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县城,二人先拐回大院整理东西,然后就去了未家在这边的房子。
孟鸷第一次来这里,但看到大门上的金色油漆淅淅沥沥掉了许多,两边冒出来了不知名的草和枯木,他也知道这里很久没人住了。
“长得太多,门外的草还没来得及收拾,院里的拔过了。”未琛明抱歉地笑笑,“不过下着大雪,它们总会谢的。”
冬天还能郁郁葱葱,这些草的生命力不是一般地顽强。
趁未琛明去楼上拿东西,孟鸷就在房子里转着。
这座房子没有未家在广州的老宅大,装修风格同样走得是复古那一套,怎奈如何雅致的景象总是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如今这里只剩破败和衰落。姐夫家有一处花坛,里面种着石榴树,这里也有一颗石榴树,只不过它的脚直接接触小院儿,伸出的枝桠上挂着的全是雪。院子还有一架自行车,但它的胎已经瘪了下去,上面铺了厚重的白色。
孟鸷进屋,玄关处有两双拖鞋,还有一幅鹰的挂画。一楼的灯光很好,散发着暖意,似乎还是刚换上的。房屋整体色调是乳白和深绿色的结合,家具大多是实木。东边和南边分别是主卧和次卧,西边是洗漱间,北边是木制楼梯。一楼窗户三扇,地毯的布料质感很强。角落里摆放大小形态不一的绿植,很明显这是未琛明刚刚放上的。
顺着楼梯上楼,二楼看上去像是未琛明办公工作的地方。一进去便能看到手推玻璃后的阳台,里面种着耐寒的植物,绿野仙踪上覆盖白色,这种景象让孟鸷心头一颤,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喜爱森林,小人书上森林四季的景象全被他剪下来贴在一个本子里,后来年纪大了很多事在不断变化,本子虽不见了,但心还在这里。此处阳台唤醒了他久远的记忆。
这里的陈设稍显简单,中央只有个摇椅和支起来的画架,调色盘里没有颜料,但有些颜色随着时间的流逝已变得凝固,牢牢地粘在上面难以清洗。旁边是三把空着的服设人台,两把是男人台。孟鸷抬头,这才注意到有一面推拉门,轻轻推开后,里面是满墙的书籍,包括不同阶段的课本、零散的试卷、童话故事、武侠小说、设计蓝图、文学巨著,孟鸷的眼瞳微微收紧,一言不发。
在上楼前他曾试想过会看到满墙书籍的景象,但没想到是这番模样。
二楼只有大厅和一间长屋,长屋有前后两扇门。未琛明抱着包从门里走出来,正好撞上目不转睛的孟鸷。
“那是从小学到高中留下来的东西。很多东西都扔了或者卖掉了,就这么多还留着。”未琛明将包放在楼梯口,回望时眼睛里闪着灼目的光,“今夜别走了,住下吧。”
同广州旧居一样,这座房子里只有未琛明的气息。
“这是你小时候住的地方?”
“是,不过平时也只有我自己,偶尔杨哥和都晏来做客。虽然破了点,好在东西不多,好打扫。”
阳台外的雪小了,但依稀还能听到它落下来的声音。
孟鸷没直接回答,而是上前捧上未琛明的双颊,在对方错愕的目光中,一个出乎意料的吻落了下来。像羽毛一样轻巧,蜻蜓点水般地一瞬,孟鸷的眼睫微微颤动,脸随即移开半分。
“这座房子一个人住太空,两个人刚刚好,如果你乐意让我蹭吃蹭喝的话。”
“……求之不得。”
话音刚落,未琛明的唇舌长驱直入,打开了孟鸷的牙关,后者因突然的袭击而节节后退,后背不自主地抵上了楼梯栏杆,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呼救声。本能的抗拒如何也敌不过劲敌的诱惑,孟鸷的耳根染上了红晕,一时间只能顺着这人的想法随波逐流。当他感受到衣料被掀开,一股暖意抚上他的肌肤,腰肢的敏感让他全身猛然颤抖,差点就要濒临窒息。
间隙,孟鸷喘着粗气,用手捏住未琛明的嘴,眼睛紧紧盯着对方深邃的瞳仁,“你真漂亮。”
未琛明的头发维持到了肩膀的长度,因为贴得太近,有几缕绕上了孟鸷的脸颊。
县城里只有一条河,它没有名字。冬过春来,冰川消融,流水依旧奔腾。
孟鸷觉得未琛明的眼睛像那条河一样。
……
第二天拜访老摄影师,这位老人的确亲切,当听说孟鸷即将北上去呼伦贝尔,他立刻递上了几本草原实录。下午的全家福拍摄也同样顺利,这家人每年都会在新春拍照,之前常年约着的摄影师举家搬迁到国外去了,他们这才寻找新的摄影师,之后又通过朋友偶然间找上了孟鸷。不看摄影师的知名度,只看质量如何,他们对孟鸷很满意,无论是拍摄风格还是价格都很满意,于是提出了长期约摄的请求,孟鸷应了下来。
这家人的大儿子虽然年轻,但已做上了海外生意,他叫周小满,比孟鸷小一个月,和孟修源一样出生在小满日。
“好巧!”得知这条消息的周小满笑得很开心,不过下一刻他似乎注意到了什么,有些疑惑地发问道,“冬天也会有蚊子吗?你的脖子上红了好大一片。”
孟鸷愣了一下,随即明白后把衣领往上拉了拉,轻笑道:“不一定是蚊子,也有可能是别的。”
周小满以为这个“别的”是说别的虫子,于是只是点了点头,没再继续询问。
“为什么要在冬天去呼伦贝尔?夏天去的人多,草也旺盛。”他问出了和未琛明相同的问题。
“摄影师的眼里没有四季,只有当下。”孟鸷笑着回了一句。
周小满寻思片刻,像是明白了什么,嘴角渐渐舒展,“你真的很特别。我很喜欢你的风格,我们果然没有约错人。”
“我的风格……是怎样的?”
