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斯琪猜,斯摩格先生之所以这么说,八成是遇到骗子了吧?虽然不知道他具体遭遇了什么,但能让那样一个古板严肃,偶尔还喜欢炸毛的上司说出不要谈恋爱这种话,可见是被骗惨了。
西门吹雪看着达斯琪抱着那只会说话的大蜗牛,忧虑写了满脸,忍不住道:“不要相信它的话。”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不是骗子。”
大概是他的表情太认真了,达斯琪哪还忧虑得起来,被他逗的笑出了声:“我当然知道西门吹雪先生你不是骗子啦!我只是有些担心斯摩格先生,也不知他遇到了什么事情,有没有危险,有没有受伤,听起来,他似乎还受了骗。”
西门吹雪不懂了,他蹙起眉:“斯摩格先生,是这个蜗牛的名字?它不是一直跟你在一处么?”
达斯琪推着摩托车,带着后面一串海贼边走边道:“不是啦!这种蜗牛名叫电话虫,它身上装着按钮和话筒,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人听到对方的讲话,它还可以模仿通话时人的表情和声音,体型越大,越健康,它传播声音的范围就越广,总是就是我们那里一种很神奇的虫子啦!”
西门吹雪尽力地理解着,他已经开始相信达斯琪在沙漠里说的巨大的沙漠红蝎和油油蛇的存在了,毕竟会说人话的蜗牛已经是他认知之外的事情了,再多那么几个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又问:“斯摩格是什么人?你好像很听他的话。”
达斯琪眼中立刻浮现出崇敬的神色来:“斯摩格先生是我的上司啊,我从任海军开始就在他手下工作,这么多年我一直跟随他,他虽然有时候很凶,但其实是个心肠很软,很善良,很有原则的人,从来不会因为我是女人而歧视我。他是个好上司,我就要做一个好下属,一个好下属当然要听从上司的指令了。”
西门吹雪笑了一声:“他刚刚说叫你不要……谈恋爱……”
他虽然没听说过谈恋爱这个词,但结合语境,他大概猜出了这是什么意思,应该是说,不要去喜欢什么人吧?
“你也要听他的么?”
达斯琪居然还认真的想了一下:“他只是提醒,没有命令我呀。”
西门吹雪道:“如果是命令,你会听从么?”
其实这个问题西门吹雪自己也觉得很无聊,他也不是真的想从中得到什么答案,他只是想跟她说说话,然后欣赏她脸红起来的样子,那看起来特别可爱。
达斯琪果然脸颊红红的,连说话都有些磕绊:“他……他不会去命令这种事情啦!”
过了一会,她忽然小声道:“就算他命令,我……我也不会听的,因为……因为我……”声音越来越小,几个“因为”让西门吹雪呼吸轻得不能不再轻。
就在那美妙甜蜜的告白即将脱口的时候,身后绑着的那一连串海贼居然此起彼伏地咳嗽起来,嘘声一片,仿佛在提醒走在前面的两个人,光天化日的,能不能收敛点,我们都活着呢!
达斯琪回头看了眼,咬咬唇,鼓着气对西门吹雪道:“等我把他们送到监狱里再同你说!”然后把嘴紧紧闭起来,连一个字也不肯说了。
西门吹雪实在觉得好笑,他故意道:“好,我等着。”
……
达斯琪把海贼送到最近的衙门里,原本这里的县官是不肯收押的,那些满脸凶悍之气,打扮得怪模怪样的人也就罢了,里面居然有个小孩子。
佳吉的外貌实在太具有迷惑性了,尤其是一口鲨鱼齿不露出来的样子,偏栗色的头发长而卷,眼瞳很大,皮肤雪白,真是怎么看怎么可爱,谁会相信他是强悍凶恶,吃人肉的海贼?
事实上,他三千多万的悬赏可半分水分都没有!
幸好阎铁珊早已料到会有这样的局面,他给了达斯琪一封布帛血书,上面写了佳吉的累累恶行,说他是个天赋异禀的恶鬼,并且血书上直言,这上面的每一滴血迹都来自被他们屠戮的,遇难者的血。
县官看得心惊肉跳,忙派人去珠光宝气阁核实,等得到确定答复后,更是冷汗岑岑,他忌惮地看着佳吉,小男孩也看着他,大眼睛忽闪忽闪,蓦地露出满口尖牙,充满孩子气道:“大叔,我饿了。”
“……”他还是不想收。哪怕达斯琪保证过有海楼石手铐,佳吉会跟普通的小男孩一样,县官还是怕得要命,几番犹豫才道:“还是麻烦二位把人送到山西巡抚那边吧,我这地方小,怕有闪失。”
路上又走了好几天,等好不容易到了巡抚处,巡抚看了血书和县官确认后盖的章,不敢大意,当场把人投入大牢,连夜写了奏折快马加鞭地送往京城,然后告诉达斯琪,你到京城等着陛下传召就行了。
最重要的任务就这么完成了大半,达斯琪一下子轻松了许多,等与西门吹雪到了野外,她推出三轮摩托车笑道:“要不要上来试试?你们男人好像都很喜欢机械啊,这台比隆阿是斯摩格先生亲手组装的,是不是很酷?”
