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一起来捉迷藏吧6

阿梅见状笑容逐渐敛起,低着头将点心分发完,这才走到郑玄离他们身边。

她眼睛微微有些发红,却还是对郑玄离和孔凌霄笑道:“两位爷是从大城市来的吧,买了点心原来是来孤儿院献爱心呐,真有钱。您二位爷要在这条街上玩可以来找我,我可以给你们带路,一天一个大洋,很划算的。”

郑玄离道:“不用了,我们自己到处看看,现在想和这位神父聊一聊。”

女人踩着高跟鞋一摇一摆地走了,走到门口脚腕扭了一下,她哎呦一声,低头看了一眼,生气道:“这什么烂鞋子,跟掉了,还是洋货呢,我呸!”

女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约翰神父看了郑玄离和孔凌霄一眼,不掩厌恶,直接用不流畅的国语道:“粗鄙的只拿女人,真是不识好歹。”

乔纳森神父有些尴尬,斥责道:“约翰,不要这么没礼貌,她也只是个身不由己的苦命人。主说,她们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应该帮助他。”

约翰用英语混合西班牙语飞快地骂了一阵,乔纳森反驳,两人以为自己在华国租界是加密通话,却没想到郑玄离和孔凌霄都听懂了。

“乔纳森,别再把你的幻想放在这片土地上,你看看,这片土地上的人愚昧的像是猴子,落后贫穷,我们只需要完成任务就好,不要把你多余的同情心丢给这些不可救药的黄皮猴子,他们已经不会再和他们的祖先一样创造文明了,我们的国家才是这个世界不落的太阳,他们连成为我们的奴仆都不够格!”

乔纳森皱眉:“约翰,不要用你浅薄的见识忖度一切。你一直不想了解这片土地,只要你仔细倾听,就能发现,他们只是一群苦命的人。主会垂怜他们,我会尽己所能救助他们。这片土地上不仅有值钱的文物,还有各种吸引人的文化……”

“乔纳森,愚蠢的是你,别忘了你是来做什么的,我们的任务,使命!”

两人争论一阵后,看郑玄离他们神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察觉到什么,这才悻悻住嘴。

乔纳森先反应过来二人可能听懂他们说话,赶紧补救道:“我和同伴产生了一些分歧,请不要介意,他其实是个好人。”

郑玄离笑了一下,用流利的外语道:“好人可不会在主人家当恶客,也不会骂人骂得这么流利。国语不屑学,骂人骂得这么顺溜,一看就是背地里没少骂人,你们可真是表里不一的真小人。”

他用的是标准的英伦腔,虽然雷米尔和乌列尔是天堂的叛徒,属于在逃天使,可无论是路西法还是那两个天使,那片大陆的所有语言他们都会。

郑玄离被丢入地狱后,成为他们的老大过程中,该学会的也都学会了。

约翰和乔纳森闻言面色一变。

约翰立即不屑驳斥道:“我又没说错,我们好心救助你们,可是看看,你们是怎么做的,你们的官员和有钱的老爷将染病的难民也丢到了孤儿院,他们中很可能有人染上了黑死病!我们的老神父也被传染,不得不回到带嘤医治。你们这个族群,的确没救了!”

听闻约翰此番言论,孔凌霄怒道:“阁下莫不是搞错了一件事,并不是这片土地的人求着你们来救助的。进门抢劫最后还要假装好人,你们到底为何而来,自己不是很清楚么?”

乔纳森现出谎言被戳破的尴尬,同时目中闪过忖度和戒备之色。

约翰依旧大声叫嚣:“我们为何而来?要不是想让主的光辉恩泽你们,我们根本不会来这个注定消亡的国度!该死的黄皮猴子,对主的信徒如此不敬,活该你们贫穷又落后!”

哪怕知道这是幻境,郑玄离还是一个没忍住,一脚把这大放厥词的混蛋踹翻在地,踹到他吐血不止。

抬脚踏在约翰金黄的脑袋上,力道逐渐加重,郑玄离声音森寒:“该死?亲爱的约翰,你觉得现在谁该死?”

“啊啊啊——”

约翰口鼻流血,牙齿都掉了几颗,他惊恐地尖叫起来。

一群孩子似乎也被吓懵了,但奇异的是,幻境里他们一动不动,就那么看着郑玄离施暴。

一双双纯澈的眼睛慢慢染上了不祥的黑色。

“捉迷藏,找到你们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游戏能结束了吗?”

一边踩着混蛋神父的脑壳,郑玄离一边回头对孩子们招手,笑眯眯道。

孩子们没理他,他们既不干涉郑玄离打人,也不说话,就那么眼神古怪,咧着嘴笑嘻嘻地看着院子里的成人。

“看来捉迷藏不是这样玩的啊。”郑玄离对这个答案可不满意,干脆一脚把约翰踢飞。

约翰晕死了过去,乔纳森见状吓得发抖,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跌跌撞撞地逃走去呼叫巡捕房。