作为一个摄影师,孟鸷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琢磨不一样的东西,偶尔还会和主流意识大相径庭,更多的时候喜欢尝试不一样的风格。但也许是出于好奇,他还是想听一听别人眼中的他是怎样的。
“我们第一次见,我不好说。但我总觉得你的身上有自由的气息,像海燕那样的气息。认识你久的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爱上你。”周小满很形象地说,语气里满是藏不住的激动,“我是做香水的,你给了我新的灵感。”
孟鸷谢过了周小满的赞美,“我会在草原多拍些照,下次见面送你。”
周小满的眼睛里瞬间染上了光的颜色,嘴里不知换了多少种语言来描述他的喜悦。
“我的朋友也将北上,或许你们可以做个伴。”
时间在指尖飞逝,通向海拉尔的列车在这座小城驻足片刻。
雪在昨天夜里就停下了,但风还没有止息。
周小满来送那位朋友上车,顺道也与孟鸷告别。他的朋友叫谷印平,据说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此次去内蒙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下一本书做准备。
站在月台上的周小满几番想要去拥抱孟鸷,但都被未琛明拦下了,最后只是握了握手。
“祝你们一路顺风!”
尽管没怎么认识,但这股热情劲儿很快拉近了孟鸷和周小满的距离。也许是经常和国外的人打交道,周小满总是亲亲热热的,身上的香每天也都不同,但都是清淡雅致的,闻起来并不招人烦。
孟鸷很少有什么朋友,尤其是这样的朋友。
而谷印平的性格则和周小满完全相反,从列车到站到他们上车,孟鸷还没听到对方讲一个字,归置好物品后这人也只是拿出自己的手稿写写画画,沉默极了。
孟鸷睡在下铺,未琛明在他对面,谷印平恰好在孟鸷上铺。
经过好几天的相处,谷印平才和这二人略微熟悉,偶尔会自己找些话题,但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闭着嘴。
“我听周小满说你下一本书要写草原,这是小说吗?”
“是,要写那达慕,我也是奔着这个去的。”受邀坐在孟鸷的床上,谷印平在过道里放了个小桌,方便他看书写作。
“一个人去,不觉得孤独吗?”
谷印平的表情难得发生了变化,渐渐舒展开来,嘴角荡漾出清浅的笑,“有书作伴,何来孤独?”
他说的没错。孟鸷心道。
“周小满和你关系很好吧?他怎么不去转转?”
“他家里有点事,过段时间才能过去。”谷印平抬眸,看着身边的孟鸷,“你是不是太无聊了?我的手稿可以给你看。”
孟鸷的确无聊,他不敢在这种场合明目张胆地和未琛明接触过密,除了看看闲书、拨弄相机、正常地看爱人写字画画,他实在不知道做什么才能度过这半个月的百无聊赖。
接过对方的手稿,孟鸷一眼就看到了“鄂温克族”这四个字。
鄂温克族,被称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雍正年间迁徙到了呼伦贝尔,自此开启了民族里自由的游牧时代。通过谷印平的这篇手稿,孟鸷知道这是个剽悍的民族,是一个讲究武士精神的民族。
洋洋洒洒好几大页纸,右上角却打了个红叉。
“这是为什么?”孟鸷指着红叉,问。
“我想写的接地气一些,语言更贴合当地,这几页语气太生硬,要重修。”谷印平解释道,“这篇故事的男主人公是鄂温克族游民,他见证了民族近百年的历史变迁。”
列车离北境愈来愈近,所见风光的色调也愈来愈浅淡,到最后便是遍野的白,不见一丁点绿色。
这几日孟鸷窝在未琛明的被窝里取暖,现在他倒是不顾忌别人的想法了。
未琛明揉了揉孟鸷发红的鼻尖,随即望向车窗外。
“据说这时候呼伦贝尔有零下三十多度,再过几天就到了,衣服带够了吗?”
“当然,就算不够不是还有你吗?借你的衣服。”孟鸷眨了眨眼睛,眼尾泛起波澜,抬手摸了摸未琛明的后颈。
未琛明轻轻叹了口气,趁谷印平上厕所的功夫搂紧了孟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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