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很快就能回去,李明宝突然来到异世的陌生感和心理压力瞬间减轻了不少,现在他看着眼前跟自己所处时代完全不同的场面,甚至有种观光旅游的感觉。
李明宝就这么背着手,悠哉地在岭南城热闹非凡的主干道上散步,硬生生摆出一副领导巡视的姿态。
恰好是中午最热闹的时候,人潮涌动,李明宝成为其中不起眼的一个,道路两侧飞檐翘脚的古代建筑鳞次栉比,赏心悦目。
看看这小楼盖的,没有钢筋水泥也能这么坚固,还有一种和现代建筑完全不同的美观。李明宝用自己为数不多的美学知识进行一番品鉴,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美!漂亮!
怪不得现代的那些有钱人有了钱之后就喜欢些旧东西,装修也喜欢古典中式复古风格,不仅是视觉上的欣赏,也代表着耗时耗力、价格昂贵。
正大摇大摆走着的李明宝突然动了动鼻子,空气中食物的香气很快霸道地席卷他的嗅觉,勾引着他走向街角的某个角落。
很快他停在了一个小吃摊位前,层叠的蒸笼堆在一起,蒸汽在空气中滚动裹挟着肉包的香气扑向迎面而来的每一个过客。
李明宝咽了咽口水问:“包子咋卖啊?”
他的肚子也适时咕噜噜叫了起来,今天除了早上的那碗泡面他还没什么正餐呢,现在看时间都快下午了,在山里走了半天现在也是饿得不行。
“诚惠,肉包2文、菜包1文。”摊贩热情地招呼着。
李明宝下意识摸了摸口袋,却发现身上除了小灵通一清二白,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不得不忍着口水离开了包子摊。
不行啊,这也不是办法。
他还要在这边生活两天,现在他身无分文的,饿都饿死了。
李明宝习惯性地走到街边随便找了家店铺的门沿儿坐着思考,首先现在他全身上下唯一的资产就是衣服和小灵通,衣服不值钱不说,就算能卖那他也不能光屁股在街上走吧。
小灵通更不用说了,他还得靠它回去呢,真拿去卖了,这东西又能发光又能出声的,自己非得被古代人拉去当巫师烧死不可。
难不成他要自己去挣钱?
虽说他是个现代人,但就这么一穷二白的来到古代让他去创业,他还真没有什么优势。
现代小说里穿越古代发家致富最常见的就是做美食发家,可就凭李明宝的厨艺...只能说他做的做好吃的一道菜就是鸡蛋泡面了。就算知道些菜谱,他现在也身无分文连买食材的钱都没有。
李明宝坐在门沿上支着脑袋左思右想,突然脑门一亮,法子是有了,就是可能不太道德。
虽然他现在没钱,但不代表他以后没钱啊,等他回到海市买些金银带回来,那不就有钱了嘛。只不过暂时是个空头支票,但这也不耽误他现在先借用这个空头支票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到时候欠债还钱、两不相欠。
记得电视剧里面那些富家子弟去酒楼吃饭都会说记在我账上,也就说赊账在古代是很常见的行为,那他也可以效仿一下啊。
想想就觉得可行,李明宝一拍手就决定就这么干了。反正自己又不是零元购,只不过是付钱的时间稍微晚那么一点点。
刚想站起来,李明宝就被身后突然出现那人一脚踹倒在地扬起一片灰尘,周围的路人立刻避开这处冲突,硬是在拥挤热闹的街道上形成了一处隔离带。
“嘿你个臭乞丐,谁让你坐在我家酒楼门口,可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你能坐的吗?”店小二甩着手里的抹布从店铺里走出来,满脸不屑地看向李明宝,好像踹他这一脚都脏了自己的鞋。
有些好奇的路人看看奇装异服衣服上还带着破洞的李明宝,又看看鼻孔朝天的店小二,不约而同地视若无睹地匆匆离开。
还好李明宝坐的不高,就是屁股再次摔了一地的灰,但他还是很难给这人好脸色,暗含愠怒地回头看向身后踢倒自己的店小二。
李明宝眼珠子一转看向酒楼的招牌,醉居楼,面色严肃地问道:“你们醉居楼就是这么招待客人的吗?有客人来不招待就不说了,上来就给人家一脚,难道你们是这岭南城的霸王店,来往的客人还得看你们的脸色不成?”
李明宝说话的声音不小,因为是在店门口,除了路过的行人,连坐在大堂用餐的顾客也听到了动静纷纷投来目光。
察觉到众人的关注,店小二可不能放任李明宝抹黑醉居楼,立刻面红脖子粗地反驳:“你算什么顾客?不过就是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我们醉居楼向来尊重顾客,但不包括你一个吃不起咱们这一顿饭的乞丐。”
“谁说我不是客人了?”李明宝目光似有尖刀地睨了小二一眼,在周围顾客的视线下昂首挺胸,即使一身褴褛也毫不怯懦,双手背在身后,“小二,住店!”
