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啥有啥的生活,让人想走都舍不得啊!
季俏对陆冉冉,算不上多好,带着她出去逛一圈儿,回来就是大包小包什么都齐了,最新款的手机虽然还不是智能机,但已经能够拍照录像,清晰度尚可,陆冉冉第一张就拍了季俏的照片,然后对着照片感慨,这人啊,真的是长得好,怎样的角度都是美颜。
各色衣服饰品,还有陆冉冉一时贪新鲜看的化妆品,都在季俏大手一挥之下成为了陆冉冉的私人物品。
含笑看着陆冉冉,反复刷卡的季俏简直帅若神祇。
突如其来的幸福感让陆冉冉看着季俏的眼神更多了些遗憾,好好的艺术家,有名有钱,人生难道不幸福吗?非要去挑战高难度,反派这思路,真的很迷。
以陆冉冉的三观来说,遵纪守法是必须的,在伤害他人的时候,也要想一想,自己会不会被他人伤害,转换视角想过之后,就很清楚该怎样尊重他人,维持彼此之间的交往界限了。
然而如季俏这种人,他在伤害别人的时候想到的是什么?剖开血肉像是拆快递一样,隐含期待吗?
看到那沉浸在血泊之中的尸体,想到的是黑色塑料袋和垃圾最搭,还是想到后山的流浪狗有新鲜的肉食了?
他难道就不怕有一天,自己施加在他人身上的手段也会在自己身上重现吗?
他,知道什么叫做恐惧吗?
“想看就看,偷看什么。”
季俏发现了陆冉冉的偷看,随手从桌上的大袋子里抽出一包薯片来,一边撕开包装递给她,一边如长辈般告诫:“垃圾食品,少吃点儿。”
“如果你不是先吃了一片的话,我或许会信你。”
看着季俏转手就把一片薯片先塞到嘴里,再把那一包递给自己,陆冉冉有些不满,她跟任谦吃饭,她都是吃第一口的,没什么特别的意义,就是优先权带来的优越感和幸福感。
现在——瞪了季俏一眼,季俏像是察觉到她在想什么一样,咬了一口的薯片直接塞到她的嘴里。
陆冉冉毫不客气地呸呸呸都吐了出来,吐在地上,“吃剩的给我吃,做梦!”
薯片很脆,一咬就碎,不小心一些,那就是一边吃一边掉渣,陆冉冉坐在沙发上,用同样的招数反击季俏,一片薯片自己咬一半,另一半喂给季俏,这种变相让人剩饭的分享,陆冉冉的眉眼间透着得意,却又在季俏不在意地直接吃下的时候睁大了眼睛。
“你怎么… …”
显然,陆冉冉的教养之中,这样做并不是什么好的礼貌的行为,她只是一时玩闹,然而季俏不嫌弃地直接吃下的样子,着实惊到了他!
任谦吃陆冉冉的剩饭,陆冉冉半点儿不会觉得奇怪,那是一个精打细算还比较节俭的男人,赚得不多,自然容不下浪费。一顿吃不完的剩菜放到冰箱两三天还继续吃,也不是没有的事情。
可季俏呢?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所有看到他的人都会有这样的印象,那种必须养尊处优才能够养出来的好样貌好气度,绝对不是吃剩饭吃出来的。
如同节俭和豪奢是天然的反义词,任谦和季俏就像是站在穷和富的两个极端,对比之下,一方有的行为,另一方必然不该有,就好像同样是学艺术的,一个还在粗制滥造,一个已经成为名家。
“我不嫌弃你,你还嫌弃我了?”
季俏瞥了陆冉冉一眼,平常地拿出一片薯片,自己咬下一半,另一半递到陆冉冉唇边儿,抵着唇的薯片边缘严格来说并没有沾到季俏的口水,一咬就碎的脆,足够让薯片在沾唇之前断裂,保持边缘的洁净。
而季俏良好的教养显然也让他不会在吃薯片的时候做出恶心的舔舐动作之类的,所以… …
看着季俏,如同鬼迷心窍,陆冉冉犹豫着张嘴,竟然是直接把那半片薯片吃了,咔吧咔吧的清脆声音唤醒了神智,气恼地瞪了季俏一眼,咀嚼得更加用力,好像是把这秀色可餐的人当做了嘴中咀嚼的薯片,连皮带骨,一一咬碎。
季俏见状微笑,无所顾忌地靠在沙发上,伸展开的身体放松而舒适,冲着陆冉冉张张嘴,示意她直接把薯片喂到自己嘴里。
陆冉冉报复一样,再次把咬掉一半的薯片送到他嘴里,他不客气地吃了,吞咽之后好似回味一样评价:“味道还不错。”
他是看着陆冉冉说的,于是这评价就像是在评价陆冉冉的味道还不错。
莫名有种被调戏感的陆冉冉更气了,这反派,有病吧,这是对待知道自己秘密的人的态度吗?
