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只道寻常

女朋友的新发型好丑啊!

简直无法直视她了。

这些年里,我的头发染过各种各样的颜色,烫卷、拉直是只要理发师同意,我就敢做。还好平时护理周到,发质还勉强可以接受。女朋友的发质也不错,就是细软塌,刚剪头发时看起来医术还蛮高明的,过了一两天看起来是又呆又丑。

真是要把我笑坏了。

笑归笑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嘛,她照常给我做饭,我手笨,是个厨房杀手,做的东西又慢又难吃。

之前给女朋友做菜的时候,将西红柿切块,然后撒些白糖。可我看见一旁的黄瓜,就没忍住将黄瓜也切了一并放在一起搅拌均匀。女朋友看见这道菜时表情之丰富如同调色板一样。

沉默是今晚的黄瓜拌西红柿…

虽然这道菜很奇怪,可女朋友还是吃了很多,她看着我道:“你怎么不吃啊?”

我可不相信我自己,试毒的事情还是交给女朋友去做吧,哈哈哈哈哈。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道:“因为爱你,所以想就给你吃嘛。”

女朋友冷笑了一下,看都没看我一眼。十年之间,这样的经历简直数不尽了。

我想我真是个幸福的人啊,和心爱的人拥有了那么多的相爱的时光,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谁都比不上我们俩好,直到现在为止我们仍然亲密无间。

其实正是在一起的第一天晚上,就过的十分精彩。洗完澡之后躺在被窝里,我给她立了好些规矩呢。

“既然我们两情相悦,那我们就在一起,不过恋爱也是要有原则的。”

“第一就是不能出.轨,不管是精神出轨还是肉.体出轨都是不行的。如果你爱上别人了,你就告诉我…你就说‘周欢姿我已经爱上别人了,我要和你分手’就好了,那样的话,我会放你走的。不过相信以本小姐的风姿绰约,你也不会爱上别人的。”

“第二就是要相互坦诚和彼此依靠。你不能骗我哦,同样我也不会骗你的。”

“第三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啦。”

“第四还没想到呢…就先这三条吧,你同意嘛,同意我才跟你在一起,要是不同意的话,我是不会和你在一起的。”

嘴上问着要不要在不在一起,可我心里早有答案,手也是早早就放在了女朋友的身上。

那时候文胸还没有特别普遍,女朋友穿的就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件背心。她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很新奇的听着我给她立的规矩。我能感觉到她的情绪,我猜她和我同样的高兴。

嗯…还是小时候女朋友可爱啊,现在的女朋友像根老油条。她竟然都会调戏我了。

我们时常坐在家里一同看电视,恰巧放的是少儿频道,讲的是牛郎织女的故事,我和女朋友还不约而同的将这老掉牙的故事看了下去。

“可惜啊,我怎么就没见过仙女呢。”

女朋友听完我的话,看了我一眼,顺手拿起旁边的镜子说道:“没见过仙女?”

“没有。”

“照镜子。”

我躺她怀里大笑,骂她油嘴滑舌,可心里却美得很。

有时候觉得人生太短,仿佛一百年也活不过。有时候又觉得人生太长了,真想在彼此相拥的时候死去啊。

林觉民的《与妻书》里讲,他担心他的妻子过于思念他,就像让妻子先他一步离去,这样就免得相思之痛。每每说到此处,妻子总会生气。

我却觉得他说的十分有道理,我想早女朋友一步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忍不下来没有她的日子。爱人是我的世界的一半,她见过我哭、我笑、我发疯、我发怒。

我们情浓意切是相互依偎,我们怒气冲冲时抓扯拽挠,我们无聊时相互打趣。

一直都是我们。

有时候女朋友值夜班,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就开始胡乱想。以后老去的时候,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吃饭是一个人,喝水是一个人,连睡觉都是一个人。邻居们子孙满堂,逢年过节张灯结彩,他们见我可怜,邀请我去家里吃顿饭,想想就觉得寂寞。

有一个公益广告内容就是这样,我还记得台词“多一人多一双筷子嘛。”

我不要去别人家里成为多的那双筷子,我想在自己的家里和喜欢的人依偎着,只有我们两个人最好,不寂寞也不吵闹。

假如一定要有一个人来忍受相思之苦的话,让女朋友去吧,她那个人啊,怎样都能生活下去。但我不行,没了女朋友的日子就仿佛鱼儿离了水一样。

我和女朋友在某个未眠的深夜聊过这个话题,她拍了拍我,道:“别瞎想了,快睡吧。”

你看这个人怎么那么不解风情啊。

《与妻书》里还有一句话“吾自遇汝以来,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这句话在袁实甫的《西厢记》里也写到,全名叫《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书里写到书生张君瑞和贵族小姐崔莺莺相恋,但莺莺的母亲崔母极力反对,所幸只是好事多磨,一番周折之后张生和崔莺莺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令人欣喜愉悦的一句话啊。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我和女朋友很幸运的事情了,我家里爸妈开明,女朋友家里只有卧病在床的父亲和年迈的奶奶…所以即使她和我一样也是独生女,我们的恋情也没有任何阻碍。

……

我工作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这段时间就忙到离谱,和女朋友相处的时光越来越少。

还要出差啊!

