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重要的决定

虽然自己以前写鬼故事的小说,可他还是从来都是不相信鬼神的,就算听到别人振振有词的说自己或亲人朋友的遇鬼的遇鬼经历时,他也是当做写作的素材在听,从来不相信,或者说是半信半疑。

但是经过这两次见鬼经历之后,他真的相信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句话,原来人在消亡之后真的有灵魂的存在,真的可以不死不灭,所以以后不管发生任何稀奇古怪的事情,她都相信,可现在麻烦的是要怎么跟齐少轩解释呢?

看着齐少轩脸上的红手印,他很谨慎的用着措辞:“昨天,你喝醉了,然后来找我,结果发现你被一个可怜的女鬼上了身,然后女鬼被柳絮收服了,我们就都得救了。”

齐少轩看着文言:“编完了?”

文言回答道:“编完了。”转过神来发现不对:“什么编完了,我说的是真的。”

两个人吵的正激烈,差点动手的时候,柳絮敲了敲门,然后推门走了进来:“他没骗你!”

这话一出,刚准备上手打文言的齐少轩停住了手,他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再说一遍。”柳絮又重复了一遍:“你昨天确实是被鬼上身了。”

齐少轩疑惑的看向柳絮:“这……怎么可能?”

自从上次在自己家经历了哪些事情后,他算是勉强相信了有鬼神这件事,知道了原来这个叫柳絮的女孩会捉鬼,本来还以为是文言梦游,或者一会儿把他打了一顿,听到柳絮这么一说,原来嚣张的气焰马上灭了下去,可他还是奇怪为什么那个女鬼会找上他?

文言看了一眼柳絮,然后对着齐少轩说道:“你喜欢的柳絮都给我作证了,你还不信?”

文言一说这话弄的齐少轩实在是尴尬:“不是……”

文言看着他,接话说道:“是不相信我说的,还是不喜欢柳絮啊!”说完还挑衅似的对着齐少轩挑了挑眉。

一旁的柳絮看着文言,揪着他的衣领,就把他拽到了屋外:“你疯了吧你!”

文言看了看柳絮:“他跟过来,其实就是因为你。”

“少胡说。”说完后,柳絮就松开了文言的衣领。

柳絮生气极了,他就像是被人扒光了一样,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发烫,羞愧难当。

“其实齐少轩也挺不错的,人也不错,家里条件还好……”

还没等文言说完,柳絮就打断了他的话:“以后再敢说这种话,小心我……打你。”说要打他的时候,还不自觉的提高了胳膊,一副要打他的样子,文言最大的优点就是机灵,他一看这架势不对,抬腿就后退了两步:“你威胁我也没用。”说完就快速的离开了柳絮的身边,跑回屋里去了。

其实为什么女鬼会上了齐少轩的身,具体的原因只有柳絮知道,至于文言,他知道的无非也只有空地上的那些。

其实晓茉不只可以提示周围有鬼怪,还可以练鬼丹,本来母亲交给她这个东西的时候,是希望可以提示她周围有鬼怪,好让她自保,但是有一次他去狐狸谷找母亲的时候,无意中遇见了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那老太太自称是母亲的同族,说母亲已经死了,只要他用手里的晓茉练八颗鬼丹,就可救活她的母亲,而且还希望她可以找到她的父亲,也就是在那一次,她遇见了文言,所以她不能告诉文言,晚上让文言去空地上,实际上是为了引女鬼现身,得到鬼丹,放到哪里的诱饵,结果救了文言,女鬼却上了齐少轩的身。

“其实那天女鬼是想害我的,后来被柳絮打跑了,结果……”

在文言看来,此时齐少轩的表情真是应了那句歌词“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当然他是没有流眼泪的,只是看起来有点有点忧伤罢了,也是,喜欢的人为了救文言,而让自己遭了秧,是挺忧伤的。

之后的几天里,齐少轩都打不起精神,临走的时候,都没想着拿箱子,所以所有的包袱都落到了文言一个人的身上,好在也不重,柳絮很反常的自己拿着包袱,所以文言也就提着装了他们伙食费的箱子。

两个大男人都不认识路,所以就是柳絮去哪里,他们就跟着去哪里,齐少轩本来就是个公子哥,一点苦都吃不得,没几天他就花掉了很多钱,而且一直嚷嚷着要去景致好的地方游山玩水。

文言呛他:“我们是出来找父亲的,哪有时间陪你游山玩水。”

“我们可以一边找父亲,一边游山玩水吗嘛。”

入夜之前,三个人来到了一个叫白旗县的小城,逛了一圈发现,这个小县城虽然不大,不过五脏俱全什么都有,找了个饭馆吃了点东西后,就开始找住宿的地方,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有了齐少轩这个随身的钱袋后,他们两个再也不用到处找便宜的小旅馆了。

县城里面有条挺宽阔的大街,当然也有可能是县城里最宽阔的大街,大街上林立着各式的店铺,他们走到一间叫做东海饭店的门前,其实就是食宿一体的,而且装修也是洋派的欧式风格,看上去挺富丽堂皇的,文言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还有这么好的住宿条件。

