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机场

昆明,长水机场。

最近天气不好,遇上航班延误,本该坐上飞机的人这会儿还被困在机场等起飞通知,林时初旁边某个小孩儿哭哭啼啼地喊肚子疼,家长问,孩子也说不清,就是扯着嗓子拼了命的喊,引得不少人皱眉往这边瞧。

这小孩儿是真肚子疼还是装的她不知道,只觉得再这么喊几分钟,嗓子疼是真的。

不明真相的路人很多双眼睛盯过来,林时初不自觉把鸭舌帽帽檐压低了点,无声表示她和这个小孩儿,不熟。

在机场等待的时间最是难熬,她垂眼百无聊赖地翻着相机,想着从里面挑几张效果好的晚上回去加加班,把图修出来。

那会儿上大学的时候学校专业都是爸妈选的,她觉得读什么都一样,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只有真正去读了金融才知道,她特别讨厌金融,还真就这么极端。

异国他乡,林时初刚去的时候没有朋友,班上为数不多的中国人各自有各自的社交圈,平时也不怎么乐意带她玩。

那段时间林时初常常在家对着镜子说话,怕太久不说话,变哑巴了。

也就是那会儿机缘巧合,她淘到了一部二手相机,平时没事就拿着瞎拍拍,拍街道,拍风景,像上瘾似的,越拍越有意思。

于是她终于找到了人生前十九年最最喜欢的一件事,摄影。

回国后先是就着本专业在某个外企上了半年班,觉得实在没意思,就辞职做起了自由摄影师。

林时初把自己拍摄的作品发在微博上,主页挂了联系方式,喜欢的可以找她合作约拍,从微博12个粉丝做起,到现在已经有了180多万粉丝。

大小算个博主。

自由职业,听着就属于那种饥一顿饱一顿的,但爸妈也不在乎,说不缺她赚这俩钱,喜欢什么就做什么,没钱只管往家里要。

手机上弹出几条消息,是昆明找她拍照的一个高三的姑娘。

十八岁成人礼,想给自己留个纪念。

小蘑菇:【姐,拍的太好了,我感觉我这辈子没这么漂亮过,不用修原图就能发朋友圈。】

小蘑菇:【我刚刚发给我姐妹看,把她羡慕坏了。】

小蘑菇:【姐,你下回来昆明一定提前告诉我啊,我还找你拍。】

林时初回复说:【喜欢就行,你这个年纪怎么拍都漂亮。】

上学的时候总有上了年纪的老师念叨说,他们十七八岁这个年纪是最好看的,素面朝天就足够漂亮。

现在来看,还真是那么回事。

高中的记忆在林时初脑子里都已经有些模糊了,好些人和好些事,都记不清楚了。

她也马上就,26岁了。

在飞机延误将近半小时后,那道期盼已久的广播终于响起。

“飞往北京的旅客请注意,您乘坐的CZ8890次航班现在开始登机,请带好您的随身物品……”

林时初这次来总共只背了一个包,这会儿往肩上一挎,跟着人群往登机口走,排队登机。

排在前面的人挪一步,她就往前跟一步。

在某个不经意抬头的瞬间,她瞥见旁边的优先登通道过去一个男人。

男人高瘦挺拔,肩宽腿长,骨节分明的手里松松握着杯咖啡,清瘦手腕上戴着块表,身上造价昂贵的长款风衣将他身段衬托地越发落拓有型,整个人透着一股自由散漫的松弛感。

林时初自认为懂点审美,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穿风衣最好看的。

虽然没看清脸,她就那么遥遥一望,男人一晃而过的侧脸,也是轮廓分明。

林时初原本平静的呼吸在一点点加重,心跳也不自觉快了些,是因为太久不谈恋爱的缘故吗,连一个背影也让她春心涌动。

林时初目光追随那道背影走了几步,前面的人已经完成登机检票,工作人员提醒说:“女士,麻烦出示一下登机牌,谢谢。”

林时初伸手把票递上去,再抬眼,已经看不到他了。

全程三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落地北京已经是晚上九点。

林时初没行李要拿,跟着下机的人流右拐,出站,穿过接机人群,耳朵边忽然窜进一句。

“卧槽,这是北京,二月的北京,哥,你是真不怕冻死。”

林时初赶着回去修片子,也没回头。

程彻从机场出来,刘箫声见他第一眼就大惊小怪地喊了一声。

他身上里外总共薄薄两件儿,中看不中用的风衣显然顶不住这北京的深冬。

“开车了吗。”程彻避开周遭递过来看热闹的眼神,没跟他磨叽。

“开了,我大伯他们已经在酒店了。”

“走吧。”

刘箫声是他大学室友,一个渣男,准确说是在经历过一段痛彻心扉的失败感情后,才变成了一个永不上岸的渣男,至理名言为“我这一生都要漂浮在浪里”。

刘箫声的大伯刘爽,被称为现代主义建筑的标杆人物,是国内外建筑大师里面为数不多的华人,也是他命里不可多得的恩师和伯乐。

刘爽对他而言明面上是恩师,但私下更像是个亲近的长辈。

程彻刚到酒店包间,里面刘爽一家人为了等他,桌上才刚开始上菜,刘爽见他就唠叨:“穿这么少,你刚动过手术,还是多注意点儿。”

“没事,都好了。”

程彻出发前出了点意外,临走前寄存在那边儿的行李还丢了,才让他一件儿像样的厚衣服都没有,就这么赶着登机时间回了北京。

刘箫声刚听说这事儿:“你怎么了,什么手术?”

