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归处不是家(5)

刘小二在客栈当了五年跑堂的伙计,形形色色的客人见过不少,练就出了一颗对各色奇形怪状的客人做出各类奇葩举动都能够等闲视之的平常心。什么儿子打老子啦,夫妻跑后厨砸碗摔锅啦,孩子上蹿下跳要翻天啦,假扮某某大侠吃霸王餐啦,装死讹钱啦,脱衣卖剑抵酒钱啦,总之见怪不怪。

“各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有酒么?”

至于半夜鬼敲门讨酒喝的,他也不是没见过。酒鬼嘛,谁跟你分白天黑夜,酒劲儿上了头,甭管它是半夜还是三更,寒冬亦或酷暑,都能没脸没皮地上门来纠缠。

但今夜的客人似乎与众不同。

来客有三人。

男俊女美,皮相是刘小二这辈子都没见过的标致。人看着也都神智清明,负责买酒的姑娘说起话来有条有理,举止优雅从容。她身后的两位公子也一丁点儿不像是犯了酒瘾的醉鬼。既然不是酒鬼,谁专挑天将破晓的阴间时间来买酒喝?

不过刘小二到底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转念一想,找了个理由说服自己。

这儿是提供食宿客栈,说不定这些客人不是专程来讨酒的,他们就是来投宿,顺便打算在睡前喝几壶小酒助眠,然后呼呼睡到日上三竿呢?

如此想来,刘小二不觉古怪反觉合理,抬手背利索地擦去了黏住眼皮的眼屎,打起十二分精神招待客人。

“有有有,里面请,里面请。”

客人财大气粗,开口讨酒的姑娘直接甩了一锭金子在桌上,金灿灿的晃人眼。刘小二抓起金子赶紧放嘴里左左右右咬上好几个来回,生怕自己睡糊涂了着了骗子的道。待他确认嘴里磕牙的玩意儿是真的黄金,便赶忙将金子揣进兜里,人也笑得合不拢嘴。

他寻思着今天真是个好日子,杀千刀的吝啬老板不在,又有这等贵客上门。一会儿等他卖了酒,只消给剩下的酒桶里掺上点水匀一匀,保准谁都看不出更喝不出区别。反正平日里他老板自己也没少往酒桶里掺水,还说什么喝酒伤身,他这是在积德行善。

刘小二想,他自己这也是在行善积德,替老板积大德。

“小二,端些小~酒来~”一位眉清目秀的公子冲刘小二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去取酒。

端,小酒,别太多。

刘小二眼角掠过另一位公子腰间的佩剑,心中了然,连连点头:“好嘞~”

他懂~

都是带刀带剑的江湖人了,还挑了这大半夜的犯酒瘾,这要是只一小杯一小杯的喝小酒怎么像话?

客人强调小酒,其实说的是反话吧。

必须是坛对吧!

不举起坛子狂饮就彰显不出你们江湖人豪气云天的气概是吧?

不一会儿的功夫,机灵的刘小二就哼哧哼哧提着五坛掺水的老酒上了桌。

阿九:“……”

眉清目秀的公子睁目瞪了刘小二一眼,刘小二不明白了。

啥意思?嫌少?可不能再多了,再多都不够我兑水匀了。

刘小二放下酒坛,取下脖子下夹着的三个酒碗,笑盈盈地摆上了桌,依次放在三人面前。

别看这三个碗普普通通,可都是他刘小二精挑细选过的。碗口没有一丁点儿豁口,是客栈老板招待贵客的时候才准他们拿出来的好碗。

“客官们还有什么吩咐?”

唯一没有落座的碧青摇了摇头,指着自己眼前的碗,说:“碗收走,我不喝,你先下去吧。”

刘小二依言收了碗退下,三步一回头地偷瞄这三位古怪的客人。他现在又不觉得他们像江湖人了。否则怎么两个大老爷们儿坐那儿不动,让个姑娘站着给他们倒酒?

他猜测那美貌的女子极有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婢女,那两个俊俏的公子,就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刘小二走回柜台时忍不住在心里啧啧称奇:这姑娘力气可真大啊,单手拎着酒坛子倒酒,竟然一滴都没撒出来。要是给这美人打上一耳巴子,可不得肿成猪头?

柜台那头的刘小二还在捂着脸偷看,酒桌上的比试已经正式开始。

碧青:“请。”

一人一碗酒,喝完了再添,谁先醉倒谁先输。

从接到命令起,碧青就觉得楼主让二人比酒分胜负的命令有些许奇怪。一则唐少棠酒量普通,谈不上千杯不醉,比酒远不如比武有优势;二则他们当时人多势众,而比酒却是一对一的胜负。

她一路找酒的途中,再三揣摩楼主的意思,最终只得出一个结论——楼主有心要放过对方。

一直到她倒完三坛酒,她才品出不对劲。

不是她不对劲,而是喝酒的人不对劲。

自二人比酒起,阿九与唐少棠两人的动作就是出乎意料的默契。碧青倒一碗,两人同时干一碗。她再填一碗,两人又是同时举碗一饮而尽。

她尚在担心余下的两坛子酒不够,却发现唐少棠突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桌对面的人。顺着唐少棠的视线她注意到阿九侧手支着头,长发遮了一侧面容,一双漆黑透亮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盯着手中的碗,指尖的力道逐渐加重,酒水在碗中打着奇妙旋儿……

啪啦一声,完好无损酒碗骤然崩裂,在阿九手中支离破碎。

而阿九额前渗出一层薄汗,脸也变得一阵红一阵白,一会儿红红扑扑的灼人,一会儿苍白的似鬼。

他沉声忿忿道:“不比了。”

碧青诧异:“公子这是认输了?”

