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起戴手铐的缘分

看着屏幕上的仨大字,陆辰上楼梯时差点摔一跟头,右脚踩空,手机还飞了出去。捡回来一看,手机还能用就是屏幕裂开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于是他给屏幕里的老公发了过去:[你有病吧?]

发完后转手给这人添了个备注——屏幕毁灭者。

屏幕毁灭者:[你小时候说我买完你的花你长大就嫁给我,忘了?钥匙链是谁给你的?]

我艹!是他啊!陆辰进屋上楼,将钥匙链收在抽屉里,他当然记得这个他,当年自己被三个狗兄弟打扮成小女孩儿还挎着小花篮,结果在鲸屿岛游乐园门口迷路了,于是诞生了他人生中的第一场邂逅。

洋娃娃,小气球,棉花糖和玫瑰花,走失的卖花小女孩遇到了生命中的白马王子,一个穿着儿童警服的小男孩。

游乐园门口就是换装区,小孩子可以租自己喜欢的衣服,陆辰那天被套上了一件淡粉色的蕾丝公主裙,露着两条小细腿和带花边的袜子,再底下是一双红色小皮鞋。配件是一个草编小花篮外加一顶缝着小玫瑰花的遮阳帽。

头顶是蓝天白云,苏御、余哲和姜鑫已经进游乐园里玩儿打枪和扔飞镖了,他一个人在门口乱转,结果就碰上了小警察。他应该比自己大几岁,比自己高,警服很合身,穿在他身上像个缩小版的刑警。头顶戴的是警帽,腰上还别着一把塑料手.枪,他说:“小妹妹你好,我是警察,你是卖花的吗?”

陆辰点了点头,盯上了他手里的贴画纸。

“那我买你的花,带你去玩儿,长大了你嫁给我好不好?”

陆辰又点了点头,盯上了他腰带上的钥匙链。

“走,我带你去捞金鱼,我是警察,你不用怕。”说完,小男孩取下腰带上的塑料手铐,咔嚓,将两个人的小手拷在一起,“这样咱们就走不散了。”

这样咱们就走不散了……陆辰那天当了小警察的一日老婆,骗吃骗喝还骗了钥匙链和小贴纸,还答应第二天来立字据,留下联系方式,结果晚上就跟着爸妈回了家。

屏幕毁灭者:[想起我了吗?]

手机又一次震动,震回了陆辰的思考能力,整个人处于僵麻状态,只有手指能动:[想起来了,你怎么找着我的啊?你们男生找人好厉害哦。]

屏幕毁灭者:[当初拷了你,化成灰都认识,我直接出警。]

僵麻感开始消退,陆辰挺想笑的,但是笑不出来。当年的小男孩确实好看,比苏御、余哲、姜鑫都好看,但是具体什么样自己记不太清楚了,就记得他什么都舍得给自己买,真把自己当卖花小丫头。这要是让他知道当年一心投喂的老婆是个男生,还185了,他会不会真出警,直接报警投诉自己诈骗?

刑了刑了,这可太刑了。

屏幕毁灭者:[开玩笑呢,不逮你,找着你了就行。把我备注改成“阿sir”,早点睡吧,晚安。]

陆辰还没想好怎么叙旧,人家就说晚安了,不过这也好,刚联系上不能聊太多,容易尬聊。将“屏幕毁灭者”改成了“阿sir”,陆辰拿出英语卷子继续完成七中的功课,缘分使然,真没想到时隔许久自己还是让人给逮了。

是不是真有一起戴过手铐的缘分啊?

这时贴贴又有新消息。

小菜鸟:[大神大神,人家晚上有事,今天先不打火龙了。过几天咱们一起去密林,啾咪!]

刚好,今晚作业多,陆辰给他回了个“没事”,继续研究学术。这屋里还没安装WiFi,他不舍得用流量下载英语课的听力包,于是拿手机搜索附近的WiFi,发现一个名叫“胸怀大志”的网。

胸怀大志?这谁家的?陆辰稍加思索便有答案,肯定是隔壁的高岭之花,而这个WiFi名称一听就是戴明旭起的,很有太极拳的特色。但是考虑到现在的时间和对面的武力值,陆辰也不好意思敲门去问密码,更何况这事如何开口呢?

思索的时候,解题的钥匙送上门来,隔壁阳台有动静。

两栋木屋是联排建筑,阳台平行相隔1米,如果能在阳台说上几句话,是不是就可以蹭网了?更何况现在月明星稀,绒花浮动,算得上一个恰当的套近乎时间。陆辰是个行动派,又是个学习狗,本着今晚一定要做上英语听力的决心打开了阳台门,谁承想隔壁阳台上,站着一个妙人。

景澄穿好了牛仔裤,正在系衬衫纽扣,抬眼对上了陆辰的眼睛。他也没想到这时隔壁会出来人,质地柔滑的衬衫急着往上一抻便套住了他两边轻而薄的肩峰,遮住了平直的锁骨。借着月色,鲜花般艳丽的衬衫和他的人融为一体,却压不住本人,艳色乖乖臣服,变成了一件可心的衣裳。慌忙中他光顾得遮挡背部,露出一小截腹肌线条。

腹肌中间那条线深凹,藏进了胸口。

陆辰的喉咙忽然干涩,头一回知道什么叫“艳而不俗”,原来只要人好看,衣服再艳俗都无碍。他还戴着银色的细腿眼镜,和这身打扮对撞出斯文的野性来,像蝴蝶煽动翅膀带来的不是清风,而是烧山的野火。

