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列侯收入知多少》by马放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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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汤之子张安世封为富平侯,食邑3040户,汉宣帝时又加10600户。其子张延寿袭爵,”国在陈留,别邑在魏郡……租入岁千余万“。后来将封邑改到平原,”户口如故,而租税减半“。
同为万户侯,富平侯国在陈留和魏郡时,户均占田在**十亩,而改封到平原时户均占田只有四十亩左右,导致租税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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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汉后期临淮郡乐安侯国为例,匡衡食六百户,属于典型的小侯国。
《汉书》卷八一《匡衡传》略云:
衡封僮之乐安乡,乡本田堤封三千一百顷,南以闽佰为界。初元元年,郡图误以闽佰为平陵佰。积十余岁,衡封临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为界,多四百顷。建始元年,郡乃定国界,上计簿,更定图,言丞相府。(被驳后)郡即复以四百顷付乐安国。衡遣从史之僮,收取所还田租谷千余石入衡家。
汉代一百顷为4.61平方公里,匡衡乐安侯国本来面积为31百顷,也就是142.91平方公里的乐安乡。郡里面搞错了边境,匡衡就多占了400顷的土地,也就是18.44平方公里的土地。匡衡是西汉后期人,那时全国平均亩产可达到2石,乐安侯国又在富庶的临淮郡(现安徽江苏淮河附近),比全国平均亩产高,就算2.1石/亩产量,田租30税1,就是7升每亩。这400顷土地收取田租千余石(算1400石的话)折算下来有200顷田。
也就是说乐安侯国地本31百顷,面积142.91平方公里,户六百,口约三千,田推算为600顷。额外占地4百顷,田200顷,户200,口约1000,田租1400石。
田租这块,刘邦初为15税一,后改10税1。惠帝吕后文帝为15税1,景帝以后为30税1,刘秀实行过10税1数年,由于30税1占据两汉大部分时间,所以我们以30税1计算,也就是每亩7升或每顷7石田租。乐安侯国(只计算初封600户)田租收入600顷*7石/顷就是4200石。关于每户征钱,暂且按司马迁说的户率200钱,就是12万钱。列侯还有部分役使百姓的权利(修建宫室居城陵墓),这主要是劳役,不是现钱,如果按每户每一男子折钱100钱算就是6万钱。
乐安侯的大概收入是田租4200石 户税12万钱 劳役(6万钱),以汉代常见的粟价100钱/石来算,总收入6000石,相当于三个二千石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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