“你!”店小二只觉得李明宝是在硬撑场面,但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被闻声而来的掌柜阻拦,掌柜没有因为李明宝一身破旧怪异的衣服鄙夷他,像是招待一个寻常顾客一样问,“客官,给您来间上房?”
“给我来间天字一号!再备上些好酒好菜。”李明宝嘴上豪气地说着,眼睛依然直勾勾地瞪着那店小二,莫名被针对的愤懑让他忍不住在心中喊起所有龙傲天的统一口号:莫欺少年穷!
店小二也确实被他锐利的目光刺痛,忍不住避开视线。
掌柜笑道:“好嘞,天字一号加上上好的饭菜一天是二两银子,您看您这边是...”
“先记在我账上,等我走的时候自然会付,那么大个醉居楼在这我还能耍赖不成?”李明宝甩甩手示意掌柜给自己带路,理所应当的语气让人以为他赊账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掌柜自然没有反驳恭恭敬敬地把他带到了天字一号房。
二楼雅间一扇窗正静悄悄开着,正对着楼下的这场闹剧,其中一身着绫罗绸缎的公子哥笑呵呵道:“没想到还能看见这出好戏,小乞儿变富豪住天字一号。栾三,你说这小乞丐能付得起吗?别是意气用事丢了性命。”
对面那剑眉星目、器宇轩昂的男子一手饮茶一手拨弄着腰间佩剑,懒懒地抬眸:“不见得,我见那人面色红润、皮肤白皙,双手更是光洁没有劳作的痕迹,丝毫没有乞丐挣扎求生的样子,更不像个常年奔波的贩夫走卒,定是金尊玉贵娇养长大的。”
公子哥很是惊讶:“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你竟看得如此仔细,那你说说他那头短发是怎么回事?我只见过乞儿因为跳蚤瘙痒剪短头发,他若不是,将头发剪成那样还被得被父母打死。”
栾三垂眸抿了口茶,不置可否。
李明宝这边进了天字一号关上房门,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刚刚他虽然表现得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实际上他后背都因为紧张而汗湿。
刚刚为逞一时之气打肿脸充胖子,但他其实还真怕掌柜让他当场就付钱,那他真就得表演一个当场耍赖被丢出酒楼了。
还好还好,他模仿电视剧里公子哥那套还真就成了。
李明宝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压压惊,这样也好,面子有了,吃住暂时不用愁了,他李明宝也不是什么咄咄逼人的人,既然当众下了那店小二的面子,他踹自己那一脚也就罢了,对方也算是巧合之下解决了自己吃住的问题。
亏得这次赶鸭子上架,平时真叫他摆谱他还真装的没这次像。
李明宝回味了一番自己装逼打脸的全程,越想越觉得自己爽到了,怪不得大家都喜欢龙傲天剧本,装逼打脸也太爽了吧。
吃完饭在房间里睡了个午觉,李明宝打算下午在街上转转,初来这个世界他还是挺有新鲜感的。
却不知道那个踹了他一脚、被他当场下了面子的店小二,干活的时候怎么都咽不下这口气,眼睛叽里咕噜转了半天,跑到掌柜的耳边耳语一番,掌柜的沉思片刻,点点头赞同了。
下午李明宝沿着岭南城最繁华的主干道游览,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整一身符合这个时代的衣服。李明宝就这么大咧咧地一脚跨进岭南城奢侈精致的成衣店。
品类繁多各有特色的衣袍陈列的店铺的各个角落,但几乎所有展示在表面的产品都有同一个特点,那就是贵!壕!
李明宝挑选了几身符合自己风格的衣衫,结账的时候再次使出那套公子哥的做派:“本公子身上没带现银,就先记在账上,这几天就住在醉居楼的天字一号,你过几天派人来取就是了。”
衣铺掌柜刚想说不能赊账,但有听见李明宝说自己住在醉居楼天字一号,那哪是寻常人家住得起的地方,理所应当认为李明宝是有身份的富家公子,生怕得罪了对方,掌柜忙不迭答应了。
有了两次成功案例,李明宝一整个自信了。
在街上看见什么精致美味的小吃糕点,或是什么奇珍异宝都沿用赊账那一套,没想到竟无往不利,小贩摊主不仅答应了李明宝赊账的无礼要求,还毕恭毕敬地把他送走了。
收获满满的李明宝一整个购物上瘾,来到岭南城的前两天都在疯狂购物中度过,每天都满载而归回到醉居楼。
李明宝不知道的是,那些摊贩掌柜之所以听说李明宝住在醉居楼的天字一号后都爽快地答应了他赊账的要求,是因为醉居楼人尽皆知狠辣的雷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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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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