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4 章·小安
随着大地震最初的阴霾逐渐散去,我那苦苦相撑近似乎单方面一味追求的爱情也烟消云散了,留下的只有心头抹不去的伤痕和突然无比空虚的生活。
人在脆弱的时候,要么把自己封闭起来免得再受伤害,要么急于寻找一个替代品来填充空虚的灵魂,要么就沉醉于酒精的麻醉和无止境的娱乐来忘却现实的痛苦。我,在这段时期应该就属于第三种。
从震区回来没多久,我又去了趟成都,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公事,另一方面我觉得成都永远是让我最有安全感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寻找到快乐的地方。我既能驾轻就熟地穿梭在熟悉的街道中消磨下午懒散的时光,也能兴致十足地在春熙路红星路一带捕捉飘飘们飘逸的身影,还能无所顾忌地在九眼桥的灯红酒绿里挥洒一天剩余的精力。
在这个圈子里,不少人都喜欢认这个为哥,认那个为弟,当然也有“姐妹”相称的。我不喜欢那种轻浮的、见面一次两次就亲热的呼哥喊弟,我始终认为不管什么称谓都一定有它所代表的含义。
比如“BF”,不用说大家都知道,除了那些脚踩 N 只船的花心大萝卜,同一时间只能也必须只能有一个,他包含着:爱情、责任、忠诚和付出。而“兄弟”,比起“BF”除了爱情更多地倾向于了责任和忠诚。至于“朋友”,那就泛泛的什么都可以概括:友谊、欣赏和爱慕,而当爱慕变成了暧昧,就得用另外一个称谓“情人”来描述了。
所以,我对身边人的称谓基本上都是“朋友”,甚至连小岸,这个实际上已经是“兄弟”的人,我还是习惯称之为“最好的朋友”。而这次到成都,我却认识了一个让我自然而然又不得不称之为“弟弟”的人——也是“AN”,不过是小安。
我和小安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九眼桥的 “SEVEN” 门口。我已经有些模糊是因为认识了小安才去的 SEVEN,还是因为要去 SEVEN 才认识的小安。总之那一晚我们给彼此留下的印象是:我穿着一件粉红色的T恤,像只巨大的火烈鸟;而他则小小的、可爱的、略带些忧郁地挎着个跟他身形相比很是硕大的包。
用一句比较绕口的话来说:SEVEN 是当时成都同志们去的最多的但又不是同志酒吧的酒吧。夜场最重要的就是人气,我和小安不到十点就进去了,可已经只能勉强在吧台凑合到两个拥挤的位置。其实只要是位于九眼桥的夜场,就没有人气不旺的,像旁边的苏格、BABI 和 SOHO,连平时也经常爆棚。
其实我还蛮喜欢 SEVEN 的,虽然他的装潢不算华丽,设备也不算很好,但他价钱很实惠,每晚的领舞和表演也不错,所以吸引了非常多的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人。大家都是差不多来自娱自乐的,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目的,既用不着担心被那些大叔甚至爷爷们吓着,也用不着担心眼前这个帅哥会不会是 MB,更不用因为囊中羞涩而被服务生投来轻蔑的眼光。
没想到小安这么不胜酒力,不过半打啤酒,已经让他醉得有些稀里糊涂了。于是刚过午夜,我便扶着他退了出来。提拎着几乎拖地的包,我们走到了九眼桥上。迎面吹来的是府南河清新且略带凉意的风。小安双手扶在桥栏杆上,伸长了脖子,很享受地任凉风吹在脸颊上。看着他的样子,我不禁偷偷笑了笑——真是个孩子!
本以为小安吹吹凉风就清醒了,结果继续向前走他仍是一摇一摆的,甚至差点儿在有阶梯的地方跌倒,我赶紧上前把他扶住。
在本该分开的路口,我替他拦下一辆出租车,扶他坐进去,结果他几乎径直就倒下了。怎么办?这样子师傅也没办法送他回家啊!
师傅盯着我,好像是我做了什么坏事似的。嗨!得!既然觉得人家是个小孩子,又是跟我喝成这样的,那还是多照顾一下吧!于是,我也钻进了出租车,关上门,说:“师傅,就到前面的 XXX 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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