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遇的春天,触碰不到的夏天。
—
我终于记住了他的名字。
他叫周知行。
知行合一,非常好听。
周知行在我们学校很出名,路过教学楼就能看到的那面荣誉墙,上面的主角几乎都是他。
以前从来没注意过,因为我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那天心血来潮,也有可能是我蓄谋已久,我在那面墙前停下脚步,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周知行。
周知行确实长得很好看,同样是穿着黑白色的校服,同样的拍摄角度,但在同龄人面前非常突出。
黑色的头发搭在额前有些长了,但并没有显得不精神,反而多了点生人勿近的气质。皮肤是冷白的,应该没有被修过图,因为他本人就是这种肤色。漆黑的瞳孔很平静,像那天晚上一样淡然。
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特别清楚。
上学时总会路过那面墙,然后再扭头看一眼。
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以后也不会忘。
等我再次见到周知行时,他正和朋友们一起走出校门。
我和他打了个照面,准确地说是我撞到了他。
我当时走得急,没仔细看路,放学时人来人往的,等我蒙头撞上面前的人的后背时,我才发现是他。
那一下撞得不轻,我的抱歉已经说出口,周知行微微转了身,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我一时间竟然有些紧张。
三秒过去了都没人说话,他的朋友拍了拍他的肩,催他快走。
看他的眼神,我以为他不认得我了,刚想低下头,就看到他点了点头:“没关系。”
等他们走远了,我才回过神来,到最后也没能确定他到底认没认出我。
认不出来也挺好的,我又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人物。
反正也没有人会记得。
—
这个学期结束后,再开学就是初二下册了。
放寒假的第二天,我去了先前打过工的几家店。
不过这并不是很顺利,先前工作过的奶茶店都不缺人了,我一时间不知道可以去哪里赚钱。
应勇被判刑了,四年,留下了一点钱,但也没多少,只够我这个寒假吃多一点。
我在家里无所事事了几天,像以前一样感到迷茫。
家里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但我却一点都轻松不起来。
家里的锁全都被我换了一遍,灯泡也换了新的,屋里久违的明亮起来。
差点就成凶宅了。
偶尔坐在客厅,看着那片地板发呆时我突然想到,然后笑了。
过去没有什么好感慨哀叹的,比起很多人,我已经算幸运的了。
我总是这么安慰自己。
有点累。
早上洗漱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还是很苍白,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我撩开了额角的头发,那里留了一个疤。
它永远都在告诉我,我的过去有多可怜。
后来我的头发越来越长,再也没有人看到过这个疤了。
三天后,有人来敲门了。
我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江薇。
我想问她有什么事吗,但又怕这么说会显得太生疏,毕竟她真的帮了我很多。
于是我问:“怎么了?”
江薇穿着黑色的长款羽绒服,围着一条黑围巾,眼睛很亮:“我想跟你说件事。”
我刚想让她进来说,毕竟站在楼道还是挺冷的,但她摆了摆手,说道:“就在这里说吧。”
我点了点头:“好。”
“我有一个同学,她家开了一家奶茶店,这几天准备开业了,我想问一下你……”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下,应该是在想怎么样才能更委婉的、又不会伤到我的自尊心地表达她的意思,“可不可以去那里打寒假工啊?”
说完,她又赶紧补充:“因为开业那天搞活动,应该会要更多人手,本来我也想去的,但是要补课,所以……”
我明白她的意思,这个机会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难得了,又何来可不可以这一说。
我当机立断地说我愿意,又跟她道了谢。
似乎是被我边鞠躬边道谢的举动惊到了,她边摆手边说:“没事没事!不用谢我!我先走了!”
即将关上门的那一刻,江薇突然想起了什么,便探出头:“忘记说了,明天早上八点钟上班,地址在你们学校附近的那条育才路尽头的路口。”
离学校好近。
我这么想着,这么久以来第一次感到轻松。
—
第二天去上班时,那位老板娘已经到店里了,正在准备一些开业要用的东西,见到我,她先自我介绍了一番:“我姓宋,你叫我宋姐就行了哈。”
宋姐是一个微胖的妇女,脸上带着笑容,却不会让人感到过分的热情,而是刚刚好,很有亲和力,声音也是,听上去很舒服。
我便叫了声宋姐,又说了自己的名字,宋姐走过来看了看我,说道:“唉,还是个娃娃啊……”
我以为她是觉得我年纪太小了,刚想说我会努力工作的,宋姐又说:“好好干,干到开学那天不少于这个数——”她比了个“三”。
我有些受宠若惊。
没想到宋姐这么好说话,我只得张了张嘴:“好的。”
中午休息时,宋姐把我留在店里说在这里吃饭,我拒绝不行后,便留在了这里。
店门口的招牌被一块红布遮着,内部已经基本装修好,我以为像宋姐这么爽朗的人应该会给店名取一个像她本人一样热情的名字,没想到意外的文雅。
孤舟泛音。
奶茶店的名字。
我看着前台上的四个字,不小心念出了声。
宋姐刚好拿了饭菜进来,看到我在看店名,便问我:“怎么样?”
“很好听。”我点点头,认真地说。
宋姐似乎是被我正经的架势逗笑了,笑着说:“其实这个名字不是我取的,听上去文绉绉的。”
我帮她把饭菜拿出来摆好,她继续说:“我有一个妹妹的儿子,他也在你们学校读书。”
我随口问道:“是他取的吗?”
“你猜对了。”宋姐对我比了个大拇指。
没想到随口一说竟然是真的。
我微微睁大眼睛,嘴角扬起一丝笑容:“是吗。”
“是的。”宋姐坐下,让我吃饭,又看了看我,“你这孩子,眼睛长得真漂亮。”
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说眼睛长得漂亮,我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差点拿反了刚刚掰开的筷子。
—
好像一切都在变好。
十四岁太小了,宋姐愿意让应浔同学去打工,是出于好心,并且心疼,希望他能过得好一点。
这个时期的快要写完了,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开学前写完下一个阶段的(应该不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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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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