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高处走,脚下的情况就越复杂。如果不小心,脚底一滑,倘若仰面倒下倒还好,但若面部往下倒去,就会有毁容乃至伤到眼睛的风险。
丁一走得很小心,迈出一步后,都会停一小会,确认脚底没有危险后再迈下一步。踩在碎瓷片上,总会有嘎达嘎达的声音。她想在这堆看起来不起眼的碎片中,寻得一个近乎完美的瓷器。最下方的那些,应该全都是被人挑拣剩下的,怕是只有顶上,还会遗留一些“孤品”。
费了好大的力气,丁一才堪堪站到最上面。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子,耐心地翻找着。没想到顶上的光景没比下面好多少,甚至下面还有几个成色更好的。丁一越看,心越沉,兴致比开始时减了不少。
“滴滴滴。”
是手机倒计时的声音,半个小时很快就到了,可丁一手上空空如也。往对面“战场”望去,陈烨并没有走到最高处,依旧还是在那小瓷山的最下面挑挑拣拣。他手上拿着的是一个素色的陶瓷杯,器型也很常见,和自己第一次找到的那个相比简直差远了。只可惜那时候的丁一还瞧不上手上的那个,直接给扔掉了,哪成想现在居然一个也没捞到。
结局已定,丁一准备从这小山坡上下去了。刚迈出一步,脚底的瓷片隐约有往下滑的趋势,吓得她赶紧把脚收了回来。
她往下望了望,突然发现这瓷坡竟然有些陡。爬上来的时候只顾往上看,等到要下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了勇气。丁一在八岁的时候,和乡下的哥哥一起上山放骡子。骡子被留在山顶,她和哥哥两人下山回家吃饭。哥哥从小在乡下长大,上山下山对他已经是小儿科的事情。尤其十多岁的男孩子,最喜欢追求刺激,所以下山的时候根本没有等丁一,一个猛子就往山下冲。
下山的速度极快,丁一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哥哥像一个被射出的弹弓一样,飞了出去,只留自己一个人在山顶上。
尽管有些害怕,但还是学着哥哥的样子往下冲,殊不知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下山的速度,越跑越快,婴儿肥的脸一颤一颤的,拧着眉心,双手握拳,只想快点停下来,可终究无法对抗地心引力。
眼看着哥哥越跑越远,丁一已经看不见他的身影了。速度快到她无法思考,脑中一片空白,有一瞬间内心还想着:要不就滚下去吧。还没等想完,身子直接扑倒,往山脚下滚去。
丁一当时并不觉得疼,只觉得周边好像有人一阵阵的惊呼,等停下来的时候,立刻就围上了一群人,里面也有哥哥。她的胳膊两边有了许多擦伤的痕迹,幸运的是,一点都没有磕到脑袋。
直到过几天丁一才知道,自己如果再多滚一会,就会滚到沟里去了,可能是她幸运,捡回了一条命。
可自那之后,丁一就害怕一切与下山有关的活动,就连运动轨迹相似的也不可以,她害怕失重的感受。
刚刚脚底一瞬间的打滑,将这童年的记忆又抛在了她的面前,心不自觉地揪了起来。丁一尝试着迈出一小步,但刚刚伸出去的脚,很快就收了回来。
正午的太阳正是最烈的时候,由于紧张,丁一的鼻头已经爬满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她看到了陈烨正在下面等着自己。丁一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那时候她明明不想跑着下去的,可是哥哥一路跑,害怕自己被丢下,也不得已地跑着。这时候也是一样,她不想这么快下去,但陈烨在等着她。
好像,不下去不可以了。丁一又拿出了儿时那莽夫般的“勇敢”:大不了摔一跤。
相似的剧本即将再次上演。
“丁一。”陈烨察觉出有些不对,他看到丁一的脚前后试探了几次,害怕她不敢下来,连忙出言提醒,“站在那里不要动,我去接你。”
陈烨的话,让丁一刚刚准备迈出去的脚,立刻缩回去了。这小坡对于陈烨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三两下就到了丁一的身边。
刚准备握住丁一的胳膊时,陈烨犹豫了。他脱下了自己手上的手套,刚刚在那瓷器堆里翻了那么半天,并不干净。
赤手握住了丁一纤细的胳膊。
有了陈烨的陪伴,丁一内心的恐惧顿时减去了大半,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两个人就到了平地上。
“下次害怕的时候,记得喊人帮忙。”
这是丁一,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小时候如果自己害怕做一件事情,妈妈的第一反应不是帮助,而是质问:“你怕它还做它干啥。”