“小手术,不要紧。”程彻随口应付了两句。

-

林时初出机场就点了外卖,时间卡得正好,让她刚到家就能吃上口热菜。

这些年她和冯斯文一直有联系,冯斯文也是在大学毕业后,为了躲避家里的催婚和相亲,随她来到了北京。

冯斯文喜欢小孩子,小孩子也特别喜欢她,平日在一个少儿创意馆工作,日常教小朋友们捏捏橡皮泥,做点小手工。

或者开上卡通小火车带着小孩们拍手唱两遍“在小小的花园里面挖呀挖呀挖”。

每月工资不高,勉强糊口,房间里堆满了各种懒人素食。

林时初进门的时候冯斯文也在,她抱着零食在客厅看电视:“时初,你外卖到了。”

林时初拖着疲惫的身子往沙发上一躺,躺下就不想吃了:“再放会儿吧。”

“时初,我同事给了我两张票,金鱼馆的,你去吗?”

“冯斯文,我上个月已经连着去了十八次那个金鱼馆了,鱼估计都得认识我了。”林时初无声叹了口气,侧头看她。

前两个月艺术园区新开了一个金鱼馆,说是什么著名建筑师,刘爽唯一的关门弟子亲自操刀设计的。

刚对外开放就成了一票难求的打卡点,那两天刚好有对小情侣找她约拍。

林时初第一次去的时候觉得是挺漂亮的,金鱼馆外形像个城堡,但又不太一样,整栋建筑像掉进了梵高的油画,每一笔都是扭曲的,蜿蜒怪诞,进去场馆之后不仔细看都找不到任何一条直线,几乎全是流畅的长曲线,包括地砖上的缝儿都是曲线拼接的。

金鱼馆的观赏区不让开闪光灯拍照,说是会吓到鱼,被保安发现直接赶出去。

地下一层留有一条长长的隧道供游客拍照,隧道两边的材质由曲面蓝绿色调的玻璃构成,玻璃后面应该装了灯,光影配合着,在四面印出红色的影子,原理类似于皮影戏,模拟游动的金鱼。

特别梦幻,也非常出片。

林时初拍出的第一波片子放去微博上,隔天就有了同城七千多的转发。

从那天之后找她拍照的都在金鱼馆。

林时初在同一个地方反复拍,拍到第十天的时候,她就找不到什么有新意的角度了,像是在流水线生产,只是每天画面中的主角不同。

终于等到第十八天的拍摄结束,林时初拒掉了后面找她拍金鱼馆的,跑去了云南。

结果这才刚回来,就又听到了那个金鱼馆。

“我那阵子忙,这不是终于有空去了吗,你再陪我去一次。”冯斯文拉着她胳膊,捏肩捶腿地献殷勤,“时初,你也帮我拍两张,我这两天皮肤巨好,肯定上相。”

“而且,好像这周末建筑师本人也会来,叫什么,Morven,听说还挺帅的。”冯斯文说。

林时初没来由地想到她今天在昆明机场见到的那个男人,应该也挺帅的。

那至少是她近三年见过最有感觉的男人。

就一个背影也是。

林时初这般想着不到五分钟,那男人不仅养眼,还开胃,这几天东奔西走,她忽然想犒劳一下自己的胃:“不想吃外卖了,我想吃点儿好的,修片子的事,明天再说。”

冯斯文:“走,我请。”

晚上十点。

刘箫声开车从酒店送程彻回去,顺着绿灯打左转方向盘:“今儿晚上去你那儿我不走了啊,我大伯命令我,这几天看着你,你推迟回北京是因为做手术啊,我一点儿不知道。”

“就是个微创,创可贴都比刀口长。”程彻望着车窗外,语气闲闲侃了句,根本没当回事儿。

“再怎么说也是切了个阑尾,微创那是表面,里头创面可不小,你怎么成天把自己当块抹布似的,稍爱惜着点儿……”

刘箫声的话倏然被程彻打断。

“停车。”

刘箫声以为他开玩笑,车还继续往前开着,“怎么。”

“停车。”程彻拧了下眉,又说了遍。

刘箫声靠边停下,车还没停稳程彻就推门出去了。

刚刚车开过银行门口,他好像看见林时初了。

前后不过十秒钟,程彻此时再看,几米开外的银行门口空荡荡的,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刘箫声下车跟过来,看他直直杵在路边,身上单薄的风衣被风掀起一角。

“看什么呢?”

冯斯文说。

经过拐角之前,林时初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繁华熙攘的街道,一如往常,“我感觉刚刚,好像有人在看我。”

啊啊啊啊爱你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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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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