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现在他们连敌人的影子都看不见,除了有所提防,其他也做不得什么。

在玖宸的热情邀约下,一行人还是决定先消耗些狼肉再启程。

不需要有人指挥,在场还能动的人都自觉处理起刚才杀死的狼尸,还把那具狼王的尸身留给了钧弈。

别看钧弈看上去就只适合吟风弄月,就算站在尸体旁看着也是不辨菽麦的样子,但拆尸分骨也是行云流水,如做书画。

真要论起来,这才是魔修的职业素养。

魔修仙修,虽然修炼的底层逻辑相似,但具体实施起来的确大有差别。

修真早期,修士是可以只通过强化自身来容纳更多灵气,但到金丹期以上,灵气在丹田凝结为固体,此刻吸收的灵气速度也会以倍速上升。为了容纳猛然涌入的大量灵气,这些灵气会在进入体内的一瞬间化气为液,压缩体积节省空间。这就对经脉造成了巨大压力。

这时候就必需要通过本命灵器共同分担压力。

经脉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能够约束体内灵气聚集。但毕竟是无形之物,承载负荷有限,灵气化为灵液,密度增大,压强也相应变化,经脉一时之间难以负担。

这便是本命灵器的最大用处之一。让外界灵气在灵器内先行提纯同调,去除不易吸收的其他属性灵气与秽浊之气,剩余的灵气即使密度增大也能更顺应体内灵气流转,减轻经脉负荷。

也因此,那些修仙世家都是自小为家中子弟量身定制本命灵器,方便他们更早入道,体内灵气也能更为精纯。

以上这些是修士的共同点,那么本命灵器的选择就是最初区分魔修与仙修的差异了。

仙修行事,多假借自然外物,也就是所谓的灵物。用现代理论来说,就是仙修收集富含灵气的物品,通过锻造达成与自身体内灵气波动的协调一致。以外物为媒介,可以更好的蓄力与释放,达成灵气更大的利用率与转化率。

但这些外物多是植物矿石,本身的波动频率与人体相距悬殊,在转换的过程中消耗的灵气自然也会多一些。

在灵气稀缺的现代,仙修修为不济的原因少不了这过于奢侈的修行方式。

而魔修对于外物的依赖就没那么大了。

魔修修炼更接近体修,注重对自身血肉的锻炼,早期的魔修最常见就是取自身血骨为器。这种修炼方式较为极端,同调律极高能让他们更快达成巅峰,但因为取材自身,本命灵器的损坏易牵连到他们自身,早期的死亡率也极高。所以后来的魔修为了提高生存率,就会狩猎其他修士,取其血肉骨骸炼化为器。

这也是魔修一下子沦为人人喊打的原因。

血肉有情之品,本就更接近人体自身结构,对灵气的转换率更高,也因此对灵气的依赖度相对较低。

到了现代,首先杀人犯法,其次也没有那么多蕴含灵气的尸骨可以让这群魔修利用,所以他们大多利用动物尸骨进行修炼。

练气期可以去菜市场买些寻常兽骨,筑基期和金丹期就只能靠贡献和崇玄署申请有灵气的尸骨部件用来修炼。

灵材的匮乏限制了修士的成长,没有足够大的组织支持,外面的野生魔修撑死也就截止到筑基初期,更多的就是入了道,强身健体的程度罢了。

为了鼓励修士也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来,崇玄署规定,外勤所得,都归自己。

所以能加入外勤部门的,各个都有一技之长,也各个练得一手拆尸分骨的好本领。

每一个现代魔修都是一个合格的屠夫,他们不会浪费每一分材料,尤以外勤人员为最。

眼前这么一大群狼尸,就算是钧弈身边这些亲信也没怎么见过,说一句飞来横财也不为过。

几人乐呵呵地将分割好的狼尸按照部位分类摆放整齐,按照贡献分配给在场的几人,也没忘给自己晕倒的同伴保留一些。

钧弈的行动是最快的,他只需要负责一具狼尸的解剖,再加上他年纪大了收藏也多,看不上那些零零碎碎的,全都随意地抛弃在一边没再细致处理。

就算是处理好的那些,钧弈也没有自己收起,而是清洗干净后拿来递到玖宸面前:“师父拿去随便赏人玩吧。”

“就这么给了我?”玖宸也不说收还是不收,捻起一截狼尾骨在指间把玩,“我可是听那些小朋友说了,这金丹期的那么一截兽骨,就可以换来牛角山下的一栋别墅。”

“我还怕这些小东西入不了师父的眼,”钧弈低低笑了一下,“能入得了师父的眼便是这些东西的荣幸。还是说,师父还是对那耿耿于怀?”

钧弈没明说,玖宸也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对于钧弈而言这可能是千年的煎熬,但对于她来说,那真的只是睁眼闭眼的功夫。

明明之前她对钧弈还有着绝对的掌控权,但如今却要事事依赖于他,还有那些不知道怎么想的魔修,什么都不让她做,只把她当做一尊偶像敬着。

这可让一向喜动不喜静的剑修浑身难受。但也没什么办法,属于他们的时代终究被这群现代修士所取代,她纵有心,也做不出呼吁他人逆时代发展而上的事。

两人都没再说话,只听见李广在一旁兴奋地大呼小叫。

最终还是钧弈先低下了头,蹭了蹭她的颈肩,看似不带留恋地离开,却特意将不小心粘上的一缕发丝显摆般地物归原主:“师父吃烤肉吗?”

玖宸没察觉他的小动作,就又被这句话吸引:“吃。”

虽然前不久刚白嫖了一个免费劳动力,但肉这种东西,再多也不嫌弃,“不过狼肉有点柴。”

“我留给师父的,只会是最好的。”钧弈笑了一声,“师父只管信我便是。”

“行吧。”玖宸也没再多话,点了点头,也的确许久没尝过钧弈做的烤肉。

当初她会收钧弈为徒,也是注意到有个小孩一个人躲进她师父的剑峰,捉了一只她好不容易求师父答应饲养的五羽鸡。

本来她打算将这个偷溜进来的外门弟子扔出去,结果别看他个子小小,烤肉确实有一手,那只五羽鸡表皮金黄酥脆,内里柔嫩多汁,光看着就让人垂涎三尺。在偷偷观察一段时间后,她就将那只鸡当做收徒礼送给钧弈,顺利收下这个两眼水汪汪,老是被人欺负的小孩。

这么一想,一晃也是数千年,钧弈也已经是独当一面的人了。

而她自己,玖宸皱了皱眉,有些不悦地想,还被人小心呵护。

她还是得尽快改变这一局面。

请拒绝食用野味。

哎,我好像写了好多吃野生动物的,后面可能还要写,但现实生活请不要食用野生动物,不健康,不好吃,不安全,很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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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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