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银行(二)

律师证。

诸葛亮看着姜海蓝递给许明辉那个深色的小本本。

小本本正中间是一个金色的徽章:徽章上有一大四小五颗星星,有一座宫殿,周边一圈画了些什么看不清楚。

徽章之下,是七小五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两排金色的文字。

再往下,是两排奇怪的金色符号(英文)。

可惜不知道本本上写的什么,也不知道本本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样。

但听姜海蓝的意思……

“她是律师,她拿着律师证出来办事。”诸葛亮面带温和的笑意,向刘备说道,“将军,做律师的有律师证,做检察官的是不是也有检察官证?做法官的是不是有法官证?”

刘备与诸葛亮对视了一眼,下意识地接道,“若是如此,三百六十行,是不是行行都有……证?”

诸葛亮温声道,“这个证是谁发的?什么样的人能得到这个证?以什么样的评判标准?”

刘备瞳孔微缩。

片刻后他看着诸葛亮笑了起来,“果真是有意思得很。”

孙权阵营。

周瑜和鲁肃也正在谈这件事。

“经朝廷认可的人才能得到这个证,在外出示这个证就能表明自己的身份,若是如此……”鲁肃说道。

周瑜点头表示认可,“行事倒是颇为方便。”

姜海蓝说“三分魏蜀吴”,各地人才若想要在他们这边行事,便须得拿到他们出具的“证”,也算是拿捏住了?

一旁的黄盖笑道,“咱们行军打仗的,是不是也得有个证?”

鲁肃调侃道,“将军没有给你任命书?”

黄盖“咦”了一声。

周瑜扬唇一笑,换了一个话题,“银行流水,原来是这个意思。”先前还以为是银行买卖银器的店铺,想说跟流水有什么关系。

鲁肃也笑了,“能让姜海蓝他们律师来银行调取流水,他们那个法院的权力,比我想象的要大。”

所谓银行流水,应当是银行的账本?

因为法院的一纸“调查令”,就将账本交出去……

周瑜皱了皱眉。

曹操阵营。

姜海蓝说她去银行调取材料需要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这倒是极好理解,大家平时办事也需要公文、身份证明。

“但这个授权委托书……”贾诩根据这个词猜意思,“莫非是指,若魏公授权予我,我可代他行事?”

董昭轻轻地笑了,“在这个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捺印、盖章?”

程昱颔首,“若非如此,如何表明授权的人是丞相?”他接着说道,“律师,我真想知道她具体是做些什么的。”

之前听她说起来是为人“辩护”,帮人打官司,但……感觉她能做的事还挺多?

曹操平静地开了口,“他们那里的琉璃窗真多。”

且多,且大,且厚,且亮。

谋士们闻言皆闭了嘴。

老大想要别人的好东西,但他们这些做属下的没有办法帮老大得到——既“抢”不到,也造不出来。

曹操继续说道,“他们的纸张也是又多又好。”

程昱默默地盯着地面,贾诩仰头望着天幕,董昭和刘晔暗自交换了一个眼神。

更无奈了:我们也想要那么多的纸,但我们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改良的啊!

曹操眯眼睛,“那种笔写起字来……”

众人:“……”求求您别说了!

——

许明辉和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清楚自己要调取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的银行流水,工作人员让他稍等,他便朝姜海蓝那边走去,在她身旁坐下。

姜海蓝拿着手机,右手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快地戳戳戳,回复着别人发过来的VX消息,偶尔发几句语音。

等她回完消息,许明辉说:“蓝姐,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姜海蓝拿起奶茶咬着吸管喝了一口,微微笑道,“没事没事,我刚好有时间才会陪你来。以后我有需要帮忙的时候也不会跟你客气的。”

大家都是同事,都有要去调查取证的时候,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许明辉立即“嗯”了一声。

姜海蓝低头看手机,一个同事刚发了条消息过来。

姚唯:“海蓝,明天检察院值班你去吗?”

姜海蓝把奶茶放下,戳屏幕回复:“是的。”

姚唯:“钱佳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你在案管办帮我问一下,这个案子到没到检察院。”

姜海蓝:“好。”

姚唯:“谢谢!”

姜海蓝想了想,右手手指戳屏幕问道,“是之前你们在法律援助中心接的那个涉案十几个人的掩隐?”

姚唯:“不。”

姜海蓝挑眉。

姚唯:“这就是一个单纯的掩隐,和银行卡诈骗无关。”

姜海蓝呆了呆,食指用力戳屏幕:“???”

姚唯:“……倒也不必这么惊讶。”

姜海蓝扭头对许明辉说:“姚唯接了一个掩隐案,是一个单纯的掩隐,不是银行卡诈骗的掩隐。”

许明辉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啊?”什么叫……单纯的掩隐?

掩隐还能说单纯不单纯?

