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男主篇:荔枝玩笑(下)

*Summary:假如在童年时就认识了未来的哥谭梦魇会怎样?假如年少时期的杰罗姆·瓦勒斯卡拥有一个缺心眼治愈系朋友会怎样?只是幻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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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万物生长,岁岁枯荣,潮涨潮落之间,人的命运一年年永恒运转。这里是哥谭的边缘区域,中国盆地,华人的地盘。

穿过哥谭市内长长的布朗大桥,等到雕梁画柱堆积起来金碧辉煌的、不伦不类的、却令每一个来自漂泊他乡的游子边发笑边落泪的大门映入眼帘时,我们就到了。

同哥谭市四处遍布的阴郁不安氛围不同,这里弥漫着一种东方情调,安逸,苍老,像是被尘封在历史的灰烬,微不足道,却散发着稀薄的光。

青石板的路被太阳烤至发霉,狸猫懒洋洋地在荫蔽处扎堆休憩。巷子深处飘洒出炸葱油勾芡的香气与快意,宁静,安稳,无忧无虑。

这里的时间是停滞的。

忽略掉那些外人踏足后带来的钱权交涉,帮派火拼,走私交易等暗潮涌动,在每个能够晒被子的晴天里,人们都会无比朴实认真地想着,若能在此处寻个小院儿,眯眼躺在靠椅上,听听小曲,伸欠之间,一生一世就这么过完了。

每个初次踏入此地的哥谭市民都会把它称为世外桃源。

只是当地居民听了准会唾那人一脸,剔剔牙,露出不甚在意的神情,“瞎扯,说你读过陶渊明吗,桃花源他妈的就是个有去无回的鬼片,别拿那个跟我们这里相提并论,晦气。”

他身边另一个人则会不服气地呛着同伴,喝着豆浆顶嘴回道:“可不嘛,这地方就不是什么正常人待的,爱爱恨恨交织在一起,几辈子也讲不清,还不如做鬼呢。”

都有理,都未必。

当你再次坐在十年前街口的早餐摊时,这些老生常谈的言论交织在一起重新传进你的耳朵,让如今的你听了只想冷笑。

桃花源吗?是的。

鬼地吗?是的。

你眯眼看着荒凉的巷子口,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不想记起。关于这片你从小生长的旧土,感情牌在你这里根本无处可施。

同如今大闹哥谭市那个红发疯批杰罗姆·瓦勒斯卡一样,你懒得纠结旧事,让人心烦。现在的你只爱一些实际无比的东西,比如说,钱。即便从前的你未必这么想。

不过多可笑,有些已然被大脑刻意遗忘的事情,皮肤、牙齿、鼻子、眼睛、舌头总是会不诚实地替主人想起,像是另一场受刑。

作为一个远离故土多年的漂泊者,和许多东方人一样,当你试图抛舍过往时,你最先是被味觉所击溃的。

所以当你重新回到熟悉的院落时,当你坐着巷子口的长椅上有一勺没一勺捡着碗里云吞面里的葱花时,你开始叹气。你又想起了同样不吃葱花的某人。

热腾腾的蒸汽缭绕,水雾迎面袭来,香气令你忍不住晃神。咽下一颗云吞,你想起了那一张张笑得温柔、模糊的脸,还有一些早就死掉的感情。你嘲弄地勾起唇角,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看,林荔,对食物挑嘴之余,人果然应该慎重选择饭友。”

你应该听从大人们的话,少和那些外来客打交道,切莫交付真心。不听老人言,吃亏无比。杰罗姆·瓦勒斯卡,他是一个如葱花般令人爱恨交半的易耗品。

岛上的时间是停滞的,永恒的,仿佛每个人都被困在自己的过往中。你想起了十多年前,和杰罗姆·瓦勒斯卡初次相遇的那一天,和往常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时你还拥有许多,天真,青春,对世界的真挚。