“看什么?没看过beta啊?”景澄将金表戴上,粗沉的表带像是捆住腕骨。

陆辰耳尖已经红透,不知怎的想起了那年警察小男孩的塑料手铐。“不好意思,我想蹭一下你的胸……”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不让你钓就要蹭我的胸?”景澄将阳台上的折叠梯子放下去,一条长腿迈出围栏。

“不是。”陆辰捏着手机,“我是想蹭……”

“不许顶嘴,蹭哪儿都不行,流氓行为属实了。”景澄顺着木梯下去,声音也渐远,没有惊动那一排风铃。

风声像被抓在手里,却没抓住景澄后半句话,而陆辰的后半句就顶在喉咙里,没说出去。景澄一看就是偷摸夜跑的老手,稳稳地顺着木梯到了楼下,他重新抻平衬衫,抬头时两人视线再一次交汇,一上一下。

靠,活像罗密欧和朱丽叶,陆辰在阳台上,是朱丽叶。

“去哪儿啊?我写完一套卷子的时间能回来么?”陆辰笑着问,两只手肘搭在围栏上,晚风吹动白色校服的短袖袖管,一只手攥着手机,一只手攥着圆珠笔,“真不让我钓啊?”

景澄甩甩头发,修长的食指竖起,放在人中前,贴住上嘴唇的唇珠。“嘘……别出声就让你钓。”

陆辰不吭声了,他对漂亮的人没脾气,更何况漂亮成这样的红唇齿白。

“小奶狗,我出去一趟,你晚上睡觉竖着两只耳朵,帮我看家。有人找我爷爷的麻烦你就汪汪两声。”景澄朝着老戴修表铺指了一下。

“让我看家,给我什么好处啊?”陆辰笑着叫住他。

景澄转过半边身子来。“回来给你带狗粮,顺便也钓钓你。”

这一次说完是真的要走了,半秒都没耽误。庭院大门已经落锁,景澄刚把锁打开,那扇门便被外力推开,显然是早有人等。随后花衬衫的夺目色彩一闪即过,人从门缝钻出,和门外的人说了两句才合上门,也就是在这两句话的功夫里陆辰看清了外头的人影,就是那天的栗子头,孙大乐。

一个已经分化的alpha,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所以景澄晚上不睡觉是去找alpha约会?看方才孙大乐等他的神情像是迫不及待,还没关上门就搭上肩膀,恐怕一离开院两人就猴急地拥吻上了,耳鬓厮磨间商量好去哪家小旅店。

听说南渡头那边有许多小旅店,都不要身份证……陆辰莫名有点烦躁,想起了早上骑车载景澄的画面。

一截儿雪白的后颈,不像被alpha咬过。beta对信息素不敏感更无法标记,所以愿意和alpha谈恋爱的beta不多,基本都是去找同种人或omega。前两年烟海市还出过一个大新闻,alpha易感期标记不上自己的beta伴侣,发疯时将人咬得住进医院。

靠,什么人啊,简直畜生,自己要是alpha绝对不干这种事!

转念又一想,孙大乐要真是和景澄好了,他不可能不下口,景澄的后脖子不可能完好如初,一定会落满咬痕,故而再往下推断,他俩没事。

一番胡乱推断后陆辰发现自己不焦躁了,也有心情继续写卷子,只是执笔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来,景澄……他还挺单纯,真把自己当小奶狗了。

庭院外,景澄从孙大乐手里接过一根烟。“今晚去哪儿?”

“南渡头。”孙大乐给他点上烟。

景澄将细细的烟嘴舔进唇间。“房间开好了?”

“开了。”孙大乐看了一眼手机时间,两个人走进了树荫的阴影里。

下半夜细雨如约而至,打蔫了阳台上没收的含羞草,陆辰醒来后去阳台收花,发现隔壁阳台的木梯没有收上来。

一夜未归?玩儿这么大么?说好了要钓自己,现在就不守b德了?

由于下雨了,戴明旭没法在院子里打太极,一早就开始修表。陆辰娇气包,去人家蹭了热水洗漱,又蹭了一顿早饭,离开时帮忙刷了碗、擦了地,还帮忙收拾木梯。

“下雨路滑,骑车注意安全啊。”戴明旭抿了一口茶,美滋滋地看着庭院,“烟海真好看啊,你听,下雨后的风都好听。”

“以前我在新城区,下雨的印象就是堵车。”陆辰坐下来陪老爷子,时间还早,他歇会儿,顺便等等那朵一夜未归玩儿很大的花。

“新老城区不一样,老城区一下雨啊,颜色都淡了。”戴明旭指着屋檐下那一排风铃,“好听吧?”

“好听……戴爷爷,您每天修表不费眼睛么?”陆辰看那一整排小螺丝钉就双眼发酸,现在人都喜欢换,坏了就换,大概修表的客人也不会很多。耳边确实有叮铃响动,陆辰顺着湿风寻望,寻到一盏水蓝色的玻璃风铃。

第一眼,他觉得眼熟。第二眼,他确定自己见过同样一款。

怪不得看到时慢咖啡厅的那一盏风铃时就有印象了,原来是在这里见过。陆辰禁不住问:“那个风铃好特别啊,是您买的么?”

“哪个?”戴明旭戴上老花镜,“哦,那个啊,那是小澄的。他和他很要好的朋友买了一对儿,说是什么情侣款。这修表啊讲究耐心,是一门老手艺,我这手艺可不能断,将来还有大用处呢。”

戴明旭的话在细雨里飘着,陆辰的心思也飘着。如果风铃是情侣款,那肯定是景澄送给时曼曼的,也就是说景澄除了昨晚那个alpha还有一个女朋友。

靠!这beta怎么这样啊!说好了要钓自己的!

陆辰:把beta咬进医院,畜生!我以后绝对不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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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起戴手铐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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