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冰箱拿了一罐酸奶,笑道:“你喝酸奶啊?”林莉打开喝了,看了看包装,又加了柠檬茶,最后走到她妈卧室门口说:“妈妈,你买的无糖酸奶太难喝了!”她妈答应了,走出来说:“供桌上最后一根香蕉你不要吃了。”林莉答应了,又在酸奶里加柠檬茶,然后回到卧室里,对你说:“那件事情,我拖到现在才说,是因为我觉得你们有悔过的举动。你先看看我写的吧。”
我的心与任何遭受不公与压迫的人同在。我从未低估人民群众的智慧,“不要用一把钝刀子砍人,因为不仅无法砍动,刀子还会折断”——多么有哲理的话语,建立名为“NO112”的网站——多么有行动力,向联合国请愿——多么会寻求支持,他们所说所做的,换成我来也未必能做到更好,换成康奈尔大学和联合国也不会认为帕公主比他们更配法律的工作。我也能够看到,无论是九世王还是十世王,都尽量体谅并予以赦免,法院能行使驳回的权力,军方在群众游行时也保持克制,使泰国不陷入更大的冲突。这就是我爱的土地,我们彼此相顾,我们互相呼喊,我们共同聚焦。因为关切,即使我们在不同的阵营,也在同一片天地。
你说:“好像没这么和谐,最近政府还表态不会赦免冒犯君主者呢。”林莉说:“不是特赦,是不要抓人,抓了的人作为普通囚犯减少刑期,例行赦免,别太难看。”你说:“那倒是有,我还去看了冒犯君主罪的英文资料,说九世陛下在位时平均服刑年限为4年。”林莉说:“那些夸张的判刑,法官和幕后指使者要反坐。你要道歉和赔偿。不是因为泰国王室就没这么可恶,而是你不是第一责任人,没法被判为罪犯。”你说:“我是想着要平反,只是可能受害者未必接受。”林莉叹了口气,说:“至少全国能达成共识,不污名化受害者。”你说:“那是当然。”
林莉目光飘忽,说:“我想人到了18岁,就已经过了受义务教育的年龄,所以没有哪个天降伟人要负起开启民智的重任,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各自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如果有侵犯名誉权的言语,轻则举报,重则起诉,而没有的话,自己怎么说就与人无干。抓捕无罪之人,就是恶法非法,而给无罪之人扣罪名,就是罪化平民。这和君主制存废的议题无关。”你重重点头,说:“是的。法律应该是中立的,而非代表某种意识形态。”林莉说:“哪怕是对于虚构作品,脱离文学批判的范畴,也会被视为侵犯社会上某人的名誉权,而断章取义抹黑,就会被视为侵犯著作者的名誉权。”你说:“犯罪的是攻击他人的行为,而非作为个人持有的观点。”林莉说:“所有人都知道法律就行了,至于思想交锋,我没有免费支教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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