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晨春晚》(15)

这声音让她怔愣,视线顺着那只手向上,映入眼中的是一双剪水的眸子。

“……向小姐?”

“嗯?”向晚钟微微扬眉,歪了一下头,伸向她的手在半空中做了个“拿来”的动作。

莺莺有些犹豫的抬起手,被她一把抓住拉起来。

她手中沾了地上的雪水,混着些许灰尘,向晚钟抓住她的手腕翻开手心,低下头用手帕给她擦,边擦边笑着调侃:“你居然叫我向小姐,怎么和常见春说的不一样呢?”

向晚钟抬眼,直盯着她的莺莺躲闪不及,被抓了个正着,局促地抿唇。

“他说你不管在谁面前,都会非常掷地有声地叫他全名,对我怎么不一样?”

她不说话,向晚钟看着她:“嗯?”

第二次了,她这么笑着提醒她理睬自己一下的样子。

“……常见春呢?”

终于又听见她说话,向晚钟没再捏她手心,松开她转身往空荡的许家前厅走:“他去拿给你带的礼物去了,就在隔壁。”

莺莺垂眼看自己的手,手指蜷起,隔着向晚钟刚刚留在她手中的手帕,指尖按住还留有余感的手心。

向晚钟背在身后的两只手食指相勾,仰头打量着没什么阳光照拂的天井和繁复的雕花门楼:“你家和我家不太一样,这些雕花很好看,我家早年条件应该比不上,老宅的门梁都比较简单。”

米驼色的大衣和长靴,背影没入木门中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向晚钟在天井中心石台上站定,舒开手臂转了一圈,记忆里相似的画面立马跳脱出来——三年前顾宛雪夜的红衣飘飞。

莺莺脑中“咯噔”一声,匆忙过去将向晚钟拉走。

“欸?”向晚钟没懂,跟着她穿过前厅,在后门边的石阶边停下,“怎么了莺莺?”

那晚的所有直到如今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且暂且没准备和任何人说,只得现编了一个理由:“天井下面站人不好。”

这话出来连她自己都愣了一下。

向晚钟则是笑了:“看来常见春说得也没错,你挺有意思的。”

她没觉得她迷信,当她就是装大仙吓唬她。

“什么有意思?”常见春从门后跨进来,身后看门的小厮紧紧跟着,合掌连声拜他:“常少爷,您怎么也来了?”

“我给那位小姐开门以后是请示了夫人的,可您是男子,夫人也没有权利放您进府来啊,我要是被发现了随意放人进来可怎么办……”

莺莺背靠着墙,攥紧了手心的帕子。

常见春习惯许家的古怪规矩也不是一年两年了,绷着脸故意对人家的话空耳,拱手和小厮对着作揖:“小哥也新年好。”

牛头不对马嘴的话听得向晚钟“噗嗤”笑出来,指指他手里提的东西:“行了,客随主便,东西拿来,你走吧。”

“许晨莺,”常见春随手递到向晚钟手里,却和她说话,“别来无恙。”

他似乎比离别前更熟络,可能是因为经历了太多社交,但哪怕还是印象中的神色和身影,莺莺依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太自在。

“好久没见。”她点点头,“……常见春。”

“常少爷……”小厮一直朝远处探头,急慌慌的催促。

“回见。”他挥了下手,转身时看到小厮发急,半躬身子故意作偷摸逃跑的样子溜出去。

“他……”莺莺睁眼看完了全程,有些无言。

几年前他每每出现在她面前时总是很正气,但被敲门声提醒时就会手忙脚乱抱着挎包迅速窜上树跑走。

看来这三年多的书读得也不一定有他信里写得那么烦,毕竟他还蛮会苦中取乐的。

送走了常见春,小厮刚将大门插好,回头就看见了不远处乌泱泱一队人压过来。

“小姐你……”小厮龇牙咧嘴提醒,莺莺看过去,心下一紧,立即戒备地挡在向晚钟身前。

她发里簪了莹蓝色的辑珠多宝,背对着向晚钟时她正好能看见,于是不同于莺莺的紧张,向晚钟还有闲情伸出一根指头一一点过她簪子上的珍珠。

常见春还说过她小时候爱打扮,尤其钟爱珍珠首饰,常常把自己挂得跟只五色锦鸡一样。

后来都不戴了,也不编头发了,很长时间都只是散着或者是随意绑一下,问就是不出房门也不见人。

初听的时候向晚钟不想多谈论一个陌生小姑娘的心绪,哪怕说出来时她和常见春其实都门儿清为什么。

她只是调侃:“和你太熟了,估计没把见你当见人。”

常见春:“她没把我当外人,也没把我当人是吗?”

就这么把话题东引了。

现在又戴上喜欢的珍珠了嘛。

虽然距离常见春所说的五色锦鸡似的堆砌很远,至少说明她有这个心情,应该过得不算太差。

头上发饰被触碰没有特别明显的感觉,但莺莺觉得自己颈子都僵住了,没敢回头,余光里看见了向晚钟小动作时的掠影。

“伯父、叔父、姑姑、婶婶。”这三个称呼任意涵盖了所有来人,可还是没有包括最前头来势汹汹的那个,莺莺低下头,“……爹爹。”

“你跑来前厅做什么?”许秉元光瞪着她了,甚至一眼没注意到她身后的人是谁,张嘴便是质问,“我听说了,常家那个小子昨日回来的,你又和他联系了?!”

