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一橙抱着行李来琴州附中报到。
她背着空空如也的书包,乖巧地跟在父亲后面,填表格,找教室,进了教学楼却开始四处乱瞧。
南方的教学楼呈四面包围的“U”型,季一橙来到背阴的那面,就猜到理科班应该是在向阳的对面。
她从小到大都对文科科目很敏感,高中当然选择文科,虽然季一橙理科科目也很不错,如果选理科,有那么五分之一的几率能和陆骁一班,陆骁考第一名,而她作为成绩普通的学生,在火箭班做凤尾的那种。
路过走廊的时候,季一橙不停地用余光去看对面的那栋楼,正午阳光很炽烈,阳光打在瓷白的外墙上,有些刺眼。
那时候的季一橙还不知道,往后三年,她会趴在这里无数次地朝对面看过去,在走廊吃早餐的时候,背书的时候,以及晚自习出来松口气的时候,目光都会不自觉地寻找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
——
琴州附中是本地最好的高中。
本市所有初中的尖子生最后都会朝琴州附中涌去,季一橙成绩很不错,她很早就知道自己会来琴州附中,并且知道有一个人也会来,因为他的成绩比自己好太多太多,来琴州附中是必然的事。
于是整个初中三年,季一橙都在拼了命地努力,为了在这里和陆骁相遇,像是自己和自己无声的约定。
第一次见到陆骁,是在很小很小的时候。
季一橙永远记得小学的第一次升旗仪式。
那时候她比班里所有女孩儿都还高一点点,于是被老师拉出来,放在女生这一纵队的第一个。
男生也排成了一个纵队,刚从幼稚园出来,巴掌大点的小男生们叽叽喳喳地吵着,年轻的女班主任在一列男孩子里挑出了一个,同样把他领到了纵队的首位来。
陆骁给季一橙的第一印象很独特。
当稚气未脱的小男孩们在后头喋喋不休地吵嚷的时候,陆骁安静得出奇,被女老师领到第一位的时候也是一句话没有说。
他和季一橙的共同点是两人都很高,分别是男女里最高的,但是季一橙还比他矮一点。在一年级的时候,季一橙就比他矮半个手掌而已,她自己也不知道,到了高中陆骁能比自己高出一个头。
早上七点钟的晨光朦朦胧胧,季一橙忍不住去打量旁边的陆骁。
他的红领巾戴的特别整齐,脸颊白白的,是个单眼皮,睫毛直而长。季一橙很快又发现他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其他小男孩们都还穿着露趾的凉鞋,陆骁穿的是运动鞋。
八岁的季一橙低头,看看自己的薄荷绿色带水钻的凉鞋,无意识地蜷了蜷脚趾。
年轻的女老师是第一次带班,面对这么多鸡崽似的一年级小学生,稍稍有点把控不住,摇着红旗朗声道:“男生和女生拉手,不要走丢了!”
小朋友们不愿意,脸色很尴尬。
在女老师眼里,小孩子们拉手这件事很纯粹,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在老师眼里甚至根本没有男女之分,她并不知道,这些孩子们虽然小,但是这时候也多少有了一些性别意识。小朋友们听到女老师这句话,都犹犹豫豫地看向和自己并排站的对方,圆圆的小手伸出去也不是,不伸出去也不是。
季一橙紧张起来,看向右边的陆骁。这时候,陆骁终于舍得将脸转了一些过来,用余光打量起季一橙的反应。
他们彼此对望,没有动作,感觉双方都有点抵触。
季一橙的手更加抖了。
女老师在后头不断地催促:“男孩子要保护好女孩子呀,待会儿女孩子走散了怎么办?快点牵起来,我们准备要进操场升旗了!最前面的两个小朋友先拉手,给后面的做示范。”
被点名的季一橙感觉有点喘不上气。她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也觉得和男孩子牵手很不自然,在她犹犹豫豫的时候,那边率先递过来了一只手掌。
陆骁抬起眼皮看她,依旧是什么话都没说,但是意思已经写在脸上:要牵就快一点。
人家男孩子都突破心理防线了,季一橙不敢再扭捏,在后面所有小朋友的目光里,颤抖着探出一根白净的小拇指。
“……”那边的手掌僵了半秒。
是小拇指,不是整只手。
勾小手指倒也挺好,陆骁很快就用自己的小拇指勾住了季一橙的。
勾一根手指确实比牵手更好接受。
季一橙发明了一种中庸的拉手方式,后面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们见状,好像突然就卸下了什么壁障似的,纷纷顺利勾起手指来,一个班男女两两结对,由两个松散的纵队变成了一条紧密的队伍。
操场旁五六年级的鼓号队开始奏乐,女老师喜笑颜开地走到最前面带队。
季一橙还记得,她的手和陆骁的手都在出汗,绵绵密密的,有一点儿黏腻,两个小孩的手指勾在一起,松松垮垮的,没有谁想勾得紧一些,季一橙都怀疑要是一股风从中间吹过来,就能把她和陆骁的手指吹开了。
操场旁的鼓号声很响亮,差点盖不住少女心底那一份过早生发出来的怦然。
牵手这件事没有持续多久,在三年级之后,季一橙就因为偷懒没写数学作业,被三年级的班主任取消了升旗仪式能站在第一位的资格。
她原本站的位置换上了一个新的高挑的小女孩,叫姜棋。
人如其名,姜棋琴棋书画都学,才小小年纪就弹得一手好钢琴。姜棋不怎么穿露脚趾的凉鞋,而是穿那种带一点点跟的公主单鞋,给人的感觉很优雅。
