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晕倒

翌日清晨。

病房的窗帘被微风轻轻吹起一角,透进几缕淡淡的晨光。

黎朝朝缓缓睁开眼,觉得脖子十分僵硬酸痛。她一抬头,就发现程淮正靠在枕头上,手里拿着书。

“程淮,你醒多久了?你……怎么这么早就醒了?为什么不喊我。”黎朝朝揉了揉眼睛。

程淮头也不抬,声音有些哑:“没事,你继续睡,我昨天睡得早,所以醒得也早。”

黎朝朝愣了愣,心里却隐隐觉得不对劲。仔细一看,发现他眼下的青色隐隐透出,眼神也比平日更沉重,分明是彻夜未眠的样子。

“你昨晚没睡好?难道我打呼噜了?”

程淮摇头:“没有,我睡得很好。”

黎朝朝不信,盯着他看了几秒,终究还是没再追问,她伸手把他的书抽下来,放到床头柜上:“好了,别看了,大早上的,你昨晚肯定没睡好,闭上眼先休息一会儿,不然伤还没好,眼睛先废了。”

程淮微微怔住,他张了张口,想说点什么,却最终只是低声嗯了一句,顺从地闭上眼。

黎朝朝站起来,给自己活动了一下身子,刷牙洗脸后,又去端来水盆给程淮洗漱,又给他打了些热水过来喝,等程淮喝完热水,她问道:“饿了吗?想吃点什么早饭?我去外面给你买回来。”

“我都可以的,不用特意走远,就在医院旁边买就好。”程淮自然是不挑剔食物的,黎朝朝给他买什么,就吃什么,但有时候黎朝朝为了给程淮买些口感更好的吃食,常常会跑到镇子东边的集市,这个集市比较远,从医院过去要穿过好几条街,来回一趟要走上二十分钟,程淮不想她这么辛苦,所以特意强调就在医院旁边小摊上买就好。

黎朝朝自然没有听,她发现程淮的一个小秘密,就是他基本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从不浪费粮食,但是遇到他喜欢吃的东西,就会多吃一些,比如镇东的小笼包,每回他能够一口气吃两笼。

既然在镇上来了,那她肯定是要给程淮买这个小笼包的,当然,除开这个理由,她也挺喜欢清晨出来走一走逛一逛,给大脑醒醒神。

农家人醒得早,今日是赶场日,所以镇上的商铺都陆陆续续开门了,许多村里的农户已经背着自己家种的瓜果蔬菜到街上来卖了,人群烟火气十足,黎朝朝走在路上,沿途的早餐铺飘出热气腾腾的包面、小面、馒头、包子等香味,十分诱人。

黎朝朝到镇东的集市后,专门找了那家老字号早餐店,买了些豆沙小馒头,一笼酱肉包,一笼牛肉饼,两个水煮蛋,又要了两份清淡的小米粥,特意嘱咐老板要热一些的。

等她买完,正要离开时,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李霜儿?”

她回头一看,竟然是张军。

看到张军的脸,黎朝朝脑海中,那股熟悉的感觉又涌出来了,这个名字,还有这个样子,自己好像都很熟悉,也有可能是原主认识张军,思及此,黎朝朝礼貌性打招呼寒暄:“你好啊,你是到镇上来买早餐吗?”

张军探完亲后,这阵子都住在镇上的宾馆里,现在穿着款式简单的运动服,额角还挂着晨跑的汗水,阳光下整个人显得干净爽朗。

他听到李霜儿大方得打着招呼,有些发愣,道:“是,我最近住在镇上,今早跑完步,刚好出来买早餐。”

黎朝朝刚好在付早餐的钱,听到他也是来买早餐,于是黎朝朝热情道:“你吃早餐吗?想吃什么?我请你,这家店的小笼包很好吃,我来买过很多回了。”

张军一怔,心里暗道:“莫不是她又看上我了,在这欲擒故纵。”

黎朝朝看他犹豫了一下,也没有多想,爽快地喊老板娘多拿一份一模一样的早餐给他,然后把钱付了,递给他:“给你,这些还蛮好吃的。”

张军接过时,还在怀疑自我,黎朝朝却没察觉,以为他是客气,只笑了笑,催他快趁热吃。

“谢谢。”张军低声说。

在晨光下,她笑意明亮,眉眼温和。

张军看着她大方爽朗的样子,心底不由自主泛起一丝动摇。

——不同于以往她在自己心中的印象,蛮横跋扈、市侩精明,如今她竟然这样真诚温和。不过,自己如今实在是跟她不可能了。

听到张军道谢,黎朝朝不以为意,只是摆摆手,拎紧另一袋早餐,准备回去了,早餐得趁热吃才好吃:“不客气,我走了!”

