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器的质量、人员的精锐和数量上,“反抗军”血鹰之歌都占有绝对的优势。
好汉双拳再铁,也敌不过众人,沈异感觉,现在四人只能先行撤退。否则,一片混乱之中,他和西来还好,但是,毒医和山药呢?
如果他不撤退,等待他们的命运就是被魔能炮或者魔能枪轰得渣渣都不剩。
出师未捷师先死!这种事情,不能发生!
所以……沈异先掩护山药他们撤退。
“开什么玩笑,想从魔能炮的炮口下逃生!做梦!”副首领邪恶地笑了起来。在他看来,就算是首领大人豹女,也不可能有这个逃命的能力。
他一时间忘记了,豹女没几个回合,就死在了沈异的手上。
在这生死危险之际,沈异也不想那么多了,反正就是死而已嘛,很简单。
一闭眼,什么都就过去了。西来不用管,关键时刻,他可以动用空间能力,只要贝兹利塔和山药逃命走了,就可以了。
不过,下一刻,他因为那种绝望的心情出现了,引发了身体里面的光的力量的爆发。
他的手掌里面,那些仿佛眼睛一般的纹路开始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接着,这些纹路激发的光明元素的能量,直接在沈异的面前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弧罩。
“轰隆隆……”
炮弹在沈异的光防护罩子外面爆炸了,巨大的震动力先是轰击在防护罩上,然后再震动到沈异身上。
那种要碎掉了的感觉,如同刀子在切割沈异的身体。不过,感觉就是感觉,不会转成物理伤害,那就行了。
“老大!这么牛啊,这简直是神迹……”西来一边带着贝兹利塔和山药逃,一边回头朝着沈异那边看去。
这也是西来第一次,正式对沈异喊出了“老大”两个字!这一刻,在他心里,沈异就是他真正的老大,一千多万下层人类的“希望之星”了。
当然,魔能炮确实很是强大。如果再有第二波的攻击,沈异绝对是不能支撑住的。
可是,血鹰之歌的人,敢发第二轮魔能炮吗?
那可是魔能炮,一座小山包,就算小山包是钢铁打造的,也能给你轰平了。可是,沈异却毫发无损的接受下来。
眼前的这名男子,他还是人类吗?传说中最强大的哈里兰人,也不可能有这么强!
何况,哈里兰人依仗的是科技力量,眼前的小子,身上哪有什么科技装备,纯粹是靠肉身直接干啊!
“可恶,那小子竟然一个人能抗下这么多的魔能炮弹,这就是光明元素的力量吗?”那个副首领脸满脸的肌肉都在扭曲。
他越发的不能让沈异活着了。
沈异只要活着,便是他的末日。这些士兵很快也就不是他的士兵了,他们之所以把他叫首领,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战斗力。
这也是豹女虽然中了腐尸毒,依旧能够长期成为他们首领的关键原因。因为豹女足够强大。
绝对的力量,会让人忌惮,更让人臣服。
人都是被驯化了的。
当你拥有足够让人恐惧的力量,那么别人就不敢对你怎么滴,只会把你当做神仙来看待。
所以,当他这种力量消失了,或者被别人比下去了。那么,别人就会把他踩在脚下。而他原来的部下,则会背叛他,选择更为强大的“沈异”,也就是眼前这小子。
“继续……快……装填炮弹。一定要把这小子给收拾了!”那副首领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喊叫声,也可以被称之为绝望的挣扎。
在一旁看好戏的食腐者非常地高兴。
他们觉得:这场戏真是舒坦。免费的,且舒坦的好戏并不多,他们需要把这些视频录制下来,以便闲余时好好欣赏一下。
食腐者里面也有高级技术人员。他们研究了一种石头,能把移动的事物影在里面。回头想看,只要放在魔能石上,让这种记录石头得到能量,就能播放出来。这比原来地球人类的录影录相设备,方便得多了。
此时此刻。
在哈里兰帝国远征军的一处要塞里面。
唐风也在等待着机会。
他忽然听见侦察兵来报,说沈异正在黑暗西域跟“反抗军”血鹰之歌的人厮杀,战斗那是相当激烈,魔能炮弹满天飞。
他们很久没看到血鹰之歌这么卖力了,那还是十几年前跟哈里兰帝国的四大军事力量:帝国远征军、皇家陆军、皇家空军和哈里兰执政者大人的亲卫军激战的时候,血鹰之歌才全力以赴。
可以说,这是第二次。毕竟,血鹰之歌是潜藏在“地下”的反抗组织,不可能老这么高调。否则,一定会“死得”很快。
“我没有听错吧?”唐风不明白地问道,“他们不是有一样的志向么?怎么也开始窝里斗了?”