季一橙很羡慕姜棋会弹钢琴,并且觉得弹钢琴是一个奢侈的爱好,钢琴很贵,兴趣班也很贵,季一橙家庭条件一般,爸妈从来不同意季一橙报兴趣班。
所以她那时候在心里觉得,姜棋这样的女孩子简直是是公主一样的的存在。
后来中学时代的姜棋果然成为很多人口中的校花,当然,这都是后话。
当时的季一橙因为这个事情哭了好几天,但是很快她就不哭了,第一是因为,三年级已经不需要牵手了,陆骁不会和姜棋拉手指,他们只是并排走而已。
第二就是,在下一次座位轮换里,季一橙分到了和陆骁做同桌。
但是她又搞砸了。
季一橙只是看起来乖,其实性格有点顽劣,有点别扭,她第一次和陆骁同桌,喜不自胜,开心到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总想和陆骁说说话,可是陆骁根本不理她,然后季一橙不知道怎么想的,开始抢他的东西。
她抢陆骁的橡皮,抢陆骁的铅笔,全部塞进自己的桌膛,还笑嘻嘻地等陆骁发火。陆骁烦不胜烦,最终举手和老师要求换座位。
于是季一橙这一辈子也就和陆骁同桌过两天。
小学毕业之后,陆骁去了第一初中,季一橙父母考虑到离家近,让季一橙去了第二初中。
初中三年,她再也没见过陆骁,同在一座城,两个初中也隔得不算远,竟然连偶遇也没有。
十来岁的年纪,季一橙身上属于孩童的稚气慢慢褪去,渐渐出落成少女的模样,那时候流行扎高高的马尾,鬓角再揉出毛茸茸的碎发来,女孩子们普遍认为马尾扎得越高越好看,于是季一橙就三年如一日地扎着高马尾。
有句话叫,没有通宵夜聊过的都不算住宿生,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夜聊的话题就那么几个,一开始从游戏聊起,最后总会发展到几个人激烈地争论谁是年级里最好看的女孩。
而这个话题里,一般都会出现季一橙的名字。
季一橙完全不知道这些,她的初中时代很简单,一有空就窝在爷爷的房间玩古早网游,有时间了会悄悄在企鹅空间里写一两篇不明所以的日志,然后设上私密,仅自己可见,无病呻吟,伤春悲秋。
上了初中之后,季一橙学习很认真,因为她想去琴州附中,想见一个人。
没想到在初中的末尾,季一橙突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儿。
那个男孩儿叫金羽佳,各方面都和陆骁有点像,成绩也非常好,在年级前十名。但是他不算什么惊天大帅哥,只是瘦瘦高高,白白净净,喜欢打篮球。
二初中的女生宿舍就建在篮球场前面,于是季一橙在水池边洗衣服的时候,就顺便看看那个男生投球,有时候会看入了迷,脸盆里的水漫出来好多才发现。
金羽佳是校广播站的成员,星期四是他的广播时间,于是季一橙星期四的时候会专门空出下午的时间,什么也不做,就坐在床上安安静静地听广播。
音质极差的校园广播里源源不断地传出少年的声音,他读的是英文,季一橙有点听不懂,但是还是一字不落地听完,听完再火急火燎地去洗澡。
那段时间,她企鹅日志里频繁出现的缩写“lx”变成了“jyj”。
好景不长,季一橙很快发现金羽佳似乎有了女朋友,那个漂亮的女孩心并不在学习上,穿着很时髦,她穿的是带细碎水钻的牛仔裤,穿的是奶黄色的老爹鞋,一对杏子眼又大又水灵,留着一头乌黑顺直的短头发。
在初中女生都以长发和辫子为美的时候,这个女孩的头发长度才堪堪到耳郭,很潇洒的样子。这个女孩还喜欢bingbang,会唱韩语歌,会打架子鼓,在当时的季一橙眼里看来,她又独特又有性格,和自己这样平淡如死水的性格完全是两个极端。
金羽佳开始和这个女孩子出双入对,季一橙有时候会看见金羽佳在小卖部门口排队,给这个女孩子买一罐冰镇的旺仔牛奶,他还会拿着冰凉的牛奶罐去贴女孩的脸,像新一逗小兰那样。
季一橙后来就很少再去小卖部,想喝什么就从家里带。
许多知道季一橙喜欢金羽佳的朋友都欲言又止,季一橙看上去没什么,只是回到家打开爷爷的老电脑,删干净了所有的日志,也删除了金羽佳的企鹅号,两个人聊天框里的消息用两只手都数得过来,多数都是季一橙主动挑起话题,隔五六个小时之后金羽佳那边才会回一个不痛不痒的表情。
在初三中考之前,她不知道怎么想的,去理了个短头发,顶着那个很不适合她的蘑菇头度过了中考,一直来到高中。
季一橙觉得自己理短发一开始是有赌气的成分,后来是真的觉得短发很舒服,很方便,甚至打算留一辈子。
那时候的她并不知道,自己长长的马尾辫会再次为一个人蓄起。
第一次写现言,是一个酸酸涩涩的橘子糖口味的故事,这本书已经在心里酝酿很久了,希望能诠释好。
隔壁有完结的奇幻文《小犬妖》,感兴趣的宝宝可以去看看,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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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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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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