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韧并没有心动,他攥紧手中的玻璃杯,皱眉看着眼前醉醺醺的男人:“花离福,你在胡闹!”
“我,没有……相信我……”花离福倔强地嘟囔着,他的眼神更加迷离了,又拿起一杯新的鸡尾酒要往嘴里灌,却因为对不准嘴巴全浇在了衣服上。
“诶!这酒,怎么不进嘴里?它不让我喝吗?”
花离福可爱地歪头,他露出疑惑的目光看着空空如也的高脚杯,然后使劲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结果看到的东西开始重影了。他傻笑着看着酒保:“小兔子……你为什么有三只?嘿嘿~哪一个才是真的你?”
粉色的酒滴顺着他的脸颊流经白皙的脖子,淌到银色的夹克上,又淌到灰色的牛仔裤上,最后从红色的高脚凳上滴答滴答往下落,像雨一样,全部掉在棕色的线织地毯上,地毯上突然之间生出一朵又一朵深色的水花,这全是花离福的杰作。
酒保见状叹了一口气:“花爷又醉了……”
阿韧看着酒保疑惑地问道:“他做事一直都是这么任性吗?”
酒保放下手里的瓶子,他拆开一块新毛巾,绕出吧台靠近瘫在台子上的花离福,试图把他的身子调转一个方向,好清理他身上黏糊糊甜腻腻的酒液。
但是他搬他的时候,花离福嘴里一直小声嘟囔着不要动我很疼之类的话,他金色的脑袋在胳膊窝里拱来拱去,就是不肯动,活像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子在跟大人撒娇耍赖,也像一只金色的猫咪。但是这副可爱的模样打动不了阿韧丝毫,他默默地坐到了隔壁的高脚凳上,生怕花离福一挥手也送自己一身酒。
他并不喜欢酒,那种苦涩的味道不管是闻起来还是送进嘴里都很臭,大小姐也一样很讨厌它们。他们曾经还一起分析过为什么很多大人都喜欢喝这种难喝的东西,这个问题直到两个人全都成年也没有得到答案。
或者说……还没来得及找到答案,(她就没了。)
罗擎天劝过他借酒消愁,暂时忘却烦恼,可是阿韧拒绝了,他不会因为大小姐不在身边就忘记她的嘱咐任由自己堕落,他一直记得大小姐经常告诫他要爱惜身体,不要吸烟喝酒,那样养好了身体才能保护好她。
阿韧攥紧了玻璃杯,他咬着下唇,即使自己没有尽好保镖的义务,大小姐不在了,他也不会放纵自己让天堂的小姐看了失望,更何况他现在需要守护的对象,是整颗蓝星。
他不是个软弱的人。
小酒保搬得吭哧吭哧,脸都红了,阿韧平静地看着,没有要帮忙的意思。他不清楚这两个人的性格,不会随便插手做好心人,万一被讹就不好了,这都是在共和国底层生活了十几年得来的宝贵社会经验。
终于,酒保把醉成一大坨的花离福成功调了个方向,他一边拿着毛巾给他擦身上滴成瀑布的酒,一边对身旁的阿韧说道:“花爷经常来我这里喝酒,一般都是在晚上,白天有空了也会来。你别看他现在跟个孩子一样,其实平时是个温柔靠谱的人,也只有现在这种时候才能看到他这么没防备的一面。”
阿韧挑了挑眉:“他还挺信任你的。”
小酒保笑了:“不是信任我,是信任整个十三区,毕竟这里……可是花爷的第二个家。”
他低头擦掉花离福脖子里的酒,动作轻柔温和,舒服得花大爷下意识抬起头来蹭了蹭他的手腕。小酒保动作没有停下,他看着花离福,眼神里流露出阿韧有些难以读懂的情绪,像大小姐有时候在私下里看着自己的那种眼神。
酒保继续说道:“听说在我来这里之前,当时的老大是个正宗的痞子,不仅长得肥头大耳,一脸横肉,而且性格和作风还非常恶劣,像旧时代的土匪一样,很多人都非常怕他。”
“因为他,整个十三区的名声变得很臭,政府懒得处理这块烫手的山芋,住在这里的人们就整天提心吊胆的。那时候的十三区,才真的黑暗,是被西博城遗弃的一个垃圾堆放角。”
他脱掉花离福的外套搭在台子上干净的地方,然后抬起他的一条胳膊继续擦上面的酒,“但是花爷来了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他凭一己之力打跑了那个人人都讨厌的老大,那种不要命的打法震撼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之后花爷在刺猬他们的帮助下清扫掉了前老大的顽固势力。他像真正的大哥一样照顾我们所有人,十三区因为他看到了光,得到了救赎。”
他看着阿韧,眼睛里出现一丝馨微的光芒:“现在住在这里的人,最起码都不排斥这个破败的小区了。我的这家小酒吧是贷款开起来的,花爷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这件事,他每次来喝酒都会故意多给一些钱,这些钱帮我撑过了好几次月不敷出的时候。”
“在这个十三区里住着很多穷人,比如那些租不起房子,所以只能睡在楼道里的流浪汉,如果不是花爷,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早就在西博城待不下去了,或者被饿死冻死了。我们都很感谢他,也不希望他离开这里,他就是我们的神明,但是他真的想走的话,大家也尊重他的意思,只是……我们舍不得他。”
酒保眷恋地看着花离福的脸,酒滴差不多擦干净了,他把那件脏掉的夹克也擦了擦,然后回到柜台前调了一杯茶推向阿韧:“这是专门用来解酒的茶,麻烦您给他喂下去,然后可以的话拜托扶他出去走走吧,刺猬他们拉了网的地方都可以走,没拉网的地方不要去,有丧尸。他一直待在这里的话还会继续喝的,总是醉得失去知觉对他的身体更不好。”
阿韧犹豫了一下,想到姐姐的事对方还没有告诉自己,还是接过了茶。不过他可没酒保那么好的耐心,他一手掐住花离福的下颌,逼他仰起头,一手拿起茶杯猛地把茶水往他嘴里灌。酒保抬了抬手,似乎是想劝他动作温柔一点,但看到花离福真的喉结滚动着把茶水咽下去了,也就没再说什么。
不过少年没有脑子缺根筋到真的扶着花离福在这个随时可能冒出丧尸的小区里乱窜,他问了他的住址,然后把他送回了家里。
喝了解酒茶的花离福睡了大概半个小时后醒了过来,他揉着发疼的脑袋瞄了一圈四周,对于自己一觉睡醒就切换了一个所在地这件事已经见怪不怪。
阿韧趴在阳台的栏杆上吹着风,他回头看着坐起身的花离福,淡淡说了句:“醒了?”