姜海蓝看着他的反应,满意地在心里对姚唯说:看吧,不是只有我惊讶。

许明辉愣了一下,想明白了姜海蓝的意思,他说:“对哦,本来掩隐就是帮忙转移犯罪所得。”

但是最近这一年接的掩隐案几乎都和电信诈骗有关,搞得他一听到掩隐就条件反射地以为涉及银行卡。

姜海蓝点头,“是的是的。”

——

因为看不到姜海蓝手机屏幕上的聊天记录,天幕下的人们只能通过她和许明辉的聊天来猜测他们的意思。

秦朝。

李斯眉头紧锁,他已经推测出银行和银行卡的用途,但是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银行卡诈骗”,银行卡不是一个取钱、存钱的凭证吗?用它怎么诈骗?

骗走别人的银行卡?

会是这样简单的意思?

李斯凝望着姜海蓝和许明辉的神情,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绝对不是。

西汉初。

张良若有所思,她说……帮忙转移犯罪所得……

那么那个词,是……掩……隐?

嗯?怎么在他们的世界,协助犯案的人转移赃物,也算作是一个罪名?

为什么要单独算出来作为一个罪名?

因为抢劫案可以转移赃物,盗窃案可以转移赃物,诈、诈骗案也可以转移赃物?

所以才?

张良顺着往下想了想,越想越觉得这个单拎出来的罪名有其存在的必要。

——

“说到掩隐,”许明辉忽然想到了什么,“蓝姐,掩隐和帮信的区别是什么?”

帮信,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许明辉自己是理解的,但在给当事人解释的时候,却不能很好地将他所知道的知识传达给当事人。

姜海蓝回答得很简单、粗暴,“直接把银行卡卖出去或者给出去,再也不沾手后续的犯罪活动,就是帮信。提供银行卡又提供了验证或者转账、取钱等其他行为的,就是掩隐。”

许明辉:“……啊?”

还能这样说!

姜海蓝耸了耸肩,“你就这么理解。”

许明辉思考片刻,把他脑中关于这两个罪的知识点提取出来对比了一下,发现姜海蓝的这个说法还真形象。

嫌疑人如果有了帮忙短信验证、人脸识别、提取款项、转账等行为,帮助犯罪分子转移了从其他人那里诈骗来的款项,那自然是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这一块打击挺严重的,”姜海蓝语气平静,“提供银行卡后还做了其他事,基本上就是掩隐跑不掉。”

她之前还特意叮嘱她VX家族群的亲朋好友,无论什么人借用银行卡,都不要把卡借出去。

许明辉点了点头,“我师父说,他在C区检察院听杨检说,除了未成年和大学生,掩隐基本上不给缓刑。”

姜海蓝皱了皱眉,随即又摇了摇头,“公安那边搞反诈宣传搞了这么久,警察们有多费心费力你又不是不知道。银行那边盯银行卡转账,也是盯得银行工作人员和去银行办理业务的人意见很多。”

“也对,”许明辉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银行工作人员吐槽,他们也不想在别人来办理业务时问这问那,但是上面要求啊没办法。”

大家都很努力了,诈骗案件还是层出不穷,被骗的人还是有很多很多。

我们这边是重灾区,打击力度自然要重得多。

只是……

姜海蓝垂目看向手机屏幕上和姚唯的聊天记录,心想,因为银行卡诈骗的缘故掩隐量刑量得重,连带非银行卡诈骗的掩隐的量刑也高了起来。

——

唐初位面。

李世民精准捕捉关键词,“大学生?”

同他坐在一块用餐的长孙氏下意识地念道,“……立大学以教於国,设庠序以化於邑。[1]”念完之后她抬眼,温温柔柔地说:“可姜海蓝所说的大学,未必就是我们所认为的大学。”

李世民点头,在“大学生”之前,她说了“未成年”。那么想必这个“大学生”也与……“年龄”有些干系?

他脸上挂上无奈的神情,“我们隔的时间太久远,他们所说的很多东西,我们都没法理解。”

长孙氏仰头望着坐在一张椅子上的姜海蓝和许明辉,还有他们周围不同年龄的男男女女,柔声道,“从我们大唐到那个清,再到姜海蓝所在的时候,谁知道过了多少年呢?”

一千年?

或是两千年?

隔着如此久远的时间,他们只能按照自己的认知去推测姜海蓝话里的意思。

但也实在是太难了。

比如帮信。

比如提供银行卡又提供了验证或者转账。

比如缓刑。

“他们那个世界的……”李世民顿了顿,道,“打击诈骗还挺尽力的。”

看得出来,百姓似乎是有一些怨言,但对于“反诈”的政策,总体是认同的。

因为骗子很多吗?

可是骗子再多,能多到哪里去?怎么用上这么大的打击力度?

李世民不大想得通。

[1]《汉书·礼乐志》:“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於国,设庠序以化於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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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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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银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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