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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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魄走出大门,面对司机小吴的询问,才发现自己凭着一腔意气跑出来,却没有想去的地方。

回家睡觉?他已经睡了一个白天,现在精神奕奕,正是精力没处发泄的时候。

扭头回去再跳几支舞?自从在一百年后的手机上看过各种女团跳舞视频之后,沈魄再来这“新世界”,看着来来回回那几支舞,听着闭着眼睛也能哼出来的调子,也觉得索然无味。

妖娆白皙的女体被五颜六色的旗袍包裹,舞女们竭力想要跳出一个歌舞升平的繁华上海,可再怎么跳,都跳不出头顶笼罩的阴云,跳不出满城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颓废。

自己能做什么?

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倒不如什么也不知道,开开心心,过一天是一天。

沈魄望着黯淡天色,索然无味。

他有点想念一百年后了。

不仅仅是因为他在一百年后能接触到如今想也不敢想的科技,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毫无负担,不必提心吊胆,生活在已知且即将降临的危险里。

那里的人也有烦恼,他们也有自己的负担,但起码,他们不需要担心国破家亡,被呼啸而过的战机轰炸,也不需要担心灾难来了没有人救自己。

司机小吴见他闷闷不乐,还当他在里面被哪个舞小姐扫了面子,就过来凑趣道:“少爷,新世界不好玩,要不咱们去对面的翡冷翠?您上回也去过的。”

“不去!”

沈魄已经从闻言的记录里得知他去翡冷翠干什么,哪里还会去“自投罗网”。

但小吴的打岔还真让他想起一件事。

之前在一百年后的网络上,他放出豪言,要写一篇长评,来详细论述民国的好处,反驳那些指点江山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网友,后来突发地震,他一时回不来,这事儿就给忘了。

沈魄觉得,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民国上海人,他对许多吃喝玩乐倒是如数家珍的,旁人问他哪条街舞厅最多,哪条街西餐厅最多,他闭着眼睛就能说上来,可这些都没法当证据,因为一百年后,这种娱乐连普通人都觉得稀松平常。

那还有什么是能说的?

沈魄眼珠一转,把小吴拽过来。

“你去找个比较穷,又不那么穷的地方,咱们过去逛逛。”

啥?

小吴以为自己听错了。

“少爷,您找那地方干什么?”

沈魄煞有介事:“我过去考察一下民情。”

小吴:……你以为你是市长?市长都不往那去。

虽然心里吐槽着,他赶紧劝道:“少爷,大半夜的,咱们去那干嘛?太危险了!”

他倒没有怀疑沈魄突然转了性,就是觉得沈魄实在太无聊了,灯红酒绿已经玩遍,想找点新鲜刺激的。

沈魄不以为然:“你车里不是还放着手||qiang吗,我也会用,有什么危险的?你平时跟着我老出入这些吃吃喝喝的场所,早就应该多看看别处了,别一天到晚就盯着这点地方,上海大得很,多开阔眼界对你有好处。”

他比小吴还小两岁,现在倒是俨然一副长辈的口吻了。

小吴嘴角抽搐,眼看沈魄固执,他只好道:“那少爷,咱们就停车离远点看看,您可别过去,要是有点差错,老爷太太非得扒了我的皮不可!”

沈魄不耐烦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赶紧的!”

他跟着小吴上了车,一路往东北走,其实小汽车也没开多久,周围灯光逐渐减少,四周景物逐渐萧条。

小吴心里有点没底,车速就更慢了。

“少爷,要不就在这儿看看吧。”

沈魄摇下车窗,东张西望。

“哪呢?”

小吴指着河边一排排黝黑低矮的平房。

“就是那里,那地方叫蕃瓜弄,夜晚看不出什么,白天看更破一些,都是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住的。”

沈魄忽然问:“小吴,我记得你家以前也在滚地龙,是不?”

所谓滚地龙,就是像蕃瓜弄这种贫民窟的区域,也把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人囊括进去,带着嘲弄与鄙视。

小吴有些难堪,但仍是回道:“以前是,不过托了老爷和少爷的福,我们家现在早就搬走了,不在那里住了。”

他爹是沈家园丁,十几年来老实巴交战战兢兢,因着这层关系,小吴才能来给沈魄当司机。

但对小吴来说,这种地方的出身,仍是他根本不愿意提及的。

沈魄没想那么多,只是顺口一问,也没注意到小吴神色别扭。

问完他就直接下车,往那片平房走。

小吴吓得跟着下车,赶紧追上来,想阻拦。

“少爷少爷,那地方不好玩的,人凶得很,又脏又臭,咱们去别处吧!”

“少啰嗦!”

沈魄自来任性,哪里会管小吴担心什么。

天冷歇得早,家贫不点灯,入目一片黑暗,但偶尔也还是有几点光亮,那是某户人家刚下工回来,或者起夜如厕。

对沈魄和上海滩的花花世界来说,夜晚才刚开始,但对这些人而言,他们的夜晚已经结束,只盼着能早点天亮,免得棉被太薄,冻死在年前。

虽然空气清冷,沈魄依旧能闻见一丝丝难闻的气味,说不清是从哪里传来,也许是四面八方,让人抓心挠肝的难受,沈魄甚至觉得不仅自己的西装,连皮肤都沾上了这种臭味。

无须等到天亮,他也能隐约窥见这里的人的生活状态。

贫穷,苦难,悲惨。

少部分人是自己作的,好吃懒做不肯努力,宁可在泥泞里打滚,有一天过一天,也不想振作起来。

以前沈魄觉得,这些穷人之所以会穷,全是因为自己的懒惰。

但他在一百年后走了一圈回来,再看眼前景象,忽然福至心灵,隐隐悟了点什么。

更多的人,不是不愿努力,是生来就悲苦。

他们勤劳辛苦,从早到晚,像蜜蜂一样没有一刻停下来,可是年景好时依旧堪堪温饱,年景不好时连自己都养不活。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没有多余的营养和时间去思考对错,判断是非,他们只能麻木地随波逐流,遵循社会规则,最终被规则压得喘不过气,窒息而亡。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出生在沈家,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好爹,因为他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只能看见自己头顶这片天,就像井底之蛙,能活着已经是侥幸,还能要求什么?

从前,沈魄以自己的出身为傲,觉得命好,觉得投胎投得好,也是一种本事。

谁让你们这些人,没能投在一个好人家呢?

可等到了他得知这个国家即将面对的命运,知道无论贫贱都会被一视同仁对待时,他才能开始产生一丝感同身受的愤慨,开始因为都是待宰的中国人的身份,与这些穷人有了一点点共鸣。

人,大多是没有走到那境地,就无法体会旁人的苦。

沈魄本质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只是没机会,也没理由无缘无故去跟别人共情。

不知不觉的,沈魄越走越远。

他在这寒夜里,穿梭于上海滩富人不愿意涉足的贫民区。

也因为夜色的遮掩,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位少爷的到来。

否则若换了白日,沈魄这样的装扮,还真有可能引来或冷漠或不怀好意的注视。

小吴没法子,只得紧紧跟着他,心里也不知道自家少爷到底发的哪门子神经。

前几天闹着转系去参加什么沙龙,好歹还能说浪子回头,这会子半夜来逛贫民区,总不会是看上什么好人家的姑娘被拒绝了,受不了打击失心疯了吧?

小吴暗自嘀咕,然后就看见前面有个人遛着墙边低头匆匆路过,而沈魄却咦了一声,然后拔腿快步追去!

晚上好

这篇文是存稿凤归朝过程中写的,所以有时候写凤归朝就会容易顾不上这边,但不会坑的。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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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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