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第六十章

时间回到沈遥岑和Jackson在餐厅共进午餐的时候。

说白了,Jackson下在酒里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沈遥岑早就看出来了,Jackson自以为高明的手段在沈遥岑看来简直是小儿科:沈遥岑在美国进出那些酒会Party时Jackson还不知道在谁手底下工作着呢,论玩得花,Jackson的手段比起那些上流社会的富家子弟来说还差着十万八千里。

不过沈遥岑只是垂眼快速地扫了一下杯中清澈的酒液,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一样,一杯接着一杯慢慢地饮了。

换做平时,他绝对不会如此冒险。不过……沈遥岑支着脑袋,有些游离地想,偶尔他也想体会一下这种为所欲为之下仍有人给他兜底的爽快感。

沈遥岑忽然想到了沈父当时怒不可遏地斥责他的模样,先是说他“任性”,又说他“迟早吃亏”——他当时是怎么做来着?是不是直接顶了回去?才以至于沈父能够那样毫不留情地砸断他的腿?

沈母当时捂着嘴在一旁惊叫,她依旧年轻漂亮的脸上扑簌簌地流下泪水,身子却像是被定在原地一般动也不动,沈凌云倒是难得硬气一回,大哭着就往沈遥岑身上扑,一边哭一边叫说“别打了别打了”,沈父冷哼一声,揪着沈凌云的领子就把他丢在一旁。

那时尚且年幼的沈凌云在沈父的大力之下被推了个趔趄,沈母这才终于动作起来,梨花带雨地往沈凌云那边凑,抱着小儿子恸哭起来。沈凌云还要往他这边冲,却被沈母紧紧抱住不肯撒手,生怕在沈父的盛怒之下波及到他。

沈父拿着已经被摔裂了的椅子腿,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趴在地上的沈遥岑,问他,你错了没?

沈遥岑牙一咬,脖子一梗,说我没错。

沈父气得直笑,但还没动手,只是一只手用力揪着他的领子把他提起来,低沉着再问,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说,你错了没?

沈遥岑舔了舔出血的嘴唇,硬气得很,我没错!

“啪!”地一声,沈父抬手给了他一记耳光,沈遥岑的脑袋被打得歪到一边,连内里的几颗牙齿都有松动的迹象,他啐出一口带着血的唾沫,年少轻狂得像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狼崽,用那双带着恨意与血腥的眼睛看向他的亲生父亲,反抗却破碎的话语从沙哑疼痛的嗓子冲出,他又喊一声,我没错!错的是你!

被彻底激怒的沈父气得大笑,连说了好几声“好”,他后退几步,在家中昏黄灯光的照映下好像一瞬间就老了几十岁,沈遥岑感到悲哀,也感到心酸。沈凌云哭喊着让他服个软,可他依旧凝视着自己的父亲、凝视着这个家,口口声声都是倔强的“我没错”。

他的父亲也不再殴打他,只是弯腰拾起掉在地上的外套,拍了几下后穿上。他深吸一口气,最后说,我管不了你了——然后下一句就是,你走吧。离开这个家,我不管你,过你自己想要的生活。

然后他就瘸着腿被架上了飞机,被丢到人生地不熟的美国生活了好几年,期间收到了一条李清月的分手信息,又遭了当地人好几次敲诈,穷困潦倒下沈遥岑差点得了抑郁症,才知道自己当初为了所谓“爱情”做出的决定到底有多傻逼——哥谭市的小丑应该他来当才是。

沈遥岑回过神来,Jackson已经殷勤地往他的杯子里再添了一杯酒。

估计是看着他神智渐渐犯浑,Jackson自己也喝了不少没加料的酒,这话匣子也总算是打开了。他一改戴着眼镜西装革履的斯文形象,直白地问道:“还没问过呢,沈大少喜欢什么样的货色?”他微微一笑,眼睛弯起来,活像只千年老狐狸,贼精贼精的,“沈大少这些年都在国外估计不知道,这大酒店不仅只有吃饭这一项活计,沈少要是有兴致呢,一会儿咱们上楼去,像什么按摩啊、搓牌啊、还有唱歌跳舞喝酒什么的应有尽有。”

“不过这楼上也不是谁都能去的,”Jackson也嘬了口杯子里的酒,开始想入翩翩,“不过正好,我也算是这家酒店的常客了,一会儿我做客,请沈少上楼玩玩——不管沈少是想要漂亮妩媚的、还是清纯可爱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沈少开口,我肯定给你弄过来,保证沈少喜欢。”

说句实话,Jackson这算盘都打到天边上帝那儿去了。要是沈遥岑一时犯糊涂点头答应下来,到时候意识清醒的Jackson拍点儿他的“猛料”掏出来威胁他,他保不准又得被沈父发配到美国去——而且是再也回不来的那种。