小时候我一贯喜欢往外跑,可是现在只想粘在女朋友的身边一步也不想离开。

女朋友做饭的时候我就搂着她的腰,我猜她心里美着呢,可她嘴里却一个字不说,只是调侃我:“你怎么不把我绑你腰带上啊。”。

你看我女朋友,口是心非的很呢。

我不会开车,家里也有轿车,每次要出去旅游或者是有事出行,总是要女朋友从医院开着车来家里接我。

东西也是她搬,她看着精瘦,可力气却不小呢,整箱的矿泉水和其他东西全部是她一并效劳。

感情里面总是一个人付出那怎么能行,我也愿意多为她做些事情。从同居开始,女朋友的衣服全是我洗的,包括贴身的衣物。

我们是亲密无间的恋人,是至亲至爱的好友,所以无所顾忌、彼此付出。

刚刚提到女朋友力气大,我又想起了一件其他的事情!刚上大学时,我们都还年轻气盛,浑身都是蛮力。爱的时候恨不得把对方捆在身上,生气的时候恨不得掐死对方。

事情不大,只是因为她先把手臂搭在了一个男同学肩膀上,我哪里看的了这个啊,直接转身就走。“你真讨厌。”曾几何时这句话是我的口头禅呢。

她丝毫没意识到自己错在了哪里,开玩笑似的回答我:“又讨厌我了?”真是笨蛋女友,连我吃醋了都看不出来。

想起那天早上她还把我妈送给我的流沙沙漏打翻了,气就更不打一处来。不过碍于在外面,还是给她留了些薄面,没有当场跟她吵架。

吃饭的时候她吃什么我就吃什么,她夹那一块我就偏要抢过来,由于我不间断的找茬,终于一向好脾气的女友怒了。她生气也很温柔,如果不是和她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断然不会看出来她这是生气了样子。

等回到酒店的时候,战争一触即发,我讨厌她的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就想掐她的脖子。可女朋友是学医的,平时都被当成个男人来用,力大如牛,我这鸡仔一样的小劲儿,哪里能同她拉扯呢。

说起来这次其实是我们正经八北的第一次,很意外,我是她亦如此。

她将我摁在床上骑在我腰上,我伸着双手去掐她脖子,趁她低头使劲按住我手腕的功夫,我亲了她一口。

别管是不是吵架,只要我觉得女朋友迷人,我就是要亲吻她的,因为吻她让我快乐。

女朋友震惊,轻扇了我的脸一下,骂我不要脸。然后我就开始扯她的衣服,想要反败为胜,可没成想她的衣服质量那样差…那时我们都很青涩,只是是不断的试探,彼此都很小心翼翼,也无比珍惜。

凡事一回生二回熟,自那以后我们就成酒店的常客,由于不在同一所大学,平时课程忙没有时间,每逢周六日就会一直约会。

印象深刻的是某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我穿着女朋友送我的大衣,打扮华丽的逆着人流走出宿舍楼,上午的阳光不灼人,颇有种黄昏的感觉,影子映在公寓的墙上,出现,拉长,消失…

那时只有一种感觉:幸福。

……

后天就要去日本了,出差前的日子恨不得要把一天掰成十天来过,真如同女朋友说的那般了,我想将她绑在了我的腰带上,无论去哪里都不离开她。

女朋友说:“同事说我身上很香。”

我心里得意,那是当然了,我洗的衣服当然香了,若是那一天走丢了,见到一个路人就问他:“你闻到我身上的味道了吗?那你之前有没有见过身上也有这种味道的人啊?她在哪里啊?”说不定顺藤摸瓜就找到了彼此呢。

看着女朋友的发型,我拥抱她的时候总是感觉自己抱错了人,还是不太习惯啊。在我的强制性自愿的要求之下,女朋友终于决定要再次养长头发了。

我喜欢接吻和拥抱,眼下正是要分别的时刻,跟女朋友更是黏腻的没边儿。她有时候腻味烦了要推开我,我就会义正言辞的说到:“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等我八十岁的时候,你再摸我可就不是这个感觉了。”

有时候想尝试些花样,就拿给女朋友几条情.趣.内衣来,她看了一眼说道“谁穿啊?”

“你啊。”

听到要她穿,女朋友立刻装死,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

“一动不动是王八。”

可恶啊!真是个无聊的懒女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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