还没醉呢,这就认输了?

阿九拧着眉投半晌不吭声,一直被二人困惑的视线催促了良久,方才闷声开口:“我不食言。”

闻言,碧青松了口气。

她揣测阿九的言下之意是愿意认输,只不过碍于脸面不肯直说罢了。

她想,既然不会食言,那一切好说。想那被冠以鬼煞头衔之人可都是仅次于无寿阁阁主的人物,倘若对方想赖账恐怕他们也不好对付。

“如此甚好,请速速随我们回楼吧。”

唐少棠赢得太轻易,碧青生怕拖久了阿九随时都会反悔,便提出事不宜迟,应当立刻赶路。

阿九扯了扯嘴角,似是笑了一下,竟破天荒的没有反对,而是看着桌子一角轻声道:“那可得麻烦你们了。”

麻烦?

一眨眼的功夫,碧青就见识到了阿九所指的麻烦究竟为何。只见他眼角泪痣缓缓张开血红色的脉络,又骤然收缩。刚才还有说有笑的人,俯身吐出一口猩红的鲜血,顺着桌角倒头栽了下去。

唐少棠:“!”

唐少棠眼疾手快地将人揽住,阿九先是下意识地推了一把,等抬眸时对上唐少棠仓皇的眼眸,没来由地心里一软,忽而笑了,反手抓住了唐少棠的手臂,挤出有气无力的“没事”二字,随即晕死过去,成片鲜血染上唐少棠纯白的衣襟。

变故来的太突然,唐少棠一时间方寸大乱,在原地茫然地愣了一瞬,才后知后觉地想起给人探脉。随着输送出的内力被尽数排斥而出,他眼底涌出无法掩饰的惊惶无措。

“大夫,去请大夫!”

在霓裳楼多年,这是碧青第一次听到唐少棠大声说话,且如此露骨地流露出恐慌的情绪。

她甚至忘记了点头应承,就已经头也不回地遵命飞掠而出。

碧青多年前曾奉命留守兰萍县,唐少棠是知道的。她对此地的方位结布局自然比唐少棠熟悉得多,因此派她去请大夫,是此时最得当的判断。但她有理由相信,唐少棠做出这个决定,并非经过完全冷静的分析,而是情急之下遵从了自己的心——既不敢妄动怀中人,又不愿远离对方身侧。

她突然就明白了楼主的用意,为何故意支走婵姨反让她指一个婢女来见证这场比试。

是为了能平和的收场。

唐少棠是婵姨从小精心栽培的弟子。他身上的所有矛盾气质,以及令人望而却步的冷漠与疏离感,很难说不是婵姨刻意为之。

她如此费尽心血培养出一个极有天赋又无比乖顺的弟子,在她一手打造的坚冰的保护与桎梏下,言听计从,永不背叛。

她定然无法坦然面对坚冰破碎的瞬间。

更何况,这还是为了一个敌友不明的外人。

……

兰萍县最好的医馆,回春堂。

碧青熟门熟路地翻墙踏进医馆的后院,猫身潜入堂医歇息的里屋,径直走向床榻将倒霉的大夫从床上一把拽起。

“杨大哥,还记得当年与奴家的约定吗?”

杨沐廷半梦半醒间被人从床上揪起,神志恍惚地打量着眼前的不速之客。待他看清来者是谁,一颗心立马提到了嗓子眼。

“碧青?我是在做梦吗,你,你还活着?”

杨沐廷出自名医世家,乃家中独子。由于父母多忙疏于管教,他从小就有些叛逆,明明才华横溢,却死活不肯走父母安排的路,不愿当大夫,非要当游侠。直到少年时遇上了来医馆看病的柔弱少女碧青,一见倾心,方才有了些许正经样子,多番为她求医问药甚至偷送祖传医书。更是在她死后弃武从医,才有了如今兰萍县数一数二的名医杨大夫。

碧青:“多谢杨大哥挂心。”

碧青年少时在兰萍县出过的第一个任务,是为夺取一本结合了熏香炼药秘法的医书。她抱着强取豪夺的决心,主动接近杨家医馆的人。谁知初来乍到,就碰上了杨沐廷这个缺心眼儿的傻小子,没花什么力气,就骗得对方将医书拱手相送,杨家也在机缘巧合之下免去了一场血光之灾。

临走时她佯装病逝,留了一封辞别信权当做了个了结。

信上无非是说自己病入膏肓,叹相逢恨晚,难逃天命云云。末尾念及杨沐廷根骨奇差乃世间罕见,强要习武如同在贫瘠的荒田里播种娇贵的兰花,痴人做梦罢了。她于是大发慈悲又多加了一笔,规劝他不如随父母学好医术将来当个悬壶济世的好大夫。

未曾想,他竟然听了进去,学成了当地家喻户晓的名医。

只可惜她此次前来并非叙旧。

“救人要紧,先随我走一趟罢。”

那个鬼煞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恐怕在楼主找她问罪之前,唐少棠就得先疯。

她催促着杨沐廷收拾好药箱,就一把将人拎起扛上肩膀,纵身飞掠出院子。

杨沐廷只觉天旋地转:“???”

这就是我少年时魂牵梦萦,娇袭了一身病的卿卿佳人?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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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归处不是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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