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被拆散的石子被比利·斯塔布斯倒下的动静一震,似乎活了一般地窜飞起来,打中了一帮人的小腿和脚踝。我整个人压在斯塔布斯身上,在他缓过来之前,在几人的自顾不暇间又狠狠地打向他的鼻子,一拳接着一拳,鲜红的鼻血从斯塔布斯的鼻子底下流出来,凉凉腻腻地沾了我满手,他睁大恐惧的眼睛,露出丑陋的哀求的神色——我对着这滑稽的一幕忍不住笑了,然后又落下去一拳。
10.
比利·斯塔布斯被带到医院检查的期间,我待在孤儿院的地下室里。没有饿肚子,食物是我偷来的。
晚上我就被从地下室里放了出来,于情于理是斯塔布斯带人来闹我,我除了跟他打架的时候下手重了些,其他什么也没做,而打架斗殴洽洽是孤儿院里最寻常的事。像丹尼斯·毕肖普和比利斯塔布斯这样的野狗一群又一群,总是挥舞着拳头四处走来走去以宣扬自己的威势。
和野狗一样咬人的报复方法并不够使我得到满足,这样野蛮的肉搏使我厌烦和鄙视。我懂得以暴制暴,也懂得杀鸡儆猴。
深夜,比利·斯塔布斯留在医院没有回来,我拿着地下室里找到的麻绳悄悄进了他房间。
吊死一只兔子比打架简单。兔子吊在谁也够不着的房梁上,科尔夫人也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做的,她只能用怀疑的目光扫过我 。我想一定是有人向他告状过我那些诡异的事情,可我已经不怕她、由不得她管了。
没过两天,我房间里就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自称“医生”,来给我看病。
我说我没有得病。他微微笑了一下,不置可否。接着他便要求与我聊天,聊我的蛇,我的生活,我的朋友和房梁上的兔子。
我没有蛇,也没有朋友,生活中充斥着恶意和暴力,我讨厌和他说话,讨厌他脸上令人作呕的假笑。我冷冷看了他一会,一言不发地推开他想要出去,谁知对方还是不依不饶的抓住我的肩:“你确实生病了,需要专业的看护。”
我确信自己的身体很健康,但科尔夫人和医生都坚持让我去医院检查检查。医生让科尔夫人在家属同意书上签字,我抢过来看到了上面的标题,是疯人院的同意书。
我逃走了,被医生随身带的□□电了一通,我身上已经没什么力气,却还是撑着意志从院墙翻到小巷里。有人出来找我,我就躲进堆放的公共垃圾桶里,这里散发着生活垃圾发酵出的恶臭,细菌和污渍无孔不入,没有人会愿意来翻找这种地方。
我知道疯人院是什么地方,当我读书时,当我和日本人老板聊天时,我试图了解英国的每一个地方。那是一个吃人的地狱,进去了就出不来的囚笼,治疗手法是鸦片、禁闭*和强制注射乙醇*。不管如何我都不能进去,为此只是忍受垃圾堆也不算什么。
11.
我等了很久,怕他们守株待兔,于是天黑了也不敢出去。足足饿了两天,第二天晚上才偷偷摸黑出来,如果再待下去,第三天我就要开始考虑在垃圾桶里翻找食物。我实在是饿得不行了,爬出来时这条小巷里还有三个人,都是街区里最常见的那种混混,我尽量小心翼翼地避开他们,从边上快速走过。
但他们似乎不打算放过我,三人中的一人直接一脚横叉在我身前,含着烟模糊不清地说:“哪里来的乞丐……”
我立马掉头就跑,但饥饿却让我使不出什么力气。另外两个人抓住我,一个男人朝我脸上唾了一口,抹开我满脸脏污惊喜地说:“是个小男孩,应该是附近的。”他们将我压在地上,不管我怎么挣扎也无法撼动对方绝对的力量。我急得冒汗,他们扒下我裤子的瞬间,许久不出现的伦敦腔又从口中冒出来。
“骂得真脏!”年龄小一点的金发男人给了我一巴掌,他掐住我的脖子扯着我的头发把我的脑袋固定住,同时我感到有人抓住了我的腿。缺氧使我不停地干呕,窒息感淹没头顶,我浑身冰凉,就仿佛置身于水底。
是洪水。*
上帝降下来的洪水没有退潮,罪恶永远洗涮不去。我在水中苦苦挣扎,不论哀求还是痛骂,洪水只是无情地拍打着我,一次又一次地将我掀翻进水中。
我只能睁大眼睛,隔着清晨的雾霭看着孤儿院的方向,眼前是一片迷蒙的色块,看不清任何东西。
哪里有诺亚方舟?
