,仍旧蹲着,仰头回他说:“我可以不说吗?”

黎自初与他对视,他发现楚越的眼睛是琥珀色的,很亮,被头顶细碎的光一照,更亮。

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双眼睛。

“可以。不过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他问。

很老套的一句话。

楚越笑了下,“见过的,您去过我们福利院。”

黎自初觉得不是,经常去福利院那阵他二十多岁,楚越估计更小,他记忆里可没有小孩的脸。

不过这个不重要,他来见楚越,只是好奇当年他为什么要那么做?还有就是为什么敢那么做?

“报恩么。”楚越低着头,声音有些闷闷的,“那会儿我还不到十八岁,对几亿几亿的没概念,所以敢去动那个项目。”

楚越给的理由很合理。

“你当时应该答应见面的,我或许可以给你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黎自初说。

眼前的人有些偏瘦了,皮肤很白,像是浸在冰水里的羊脂玉。

“已经很好了,”楚越站起来,细致地抚平西装外套上的褶皱,递还给他说:“黎氏一直有资助学费和生活费,真的很感激您。”

说这话的时候,楚越很认真地看着黎自初。他目光柔和澄净,能让人很清楚地看到,他说的是真心话。

黎自初没忍住伸手揉了揉他的发顶,是很柔软的发丝,不知用了什么洗发水,香香的。

“那看来现在见面也不晚,”黎自初扯了扯嘴角,“正式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黎自初。当年的事,谢谢你。有任何需求,你可以跟我说,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我都会满足你。”

不知道为什么,楚越心口涨涨的,有些发酸,他深吸一口气说:“我不需要什么,当年也是这样想的。”

黎自初目光柔和,开玩笑道:“如果我是你,就先要一百万,然后拿着这些钱去想去的地方旅游,等玩够了再回来黎氏上班。”

他还记得杨肇说过,楚越想在正式入职场前先出去走走。

“我不要。”楚越眼睛亮晶晶的,“要是黎总一直过意不去的话,就当先欠着我一个人情,等到时候我再问您要。”

黎自初点头,“也行。”

说来也奇怪,明明今天才第一次见这个叫楚越的男孩,却感觉像是认识很久一样。对面虽然年纪小,但性格倒是意外地沉稳,说起话来很舒服。

而且,长得很……出挑。

黎自初收回目光,四下看了一眼,这院子没变样,只是少了一个人。这也是他很多年没有回来的原因,他不擅长处理这种类似缅怀的情绪。

不过今天来都来了,他想去外公卧室看看。但想到如今自己只能算半个主人,便征询意见道:“介意我去卧室看看吗?”

“这是你的院子。”楚越提醒他。

“现在是你在住。”

楚越笑笑,“那你介意我晚上睡你的旧床吗?”

“不介意。”

“我也不介意。”

黎自初有点喜欢跟楚越说话,直来直往的,很舒服。

得到应允,他提脚朝西边的卧室走去。

这间卧室在外公走后什么也没动,原样保持至今,老式桌椅、相框、书、收音机,一样不少。

它们被擦得纤尘不染,摆得整整齐齐,花瓶里还插了一束新鲜的黄桷兰,仿佛这里一直有人在住一样。

黎自初安静地站在屋子中央,久久不说话。

等他走出屋子,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厨房亮着灯,那个好看的年轻人站在光里,眉眼柔和。

黎自初走过去,路过自己那间卧室的时候特意停下来看了下,见床板上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放。

“今晚不打算住这里?”

黎自初隔着厨房窗户问楚越。

厨房的窗户很大,流理台就在窗户底下,隔着窗户说话很方便。

“住的。”

楚越抬头,把刚弄好的薄荷水递给他。

黎自初接过来,套在拇指上的玉扳指磕在玻璃杯璧上,磕哒一声脆响。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薄荷水?”

