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一直昏昏沉沉的,像泡在红酒里,汪洋一片,瞧不真切。
“其实吧,那时候就算赵莫临不拉着我,我也不会去死。”我听见自己的喉咙滚动,好像在说着什么,“顶多会过的不如意些,但我现在过的依旧不如意。”
我抬起右手,手腕上有一段意大利语的纹身。那红色纹身随着我摇晃的动作一晃一晃的,好像当初我第一次见到赵莫临那时,他手上带着的红色的护腕。
“绵绵。”林真真握住我的手,搂进了怀里,“值得吗?”
她问我值得吗。
我笑了笑,回答的摸棱两可,“应该……挺值的。”
她不笑了,只是把我的手楼的更紧。
“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吗?”或许是疾病在作祟,我罕见的回忆过去,“其实仔细想想,你还是我的大媒人呢。”
17年的夏天,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赵莫临。
那个处于舆论风波中心的赵莫临。
赵莫临长得帅,性格好,家里又有钱,学习也不错,反正就是属于风云中心的人物。我早早就听说过他。我们是一届的新生,他学的金融,我学的美术,风牛马不相及,却偏偏听了他一年的八卦,包括但不限于他和哪个美女谈恋爱啦,又和哪个美女分了,又有哪个学姐在表白墙上对他痛心疾首、破口大骂等等类似的八卦实在太多,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也会成为那些八卦的女主人公之一。
但我不同的点在于,我太爱赵莫临了。
甚至我们结了婚,每次想到这里我都很开心。
我永远记得那天。
那天,林真真把我拉去看赵莫临打球,彼时,她的恋爱对象是赵莫临同队的一个队员,我闲来无事便去了。可能是我真的没有运动细胞,对这种场面真的不感兴趣,比赛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借口说要去买雪糕溜了出去。
那天,赵莫临手中的篮球穿过人群,把我的雪糕砸在地上,瞬间化成一滩烂泥。
天气很热,夏天的傍晚连风都是热的,但赵莫临砸向我的球带过来的风,却带了一瞬间的甜腻腻的感觉,好像篮球的目标就是雪糕。
赵莫临的目标就是江绵。
“早知道会这样,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把你叫出去。”林真真发誓,“更不会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真信了什么他要还你雪糕的鬼话!”
“好啦好啦,我们谁也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对吗。”我及时制止了林真真的回想,很怕她就此事详细分析赵莫临当初种种接近我的动机,然后再骂上三百回合才能勉强平复她的怒气。
电话铃声再度响起,我晃了一眼,有些惊讶,竟然又是赵莫临。
“喂?”我略带好奇的问,“赵总今晚是很闲吗?”
“狗粮在哪儿?”我听见赵莫临有些不耐烦的声音,猜想可能是萨摩耶打扰到了赵莫临的睡眠,毕竟我养的狗很随我,很黏赵莫临,哪怕赵莫临不喜欢萨摩耶。
“在从左数第一个橱柜里。”
我听见赵莫临起身时衣服的簌簌声,和拖鞋在地上的啪啪声,我听见赵莫临说:“放这么高?”
“他很能吃,并且很会找吃的。”我回答说。
我没在听见他说话,想来也没什么事,就说挂了,但他说等等。
“什么时候回来?”
我还没来得及说,林真真一把抢过我的手机对着赵莫临大喊:“不回来了!死渣男,死心吧你,江绵和我走了。”
“林真真?!”
我赶紧把手机抢了回来,他俩每次对线都能不带脏字的大骂半个小时。
“你和江绵睡一起?”
“嗯,对,怎样啊!”即使我抢过手机也不能抵挡两人的狮吼,“赵大公子那么多人陪睡,不差我们江绵。”
“谁和你说我有人陪睡?”
我心想还用人说吗,娱乐头条都比我知道的清楚。
“没想好什么时候回。”我对着电话说,“有什么事吗?”
赵莫临似乎还在生气,也不说话,我也不想聊了,头很痛,晕晕乎乎的,我现在只想睡觉。
我挂了电话,赵莫临再也没有打来过。
在凛冬之际,我爬上白茫茫的雪山,看到了梦寐已久的极光。
我哆嗦着手打开摄像机,温度太低,我手冻得很疼。
我听见林真真在喊:“哇!江绵!极光,真的好美呀!”
我听见自己说,“是啊,好美!”