到处都是破败不堪随时会掀翻的旧船。
12.
在这个街区里常常能见见到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却没有影子。这是为什么我能回到孤儿院。
我不在乎回去的一路上有没有人,不在乎同龄人看我的目光,不在乎女工在哪科尔夫人在哪。我只是回去洗了个澡把脏衣服换下来,然后径直去厨房偷东西吃。
不过这次科尔夫人正巧在厨房里,她见到我便露出惊恐的表情,随即顺手就拿起手边的东西要打我。我忍无可忍,抽出燃炉边上生锈的拨火棍抢先挥向她的脸,打中了她的鼻子。科尔大叫一声,我没理她,丢下拨火棍,拿上一点面包就跑了。
吃完东西我躺在床上睡了一觉,科尔没来找我,那个老妖婆估计也没脸来找。
不管是丹尼斯·毕肖普还是比利·斯塔布斯几人都没怎么再找过我麻烦,但我没有就此停手。我报复性地偷走了一些他们重要的东西,然后看他们急得团团转的样子。
生活还是一成不变,哪怕那些天发生的事也只是街区里无比平凡的一件。没什么好惊讶、没什么好痛苦、没什么好难过,大家都一起烂到泥地里去了。每天看书、工作,木然地看着这个世界一天天发生一件件荒唐事,哪怕出现战争将会再次降临的危言耸听也无法打破这里的平静。
我不再一直想着离开孤儿院,尽管我一天比一天更加厌恶它。这是一条乘起来不怎么好受的破船,甚至随时有掉下去的风险,但在爬上更好的船之前我没得挑。
今年也会相安无事地度过。
13.
我只上过十几天教会学校,如果十二岁以后想上中学,我必须自己拿出学费。十岁之前,我给自己找了一份工作,在商场附近的鞋店里当学徒。老板就是开店的鞋匠,他看中我容易招客人的脸和过目不忘的能力,让我一边跟他学擦鞋一边看账。我的本意是想学做鞋而不是擦鞋,但是看账本能让我偷偷捞点油水,于是我继续跟他做了这份工作。
商场离孤儿院所在的街区较远,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最起码也是中产阶级家庭的人。我从没进过商场里面,但听说里面的书店又大又漂亮,于是很喜欢透过鞋店窗户盯着商城入口来来往往的人,看他们手里有没有书,什么书,我看过没。
鞋匠这店的位置也还不错,来往客流量很多。许多有钱人比起街边路上摆的擦鞋摊更偏向于鞋匠老板这种有正规店面的,我早在孤儿院里就把察言观色学了个十成十,接待得不错的话我一天至少也能擦三双鞋,偶尔还有小费。我学得很快,一天下来擦鞋、刷鞋、上油漆就都很熟练了,回回擦完一双高跟鞋或黑亮的男士皮鞋,再就着鞋面上镜子一样的反光笑一下,小费就会只多不少。
然后一直笑到顾客踩着价格昂贵的皮鞋哒哒哒地离开。
空闲的时候,我在店里看鞋匠放在鞋架上的皮鞋。油黑发亮的黑色鞋面反射出我的影子,我拿着鞋头和后跟,翻来覆去将整个鞋子的结构都扫了一遍,最后又停在光亮的鞋面上。
鞋匠在削鞋底,他头也不抬地说了句:“好看吗?”
我说好看。政治家穿这样的皮鞋,商场来往的男人穿这样的皮鞋,“上流人士”穿这样的皮鞋。皮鞋就像是权利和财富的符号,这种东西从不出现在街区的烂泥里,我双手握着它,就像也从烂泥里被拔出来了一样。
我对这双鞋爱不释手,但最后还是放了回去。鞋匠听到皮鞋底放回架子上时咯的一声,他抬头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去干手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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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出自泰戈尔《飞鸟集》,许多人解释为对上帝的赞美,本文中引用为讽刺。
1*禁闭:把人关在木桶里禁闭。
2*强制注射乙醇:往前额叶中注射打量乙醇达成破坏神经纤维的目的,后来演变为前额叶切除手术。
3*洪水:上帝看到世间种种罪恶,决定用洪水毁灭这个已经败坏的世界,并要求亚伯拉罕建造诺亚方舟延续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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