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此“遇原”非彼“昱沅”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匿于年华,散于时间。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回得了过去,不了当初。

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不留遗憾。

灯火星星,人生杳杳,歌不尽阑珊处。

唐清槿见没有再和他们说的话,便直接转身走了,顺便留下了句:“你们好好想一想吧!”

过了几分钟,洛璟阳起身,想了想还是揉了揉洛清夏的头发,说:“枳安,好好想想,一切都有哥哥在。”

别墅中种植大片洋槐树,婆娑树影于其园内,越往里便有一处人工湖,湖水清澈透亮,水中粉白相拥的睡莲在这盛夏开的灿烂

参照中式园林建筑,湖水通过水渠引流围绕整个别墅内缓缓流动。

洛清夏在脑子里回想了自己过去的几十年,她好像几乎没有什么亲密的好朋友。

“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数”,洛清夏的脑子里突然浮现这一句话,吹翻了她的记忆,把她拉进了时间的旋涡里,恍惚间她好像又回到了那一年……

“枳安啊,你要不要去上学啊?”凌昱舟抚摸着已经十三岁的洛清夏,询问道。

洛清夏疑惑,问:“不是还有师傅您教我吗?为什么要去学校上学?再说了他们教的也不一定有您教的好?还不如在医馆里学习。”说完,还抱着凌昱舟的手臂撒娇。

“可是你都没什么一个交心的朋友啊!到时候你爸爸该骂我这个糟老头子了。这一次可逃不了了。”凌昱舟打趣着洛清夏,也在感慨时间过得如此之快,粉雕玉琢的小丫头也长成个大姑娘了。

在洛清夏六岁半时,本就该去读小学的,但因着洛清夏哀求凌昱舟不想去读,太简单了,所以被凌昱舟说她要练童子功还说由他亲自教导,在打发成功。

“好吧。”洛清夏听罢点点头。

过了三天,凌昱舟把洛清夏送进了M国第一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去了初一(1)班

看着洛清夏进去后,他并没有回家,而是走了一条与之相反的路。

走了大概十五分钟,到了一处庄子上,抬头一看,上面写着遇原山庄四个大字。凌昱舟看着看着,又想到了她。

“昱舟哥哥,这个山庄就叫‘遇原’吧!你的‘昱’,我的‘沅’,取谐音。好不好嘛,昱舟哥哥?”孟锦沅趴在凌昱舟身上,奶声奶气地说道。

好闻的杜鹃花香,关闭了记忆的阀门,眼前的光景渐渐重合,思绪也渐渐回笼。

凌昱舟伸出手推开了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一大片白色的杜鹃花,他沿着小路一直往那走去,心里觉得很怀念却浑身散发着孤独。

流年未亡,夏日已尽,种花的人变成了看花的人,看花的人也终将会变成葬花的人。

凌昱舟看着这片有着彼岸花般娇艳,又有着梅花般高傲;有着魔鬼般妩媚,又有着天使般纯洁,惹人垂怜的杜鹃花。

忽然想到当初种这些花的意义,也想到了人比花娇的那个人。

“昱舟哥哥,我们在这个山庄里都种满花好不好嘛!”孟锦沅仰着巴掌大的小脸看向凌昱舟,眼里满是祈求。

“好,你做主就好。”凌昱舟满脸宠溺。

孟锦沅眼睛亮了一瞬,随即得寸进尺道:“我要你和我一起种花,我要我们种的花遍布整个山庄。”

不等凌昱舟回答,她又自顾自地说:“我要种杜鹃花,要红色,粉色,还是白色呢?或者……”

“为什么种杜鹃花?”凌昱舟的呼吸滞了一瞬,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期待她的答案。

“因为它的花语啊!”孟锦沅抿了抿唇,顿了顿说:“我只属于你。”

凌昱舟的眼眸逐渐晦暗,眼底波涛汹涌,迸发出危险的目光。

孟锦沅顿感不妙,那是独属于兔子对未知危险的预警。她总觉得凌昱舟的眼神像是要吃了她,像野兽盯上了自己的猎物,凶猛而让人心生恐惧。

孟锦沅赶忙转移话题,说:“你喜欢什么颜色的杜鹃花?”

“白色,只要白色。”凌昱舟敛了敛眼底的汹涌,耐人寻味的说道。

“为什么只要白色的?”孟锦沅疑惑道。

“因为-------”凌昱舟拉长尾音,弯腰低头,凑近她的耳边说:“白色杜鹃花的花意是…被爱的…欣…喜。”

孟锦沅的脸颊白里透红,像香甜可口的桃子一样,也不知道好不好吃?见此,凌昱舟俯下身咬了她一口。

孟锦沅吓了一跳,似是恼羞成怒地说:“随便你。”说完,不等凌昱舟反应过来,就跑走了。乍似一看,还有点儿落荒而逃的感觉。

凌昱舟一想到这就觉得好笑,叫明明曾经他们多么甜蜜,如今他连她是生是死、是否结婚生子、在哪里都不知道。

走到内围,最吸引人的不再是白色杜鹃花,而是挂满红丝带的一棵古老的大树。被一片片白色杜鹃花包围在中心,风轻轻拂过,绸带飞扬,诡异而又妖冶。

凌昱舟快步上前,用布满老茧的手抚摸着粗糙的大树,心里怀念又悲伤。自从孟锦沅走后,他也就只是来这儿浇浇花,不再多停留一分。

“咯噔——”一个精致小巧的匣子从树上落到了地上,正巧滚到了凌昱舟脚前。

凌昱舟弯腰把小匣子捡了起来,擦了擦它上面还有的那层薄薄的灰,一朵开得茂盛的杜鹃花露了出来,足以见得主人设计的精美。

上面的用刀,小篆的字体,木材用料多同孟锦沅送给他的印章一样,连刻意做的缺口都敲在同一处,让他热泪盈眶。

小心翼翼的打开小匣子,一张泛黄的信件吸引了凌昱舟的眼球,沿着标记撕开,拿出信。

亲爱的昱舟哥哥:

