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路闻风被突如其来的疼痛弄得有点发懵,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他眼睛虽然睁开了,但精神还很混沌,甚至不知道身在何处。艰难地坐起来之后,看见的就是青年那张满怀担忧的漂亮脸庞。
“学长你醒啦。”清甜的嗓音响起,语气带着点明显的雀跃。
“是做噩梦了吗?你一直在出冷汗。”纤长柔软的手拂过他的面颊,湿度正合适的毛巾在他额前轻轻擦拭,交织出一片舒服的凉意。
这个氛围太放松了,让路闻风产生了一刹那的恍惚,几乎是下意识地捉住了眼前这截白生生的手腕。
“怎么了学长?”林渐西也不挣扎,反而一脸关切地靠过来,“有哪里不舒服吗?”
路闻风摇摇头,哑着嗓子道:“你怎么来了?”
“郑哥打电话说你喝醉了,我就过来照顾你啦。”
青年眉眼弯弯,从床头柜上拿起倒好的温水递过去,“你先喝杯水润润嗓子,酒店的醒酒汤一会儿就到了。我还订了餐,要是饿了可以垫垫肚子,要是困了就早点休息吧。”
他絮絮叨叨说了一堆话,事无巨细地安排好了一切,却只字不问自己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什么喝得大醉。
路闻风心中微动,暗叹林渐西的体贴,沉默地接过杯子抿了一口,又听见耳边的温言软语。
“对了学长,今天我试了新方法,在给你炖的汤里面多加了一点醋和柠檬调味,会不会太酸了?”
什么汤?
路闻风喝断片的大脑顿时出现了一丝茫然,隔了好几秒,才终于记起总是被自己遗忘在烘焙店里的补汤。
他心中一紧,立刻面不改色地扯谎:“不会,味道刚刚好,特别好喝。”
“真的吗?那我下次还这么炖。”林渐西一下子高兴起来,眼角眉梢都是满足的笑意。
他身上散发着沐浴后的清香,还带着一点潮湿的水汽,甚至连前额的头发都没完全干,看样子是洗完澡已经准备休息,却被郑宇凡一个电话就叫了出来。
跑出来的时候有多着急呢?
大概就是慌慌张张随便拿了一件衣服披上,着急到连衬衫的领口都没整理好的程度。
路闻风一时有些五味杂陈,忍不住叹了口气。
“过来。”
“哦。”林渐西乖乖应了一声,马上顺从地蹭到床边,身体微微前倾,刚好露出那段天鹅一般的脖颈。
线条优美,脆弱纤细,又漂亮到不可思议,仿佛任人采撷。
路闻风喉结一紧,压下那点莫名其妙的悸动,抬手一点一点把白衬衣的领口翻好捋平,然后就看见青年莹白可爱的耳垂,也随着他的动作,一点一点地染上薄红。
他的心瞬间就变成了一颗鹅绒枕头,柔软得难以形容。
虽然长得很有几分相似,但眼前这个人和林瑜是完全不同的。
林瑜就像高悬在天边的明月,冰冷孤高,好像永远都不会落入怀中,追逐久了难免有些疲惫,但又不甘心就此放弃。
可是林渐西却是一株翠绿的嫩芽,可以牢牢握在手心,只要施以一点点的温柔,给出一点点的夸奖就能让他很满足。甚至——
路闻风的视线不自觉地落到青年白皙的手腕上,那里赫然泛着淡淡的红色,细看还能辨出手印的痕迹。
简直乖巧好哄到了极点,连被捏疼了也一声不吭。
真傻。
所以,至少应该对他更好一点的。
路闻风深吸了一口气,神色变得愈发温和:“小西,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不许说什么都不要。”他补充道。
林渐西被抢先说了台词,只好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回去。而后,他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睛一亮开口道:“那我……”
“也不许说只要蛋糕。”路闻风又能掐会算似的再次抢先截断。
两条路都被牢牢堵死,林渐西当下就不大高兴地扁了扁嘴,干脆撇过头赌气不说话了。
见状,路闻风不禁喟叹一声:“至少也要说点贵重的,或者难办到的吧。小西,让我也为你做点什么,好吗?”
他的语气是显而易见的疼惜,甚至还有一点喜欢藏匿其中。可是这点喜欢不过是愧疚之后的一点补偿,还远远不够达标。
一边找替身备胎,享受着别人真挚的爱意,一边又放不下心里的白月光,还真是什么都想要。
只可惜贪心的人,注定是要受到惩罚的。
“学长……”林渐西软软地叫了一声,幽深迷离的目光一寸寸描摹过路闻风英挺好看的五官,明明没有喝酒,却好像也有点醉了。
他看了许久,看得路闻风心口砰砰直跳,才收回视线,发出一声叹息似的哀求。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看你把头发染成金色的,一定特别好看。”
也一定更像他。
金发?路闻风下意识地眉头一皱,很难想象谈合同的时候,他顶着这么一头黄毛去和那帮老古董对峙。
“这颜色会不会太醒目了?”
他话音刚落,就看见林渐西眼中亮晶晶的神色立刻暗了下去,当下就想出言补救,结果还没开口,就发现青年已经迅速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甚至还浅浅地笑了一下。
“我开玩笑的,既然你让我选礼物,当然要慎重一点。等我想到了,再找学长兑现吧。”语气轻快到仿佛刚才的那点失落从未出现过一样。
嘴上说等想到再找他兑现,但路闻风很清楚,林渐西以后都不会再提这件事了。
他总是这样,懂分寸知进退,也不多问一句,明明默默做了很多事,却从来没有主动向自己要求过什么。
其实不过是染个头发而已,为什么不让他高兴一点呢?
