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梁丝显然不太相信。
“想不明白是不是,我也想不明白。琢磨半小时了,嘶,你说他到底什么意思?”
池娆身边的朋友大多是这两年在酒吧夜店结识的,这种人假正经是要被嘲的,她这辈子就没跟正经人打过交道。
祝淮书就像个黑洞漩涡似的,看不透也看不懂,她搬来任何大石头,用力投进去,都激不起一点水花。
正经人都这样还是只有他这样?
搞不懂,实在是搞不懂。
“人家不都说了,问你想不想离啊。”
池娆不大耐烦,指甲上的金属饰物不小心划过栏杆,发出刺耳的滋啦声。
“虽然我跟他算是家族联姻,但是我姑妈疼我,只要我想离,她肯定不会逼我勉强下去......现在主要矛盾是奉子成婚。我们是奉子成婚,现在子都没了,还成个屁。”
“你还真怕他甩了你啊?我天,只要我们小池老师想,还有你拿不下的男人?”梁丝惊讶,“就我们小池老师这张脸,别说男人了,女人她也挡不住沦陷啊。“
也是。
只要她想,就没有她攻略不了的男人。
池娆明显被这马屁拍得美了,忍不住弯起唇角,半嗔半笑。
梁丝:“具体情况你不说,我也不清楚,没法给你建议,我就一个要求啊,试婚你都答应了,可见你是真的馋,那男的肯定很有魅力吧,什么时候带出来让我看看?”
确实很有魅力。他越禁欲,池娆越想让他勾引自己。或许这也是一种作壁上观清冷钓系的魅力。
池娆眼里多了几分若有所思,点点头,“行,我知道了。谢啦丝宝儿,蹦你的去吧。”
“哎哎哎,你还没答应我呢。刚才柯朗刘宇扬问你的情况我可一个字儿都没透露,全替你糊弄过去了,够意思吧?”
柯朗刘宇扬,这俩都是池娆一起翘课泡吧的朋友。
历城跟池家在同一个层次的年轻人不少,难得的是不油腻的男人,所以之前池娆挺爱跟他俩一起玩的。
不过现在,她对他俩没什么兴趣。
有时候人就是贱,不喜欢追在自己身后的舔狗,天天琢磨怎么去讨不近人的猫主子的欢心。
池娆糊弄:“等有机会吧,啊,等有机会让你看个够。”
“哎你别给我画大饼啊,定个时间呗,下周有时间吗,一起吃个饭呗,别拒绝我......”
“爱你爱你爱你,muma~”池娆只当没听见,隔屏幕飞了个吻过去,果断挂了电话。
池娆推开阳台门进了室内。
卧室中间是张大床,脚凳边铺了张白色的长毛地毯,踩起来很舒服。床上不知道是池家还是祝家准备的床单,上面绣了亮片爱心的图案。
这房子个大平层,书房就在卧室斜对面,黑漆的木质房门紧闭。也不知道这人平时都忙到几点。
池娆在门口晃悠了几步,折回卧室,换了条保守的棉质睡衣。这件是前几天从衣柜角落找到的,好几年没穿过了,是她唯一一件不露胸露大腿的睡衣。
准备泡澡的时候,她发现这里除了自己带来的基础护肤品,没什么别的了。
打开购物软件的商超,挑了些平时用的沐浴油发膜护发素精华液之类的。
选择规格的时候犹豫了一下,最后全都选了最小规格。顺便在附近的美容院办了张短期的美容卡。
泡完澡,池娆花了半小时在整层晃悠了一圈,摸清大致构造,走得脚有点累。
回到卧室洗手间,看到镜子里朴素的宽大棉质睡衣,忍不住用手掐住一半衣料,腰围瞬间减半。
啧。
这么美好的身体。
穿这种睡衣太浪费了。
池娆犹豫片刻,还是决定脱掉,换回原来的丝绸吊带。
脱掉之后才想起,吊带被挂进衣帽间了。池娆看了眼丢在洗手池上的棉质睡衣,嫌弃地撇了撇嘴,径直走出卫生间。
她显然忘了这套房里还有个男人。
身材高挑修长的男人刚进卧室,走到脚凳边,显然也没料到会有这种画面。
祝淮书顿住脚步。
池娆下意识护住胸前。
刚才进洗手间之前她关了卧室吊顶的灯,现在房间只剩两处光源,一处是她身后洗手间半开的门缝里透出来的光。
冷色白炽灯洒在背上,给半遮半掩的曲线添了层清冷的玉色。
祝淮书手里搭了件睡衣,看样子准备去洗澡。他离床头灯稍远,灯光范围柔暖如绒球,映到他身上时只剩下衬衫臂弯褶皱处浅淡的橘色。
一秒,两秒。
护住胸前春光是池娆仅剩的羞耻心。她以为“正经人”这时候应该害羞,赶紧转过身,以示自己正人君子的品行。
结果祝淮书不动如山面对她,连脸都没扭开。
小池:(敲锣打鼓)(超大声)瞧一瞧看一看,乔治的双向暗恋真耐看,姐妹们阔爱去收藏!
《暮云春树 》乔迹/文
文案:
[今天同桌问我,如果有喜欢的人,会表白吗]
[我想了想,说不会,又想了想,说嗯,应该不会]
[她很可惜,说毕业后就没机会了]
[我不再说话,因为天边暮色正耀眼,适合静静守望]
*
郁春从小乖顺,让大人省心。妈妈欣慰地给她订下目标:小春啊,考个好学校,等到了大四,谈一场稳定的恋爱,你的初恋会很美好的。
妈妈不知道,郁春一个人的初恋早就开始了,以一种沉默守望的姿态——
进入校门时,在第二个布告栏前不经意地扭头;不争不抢的性格,偶尔升国旗时抢占队列前排;放学时总是等五分钟再离开。
因为有他的照片。因为这天他在演讲。因为他习惯晚些离校。
因为他是天之骄子,敏傲不羁。因为妈妈让她叫哥哥。
无数次偷偷的张望,装作不经意的路过。
默不作声是她怯懦的勇气。
偶尔也会勇敢,比如坚决不叫他哥,比如他毕业聚会那天,自告奋勇接他回家。
那天他被围在人群中央,笑闹时从容恣肆。
郁春径直走过去,撞进他如深海般幽邃的眼眸。
他看向她,忽地勾起唇角,拨开人群朝她走来。
周围有人起哄,嬉笑着叫他大冒险,去抱某个女孩。
“回家吧,哥。”郁春攥紧衣角,声音是颤抖的,逃跑似的转身离开。
如果她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周围静一点,再静一点,或许她会看见他泛红的眼梢,听见他近乎乞怜的请求:
抱抱我,郁春。
那时年纪太小,忙着暗恋,她不知道,她也是他祈求了无数个日夜的美梦。
*
『黄昏下,我仍沉浸在冗长的梦里
我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
——《The Last Light》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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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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