他呷了一口,青梅、冰块、薄荷和蜂蜜,不太甜,微酸,清清爽爽的。

青梅应该是从门口的树上摘的,还不算太成熟,微涩微酸,不过味道不错。

楚越笑,“碰巧,”他拿起自己那杯轻轻晃了晃,冰块相互碰撞发出嚓嚓的声音,“我打算在那边墙角种一蓬薄荷,专门泡水喝,到时候我请您。”

黎自初发现眼前这人笑起来有点甜,

“好。”他收回目光,看向自己腕上的手表。

“要回去了吗?”对面的人出声问。

“嗯,”黎自初仰头,一口气喝光剩下的青梅薄荷水,只留下冰块,然后将杯子递还给他,“很好喝,谢谢。”

楚越接过他的杯子,随手放在流理台上。

“你手上有一颗痣?”黎自初突然问。

楚越低头看了一眼,他右手食指第三关节内侧确实有一颗红色的小痣,那里皮肤白嫩,痣很明显。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搓了搓,那颗痣若隐若现,“是有的,”他抿抿唇,“我送你。”

“好。”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院门。

知春巷一面临水,水是七里河,河边种有梅树和垂柳。这会儿,枝叶间挂着清脆的梅子,梅子屁股尖尖的,有股酸香酸香的味道。

走到路灯下,楚越这时候才注意到黎自初不知什么时候把衬衫最顶端的两颗扣子给解开了,露出一小截光滑的皮肤。

他将目光错开,落在披了灯光的地上。

老巷子有宽有窄,在靠近主路那头,河水拐弯,两侧变成房屋,最窄处并肩走时会碰到肩膀。

楚越能够感受到黎自初温热的体温,从空气里漫延过来,灼热的,粘稠的,烤得他浑身发烫。

于是,他很有分寸地落后半步。

走了一两分钟,馄饨摊子出现在眼前。

摊子顶上用杆子挑了一盏稍亮些的钨丝灯,将一担炉灶一担调料碗筷照得分明。

“要回去啦?”苏阿婆站在摊子后面远远地跟黎自初打招呼。

黎自初点头。

他转头看向楚越,“吃晚饭了吗?”

楚越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吃?”黎自初说,“我请你吃馄饨。”

“快坐快坐。”苏阿婆不等楚越回话,便喜气洋洋地招呼两人坐下,“今天的猪肉新鲜着哩。”

黎自初自顾在挨着墙的凳子上坐下,楚越愣愣地跟着坐到他对面。

面前是竹篾编的小圆桌,颜色有些发暗,上头放着醋、辣椒、酱油。

很快,馄饨上桌,黎自初把碗推给他。

馄饨很香,紫菜虾米汤底上漂着拇指头大小的精致馄饨,翠绿的香葱点缀在上面,湿润润的葱香油香扑腾到脸上。

楚越没有推辞,捏起筷子,一点一点把碗里的葱花挑出来,挑完以后把碗推还给黎自初。

黎自初眸中似有深意,缓缓问道:“又是碰巧?”

他确实不喜欢吃葱,但也从不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不要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喜恶,这是黎老爷子从小教他的。久而久之,他也就习惯了。

楚越:“不算碰巧,刚才阿婆放葱花的时候,你皱眉了。”

黎自初怔了怔,恰好头顶悬着的钨丝灯上撞来了一只蛾子,砰的一声,害他的心跳也跟着空了一拍。

吃完馄饨,黎自初踩着石阶往上走。

楚越沉默着跟在他身后,他特意把自己埋在黎自初的影子里,跟得很紧,像小尾巴一样。

车子停的不远,黎自初上车后,楚越自觉退后一步,微微躬身,朝着车窗低头,没有走的意思。

黎自初移下车窗,露出半张线条流畅的脸来,对他说:“回去吧。”

“好。”

楚越点头,干净利落地转身往回走。

身后,汽车发动,轮胎滑过地面,车子走远……

他始终没有回头,挺直后背不紧不慢地走回小院。

厨房里,玻璃杯里的冰块化了一些,水珠从杯壁上流下来,浸湿了台面。

楚越伸手拿起水杯,凑到红润的唇边,伸出舌头舔了舔,然后才渴极了一般,大口大口地将冰水灌进胃里。

他拿的,是黎自初用过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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