花离福慢腾腾地站起身,他没回答阿韧,而是打开冰箱拿了两罐冰可乐,“拿着。”他抛给少年一罐,自己也走向阳台。
晚风拂面而来,他金色的长发被吹拂得飘起又荡下,颅内的醉意被惬意的晚风又带走几分。阿韧灌了一口可乐,他不咸不淡地问:“你真的要把十三区给我?”
花离福笑了笑:“骗你干嘛?”
他举起可乐冲阿韧面前的空气碰了碰:“我在这里太久了,想回家去看看。”
他看向面前的夜景,一条胳膊搭在栏杆上,任由风将长发舒展成一面金色的旗帜,“我的爸爸是巨美玛公国的钢琴演奏家,妈妈是伽本帝国的舞蹈演员,我出生在因纽特城。”
阿韧略有些惊讶地张开嘴:“我天,那不是巨美玛公国的首都吗?听说入住资格很不好拿,看来你家庭条件还不错,为什么会来这个破败的地方长居?”
花离福垂下头,金色的眼睫倾覆,像给蓝色的虹膜打了把大太阳伞:“因为我害死了他们,我害死了我的爸爸妈妈,在因纽特的家,由于我不懂得珍惜,彻底碎了……”
他的模样看起来太过悲伤和可怜,像个寻求天使安慰的玻璃雕塑艺术品,阿韧的理智和感情缠在一起互殴了一秒,然后果断地选择了放弃开口问些什么。
花离福摩挲着手背上那枚玫瑰花形状的金戒指,熠熠的粉色调柔光之中,这枚戒指穿梭时空,被戴在一双白皙漂亮的手上。
花离福的意识似乎坠入了时空隧道里,他的双眼失去焦距,眼前的画面变回旧时候的记忆,记忆的隧道之外只余下跟记忆的画面里处处相似又完全不同的,那个金发男孩已经变成熟的声音。
彼时,他还是短发,头发依旧是大大的波浪卷,衣服爱穿白衬衫和西装短裤,一双大大的蓝眼睛,整个人漂亮得像油画里美神的儿子丘比特。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很相爱,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我自然也被呵护得非常幸福,很多人都羡慕我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有因纽特城内最优秀的爸爸和妈妈。”
金戒指转动着,花离福眼前的画面变得一闪一闪,不知道闪动的是戒指折射的光芒,还是他眼里的泪水。
“我最喜欢妈妈跳舞的时候,爸爸就在旁边,在她的身后用钢琴伴奏。被爸爸的琴声包围的妈妈在阳台前面的落地玻璃窗前翩翩起舞,她像站在阳光为她特别打造的一块小舞台上,身姿轻盈美好,面容纯洁如白花,像童话世界里来的一位精灵仙女。”
花离福低头,目光晦涩地看着自己的金戒指,妈妈最喜欢玫瑰花,这枚戒指是爸爸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妈妈在活着的时候经常戴。
“因为妈妈的缘故,我喜欢上了跳舞,但是创造我们这个世界的人大概觉得美好总要缺上一点才算是最完美。我拿到人生中第一座舞蹈奖杯的时候在台上晕倒了,醒过来才知道我的身体被检查出了疾病,不能剧烈运动,否则会面临彻底变残疾的风险。”
“那段时间我坐在轮椅上,浑身都痛,因为疾病的原因身体接受不了推进器,我的心里也因此痛得喘不过气来,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尤其是当我看到妈妈在客厅里,在那个阳台的玻璃窗前面再次翩翩起舞的模样时。我觉得世界对我不公平,凭什么爸爸身体里的坏基因会偏偏传到我身上来?”
花离福咽了一口可乐,眼眸中有东西在闪烁:“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妈妈跳舞不是我想的那样在故意刺激我,她是为了鼓励我,希望我再次看到学跳舞的初动力时能够振作起来。”
阿韧问道:“所以,你经常喝酒,是因为身体会痛?你来十三区整天和一帮不学无术的混混待在一起,是为了堕落?自杀?”
他定定地看着青年,那双尖锥一样的眸子刺得花离福因为心虚而避开了眼睛:“你在惩罚自己?”
花离福一振,接着苦笑了一声:“你居然比我的想的还要聪明,没错,酒精可以让我暂时忘掉身体上的痛。我啊,是个胆小鬼,我不敢自杀,但也不配活着,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十三区都是最适合半死不活的我待的地方。”
“在这个地方堕落腐朽,本来是对我这个自私又自大的罪人最好的惩罚和结局。”
丘比特:罗马神话和希腊神话中的小爱神,是爱与美神的儿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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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第 8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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