“等一下!”张军喊住了黎朝朝,表情有些纠结。

黎朝朝好奇回过头;“怎么?”

“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张军?”

“还有呢?”

“朋友?”黎朝朝试探道。

张军实在有些沉不住气,上前一步,十分为难道:“李霜儿,你别在这里跟我绕圈子,你说,你是不是还打我的主意?我跟你讲,咱俩已经离婚了,是你要离婚的,我真的从没有见过你这种女人,上午扯证下午要跟我离婚,明明是你不要我的,你现在还来缠着我做什么,我......”

黎朝朝恍然大悟。

怪不得自己对这个名字耳熟,原来是原主的前夫。

张军还没有说完剩下的话,黎朝朝就直接上前一步,抢回了他手里的早餐,快步往回走,从始至终没有看过他一眼。

黎朝朝不想跟此人有过多纠缠,以后也要绕着他走,这是原主的锅,她可不背。

张军愣在原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自己多嘴干什么呢。

回到医院,程淮看到多出来的一份早餐,问道:“怎么多买了一份?”

黎朝朝随口胡诌:“最近胃口有些好,想多吃点,来,你也多吃。”说完给他碗里夹了几个小包子过去。

“对了,我想到县城里做点生意,刚好你放暑假也在县城里兼职,我们就直接在县城租个房子,你看怎么样?”这是黎朝朝做了许久的调研后,才做出的决定,目前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好,万一哪天真没了,至少可以给程淮留下一些钱,反正通过打工是不行了,只能创业才好帮他积累以后的原始资金。

退一万步讲,如果帮不到程淮以后的创业,至少能够帮他凑齐上大学的钱,让他安然度过大学,不至于成为以后的遗憾。

程淮听到黎朝朝的话后,以为她可能是因为自己被蛇咬了,怕自己每周回去不安全,所以才有这个想法的。他想着自己目前的工作是有收入的,如果住在城里,这样自己又可以趁休息时间去再找一份兼职,到时候完全能负担得起两人的开销,于是点点头:“也好,免得你也来回折腾。”

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黎朝朝趁着程淮住院期间,去县城里找住的房,同时顺便去到处看看,哪里适合公司的选址,她走到一处广场时,忽听到有人喊自己,刚想转身回应,却骤感一阵眩晕袭来,便已昏厥倒地。

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医院,眼前站着神色焦急的张军。

张军站在黎朝朝面前,面色为难道:“李霜儿,你知道自己身体的状况吗?”

黎朝朝平静地回应:“我知道,癌症晚期。”

张军觉得自己有些不认识李霜儿了,震惊大声道:“知道你还不住院?你在拿你自己身体当儿戏吗?”

黎朝朝自己下床倒了杯水,喝完后,平静地看着张军:“谢谢你送我来医院,我目前不需要住院,目前医疗水平还不够发达,就算将来发达,这个癌症反正也治不好,我又何必受那个苦。”

前世,外婆是因为胰腺癌走的,自己亲眼见证了她在化疗时的痛苦,所以当知道自己有癌症的时候,并不想去治疗,能活一天是一天吧!反正她前世是寿寝而终,虽然过得不怎么快乐,但是也算完整而又意义地过了一声,也没什么大的遗憾了,唯一的遗憾,在重生来到这里,见到了年少的程淮,已经被填补了。虽然她很想陪程淮长大,但是她知道,人不能太贪心,免得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能陪着程淮成长一段路,就已经很好了。

喝完水之后,黎朝朝便立刻向一旁的护士表达了想要办理出院手续的意愿。而在这整个过程中,张军始终站在旁边,脸上写满了担忧和不安,他多次试图开口劝阻黎朝朝,希望她能够再考虑考虑,不要急于出院。

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地尝试说服,黎朝朝的心意已决,对他的劝阻置若罔闻,最终他的努力还是未能改变黎朝朝的决定。

不一会儿,身穿白大褂的主治医师张大夫急匆匆地走了进来,他的眉头紧锁,神情严肃地开口说道:“简直是胡闹!护士告诉我你打算出院?我可以理解你可能对这里的治疗有所不满,你可以选择转院接受其他医院的治疗,但是绝对不能擅自出院。你难道不清楚自己目前的状况吗?你现在是癌症晚期,病情非常严重,需要持续的医疗监护和系统治疗,这个时候出院无疑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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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宋渡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