难道不应该是赶紧杀人灭口,以防秘密泄露?
又给季俏嘴里塞了两片薯片,碎渣掉在他的身上,似还有些落在了衣领内,他随手解开衣领,敞开抖了抖,让线条优美的锁骨再次暴露在外。
一个念头突然袭上,陆冉冉咬着薯片含糊不清地问:“你为什么喜欢人骨呢?”
“为什么?”季俏愣了一下,似认真地回想了一会儿,在陆冉冉全神贯注等着听他的答案时,他说,“可能因为我小时候最喜欢啃骨头吧!”
“这算什么答案!”
陆冉冉顿时露出失望之色,她还爱啃骨头呐,也不见她喜欢人骨啊!照这样的话说,难道喜欢吃肉的以后就喜欢杀人割肉了不成?
“那、艺术追求?”
季俏像是在迁就陆冉冉,笑着换了一个答案。
陆冉冉更加不满了,敷衍,这就是彻彻底底的敷衍。
薯片放一边儿,拽着季俏的胳膊,像是重新攀附在大树上的藤蔓,以一种缠人的姿态问:“快说,到底是为什么,我想知道!”
半命令的语气,却并不令人讨厌,季俏推开那仿佛枕在心口的小脑袋,鼻尖似乎还沉浸在那一股清新的浅香之中,很特殊的香气,却很令他着迷,对这个突然闯入自己生活中的女人,他的容忍度如此之高,可能就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原因吧。
吸引着,让他持续观望,想要一直被吸引。
他对白玉瑜下手的时候,是忍耐终于到了极限。特意选择的时间,是因为觉得那个时间她的骨头更加好看,更加符合自己的需求,是对成长到完美的忍耐。
一直渴求的白骨到手之后,有一瞬间巨大的满足,然而这种满足感稍纵即逝,唯有守着那些白骨,触摸着它们,看它们在手中成为更美丽的形状才再次感觉到一丝丝的满足,其他时候,仍然是欲壑难填。
可,这一刻,明明是枯燥而乏味的对话,换一个人,他根本提不起与之说话的兴趣,偏偏… …
这种莫名的吸引力,是为了什么,这张好看的脸,还是那一身皮肉之内隐藏的更符合自己喜好的人骨呢?
在以往,这种吸引力只会让他更想要剥下那外在的皮囊,取出那代表着完美的骨头。
可此刻,这种吸引力只让他想要满足她的愿望,若爱怜般抚摸她蓬松的发,任发丝在指间顺滑而下,另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因此而生,平凡而正常,明明不能够激发灵感,不能够让他更加向往,却很好地安抚了他的某根神经,让他保持着一种自然舒缓的状态,连心情,都好了许多。
“会素描吗?”季俏的手一下一下抚摸在陆冉冉的头上,像是撸猫一样,有力的指头会按在头皮之上,有种按摩的力度,很舒适,陆冉冉没有躲开,连他推自己脑袋的那点儿恼意都略去了,“这个、算是、会吧。”
想到任谦,陆冉冉心虚得很,她的素描就是柴火人的简笔画,倒是水彩,还有一幅《黑暗森林》可以夸耀,五彩斑斓的黑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画出来其中神韵的。
“画人物,要框架,要结构,要比例,如果能够了解人体解剖学,画出来的人物就会更加好看,起码更加具有骨干,能够立起来。”
季俏温言软语,以一种不适合上课的姿势给陆冉冉讲起了艺术美学上的东西,具体而枯燥,真切而现实,任何一种艺术品,看起来是个人都能完成,可堆砌在其中的,作为“骨”的那部分,却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
“我看人,看的是骨相,骨相之美,全在人骨。”季俏说着,手已经顺着陆冉冉的头部向下,从后脑勺到颈椎,再从颈椎向下,似要在她的后背延展出一副骨相的构图来。
陆冉冉忽而直起腰身,摆脱了季俏的大手,凶巴巴白他一眼:“别乱摸,养女可看不可摸!”
真是会坏气氛,季俏一笑,刚才想要讲什么,全都不想说了,陆冉冉却还在追问:“所以,你就舍弃现象,直达本质,喜欢人骨了?”
她的推理倒是转得快,还挺顺,季俏本来想说的也是这个,不过话么,总还是要多点儿波折的,这般直白如水地一亮,呃,好吧,也差不多。
勉强点头,对陆冉冉的艺术功底,季俏也想给一个白眼,他这算是明珠暗投,白讲了。
“呵,白玉瑜还要感激你帮她发掘内在美了。”陆冉冉冷嘲一句,忽而道,“你就没看过自己的骨相吗?我相信你的骨头一定比白玉瑜的更美。”
季俏坦然一笑:“那是自然,也许我最后会看一看,但现在,还是看别人更方便。”
把“怕死”“不想死”说得如此清新脱俗,陆冉冉更气了,长得好看就能随意切换赖皮脸吗?关键是,竟然还不丑——更添说服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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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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