路闻风不知怎么就觉得心里一揪,薄唇微抿,然后马上摸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下周帮我约一下Karlo,我要换个发色。”
“知道了,什么颜色啊?”那边随口问了句。
“金色。”
“染成金毛?”电话那头立刻提高了嗓门,声音透过手机直接传到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路大少爷您没事儿吧,什么时候成非主流了?”
路闻风暗暗磨牙:“……别说这些没用的,反正你帮我安排就是了。”
挂了电话,他转而看向满脸惊喜的青年,神色无奈地弯了弯嘴角。
“满意了?我估计以后是要被他们嘲笑很久了。”
“那是他们不懂,这个颜色多适合你啊。染成金发以后,你就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帅的人了。”
林渐西边说边吃吃地笑,笑得眼尾泛红一头栽倒在床沿,衬衣的扣子不小心挣开了两个,露出一小片雪白的肌肤,喘息的时候就像玫瑰花瓣在微微颤动,让路闻风看得一阵眼热。
他干咳一声,避开这无边的艳色,转移话题打趣道:“那第一帅是谁,你自己吗?”
没想到林渐西立刻止住笑声,脸一红,不说话了。
他飞快站起来,坐到一边的高脚椅上,黑色九分裤往上缩了一点,刚好露出漂亮的脚踝,修长笔直的两条腿一晃一晃,好像要荡进路闻风的心里。
“不告诉你。”
他嘴角微扬,弯腰顺势拿起案几上的手机连着发了几条消息,面上带着十足的缱绻和甜蜜,眼神恍惚,那是在思念一个人的时候才会露出的表情——
只可惜沉浸在美色和温柔里的路闻风此时并没有发现。
就在这时,林渐西的手机忽然疯狂地震动起来,他低头一看,登时就瞪圆了眼睛。
“坏了!张教授课程作业的deadline是明早八点,我CAD还没画完呢。不行,我得赶紧回去了。”
路闻风忙不迭跟着站起来:“你先别着急,我送你吧。”
“不用不用,你喝多了就好好休息,一个人出来送我多不安全啊。”林渐西眼神关切,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了难得的强硬。
“再说你也知道,这儿离我住的地方挺近的,走一段就到了。”
说话的工夫,他已经打开了房间的大门,脚都迈出去了,却又探头回来:“学长你记得喝醒酒汤,还有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知道了,你自己小心点。”路闻风看着青年像小兔子一样飞速跑走,忍不住笑着摇摇头。
然而小兔子一离开他的视野,就变成了大灰狼,急切的神色已经完全消失,一脸淡定地对着不断震动的屏幕按下了接听键。
“风哥,这么晚了什么事啊?”
林渐西:“替身就要有替身的样子,你金发的时候最像他了。”
知道真相后的路闻风:“?说什么金色适合我,我看现在绿色才适合我。”
————————
下章入V啦,林塘主即将开启大航海时代,在修罗场里乘风破浪,为小西加油,另外两本预收求养肥呀。
1.《我不疯后他开始爱我》
江慎言有个秘密,他喜欢自己最好的兄弟谢谨行,多年来陪伴他每一次得意失意,即使只作为朋友默默付出也觉得幸福。
直到生日宴那天,他捧着礼物满心欢喜赶到,却只听到男人的嗤笑——
“我怎么可能喜欢那个疯子?就是看他可怜。”
“不是吧谢大少,人家为你做了这么多,你就一点不感动?”
“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朋友居然想睡你,换你你不恶心?”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原来我让他那么困扰。
*
燕城人都知道江家二少是个疯子,为了谢家大公子可以连命都不要,谢谨行也知道。他享受着那人全部的爱和赤诚,再偶尔给他一点甜头,却没想过,疯子也会有清醒的一天。
于是江慎言听从父母之命订婚那天,从来最冷静的谢大少从病房摔门而出,不要命地闯进婚宴现场,死死瞪着那个清瘦的身影一言不发。
“谢谨行,我已经不会再发疯了。”
“我知道,所以轮到我发疯了。”
注:追妻火葬场,两个疯批错位发疯,狠狠相爱的故事;订婚是假的。
2.《渣攻失忆后替身跑路了》
苏闻隅和霍城相恋三年,他觉得这个爱人哪里都好,只是性子有些冷。没想到霍城车祸失忆后,竟开始亲昵地叫他“阿闻”,还亲手做早餐,准备各种浪漫,不见半分从前的冷淡。
他以为这是意外的惊喜,不料霍城回国的旧友上门探望,那张和自己相似的脸盈盈而笑:“你好,我是裴瑾文,你可以叫我阿文。”
阿闻,阿文。原来霍城不是天生冷淡,他也会对人温柔又细心。
原来他真正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苏闻隅大彻大悟,把自己的爱一点点全部收回,替身就要有替身的样子,感情没了就谈钱。
一日,霍城笑着告诉他:“阿闻,医生说我很快能恢复记忆了。”
苏闻隅也笑:“那很好啊。”当晚,他携款潜逃,再也没有回来。
燕城自此流传着两件八卦。
裴家倒了。
霍大少的失忆症好了,但是他疯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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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狠狠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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