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二世曼珠

谭慕妍很久没有梦见她的前世了,她刻意忘却,最近总是片段画面闪现,然后今夜在梦里匆匆历了一遍。

王莲莲死后,带着记忆投胎到一户远古的农家,谭慕妍总觉得,她对第二世缺少归属感,因为她一直没有名字,父母叫她丫头,等他们又有了女儿,她就叫大丫头,还有就是那一世太恐怖了,水灾,旱灾,疫病,霜冻,虫害频频发作,家家户户都在挨饿,苦难已经把人折磨得麻木了,想要逃离,小小的孩子,能往哪里去,小心被拐了卖肉,这是字面意思啊,外面都是吃不饱濒临饿死的人,这是真的吃人。

王莲莲的那份记忆,好像一点用都没有,作为进步了近两千年的人,种个地,总得有点增产的方法吧?谢谢,她知道了也使不上劲儿,她就记得大伯母挂在嘴里的两个方法:多施化肥,多打农药。化肥在哪里,农药在哪里,给她现成的,她还掌握不了剂量,小时候几次烧到了苗,遭到大伯母的打骂,后来上了学闹翻了,也远离土地了。

王莲莲的记忆,成了她最大的痛楚,因为记忆里她是吃过饱饭的,还有很多美食,然后她落在了一个大家都吃不饱的时代,她挨起饿来,就分外难熬,恨不得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塞嘴里。

在周围的人家,陆续把儿女卖了,易子而食的时候,她九岁,也被卖出去了,换了一袋粟,因为买家还出得起粟,不是买来直接吃,是买来倒手的,这时候她表现出成年人的乖巧,不哭不闹,也不麻木,平日还帮着干活,收拾家务做做饭,买家可怜她,说会给她找个好人家。

后来买家把她出手,得了两袋麦子。原来能出两袋麦子的,就是好人家了,她被卖入了士族门阀……不是服侍小女君,门阀家的男君女君有世仆服侍,她们这种外头买来的,到不了主子跟前,是培养成伎的,大量买入有几分姿色的女童,培养成乐工,歌伎,舞姬,供贵人们取乐。

王莲莲上学的时候读过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如此了。

谭慕妍这一生会乐器,会耍剑,也是上一世的习得,剑是舞剑,花架子。

到了那个时候,她依然没有名字,只有一个编号,编号还在不断的变化,因为大量不合格的人会消失,取名都是浪费,她每一天都耗尽了所有的精力在习艺,她的清白,在她练的精疲力尽的一个晚上,被人摸走了,她没有反抗,也不敢看清来人的面目,那些消失的人,有真的不合格被淘汰的,是全部吗?当然不是,就是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不乖顺,就消失了,被杀被像牲口一样配了,都有可能。这是被默许的,都是士族门阀贵族圈养的玩物,玩什么贞烈,就是要乖顺啊,在培养的过程中,经办这种事情的人,可以先取用。

这样过了多年,从中挑选了七人,还有其他侍从共计四十人,送去这户大族,已经出嫁的女君夫家。

这个时候,她十五岁了,才被赐了名字,叫曼珠。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主家是怎么样的人家,主家的女君,是一国之后,是继后,不过,她的皇帝丈夫已死,她想立有继子关系的前太子继位,图谋此事没有成功,皇太弟继位,她亲近之人全部处死以后,新皇和她的家族暂时妥协,家族重新选了这四十人去服侍她。

一个被圈禁在宫里的前皇后,她在做皇后的时候,就被几立几废,她自身,随着家族的倾颓,越发艰难,去服侍她的人,能过得多好呢?曼珠她们几个,又是最低贱的侍从,守卫宫门的兵士,可以占有她们。

这样又过了三年,山河破碎,神州陆沉,胡骑南下,已经称帝的胡人,其麾下一个从子,攻破皇宫,占有了女君,日后这位女君在史书上评价很低,有文人说她曾为皇后,委身强虏,献媚贡谀,为之愧死矣。

呵呵呵,提笔的须眉男儿羞愧的要死了,去死啊,这国家怎么没有的,自己心里没点数嘛,到来强求一个女子的气节。

她们这些侍从,是一个个很感激女君,因为女君屈从了胡人将领,胡人将领看在她的面子上,也保全了她的侍从,避免了她们被凌辱致死的命运。

就是这一年冬,北方的皮毛商人,献了许多皮毛来,同时送来一只小兔子,和中原的兔子很不一样的,说是极北之地,雪域高原才有的兔种,抓到的是它的母亲,已经被剥皮取了皮毛,死后剖出一只小兔子,当时女君已经怀孕了,这句话,皮毛商人当然不会和女君说的,只说,中原人说嫦娥有玉兔,王妃像嫦娥一样美貌,所以献上一只小兔子。

那小兔子关在小笼子里,像盛开的蒲公英缩成一团,只有巴掌大,又可怜又可爱。曼珠服侍在侧,多看了它两眼。

女君兴致寥寥,与胡王道:“我看曼姬很喜欢,就让她养吧。”