你的一切都和唐人街内小巷长大的普通小孩没什么不同,天真、懒散、还有点无伤大雅的调皮。虽然无父无母,在岛上的野生粤剧班子里长大,和一群师兄师姐混在一切,但是因为年龄尚小,备受宠溺,是堂子里的小小助理,贴心跑腿。

那时晚春已经不落雨了,正值三月红挂果。你只是惯常哼着帝女花的曲调去港口取新运来的荔枝——你替偷跑出去的师姐打掩护得到的小小报酬。然后便无意撞见了角落头里那个小倒霉鬼儿。

“哎呀呀——哪里来的红毛小孩儿!吓死人了!真稀奇。”你大声嚷嚷道,看似胆子大得很。

说是这么说,你拎着的那串荔枝却差点手抖掉到了地上,无它,乍一看有个人影蹲在据说闹鬼的破落院子门口,怎么想都还是很瘆人的。闻声,那个同龄小孩抬头看向你,眼睛通红,简直和他的头发一样红,你想。

看起来有点可怜,你凑上前去,大着胆子戳戳他的眉骨思考道,但你十分想要和他交个朋友。

“Who are you?唔蹲哩度了,天好晚,帰ります?”你绞尽脑汁用破碎的英语夹着国语日语试图和他交流,第一次为自己犯懒学那些洋腔洋调感到懊悔。

“呃呃呃,别哭了?”

看着对方依旧抽泣不止的小脸儿,你感到手足无措,坐立难安。你需要领着他回家吗?可是师父最讨厌桥对面的洋人。那你在这儿陪他一会儿吗?但是你好像已经听见巷子深处师姐在喊开饭了,今天好像有二师兄做的白切鸡,去晚了就没了。

你垂着头,思考着如何是好。

有了,暗渡陈仓!这是你几天前刚从戏文里新学到的东西。

手上的荔枝还没有解决完毕,于是你把它们干脆都塞给了那个小孩。好了好了,吃很多很多甜甜的东西后,就别哭了吧?你暗暗想,又回头再看了一眼那小孩,就像小猫一样,一步三回头。

饭桌上,二师兄一脸迷惑地望着不断扒菜、甚至比寻常更凶狠几分的小师妹,忍不住忧心忡忡地开口道,“阿荔啊,今天是怎么了,午饭没吃饱吗?呃……还是吃坏脑子了,怎么总一个劲儿的傻笑,乖,别笑了,回话先啊。”

你从碗口里抬头,只莫名其妙地说了句,“师兄,我觉得我今天……好像看见天使了,我吃饱了,我去救济天使了。”然后你便拿着乘着满满当当好肉好菜的饭碗跑了。

“师父应该早些回来,管管你的野性子。”大师姐笑着接了话,收了碗筷。

不知道那个小孩还在不在,你想。

看着空荡荡的巷口,他果然已经离开了。你有点落寞,不过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你只是狠狠地扒了碗里的鸡腿,边回头边往回走。

但是你们比较有缘。隔日不久,你便又在巷子口碰见了他。

那时你才十二岁,这个外来的小男孩儿比你大两岁,可因为营养不良,看起来无比削瘦,脸上写满了腼腆。当时的你心头有三好:甜食。会给甜食的师姐。看起来就很甜的小红毛。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这是十二岁时你遇到杰罗姆·瓦勒斯卡后的口头禅。自从你从大师姐那里学会了这句台词,你就靠这句话堵上所有人的嘴,包括小红毛的,也包括你自己的。

比如当师兄笑眯眯地问着又跑出去见新朋友啊,你会摆摆手,一本正经地回道不可说,不可说。脸上挂着掩护大师姐偷跑出去见相好后被抓包时镇定。

再比如谈起有关你突然开始同周边人很积极地讲起英文时大人的调侃,你也说,别猜,别猜。再再比如师姐揶揄你的品味,问那个满脸褶子雀斑的红发小鬼到底有什么好宝贝的,你要跳脚说不管不管,你不懂。