所以从小丁一就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解决,好像在她的世界里,就没有麻烦别人的这一个选项。
陈烨是第一个和她说,害怕就找人帮忙的人。丁一仰起脸来看着陈烨,阳光自他身后射来,陈烨整个人都处在了背光之中,看不清面容。
他倒是把丁一看得很清楚。眸子里蒙了一层水雾,在这微寒的冬日里,竟感受到了一阵浓郁的潮湿感。连带着先前在厂房里的那个拥抱,也变得潮潮腻腻的了。
“小烨,你在外面干啥子呢,吃饭了,赶紧进屋来坐。”
身后一阵声音响起,陈烨知道是宋婶儿来了。宋婶儿叫宋明,是魏建国的妻子,从北方一路漂泊到南方打工,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遇到了魏建国,两人便结为了夫妻。
她为人热情,好客,爽朗的性格,让陈烨打小就喜欢跟他相处。
“宋婶。”陈烨招呼了一声,“我们马上就进去。”
“快点来哈,一会儿菜都凉了。”
陈烨先迈开了步子,丁一随后跟上。厂房里此时已经支起了一个小桌子,上面粉红色的桌布平整地铺着,隐约有一些还未洗净的油渍。
中间用铁盆装了一大盆醋炒蛋。勾了芡的酱汁黏着醋,把蛋层层包裹住。青椒粒均匀地混合在鸡蛋里,添了一抹翠色。
“小烨啊,怎么不给我们介绍下这小姑娘啊”。
“人家小烨一见面就和我说了,他说自己在追人家小姑娘。”魏建国爽朗的笑声传来,满脸笑意,对着丁一问着,“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呀。”
“魏叔,宋婶好,我叫丁一,你们叫我小丁就好。”
“丁一,这名字好哇,简单。来来来,尝一下你魏婶儿的手艺,小烨小时候最爱吃的菜。”
宋明拿起铁盆中的勺子,给丁一结结实实地盛了满满一碗的醋炒蛋。
刚拿到嘴边,一股浓郁的醋味就向鼻子钻来,尝一口,鸡蛋的鲜甜再过着酸味,别有一番味道。魏建国夫妇热情好客,加上手艺好,一顿饭下来,丁一的肚子都鼓了起来。
“老婆子,”魏建国朝宋明使了下眼色,示意她快点收拾,“给年轻人留点空间。”
宋明了然的笑了,两人直接抬起了桌子走了出去,魏建国喊着:“小烨,你们慢慢逛啊,中午没什么人,我和你宋婶儿出去一下。”
诺大的厂房,又剩下了他们两人。
“魏叔这里的陶瓷,是这附近质量最好的,有不少隐藏款式。我小时候就在这里玩儿,给你做个导游还是可以的。”
陈烨竟然真的给丁一介绍了起来这工厂的构造,每个区放什么类型的陶瓷,用的是什么工艺,他都说的头头是道。
丁一在一个货架前停了下来。
这里放满了围炉煮茶时用的小陶壶。提梁用粗麻绳包了起来,增加了几分古朴的质感。丁一被货架顶上的那一只吸引了,色泽深厚,呈深褐色。明明是一只现代工艺品,但仿佛可以看到历史流过的痕迹。壶身饱满,线条流畅。壶嘴上翘着,就像一个挺胸的少先队员一般。
微微垫了下脚,发现够到那只壶有点困难。
“我给你拿。”一旁的陈烨走了过来,伸手替丁一取下了那壶。取壶的瞬间,把一直攥在左手里的东西套在了壶嘴上。
等那陶壶到丁一手里的时候,壶嘴上已经挂着一个深紫色的小叶紫檀手串。
明明刚才看的时候还没有。
“喜欢吗?”
丁一听到声音后猛地抬头,正好对上了陈烨看过来的眼神,不像最初认识时的锋利,甚至还有一丝...乞求的意味。
他在等她的回答。
这手串,在丁一还没从智融离职的时候就买了。本来已经做好了要送给丁一的打算,只可惜丁一带来了就要离职的消息。消息来得猝不及防,陈烨事先一点都不知道。
那放在自己桌子中央的手串盒子,就一点点地被他推到了旁边。
和丁一一起来安兴镇的那个下午,陈烨从床头柜里翻出了这盒子,带在了身上。在刚刚,终于寻得了送出手的机会。
小叶紫檀,在民间有“神木”之称,传说中可以带来好运,保佑佩戴者平安喜乐。是陈烨出差时,特地去一庙里求来的。
丁一轻轻地揉搓了几下,就从手串那圈口套进去,手串就像坐滑梯一样,从手上溜到了手腕处。温润的触感从腕间传来,珠子的大小刚好合适,带起来轻盈,没有太多的感觉。
忽地把手伸到了陈烨面前,就像小孩儿在炫耀自己新到的玩具一样,摇晃了几下:“谢谢陈老板,我很喜欢。”
藏不住的喜悦通过声音溜了出来,这是陈烨第一次见丁一情绪在自己面前如此地外露。他面上依旧平静,但眼底都含了笑意:
“喜欢就好。”
永远会被爱情里的一些细节所打动呀~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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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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