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早上八点。
这座慵懒的城市还没有迎来它的早高峰,路上的车辆一般都开进了各个为人民服务的单位。
一辆吉普山地自行车停进“小绵羊”停放区,于骁长腿一跨从上面下来,一身蓝色警服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服帖板正。他从改造的车筐里拿出几个人的早饭,轻巧地蹿上市局大楼的台阶,像一只敏捷的豹子——然后在掏出手机看时间的刹那撞到张局身上。
江城公安局的局长,张明秋,一个年过五十的女人,面相和善,性格不详,常年盘着低低的丸子头,笑盈盈地面对市局里的每一个同志。
也许是出于某种血脉压制,局里的小年轻总觉得这种笑意极具压迫感,不过她还有更具压迫感的东西,就是叫全名。
“于骁。”
“哎!”于骁差点吓蹦起来,本着“世上无迟到,只要肯问好”的原则,他往后退一步恭敬地鞠个躬:“张局好!”
张局点点头,没有追究,倒想起点别的。
“哎,等下,你们队今天有个新同志要来,老李跟你说了吧,带他熟悉熟悉。”
“张局放心!”于骁鞋跟一并敬个礼,一溜烟儿蹿上楼。
江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支推崇将舞台留给年轻人的队伍,队长是个姓曹的老警察,上周调走了;副队是寸头老李,全名李建军,经常把“打辅助”挂在嘴边的中年人。
怪了。
这舞台也太大了,来新同志了老李都不管。
“宝贝儿们,勇士的早餐,来拿。”于骁长腿一抵,顶开虚掩的办公室门,平等地用一声“宝贝儿”骚扰在场所有人。
还是太怪了,万铮没有冲上来抢早饭,丁振钢也没扑上来喊骁哥,何大嘴也没拉人八卦。
“早,有想你。”一个干净又温和的男声缓缓应道。声音的主人靠坐在办公桌,见他进来,只答话不客套,不紧不慢吹开玻璃保温杯里飘着的两片茶叶,浅咂一口,盖好盖子放回去。
于骁眼前一亮,又两眼一黑。
这可是八月,室外气温怎么都快30℃了,这新来的人还规规矩矩穿着警服,上衣甚至是制式衬衫。早先老李跟他透气儿说一表人才,现在看来一表人才远远不够。太俊俏了,这是他见过顶好看的人,生得唇红齿白,一副细腻白净的皮肉,又不单是好看,身姿也挺拔。于骁个儿有一米八几,他比于骁还要高点儿,蓝色制服衬得他愈发沉静内敛,透出一股子冷淡。
成熟稳重,没有酒色财气,没有类似父兄的压迫感,没有领导的严肃沉闷,叫人觉得清爽干净。就是憔悴了点,看着有三十五六,要是再年轻个三四……五六岁就好了。
别的先不想,他于骁还没跟这样式儿的人暧昧过呢。
可惜他叫江行之。上周五在红蓝会所打起来的江行之,被他关车里的江行之,周六周日被他骚扰了两天的江行之。
有那么一瞬间,于骁在想要不请个假算了,本来周一上班就烦。
“我介绍一下。”老李起身,给江行之开出一片位置。“这位就是新调来的同志,江行之,也是刑侦队的新队长,江队长年轻有为,之前的“12.111”大案,就是他带头侦破的。”
特大涉黑案?向来不关心同事八卦的于骁终于在大脑的角落里找到了那个落灰的名字,原来是刷到过关于案子的报道。
那更坏了。
于骁抓紧时间往角落钻,江行之已经和办公室的其他人打完招呼,向自己伸出右手。
干净、修长又漂亮的右手,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他硬着头皮握上去,摸到一手枪茧,是挑平的软茧子,显然精心护理过。