但现在沈遥岑也不好直接开口拒绝Jackson,一是能看出他还没完全晕,二是能看出他跟Jackson完全不是一类人,产生距离感后就不好接近了。

于是沈遥岑只得放下手中的空酒杯,故作疲惫道:“这次累了,下次吧。”

“嗬,那敢情好,既然如此,那么这次就我俩——不醉不归!”Jackson喜笑颜开,作势又要给沈遥岑添酒,他不敢下太猛的剂量,毕竟不是什么好东西,下得太猛到时候伤了脑子沈家得把他剁了丢海里喂鲨鱼去。

毕竟他只是想尝尝沈大少的味道,可没有丢了小命的打算。

沈遥岑推了推Jackson递过来的酒,表示自己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于是他便将手臂支在桌子上,漫不经心地开始看起手机来:警方给他发来一条消息,前段时间的绑架案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证据表明这几位犯罪嫌疑人其实是在网络上受人怂恿,一怒之下才做出这种不要命的行为的。

至于那位“怂恿”的网民,早就销号逃跑了,况且网络上对沈遥岑不满的声音又不是一个两个,要是每个人都因为在网络上说过沈遥岑几句就要被抓起来的话,那估计警方的监狱早就人满为患了。

但一切发生的时间跟刘卿柳和他发消息的时间几乎不谋而合——光是这点,就不得不让沈遥岑怀疑起来。

看着沈遥岑已经将注意力转移到手机上,Jackson略微有些不满,但只能耐着性子询问沈遥岑:“不知道沈大少在看什么?看得这么起劲。”

沈遥岑收了手机,随手塞进包里,胡乱说道:“刚刚收到的一条消息。是关于刘家现任掌权人的一些事情——也没什么太大的意思。”

“刘家?”Jackson却忽然来了兴致,“你说的是刘卿柳吗?”

“嗯,”沈遥岑应了一声,挑眉笑道,“你知道她?”

“哈哈,沈大少说笑了,”Jackson笑了两声,伸手夹起一道“葱烧海参”放进碗里,慢悠悠地说,“Eye-Opening公司在很久以前就跟刘家有过合作,不过那个时候我还不在EO就职。说起来,刘家也算是EO公司的老主顾了,两家本来一直都合作得不错的,但是自从这位‘现任当事人’接受以后,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就已经变得岌岌可危了。”

“哦?”沈遥岑终于提起一点兴致,满怀探究地看向Jackson.

Jackson也喝得醉醺醺的,当然以为沈遥岑只是单纯地对两家公司之间的竞争合作发展史感兴趣,便不疑有他,只是他在其位谋其事,话语之间自然会偏向自己的东家,对刘家和刘卿柳则贬低意味更多。

“唉,这事儿吧,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几箱钞票的事情。当初EO起家确实是靠老刘总扶了一把才在国内立足脚跟的,EO当家的对老刘总也算是感恩戴德了,处处能让利的也尽量让着,实在不能让的也确实没办法。可前些年不知道怎么的,老刘总虽说身子骨是差了点儿,可脑子不也没坏不是?也不知道怎么着,也不管公司股东的反对,力排众议就公司的决策大权全交给了现在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女儿。”Jackson咋舌道,“要么古代怎么说‘后宫不得干政’呢,这妇道人家就是眼光狭窄,EO的当家人只认老刘总可不认她,眼见着在EO捞不到好处了,她就彻底断了刘氏跟EO的合作,整得跟老死不相外来的仇人似的……唉,女人!”

Jackson实在是喝飘了,他狐狸似的眼睛看看面前的菜,又看看沈遥岑,话中有话道:“要不怎么说‘母系社会三万年茹毛饮血,父系社会五千年载人航天’呢?这话说到底还是觉得男人好呢?您说是吧,沈少?”

沈遥岑这算是明白了,Jackson根本不是什么“同性恋”,他就是单纯地觉得玩男人要比玩女人更有意思、把更强者压在身下能够获得更多的快感,以此满足他那可怜的虚荣心和控制欲——换句话说,如果出现了一个比男人还要强悍的女人,Jackson也会毫不犹豫地在对方的杯子里下药,以求跟她**一度。

对于Jackson所说的话,沈遥岑实在是不敢苟同,看来他高中时期学的那些知识是彻底进了狗肚子了,封建时代处于父系社会掌控下的人也没见过得有多好,遑论现在早已不是部落文明和封建文明的时代,单纯的挑起性别对立的人不是蠢就是坏,发配去西伯利亚种几天土豆就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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