后来跟旅馆的人一打听才知道,别看这白旗县城地方不大,可是交通便利,自古以来就是贸易要地,所以很是繁华,据说还是某个大军阀的驻扎地,所以走在大街上,时不时的可以看到一队官兵走过。

旅馆有两层,楼下是供客人吃饭的地方,楼上是住宿区,因为有了齐少轩这个富家公子随行,他也就不用跟齐少轩挤一张床了,因为齐少轩不想跟他住一间,其实也正合了他的意,付过钱之后,三人跟着旅馆的服务生上了二楼,二楼只有一条走廊,不过很长,一路走过去的时候文言大概还数了数,大概有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上都有房号,他们的房间在中间的位置,服务生把她们各自带进去后,又各自给了把钥匙,然后就走了。

进房间之前,齐少轩从文言手里拿过来了他的手提箱,然后说要休息会儿,让文言别打扰他,就关门进去了,文言也跟柳絮说让她好好休息,有什么事儿喊他,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心里还有点尴尬,柳絮哪里需要他保护,反过来每次还都是柳絮保护她。

房间进去之后,就有一股清香扑鼻的花香弥漫在房间里,房间的布置有点像是那种便宜的快捷酒店,木质的单人床上铺着洁白的床单和洁白的棉被,旁边放了一个方桌和四个圆凳,上面摆放了一套白色的茶杯和一朵已经快枯萎的玫瑰花,床头旁边订着几个用来挂衣服的挂钩,窗帘也是纯白色的纱幔,他走上窗边拉开窗帘,一阵风吹过来,那风除了让人感觉寒冷,中间还夹杂了一些肉的香味,那香味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他以前走在大街上,经常路过飘散着这种香的有点腻的的烤鸭店,当然正真的烤鸭肯定不是这样的,陌生是因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了,之所以可以闻到这股味道,是因为酒店地处县城的闹市街,把头伸出窗外,就可以看到街上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行人很多,除了街道小点以外,其他的跟北平还有点相似。

本来想找柳絮一起出去逛逛的,可后来自己又把自己这个想法否决了,他觉得柳絮应该对这种不感兴趣,可他身上有没钱,这实在是一个短板,他自此决定以后自己身上也要有点钱,不然干个什么都找柳絮或齐少轩要,实在是有点丢他最为一个男人的尊严。

走到齐少轩的房门前敲门,可怎么敲都没人要回应,干脆喊起来,结果这家伙也没出来开门,这一嗓子下去还惹来点麻烦,隔壁住着的一个外国人开门看着他说道:“喊什么喊。”这人是什么国家的文言也分不清,实际上他对蓝眼睛黄头发的外国人都分不清,当然除了皮肤黝黑的非洲人。

就算是睡着了也不可能这么长时间都听不到,那外国人又是人高马大的,一听说话就是个暴脾气,就算是自己会点拳脚,打起来估计也会有点吃力,只身在外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他也就不再停留,自顾自的下楼,下楼的时候,还遇到了那个带他们去房间的服务生,那人正带着一个漂亮的女人上楼,看见他的时候还跟他打了个招呼:“先生出去啊。”

“嗯,出去一下。”

外面冷飕飕的,一阵一阵的风往他的脖子里钻,所以他不自觉的搓了搓手,虽然效果不大,至少有点心理安慰,飘进他屋里的香气,就是楼下卖烤鸡的小贩车里飘出来的,从他身边路过的时候,香味更浓,文言甚至不自觉的咽了下口水,从这一刻他下定决心他要挣钱。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视,没有小说,没有音乐,就算有音乐也是有钱人才可以享受的,那戏楼想要进去,也是要买门票的。

无聊至极,他再次确定了那个决定,他要把在这个年代的所见所遇都记录下来,等他回到2015年的时候,把它发表出来,到时候肯定会大火。想到这里他就想到了柳絮,想到柳絮自然就联想到了女鬼,一想到女鬼,突然就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他有点神经质的转头看看周围,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面前卖烤鸡的老头,用一种很嫌弃的眼光看着他,好像在说,不买赶紧走,不要挡住老汉我做生意。

回到酒店找柜台的人借纸和笔,那服务员找了半天找到一个发黄的小本子,钢笔比较贵,人家自然不会给他,毛笔用着麻烦,而且他也不太会写毛笔字,就算写也是歪歪扭扭不堪入目,最后那女服务生找了半天找到半截铅笔,铅笔没削,所以写的字很大,最后找到半片玻璃,很费力的削尖了些。

从怎么认识柳絮,到遇见豺狼,再到北平的所见所遇,他一股脑的都写了出来,写完后走到床边拉窗帘准备睡觉,房间里没有单独的厕所,他只能到公共卫生间里去洗漱,公共卫生间在最里面的地方,漱漱口,那水冷的是快把牙都冻掉了,洗脸的时候,那水泼到脸上的时候真是透心凉,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雪碧的广告语,透心凉心飞扬。

刚进门,准备关门的时候,听到隔壁有关门声和踢踏踢踏的脚步声,直觉告诉他声音是从隔壁发出的,而他的隔壁就是柳絮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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