“想必是血鹰之歌的首领担心沈异威胁到自己的位置,所以才会对他下手。唐风大人,他们下层人类,不就是那么回事儿!”那侦察兵报告道。
不得不说,这个侦察兵还是有清晰的判断力的。可惜,却主动做了哈里兰人的狗。
或许,在生存面前,这些“尊严性”的东西,很多人,就不要了。
“你说得很对啊……”唐风笑盈盈地道,“那么就成全了我们了。叫猛虎联队的人跟我走,另外调集一些远征军士兵跟在我们的后面,用以垫后。”
唐风决定了,要去渔翁得利一下。
你们争斗得两败俱伤,我就坐收渔利。
这是唐风最喜欢的手段。对于他而言,没有比坐收渔利更能令人高兴的事情了。
不得不说,唐风很谨慎,这是对的,不管未来如何,现在好好地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不然,一切都将归零。
话说帝国远征军出动,有着哈里兰科技改进的先进机动设备,行动加快了不少。
对于现在的哈里兰帝国四大军事力量来讲,理论上只需要最多一个多小时,就能够到达地球的任何一个地点。
而到达沈异和血鹰之歌战斗的黑暗西域之地的内腹丛林,唐风等人只需要 大半个小时。
以唐风的想法,最好是在这大半个小时内,沈异一方四人,死个一两个,血鹰之歌的人,死一片。
那个时候,他们远征军可不会手下留情,而是直接无情地杀戮。最好这次能够把血鹰之歌这块“鸡肋”一网打尽。
反抗军这人杀得越多,对于唐风来说,可以炫耀的资本就越大。
一将终成万骨枯。掌握了别人命的人,是活得最舒服的人呢。
所以才有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骨骸”这种描写现实的话。
几方势力都在围绕着这里,剑拔弩张……
很快,附近出现了的唐风的卫队猛虎联军,他们也没有着急投入战斗。
他们在边上观望,也想学别人在边上作壁上观,以享受渔翁之利。
唐风显然觉得时机还不成熟,沈异一方四人,竟然毫发无伤,而血鹰之歌的人也没损伤,只是消耗了不少战斗物资罢了。
沈异感知到了唐风的到来,他自然也非常的明白,他为什么会被这几方的势力觊觎或嫉妒了。
主要是,他沈异将来是他们的威胁。
一个人太强悍了,并且运气似乎也挺不错的……这让那些想要上位的人来说,沈异这种强人,可能会在将来夺走他们的努力成果。
比方,唐风现在就是这么在想。
唐风最初可是想看一看,沈异到底能成长到什么地步的?可是,随着沈异的成长,他觉得有可能失控。那么,现在他的想法变了。
他倒不是觉得沈异可以成事儿,让反抗军成为比敌哈里兰帝**事力量的存在,他担心的是:如果沈异归附了哈里兰帝国的话,以他现在的实力,自己都不是沈异的对手。那最好的方式便是把危机降到萌芽的状态。
要么沈异归附到他唐风麾下,唐风甚至都不介意,再将唐晓晴嫁给沈异;要么,沈异就是死掉!
“唐风大人……您在想什么?”副官潜伏在不远处,但是他们不行动,这让唐风身边的副官万分的不理解。
“没什么呢,我就是想看看沈异这小子怎么地跟反抗军的人撕扯呢。至于我们,还有很多的敌人,你看见没,附近还有影人、食腐者这两个族群,他们也都在等着最后的猎物呢。”
“最后的猎物?”
“对,他们也想坐收渔利。我唐风其他的不行,但是收拾残喘的猎物那是最拿手的……嘎哈…但我们也要防范,别让这些该死的暗黑生物,给钻了空子。”唐风想到胜利的滋味,就不由得笑了起来,还笑得特别的自豪。
这种想象对于他而言,没有什么耻辱感,反倒是无比的骄傲。但副官却有一些反感唐风这样,这在副官看来,是一种优柔寡断的表现,这样的长官,哈里兰人怎么有看上,怎么可能在千年后离开地球时也带上他。
副官顿时感觉,自己跟错了人,可是,他还能跟随呢,现在的情况,已经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所以,不管他怎么讨厌唐风,那也得忍受着。
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妖么滚,妖么忍,妖么狠。
因为生存的需要……还要更好的活着……
副官觉得唐风这个人,是一个十足的小人。在这个群魔乱舞的末日时代,活着很不容易,想要上位更不容易。但是一切都需要机会,需要机会就得学会忍耐。
副官,不过是一个佐官,没有一点儿权力,可有可无的角色,没品没级,跟唐风的家奴一样。他才不想一辈子居人篱下。所以,他也在等待机会。
一旦有机会了,他就会把唐风踢飞,自己也过上一把颐指气使,出入有尊严,驻地有亲卫联队的这种特殊地位。
唐风虽然仅仅是一个城主,但是破格地有亲卫团。这跟哈里兰人的伯爵,那是一个待遇。
就算是哈里兰人,普通人、骑士、男爵、子爵,四种地位,那也是没有亲卫队的,能够有几个自己请的保镖,就算不错了。
唐风也曾经勇猛过,但几百年的岁月,磨平了他的勇敢。
唐风这种待遇是他几十年前,靠长期镇压打击亚当组织、血鹰之歌这样的地球下层人类反抗军获得的。唐风依旧血腥对待自己的地球同胞,获得了哈里兰人的信任,最终晋升到了天机城城主的位置,成为亚哈里兰人的核心。
死在唐风手里的地球下层人类,在过去几百年以来,数以有十几万计。不过,最近几十年以为,地球反抗军的活动,陷入低潮,唐风也越来越谨慎,轻易不出动。
不得不说:身处高位者,都非常惜命。对唐风来讲也一样,他真的没必要,再去拼命了。万一阴沟里翻了船,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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