没忍住多摸了一把的瞬间,于骁猛地清醒过来,绝望得想给自己一拳。
“我是于骁,骁勇善战的骁,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上周见过,的确是骁勇善战。”江行之点点头,表达的赞许别有一番深意。
于骁实在是个亮眼的人,扔进人海里也能一眼认出来。即便是因为上周的乌龙闹得有点尴尬,他身上发蔫儿的气息也只是一闪而过。
江行之不得不承认,有的人眼里的光就是盖不住的,于骁就是这样的人。他年轻、自信、敏锐,锋芒毕露,像一只未经驯化的野兽,耀武扬威地展示尖牙和利爪。那双年轻的眼睛一眨,江行之又从里面看到了更多复杂的东西:桀骜、期待、疑惑,还带着一点灼热的玩味,他一眯眼睛,郑重地捏了捏于骁的手。
于骁不明显地一颤,把手抽回去。江行之看着斯文,力气倒大得出奇。
“原地领证得了。”齐青云冷不丁地扎进来一句。
于骁被她一说,心虚地坐回座位喝了一大杯水,张局交代的“带他熟悉熟悉”硬是没好意思说出来,长腿一伸踹在万铮凳子上。
“再帮我接杯水。”
办公室还没收拾出来,于骁把自己位置让给江行之,一边让一边感叹张局真是英明,年轻人就是该让他来接待,年纪相仿,有共同话题。
“我详细介绍下在场的人,那是李副,李建军。”
老李摆摆手,接了个电话从办公室出去。
“我知道,我曾协助过李老师办案。”江行之含笑点点头,把目光投向于骁那边的办公桌:“他们几个呢?”
“他,万铮。”于骁靠在办公桌上:“铁骨铮铮的铮,本地人,心眼儿好,队里的吉祥物。”
万铮刚好端水过来,呲着大白牙跟江行之笑了笑,他好动,爱出外勤,凡是露出来的地方都晒得黢黑,一笑,牙齿跟安了灯泡似的发光。
“这是齐青云,青云之志的青云。”万铮抢过话头:“她,公大高材生,别看个子小,论文论武那都是第一名。”
齐青云抬头,对着江行之一眯眼睛,挤出个笑,重新把自己埋进书里。齐青云眼白多,看人总有活过半生的通透和倦意,像厌倦了活着。
于骁把万铮打发去收拾东西,接着道:
“至于我嘛,往后你多接触就知道了。”说完话锋一转:“江城不比平州那样的大城市,这里不太忙,能准点儿下班,可以多陪陪老婆孩子。”
江行之跟着靠在办公桌,两只手搭在桌沿支撑身体。
“那我也正好修整一段时间。”
于骁瞟了眼左手,干干净净的,没有戴过戒指的痕迹,手腕上咬着一只金属表,在衬衫袖口的遮掩下只露出点金属边。
他脑子里的小雷达顿时滴滴叭叭乱响。
没结婚,不应当,江行之这样的人放哪里不抢手?那只能是不喜欢女人,而且看着也怪像。
又或者是离异了?
“想问可以直接问。”江行之哄小孩儿似的提醒。
于骁如获大释,他自诩一纯血北方爷们儿,够直接够爽利,要不是看江行之不像北方人,他才懒得绕着圈子打听。
“你没对象啊?”
江行之脸上的神色顿时复杂,没再说话。
于骁的小雷达像被人轰炸了,他横行霸道习惯了,倒也不会在这个时候不知好歹追着问,只得表面上作罢。
往后日子多,有的是时间骚扰他。
他这人看眼缘,一眼看上了那就是看上了,说什么都要弄到手,不喜欢的聊八百年都没用,拿枪顶着他脑袋都没用。
江行之可真是他长这么大见过最合眼缘人,怪人夫的,又没谈过,新鲜。
年轻人抓紧在李副离开的几分钟做最后的挣扎,往嘴里塞早餐,独独不见丁振钢,他那袋早餐静静地躺在红棕底子黑皮革的办公桌上。
“嘭!”
丁振钢带着一身厕所味冒失地闯进来。
“老大,人头!”
他咽下唾沫,仿佛受了很大的刺激:
“闹市区发现了人头。”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