向晚钟拨弄珠花的手指微顿,温和笑意收敛了些许。

“我没有。”

“别让人逮到!”许秉元甩手哼声,许守贞挤出来拉她,又开始苦口婆心:“小莺啊,小姑都和你说了好多遍了,你们都这个年纪了,他是男子再怎么都是好名声,你可得懂事!别让你爹爹丢脸。”

又是这些话,她实在不明白只是和朋友见面说话为什么算是不懂事、会丢脸。

以往听多了麻木,今日向小姐在这,她只觉得“嗡”一声,兜着雨水的乌云被砸开一条缝来。

“许叔叔,”向晚钟挂上微笑上前,顺便挤开了用铁爪勾住她晨莺小妹的许守贞,胳膊一勾将她带到自己身边,“您误会了。是我早听闻了莺莺,闲了来邀她见面,她知道了我这几年在东国学的是医药,和我说许家药铺药材来源不如以前多的事情,她平时不管这些,会说起了还不是关心许叔叔吗?”

完全在许晨莺认知以外的说辞。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家药铺的情况,唯一一次听说还是有病患买到了失效的药材来家里堵门要说法。

向小姐回来只有一天,已经知道了别的什么吗?

还有她应变的话术,哪怕睁眼看着她说出口都让莺莺怀疑。

和她的文字完全不一样的语言表达。

-

许秉元花了点时间确认向晚钟的身份,心里想的是“许晨莺怎么会懂这些”,面上却板下来,施舍似的给了她一个眼神:“许家药山的药材被人觊觎,频频失窃,哪怕是加种也是要年份的,你一个……你能有什么办法?”

莺莺猜爹爹咽回去的那几个字是“你一个女人家”。

她是从小听到大,可在外人面前说出来真的十分丢人。

偏偏爹爹大约觉得这样说一半让人家意会已经是给人面子了。

向晚钟没对这暗里的细节问题有任何反应,莞尔,侃侃道:“药材只是比往年少了,并非质量有任何问题,只要将药草制成药材的过程中,尽可能的让药效保留的更好,使同等质量的药草药性更强,一两药材便有一两半的效果,那一副药便可少耗药材,那不增加药材的情况下,便可抓取次数更多,药铺就能多供些患者。”

“说得轻巧!”许秉元当下便愤然,“我许家制药手艺已逾百年,自是同业者中佼佼,你说提升药材品质便提升?梦话!”

叔伯姑婶纷纷应和。

这毕竟是许家吃饭的手艺,能做到如今程度必定自信,而向家,前朝官宦人家,还是和许家对立的激进派,别说能不能懂这个,光是立场,就一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许叔叔,难处已经存在,为什么不试试解决呢?”这是个问句,当初启国末时,就紧缺大夫和药材,爹娘在她面前说了,她去了东国以后就选择学医学药。

新国立国虽有了几年,可别说四方日渐安定,就连京城的安稳也开始岌岌可危。

她和常见春聊过太多,但成不了救世主,多救一个也是好的。

可掌握着新国医药的多是守旧的世家。

哪怕新国政策支持,新起炉灶依旧很难,许家本家就在京城,还离得如此近,必是他们要劝说的第一批目标。

“哦,”许秉元面露了然,与左右交换眼神后讥讽道,“你不是来找莺莺的,你是那群忘了旧主攀附新贵的狗奴才派来找我的吧?!”

他讥诮笑着,摘了自己头顶的毛皮帽子,摸了把剃的蹭光瓦亮的光头:“我许老五脑袋没毛,不听你们头发短的,也不站他们头发长的。”

一阵过堂风涌过来,许秉元打了个哆嗦,连忙把帽子盖回脑袋上。

“还挺冷的……”许秉元搓搓手,戳了戳小妹,招呼着人回头。

叔伯姑婶说是跟上要走,实则一个接一个的背过身发表着自己的言论,扬着脖子咬字清晰,分明是故意说给向晚钟听的。

许守贞接收到自家大哥的意思,指挥守门的赶人,下三白的眼轻蔑的扫过羊绒风衣,鸡爪子拍拍自己的织花袄子,箍住侄女儿的肩膀将人抢到自己身边:“小莺啊,跟小姑回去。”

莺莺踉跄了一下,咬着牙硬是没敢说出一句话。

乌色的瞳孔黑而深,深到反不出光来,看向向晚钟的眼神只有歉疚:“向小姐……”

向晚钟摇摇头说没事,让她先回去。

可第一次见面实在有些糟糕,莺莺泄气地松了劲儿,才发现手里居然还攥着那块帕子,差点脱手,被她忙不迭抓紧。

上面有一个“晚”字,她忍不住在小姑几乎推着前进的半路回头望一眼。

可人早不在原地。

改良制药方法提升药材品质应该是可以的,但作者是个美术生,所以当瞎编看

-

许家人观念的设定可能看起来极端了一点,但真不一定全是假的

看似放养不顾的教养方法,为什么莺莺宝宝会越长大越懦弱呢?

[合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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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晨春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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