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从国内一所一流音乐院校毕业,没钱继续深造,没钱出国留学,又不屑于和同学一样挤破头考公考编,或是开兴趣培训班。
我不仅热爱音乐,我还有自己的音乐理想,我不愿意重复唱那些前人的歌,我要做自己的音乐,让别人都知道我,都唱我的歌。
拍完毕业照那天晚上我没走,坐在操场上抽烟抽到半夜,头发全被露水打湿时我站了起来,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组建自己的乐队。
大学里我和几个朋友就自己弄了个小乐队,经常搬着架子鼓和吉他到操场上唱,校园艺术节的时候会准备个节目露一手,偶尔也去周边的小酒吧唱一唱。我是吉他手兼主唱,有时会唱自己写的歌,大部分时候唱流行乐。毕竟名不见经传,你站在台上唱自己的歌唱得陶醉,谁理你。
但这个乐队只是娱乐性质的,毕业后大家也都各奔东西,我去找他们说把乐队继续做下去,他们都笑我不现实。音乐怎么当饭吃?
只有鼓手愿意继续跟着我,我很感动,请他吃了一顿大餐,拉着他的手说,你放心,哥一定把这个乐队搞起来,你跟着我不愁没饭吃。
我在大学里有些人脉,有人听说我要搞乐队也愿意帮帮忙,我经人搭线认识了方从赫。
方从赫和我不一样。我因为坚持要走音乐这条路,很早就和家里断绝关系,学费都靠自己申请助学金和打工挣钱,他家庭幸福美满,父母都是高知,很爱他也很开明,愿意支持他出来搞乐队。
我和他聊了几次,迅速把他视作了知己。我认为他和我一样,有对音乐的野心,在这个领域有想征服的东西。我拿我以前写的歌给他看,他能读懂我想表达的情感,也夸赞我的天赋和能力。
我们一拍即合,没过多久就组成了一个乐队。方从赫提供资金,给乐队添置设备,我那把现在还放在家里的吉他就是他挑选的。
那段时间是我生命里最幸福的几年。我写的歌渐渐有了些知名度,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我们乐队的名字,乐队的粉丝数量持续上升。我们还受邀参加了一档音乐节目,拿了第三,那天我们用奖金胡吃海喝了一顿,喝酒喝到尽兴,我哭着对他们说,我当初说不会让你们跟着我挨饿,我做到了。
众人都举杯欢呼,方从赫坐在我旁边,笑得张扬又生动。乐队里我和他是双主唱,我兼吉他手,他兼键盘手。我的音色更亮些,他的音色更沉些,凑在一起很融洽。有人说我们是双子星,我朝他举杯,说:“来,敬我的双子星。”
不开玩笑,我现在想起那时候,会觉得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我的才华得到了承认,身边坐着最懂我的兄弟,这简直是人生最完美的时刻了,我要是死在那时候,脸上绝对带着幸福的微笑。
可惜我没死。
我继续写歌,乐队也继续把酒吧作为活动场地。我们从小酒吧唱到大酒吧,最后成为了这座城市最有名的酒吧的驻唱乐队。
那时候我多狂啊,多意气风发啊,站在台上,看着台下的人跟我一起嘶哑地唱着,一双双手在空中舞动,眼前是灯光,钞票,啤酒,我觉得我可太牛逼了,这么多人喜欢我们,我们是世界上最牛逼的乐队。
后来有段时间方从赫母亲生病了,他回老家,要过一段时间才回来,于是我临时找了一个键盘手。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唱了,不敢像以前一样疯玩,怕嗓子受不了,强度就降了下来,也开始唱唱舒缓的情歌。
我就是在这段时间里认识的宋兮。
他是常客,经常来这里看乐队演出,但我以前没注意到过他。毕竟酒吧里人挤着人,他长得再好看,我也看不过来。
以往我到了酒吧,收拾收拾就上台了,唱完歌,收拾收拾就回家了。我们在台下和观众不会有太多互动,怕惹麻烦。以前在小酒吧的时候就出过事,有一次我们在后台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冲进来一个女人,抱着方从赫就开始狂亲,把我们所有人都吓了个半死。
后来那女人被保安拉出去了,方从赫脸色铁青,看着像下一秒就要吐出来。我给他递湿巾,笑着打趣:“初吻啊?”
他用力擦着自己的嘴,说:“不是。”
他没跟我说过他的前任,看他好像不愿多说,我也就没去问。我倒是和他说过我的初恋,高中时我喜欢过班里一个男孩,但人家对我没那意思,也就这样无疾而终了。我说完,方从赫点点头,开始聊别的,中断了这个话题。说实话,我还挺好奇他的初恋会是什么样的。
不过当时出那事是小酒吧,管理比较混乱,后来我们就没再遇到过这种事。
话说回来,本来我平时是不会和观众有什么接触的,但那天我嗓子有点不舒服,状态不好,也就影响了心情,唱了两首歌就换了队里的贝斯手,让他替我唱两句。
我自己溜下台,从后门溜了出去,站在巷子里给方从赫打电话。他不在的这段时间,我一个人有点撑不住,希望他能早点回来。可人家母亲生病了,我又不能催他。
我和他聊了几句,问了他母亲的情况,他说不太好,他还得陪一段时间,等稳定了再回来。
我虽然和我妈感情不好,但我很能理解他和他母亲的感情,多安慰了几句才挂电话。
挂掉电话,我叹了口气,想抽烟,又想到要保护嗓子,心里生出一点烦躁,站在原地抬头看着漆黑的天发呆。
过了一会,身边传来一个声音:“是裴听吗?”
我低头一看,一个男孩站在我旁边,白T恤,牛仔裤,穿得干干净净,一双大眼睛也干干净净,五官漂亮得惊人,皮肤白得像雪。
我说:“是。”
他很开心地说:“我是你的粉丝,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我喉结动了动,说:“好啊,签在哪里?”
他一下子愣住了,像是才反应过来,看起来有点呆:“啊,我忘记带纸笔了。”
我忍不住笑出声,让他跟着我。我去后台找到了签字笔,但没找到干净的本子,就说:“签你手上行不行?”
他立刻伸出手:“好。”
我握住他细白的手腕,轻轻写下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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