相机哆哆嗦嗦,录入我的声音,“赵莫临,极光真的好美。”
说完这一句,我好像再也没了力气,仰面躺在了地上。
林真真扑过来,有些不知所措。
我笑着,眼睛混了雪,化成了水。
“赵莫临,我要死了。”我紧紧攥着林真真的手,“真真,我要死了。”
在极光穿透天空之际,我放声大哭,像个孩童一般,再次直面这个疾病带来的痛苦。
第一次,我是旁观者,看着爸爸日渐消瘦,看着他躺着病床上再没了生息。
第二次,我是经历者,感受着爸爸曾经的痛苦,我想,死亡并不轻松,死亡很累。
模糊之际,我听见林真真哭得很大声,她紧紧抱住我,嘴里一直念叨着不会的不会的。她的泪水滴在我的脸上,我尝到了酸涩的味道。
再次醒来,是在医院。
林真真眼睛直愣愣的看着我,红红的,她说江绵你是不是傻。
我说是啊,所以,能不能不要让傻瓜变聪明。
我说,“真真,不要告诉赵莫临,我有信心,这次,他会记住我一辈子。”
“既然我生前不如意,那我死后,也不叫他如意。”
在新年到来的前一个礼拜,我乘着凌晨的飞机回到了首都。
林真真闹着要和我一起回国,我开玩笑道:“你再陪我一个星期,你老公就要拖家带口的来找我理论了。”
即使我再怎么劝慰自己我们还是曾经的模样,但事实却告诉我,不要再停留在过去,我们早就过了那个可以随意发疯的年纪。但我好像就喜欢原地踏步一样。
也对,我本来就比较懒。
回到家,和走的时候一样,冷冷清清的,家里没有一个人。看来这一个礼拜我不在,赵总也忙的家都不回。
但不同的是——“我狗呢!”
“哟,江大小姐终于有空了?”赵莫临贱嗖嗖的声音从电话一头混着电音传来。
我恨得牙痒痒,生怕他趁我不在将萨摩耶卖去了狗肉店,“赵莫临,狗呢!”
“你能不能给狗取个名字,不要总狗啊狗的叫,很没礼貌。”赵莫临好像是在某个酒局,周围很吵闹,“我有事出差,狗送去了李玉良那,我回头让他送回来。”
还好还好,狗没命丧黄泉。
“你这么长时间不回家不先关心你老公,倒是挺关心那个没养两个月的蠢狗。”我听见他十分不屑的说。
“赵大公子也没关心你老婆啊。”我下意识的回怼。
“出去玩两天,倒是有脾气了。”他笑了笑,“我明晚就回去。”
“你爱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你忙吧,赵大公子。”
我知道赵莫临存心气我,气我不告而别。
我也存心气他,偏不说他想听的话。
家里没了萨摩耶的汪汪声,空荡荡的,冷清的很。
我伸了伸懒腰,嗯……想吃火锅了。
“江绵,这儿!”我穿过乱哄哄的人群,终于看到了向我招手的男人——我的主编。
“怎么来这么早,主编大大你不忙吗?”我打趣的问道。
主编姓方,性格外向,只见他十分大咧的给我倒了杯免费的饮料,“你叫我,那当然是不忙的。”
“再说了,我倒是想忙。你自己去看看你的评论区下面有多少留言催更的。”我听得头大,低着头喝饮料装鹌鹑。
“是好久没看了,你等一下我看看。”
我草草看了一眼,头更疼了,啧啧两声,说:“要不,咱开个见面会?”
“你说有人来吗?”
我看着对面人带着震惊的表情,思考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
“绵绵姐,你说真的?”
老方颤颤巍巍的举起酒杯,“你没喝多吧?”
我很无语的回答,“我还没喝呢。”
“那就是火锅熏得?”有人接话。
我笑着说,“认真的。在座的有一个算一个,到时候都来捧场子啊。”
有人调侃,“说的好像有多值钱似的。”
我摇头说你不懂,“等成绝笔了,那才叫值钱。”
“什么话,罚酒罚酒!”
喝到尽兴时,手机发出嗡嗡声,我点开没看就点了接通。
“喂,谁呀?”
赵莫临牵着狗看着漆黑的屋子,气极反笑,“江大小姐你还挺忙啊,在哪儿呢?”
“赵莫临?你怎么回来了?”
赵莫临似乎是听着我声音不对,“喝酒了?”
“嗯。只许你喝,我不能喝?”
“喝多了胆子大了不少。”
我听见他的调侃顿时怒从杯中起,拍桌大喊“我!江绵!千醉不杯!”
我听见他笑了,笑得很放肆,我更生气了。
“你笑什么。”
“在哪儿喝的?”
“不告诉你。”
他软了声音,哄我,“乖。”
我就乖乖的把店名告诉了他。
挂断的前一秒我忽然清醒的想,江绵活该栽在赵莫临手里。
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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