就是女君都只能委身于胡人,曼珠自然成为了胡王的女人,不过胡王在汉女中,最喜欢女君,都是来和她睡觉,女君怀孕以后,才找别的女人,他还有很多胡姬,和曼珠,也就睡了那么几次而已,对她兴致缺缺,那最好了。

胡王无不可。

曼珠有了一只小兔子,她也算胡王的女人,因此有单独的一个人房间,她把小兔子养在房间里,喂它吃马草料,用水碗喝水,它是极聪明的,曼珠把它放出笼子的第一天,它就到处找啊找,扑到一个燃尽了只有香灰的香炉里上了厕所,跳出来,又把自己雪白的毛发掸得干干净净,曼珠看明白了,找到一个上大下小的香炉,用小木棍做了网格。

从此,它就可以在房间里自由活动,它也很懂事,好像明白曼珠,权势的范围只有这一个房间,所以从来不会出去,有外人进来,还会躲起来,很会自保。

它还很乖巧,兔子啊,是昼伏夜出的动物,晚上,凌晨,清晨,是它精神的时候,但是曼珠睡去了,它便不再搅扰,陪着睡一睡,然后或趴在被褥上,或站在枕头上,就那么一直看着曼珠,看上一两个时辰,等曼珠醒来,才可可陶陶,一起玩耍。它来自雪域,一身毛发绒长雪白,最怕热的,下雪时节,还要翻开肚皮,在地上四仰八叉的躺着,但是要陪伴曼珠,它要在她的怀抱里,或者躺在被褥上。

嗨,谁让它又矮又小呢,它心里有忧愁,不知道怎么样可以长到,人那么大只。

而曼珠养了它,在乱世中,有了寄托和牵挂,她在外面得到了水果和糕点,会愈加高兴,想着,可以带回家给小兔子尝一点,是的,养了小兔子以后,曼珠感觉,有家了一样。她本来已经有了厌世的情绪,养着它才时时想,她要活得久一些,不过,她始终没有给小兔子取一个名字,只是小兔兔,小兔子,兔兔,小可爱,死孩子,小东西,小笨蛋甚至是死鬼这么一大通儿乱叫而已,反正她发出了声音,随便一叫,小兔子就黏腻过来了。她抱着它,时常想,乱世之中,她也不知道能坚持着活多久,她的余生,能养着它把它养到老死就很不错了,她问了皮毛商人,兔子可以活多少年,皮毛商人说,十年。曼珠想,乱世中,称帝的人,都走马灯似的,只能做几年皇帝就死了,每一次爬上去跌下来,累累白骨铺阶,她这一生,还有能十年,养死一只兔子,已经活得很坚强顺遂了。

曼珠想啊,她这一生,只够养一只兔子的,此生不会再有其他,就基本小兔子的叫着小兔子,没有起一个正式的名字。

没想啊,再过十年的一生,也没有了。

在曼珠二十四岁的时候,胡王外出征战,他那个人啊,打仗必喝大酒,又自负武功,都是冲锋陷阵,有一回,传来了大败。那时候,他已经有实力夺下胡帝位置了,还坐在胡帝位置上,或者觊觎这个位置的人,还有前方胜了的势力,还不是乘你病要你命啊,总之,经营了数年的老巢都要被攻破了。

女君这时候又有身孕了,被护卫着逃走。

曼珠假扮着女君的样子,留在城中稳住局面。

女君史载容貌艳丽,聪颖有才,端庄大方,曼珠假扮她,年纪是小了好几岁,妆粉涂抹得厚实些,容貌也是美丽的,身形相似,声音可以伪装一下,也还能拖延几日。

做出这种选择,曼珠是自愿的,她两辈子都没有得到过什么人的照拂,在人人身如飘萍的乱世,女君有展开羽翼,护过的,今日死在兵乱之中,也算报了女君眷顾之恩,只是被当做女君,脖子套着白绫被绞杀,她死以后被她关在笼子里的小兔子怎么办?它会饿死在笼子里,还是会被做成一顿肉吃掉呢?

谭慕妍醒过来了,大汗淋漓,她捂在被子里哭,她好想它啊,五年多的陪伴,她新的一生,追忆那一世,也只有它值得怀念而已。

郑焞蓦得开眼,是他,也不是他,郑焞陷入深度昏迷以后,小兔子的灵魂,现在占据他了整个身体,郑焞的长相,还有少年的稚气,现在他这个脸,好像小了几岁,都没有十五,可以用非常可爱来形容了,郑焞本来是全无血色的脸,干涸苍白的唇,逐渐恢复起来,脸色白里透红,唇色粉嫩水润,还有他胸口的伤,裂了又裂,里面的脏东西根本没有掏干净,伤口化脓溃烂,沈菁操刀,重新翻开了伤口割下了大片的血肉,正常人必然要留下难看的疤癞,不过有它在,郑焞的身体,不会留疤。

如愿长成人那么大只,虽然长得非常可爱,但是这个眼神,又色气满满,好似邪魅。

因为这个大环境啊,小兔子好难写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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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二世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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