郑玄离把带着的点心抛出去,在巡捕房再来纠缠之前,拉着孔凌霄火速跑路。

被拉着离开孤儿院的孔凌霄回头看去。

一个个枯瘦的孩子们正在抢夺点心,此时他们的面孔褪去了诡异的神色,虽然瘦弱,但依旧鲜活如野草。

他们的眼神里写满了希望。

在得到食物后,似乎一切的苦难都已经离他们而去,他们分食着饼干,一边好奇地打量郑玄离和孔凌霄,有的还试探的挥了挥手表示再见。

孔凌霄的视线顿在其中扎着小揪揪的孩子身上,只有七八岁的孩童咧着嘴笑着,完好的面孔干瘦黑黄,但是浸在苦难中的孩子依旧天真无邪,他小心翼翼地舔着掌心的饼干残渣,连一粒芝麻都被珍惜地含入口中。

没有少一只耳朵,脸上没有烧痕——直到现在,孔凌霄才知道这个孩子并不是天生残疾。

每一个孩子,在困苦中眼神都如此纯洁真诚,他们在渴望着光明,但是——

却永远坠落在了黎明前的黑暗中,成为厉鬼盘桓在世间一百多年。

跟着郑玄离离开,躲在孤儿院后的菜地附近,孔凌霄颓丧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些孩子会变成那种模样?”

郑玄离抬头看天空,他张开双臂,闭住眼睛吹拂着一百多年前的晚风,长长吐出一口气后,这才蹲下一戳孔凌霄的心口:“人和鬼其实没有太过明晰的界限。是人是鬼,用心去看,你的心会告诉你答案”

“唔,大兄弟,你的胸肌真弹。”戳了一下,郑玄离眼神一闪,忍不住直接上手去挼。

孔凌霄正在思考郑玄离的话,猝不及防被偷袭成功,他又一次看透搭档的流氓本质,红着脸推开某人的爪子:“不行。”

“除非?”

“没有除非,不行就是不行。”孔凌霄扭脸。

然而手被拉住,按在了坚硬滚烫的胸膛上。

孔凌霄瞳孔地震,震惊地头,就见搭档豪迈地扯开衣服,露出布满纹身的胳膊肩背,男人凌厉漂亮的眼睛一眨,对他抛个做作的媚眼:“来么,我给你看我的宝贝~~纹身~~我知道,你想的!别骗我,问问你的心!”

然后,他瞅准机会将手按在了孔凌霄烙印着印记的地方。

“咕咚——”

孔凌霄不知是吓得,还是惊的,咽了一大口口水,眼神发直落在郑玄离胸膛上,看着从肩背蔓延到腰腹的华丽纹身。

慢慢的,他的脸,红了。

“这是你说的。”

孔凌霄板着脸,下一刻就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郑玄离胳膊上,捏了捏,又拍了拍,还试着用指腹搓了搓郑玄离玉色的皮肤。

“像活物一样,好神奇。”孔凌霄眼神逐渐迷离。

没人知道他第一次看到这片纹身有多震撼。

孔凌霄读过很多上古神魔的传说,一直想见证真正的妖族的威力,但是末法时代妖族寥寥无几,他根本想象不出上古妖兽的姿态。

不过他遇到了郑玄离……身上的纹身。

郑玄身上纹的貔貅和记载中的妖兽貔貅几乎没有出入,鳞爪毕现,神光凛凛,双目紧闭却难掩凶戾。

真正的妖族,就应该就是这般模样。

孔凌霄越看越专注,他凑过去,端详着郑玄离皮肤上的纹路。

“真的像是有生命的活物。实在难以想象世上会有这么华美的妖。郑玄离,你知道么,在多年前妖界其实有一位强大的妖神,他的真身未知,但是有人说,妖神就有神兽的血统。

“可惜我也只听说过他的存在,无缘见到传闻中的妖神,若是真的有妖神,他的真身会不会也如此美丽?”

“妖神不是早就陨落了么?”郑玄离探查完孔凌霄心口的印记,发现果然无法由自己彻底抹去,叹口气,想拉住衣服。

孔凌霄迅速地按住了他的手,只听嘶啦一声,青年暴力地把郑玄离的衬衣撕裂,露出全部的纹身。

“让我再看一眼,这里看不清楚,不介意的话,让我凑近些吧。”

郑玄离懵了:“嗯?”

不等郑玄离拒绝,孔凌霄已经凑得更近,看着就差跨坐在自己身上的青年,郑玄离茫然又恐慌。

他抬手推开越靠越近的人:“凌霄,你没发现哪里不对么?”

“很对,很好,这就是我想要的。”

话音落,沉迷于纹身研究的孔凌霄已经抬腿跨坐在了郑玄离的腰腹,他抬手痴迷的摩挲着掌心温热的皮肤,一脸迷醉。

“这就是妖兽,我能感受到一丝大妖的力量。妖族没落了,但是我们明明能更强,传说中的妖神就是最强的存在,他能镇压所有妖魔,成为人和妖魔都供奉的半神。半神是不会陨落的,他一定还活着,在某个地方,等时间到了,他会再次出现的。”

郑玄离倒抽一口冷气,微微屈膝道:“嘶,别摸了。”

他以为小孔雀迷恋自己的肉、体,但结果,他只是喜欢纹身。说是喜欢纹身也不对,这小子分明是把他当小白鼠研究呢!

从纹身想到妖族,从妖族扯到妖神,也不知道这小子每天都在琢磨什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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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一起来捉迷藏吧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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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中鹿林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