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高中的选秀
还记得早年的超级女生创造了电视选秀节目的收视**,以致引发形成了一种社会现象。其实我们高中更早就通过校电视台举行过一次选秀活动,只不过教务处和团委给它起的名字叫“明日之星”。
规则很简单,全校学生都可以单独或者以团体的形式到校电视台报名,录制一段不超过五分钟的才艺表演,然后在晚自习前的校电视台节目中播出,由老师和同学们分别打分和投票,经团委综合考虑后产生二十强,安排在纪念一二·九运动的校艺术节上登台表演,最终决出十大明日之星。
报名非常火爆,尤其是我们高二。我和陈思远商量后,决定组成一支乐队。本来想找姚斌一起的,可那家伙的公鸭嗓子最终让我们放弃了努力,改为拉了浩帆入伙。为了方便排练,我干脆把家里的电子琴背到学校,放在陈思远他们寝室。
“咱们乐队叫什么名字呢?”这是一个首当其冲的问题,因为报名的时候就要登记。
我们起了好多个,都不满意,正好这天物理课讲到一个物理现象叫“自感”,于是陈思远说:“你不老是自我感觉良好吗,就叫‘自感’好了。”
“为啥是我自我感觉良好啊?难道你不是?”本想反驳他两句,不过想想这名字也不错,浩帆也赞同,那就叫自感吧,我们就是自我感觉良好,咋了,不服?
自感乐队成立了,下一个问题就是选什么歌。陈思远主张:“时下什么最流行就唱什么呗!”“不,”我反而觉得:“最流行的不一定能演得好,而且学校的老师们肯定会很在意节目的内容,那些最流行的情歌多半会在老师那里吃亏。”至于浩帆的意见,这小子倒是无所谓,一直悠然自得地看我们两争论。
最后,我们选择了一首旋律很顺口的老歌《故事》:“我们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倔强的青春不就是一支脆弱的琉璃,我们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在天涯留下寻梦的跫音。”我觉得听过这首歌的人应该不多,它的曲风很校园,歌词也没啥谈情说爱的,而且本身就是乐队组合唱的,大家一致通过。
每天放学,我们都会在陈思远寝室排练。我负责键盘主音,陈思远主唱,浩帆负责和声。几天下来,大家都基本配合默契了,演出效果也基本成型了。陈思远说:“可惜我们没有小胡排长那样擅长的吉他手,否则就完美了!”
正式录像的那天,校电视台的录像室外挤满了人,我一面准备候场,一面作为学生会的干部还得维持现场的纪律。
“嘿!子淳,你也参加啊,演什么?”听这口气不用猜也知道是唐糖大小姐。
“没啥,就随便唱一首过过瘾。”我试图恭维她:“倒是你来了,那我们干脆直接退出算了。”
“去去去,说真的,你们演什么?”看来唐糖真是来刺探军情的。
我指了指站在一边抬着电子琴的陈思远和浩帆,说:“我们组了个乐队。”
“你还在弹电子琴啊!”唐糖故作惊讶。
“不可以啊!”我说:“你不要告诉我这次你不弹钢琴!”
“哼,算你猜对了!”唐糖笑道:“不过这次我也是组合。”
“啥?”我说:“你也组团,和谁啊?”
“我!”这个洪亮的声音着实让我们的小心脏一惊:“河马!”
我诧异地看着来到唐糖身边的何玛,不会吧,河马也能弹钢琴了!
结果是:唐糖和何玛的四手联弹博得老师们的一致好评,这年头,连河马也能弹琴了,怪不得大象也能跳舞呢!
我们的演出也还顺利,虽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但进入二十强估计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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