西门吹雪不喜欢机械,他也没觉得哪里“酷”,但看着达斯琪晶亮的,仿佛藏了星星的眼,他还是上了车,把甚少离手的剑放在腿边,两只手握住把手,按照达斯琪所说的,油门一踩到底,只听“轰隆”一声,七八个喷风贝同时工作,车子一下子飞出去老远!
达斯琪在后边矜持地偷笑,风扬起她额前的碎发,长裙在草地上随风舞动,她一手把碎发别到耳后,一手放在刀柄上,少女明眸皓齿,美如画中人。
西门吹雪本以为送走那些海贼,达斯琪会放得更开,但没想到,等到了俩人独处的时候,她反而有点拘束,那句没说完的话,她似乎也不打算说。
这份拘束一直延续到京城,达斯琪预备找个客栈投宿的时候,她正想像往常一样要两间客房,西门吹雪却道:“我在京城有房子,不如到我家去住?”
她忽然明白,她问“你知道去京城的路吗?”的时候,他为什么会露出那样一个笑来。
她踌躇着,又在用鞋子蹭着地,努力说服自己,我是去男朋友家里,嗯,只是想看一看,想多了解他一些,又不干别的……她抬头:“那就……麻烦你了。”
院子很大,也很清静,前面是一家糕点铺子,后院则被一排柳树围着,看起来分外幽静。
两道高墙遮住日光,沙地上铺满了墙的影子,屋子边儿还有一株杏树,枝干攀着高墙,几乎要探出头去。
达斯琪环顾这里,忍不住惊叹:“你家真漂亮。”
西门吹雪脸上涌动着笑意,却没有笑,语气淡淡道:“这里只是我家的一处产业,我很少在这里住,我住的地方比这里还要漂亮得多。”
与他的剑法同样出名的,是他的财富。
西门吹雪绝不能算是一个商人,但他的老家人特别擅长,所以在成为天下剑法最高的几个人中,也是天下最有钱的几个人之一。
他并不在意自己有钱人身份,在不预备去杀人的时候,他的生活一向很简单,也很低调,无论是吃的还穿的,他都没什么特别的**。可是现在,他就好像突然从一块朴实无华的远山冰雪变成了一只骄傲的孔雀,把自己从未看在眼里的鲜亮羽毛披在身上,然后高调且矜贵地扬起孔雀脖颈,抖抖尾巴,开了屏。
达斯琪却好似专门绕到孔雀后面一样,对他“鲜亮华丽的羽毛”视而不见,只觉得他翘尾巴的样子特别可爱。
山西巡抚的奏折已入京,在等待皇帝陛下传召的日子里,俩个人心照不宣地过起二人独处时光。
独处虽然听起来怪暧昧的,但两个人实际上来手都没牵过,西门吹雪最大的兴趣是练剑,达斯琪最大的兴趣是品鉴刀剑,两个人的兴趣爱好虽然略有出入,但总算殊途同归。
在日光渐退,暮云压下的时候,西门吹雪练完了剑,坐在椅子上用小锉刀磨去手心和虎口上的茧子。磨下一层白白的碎屑,磨得手心里露出粉粉的嫩肉后,他再把手放在热水里泡一泡,擦干后再涂一层手油。
这并非是为了手部的美观,作为一个剑客,手必然要灵敏,硬茧太多,握剑时手与剑就像隔一层似的,会影响这种灵敏,正如剑客的指甲通常都很短。
即便是磨茧泡手擦油,他的手心还是不可避免地粗糙发硬,常年习剑的痕迹是无论如何也消磨不下去的。
西门吹雪做这些事的时候,达斯琪就在他身边,她在擦刀。
刀身在灯火下发出炫目迷人的光彩来,她拿着镊子夹着一块棉球,棉球在一种特殊的油上沾了沾,然后刀上点按,刀身和刀锋用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两种油,至少闻起来的味道的不同的。
点按完之后,达斯琪把刀放在唇边轻轻地吹,刀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吹起来的距离和力度也是完全不同的,吹完也没有立刻入鞘,而是选了个合适的角度去晾着。
西门吹雪安静地看着,他平日里擦剑都是都是用擦手的布随便撸一下就完,哪怕他很爱护他的剑,也没爱护到这种地步。
达斯琪也在悄悄看西门吹雪,她也很爱护自己的手,但那也仅限于洗脸的时候顺便也给手也挤点洗面奶搓一搓。
在互相看完之后,两个人都不由得升起一种很相似的感受
——“委屈我的剑了。”
——“委屈我的手了。”
原著看得遍数越多就越能发现,其实西门吹雪有时候真的是个挺温柔的人,尤其是结婚之后,啧,经常“眼中透出温柔暖色”,一点都不高冷了,说的话也很肉麻(虽然大部分肉麻的话都是对陆小凤说的orz)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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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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