即便这样,偶遇小红毛是门艺术,比唱词难学。你无法摸清楚他究竟何时会来岛上,可如果遇到了,你就能兴奋一天,练功时可以再多翻几个跟斗。

对于一个合格的童年玩伴而言,我们不必做户口普查,这尚且没到谈婚论嫁,需要考虑门当户对的时机。对于孩童而言,他是谁,他从哪里来,他家中如何,压根不要紧。

在十二岁的你这里,一个名字就够了。

或者说,名字什么的也没有那么重要。洋鬼子的名字都太长,弯弯绕绕的,你记不住,也念不准。你只喊他 J,阿 J,小吉,这些绰号普通随便得就像在唐人盆地随处可以被拎起来斩碎的扔进海里就不见的人头。

不过当时的你并不知道,这种糊涂账为你在日后与他相见不相识埋下了多少炸弹伏笔。当杰罗姆·瓦勒斯卡这个名字再度出现在你的生命里时,至少在第一时间,你完全没有将他与过去那个腼腆阴郁的童年发小联系在一起。

毕竟当时的你也不关心太多大人庸庸碌碌的事,小孩的脑子里塞不下太多复杂纠葛,你根本想不到那些爱恨情仇,究竟有多么怖人。只是玩久了,你也渐渐知道他是对岸偷跑过来的小孩,来自马戏团。

“噢,那我们是同行啊。马戏团,马戏团……”你听完他的话后思考了一下,露出了然于胸的神态,“唔……我,唱戏的!可不就是东方戏团嘛!”

他看起来被你的话忽悠得确信不已,眼睛转了转,笑了。

你顿了顿,点点眼前小男孩的鼻尖,露出狡黠的甜笑,意有所指地说道:“除了我们这儿不养马,养猫。”

在十二岁的你看来,他长得就像一只小猫,性格也像。猫是自由的,随心所欲的,它会舔舐你,但偶尔也会伸出爪子,冷不丁地挠你一下——只是出于玩心,还有喜爱。

“怎么样啊,你要不要考虑转行啊?本姑娘带你混啊。等师父回来,我就让他收下你好了。”你时常半开玩笑看着他。

对方只是一脸腼腆又阴鸷地看着你,唇角若有若无勾起,似乎在思考些什么。彼时的你当然看不穿他的心思,丝毫没有察觉到那是太过明显的杀意。

你只是盯着面前小男孩那张一张皱巴巴、明显营养不良的脸,你总是会想,他太严肃了,应该多笑笑,他应该过得开心一点点,为什么要那么严肃呢?

所以没等他过多回答,你就赶着说,“你快吃啊,面要坨了。”

此后杰罗姆·瓦勒斯卡再答什么,你也没听进去了,他或许讲了他的设想,他毁灭世界的暗黑念头,他对于生活的抱怨,他的游戏,但你丝毫不在意。你只忧心忡忡那碗两个人加在一起还吃不完的竹升面。浪费粮食,可耻,可耻。

当然,你也不会知道,你的新朋友本来顺水推舟地靠近你,只是想要利用你,然后杀掉你。他那日蹲在巷子口,不是意外,而是被哈利马戏团刻意抛弃的——为了不弄脏自己的手,他们等着那群守旧秩序的野蛮东方人将这个突然闯入的外来孩子剁碎了扔进海里。

可他遇到了你。

这个东方女孩儿的好感与接纳无意间成为了他在此处的通行证,你成为他得以逃出生天的那把保护伞。

而杰罗姆·瓦勒斯卡,他之所以被母亲丢掉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在外界看来,他是个疯子,一个天生坏种,一个危险的拖油瓶。他不仅虐杀小猫,行事乖张,更想烧死他的孪生兄弟杰罗麦·瓦勒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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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罗姆 | 杀死那个假面青梅
连载中金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