昱舟哥哥,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可能不在人世了。其实,当初我不是故意要离开你的,那个十年之约也不是玩笑。

我在1956年7月3日是确诊了胃癌晚期,晚期啊,那时才31岁的你完全治不了我。所以,我才不得不和你定了个十年之约,去R国治疗。

昱舟哥哥,医院里的床好难睡啊!饭好难吃啊!消毒水好难闻啊!手术台上好疼……

昱舟哥哥,告诉你个消息哦,我在1965年6月5日那天去看过你哦,不过看到了你和一个长得有五六分像你的小女孩正在玩耍,看她应该有五六岁左右的样子吧,所以她应该是在我走后的一两年里你和别人生的吧,毕竟她太像你了……她的眉眼、鼻子、嘴巴都好像你呀,那个女孩被你宠着应该很幸福吧!

昱舟哥哥,照顾好那个女孩,不要让她受委屈。

昱舟哥哥,认识你我很高兴,亦是我的荣幸。

昱舟哥哥,在大树的东南方50度角的100米左右的泥土下有一个箱子,有我留给你的东西。你也可以理解为遗书,毕竟我是一个孤儿,没有什么人在意我,也没有什么人爱我,所以我不打算再治疗下去了。

之所以将遗产留下,是因为你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也是唯一的人。你也不需要感到愧疚,你就当这是留给你女儿的,而且我也已经向华国捐赠了一半身家。

昱舟哥哥,容我再任性一次,昱舟哥哥,祝你幸福,不要忘了我,让我再任性最后一次,好不好?

昱舟哥哥,我去荔波了!

孟锦沅致上

凌昱舟的泪不知何时已经将整个脸庞浸湿了,颤抖着将信件小心翼翼放进了信封里。

回小竹屋里拿出了个小锄头,按孟锦沅说的方向挖,果真挖到了一个箱子,打开看到的东西让凌昱舟后半生都无法忘怀。

一堆车钥匙,一堆房产证,一堆卡还有一堆女孩和少女的衣服,四季皆有,小至五六岁、大至二三十岁,都是昂贵的布料,永不过时。

旁边有一个精美的礼盒,淡粉色的,打开一看,里面是一本折起的书,将它全部铺开。

长3米,宽1.2米的纸张呈现在眼前,上面有三个主人公,一个是身穿新郎服的凌昱舟,另一个是身穿伴娘服的小女孩,俨然就是凌昱舟的侄女,最后是一个身穿婚纱的女子。

凑近仔细看,是用小小的密密麻麻的楷体写“新婚快乐”构成的图画。最底端写了:昱舟哥哥,对不起,我没能将那个女孩画清晰,只是按照那小女孩的另几分像画出来的,对不起。还有祝你们新婚快乐!

凌昱舟见到这张,气得将这张纸撕了。双手捧着纸屑,嘶吼:“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错!如果我发现的早一些,会不会就不会是这个结果?我都没有违约,你怎么能说呢?我等了你七年啊!沅沅,我想你了!”

过了一会儿,等凌昱舟整理好了情绪,起来收拾东西时被箱子最底端露出的一角吸引了注意。

他连忙打开一看,是一套华丽的婚纱,那衣码是他日思夜想的人儿的尺码。在它的下面有一张便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几个字:

昱舟哥哥,这套婚纱我穿不了了,你丢了或烧了吧!

凌昱舟看到这儿又痛哭出声,旁边的杜鹃花仿佛也在哭泣。

微风拂过,吹走了泪水,只留下了回忆。

“昱舟哥哥,我们之后去G市的荔波好不好?”孟锦沅靠在凌昱舟的肩膀上说。

“为什么是去荔波呢?”凌昱舟疑惑。

“因为我听说,荔波的竹筏瀑布、水上迷宫、古桥七孔;还有那句‘荔波到底是被谁洒在这片,苍、碧、靛、青、蓝?谁有答案?’。

卧龙潭上的仙气,至今仍未散去,光影迫不及待的赶来,要和似纱般绵密的朝雾一起,交织一段传奇。

拉雅瀑布的飞流,嘈嘈切切错杂弹;暑气被凉意驱赶,脚下的竹筏会带着自己的主人去云和山的彼端。

还有那一期一会的缘浅,是否真的配不上荔波的明艳?”孟锦沅的眼里满是向往。

凌昱舟宠溺道:“好,都依你。但先把你的身体养好之后再去。”

孟锦沅眼里的光熄灭。

那时凌昱舟以为她只是在难过自己生病不能及时去玩,没想到她早已患上了绝症。

“荔波…荔波…荔波”,凌昱舟在心里默念,忽然睁大双眼,不可置信。

在1966年,他曾去荔波一趟,听说在一处山清水秀的山村,一位农民上山捡柴,发现了一具才死了几天的尸体,吓得他急忙上报警局。

这件事情惊动了当地的政府,记者们纷纷前来采访。

他们经过当地警方同意,看了这具尸体的案件照片。

照片上,这具尸体双手放在胸前,虔诚地躺在地上。

从她的衣服里,找到了三张纸:

一张在几年前检测出来的绝症报告单和密密麻麻写着荔波攻略计划的纸之外…

让那记者眼眶泛酸的是另外一张,那撕了一半的白纸上娟秀的字体认认真真地写着:

“希望,不要有来世。”

整个G市人都泪崩,开展了许多关心关爱人的活动,温暖了许多厌世的人,却唯独没有温暖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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